言論自由和宗教神聖的衝突
言論自由與宗教信仰發生衝突,本質上是兩種“神聖性”之間的碰撞:
言論自由認為: 沒有任何觀念不能被討論、批評、諷刺。 宗教信仰認為: 某些對象是不可褻瀆、不可冒犯的。
當一個社會同時承認這兩種價值時,衝突幾乎不可避免。
現代自由主義認為,思想必須可被批評。歐洲啟蒙運動以後,形成一種核心觀念:真理不應依賴權威,而應接受公開討論。 因此:政府可以批評;國王可以諷刺;教會可以質疑;宗教經典也可以研究、解構、戲仿。 在這種體系裡:“冒犯”本身不構成禁止表達的理由。法國尤其激進,因為它的共和國傳統高度強調“世俗主義”(laïcité)。
而在宗教體系:神聖對象是不可侮辱的。許多宗教並不把宗教看成“觀點”,而是,真理;神聖秩序;群體身份;信徒尊嚴。
因此在很多信徒看來:嘲笑先知,戲仿經典,褻瀆聖像,並不只是“你不同意我”。而是“你在攻擊我最核心的存在。”特別是一神教(伊斯蘭教、基督教、猶太教)中,神聖性往往具有絕對性。
這一衝突伊斯蘭世界中表現特別激烈。
因為這裡還涉及幾個歷史因素。
1. 伊斯蘭傳統對“褻瀆先知”極敏感
在很多穆斯林文化里:先知穆罕默德不是普通歷史人物,而是:最後先知;完美人格;神聖典範。 因此對他的侮辱,會被視為:對整個信仰共同體的攻擊。 很多傳統法學中,“褻瀆先知”曾是重罪。
殖民歷史與身份焦慮也是這種衝突的底層原因。中東由於長期受西方殖民,伊斯蘭世界在全球權力結構中處於弱勢;西方媒體又頻繁諷刺伊斯蘭。於是很多人會感覺:這不僅是“自由表達”,還是“強者羞辱弱者”。
由於該宗教本身內在的原因,沒有宗教改革,沒有與時俱進,因而阻礙了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和科技創新,使這些國家各方面往往落後於西方世俗國家(即便擁有了自然資源)。他們中許多人都千方百計想辦法移民到發達國家,以改變自己的生存狀態。但這沒有改變他們帶着原生的宗教基因,反殖民情緒,以及受擠壓時產生的身份危機和文化防禦。
曾發生過的兩個著名事件足以說明問題。
1. 《撒旦詩篇》事件
作者: 薩爾曼·魯西迪
作品: 撒旦詩篇
該作品之所以引發巨大憤怒是因為其中包括了:
對宗教歷史的文學改寫; 夢境化、象徵化描寫; 涉及先知形象的隱喻。
許多穆斯林認為這是褻瀆。
於是,1989年,魯霍拉·霍梅尼 發布“追殺令”(fatwa),號召處決魯西迪。
結果:
全球抗議; 出版商遇襲; 翻譯者被殺; 魯西迪長期隱居; 2022年他本人仍遭刺殺重傷。
2. 查理周刊事件
雜誌: 查理周刊
特點:
2015年,兩名極端分子襲擊編輯部,造成12人死亡。
這件事震動全球。
也是對法國社會文明底線的衝擊。
法國共和傳統認為:
如果宗教不能被批評,那麼世俗自由就不完整。
因此法國法律一般允許:
但禁止:
這是一種很典型的歐洲區分: 可以攻擊 | 不可以攻擊 | 觀念 | 人身安全 | 宗教思想 | 特定族群的人格 | 教義 | 暴力歧視 |
真正的矛盾其實是:
“是否存在不可冒犯之物?”
自由主義回答:沒有。
宗教傳統回答:有,而且必須敬畏。
關鍵的問題在於:原先,由於文化斷層和邊界的存在,這種文明的衝突還可以被限定在可控範圍內。近年來,由於西方人口結構的變化,更重要的是,執政的左翼堅持博愛寬容的非理性理想,以及擴充選民基本面的需要,而大規模引進穆斯林人口,結果文明的衝突已演變成為西方國家內部社會矛盾,尾大不掉,投鼠忌器。
如何避免世俗社會的言論自由與宗教神聖之間的文明衝突,如何解決一個社會內部的文化,身份認同所引發的社會危機,是擺在西方政治家們面前的世紀難題,人們只能觀察,沒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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