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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克吐温的博客  
“制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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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格瓦纳是个恐怖分子? 2016-12-12 19:35:26

CheHigh.jpg



看到阿牛不妞在和格致夫辩论切格瓦纳的历史地位,阿妞一语惊人:“他(格致夫)对格瓦拉的看法更是落后于今天的时代。按照今天的概念, 格瓦拉就是个国际恐怖分子。” 


妞口一开,拥趸们立马去捧臭脚,这不,有个叫做“转个贴”的老兄紧跟在后:“。。。那个格是“恐怖分子”,可这也无碍现代人根据他的描述,定位那个家伙是“国际恐怖主义分子”。”


殊不知阿妞是个典型的马大哈,有点缺心眼儿,凡事不求甚解,口无遮拦,为此,在网络上没少被人痛扁。可就是不长记性。 以至于时间久了,大家也就习惯她的有口无心,也就不爱跟她较真了。


如果大家不信我的话,那我今天就再费点时间,给大伙示范一下如何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戳穿妞妞的谬误。根据妞妞的说法,其实切格瓦纳是最不应该被定位为恐怖分子,不信? 看看当今国际社会对于恐怖分子是如何定义的?  最浅显解释来自于维基:“恐怖主義一般是指一种会造成其所有者做出,为了达成宗教,政治或其他意识形态上的目的而故意攻击非战斗人员(平民)或将他们的安危置之不理,有意制造恐慌的暴力行为之思想,相关行動由非政府機構策動。 各國在刑事法律上對恐怖主義的定義都不一致。”  (维基)


看出端倪了吗? 如果还没有,那就说明你的理解力有点障碍了。这段定义确定了构成恐怖活动的几个必须的前提: 以意识形态为目的,以平民为攻击对象,攻击必须由非政府机构策动。 不错,格瓦纳在古巴革命成功后确实主导实施过对于”反革命者“的镇压行刑行动,而这样的行动也确实是以意识形态为目的的,可是,格瓦纳的镇压行动不是非政府策划的,恰恰相反,他所策划和执行的是政府的政策,是卡斯特罗上台之后才开始的。这种行为可以构成迫害,却构不成恐怖, 这两个虽然危害效果差不多,可却有着政治学上的本质的不同,这种不同和大猩猩和人类基因的差别一样大。


也许有人会说,你断章取义,维基里还有这段话:“各国在刑事法律上对于恐怖主义的定义都不一致”,如果按照西方普世的法律标准,格瓦纳就是个恐怖分子!

 

好说好说,就以持这种想法人的观点为准,让我们来看看美国国务院对于恐怖主义的法律定义:


The U.S.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defines terrorism as "the unlawful use of force and violence against persons or property to intimidate or coerce a government, the civilian population, or any segment thereof, in furtherance of political or social objectives" (28 C.F.R." 


相信这里的读者都有不错的英文阅读能力,就以这段原文来讨论。美国政府对于恐怖主义的定义的最关键的定义是 “the unlawful use of force and violance..." 也就是说只有 ”非法使用暴力来讹诈政府,恐吓平民。。。“ 的行为才构成恐怖行为。这里讲的”非法“ 是指违背行为发生地的法律,也可以自由延伸到被恐吓平民的居住国的法律。但仅此而已。如果使用暴力没有违背行为发生国的法律,就不构成恐怖行为。。。 


让我我们举个实例来解释美国的这个法律定义, 沙特科威特的王室政权是建立在可兰经上的国王主导的政教合一的政权,这个政权对于异教徒的排斥远远胜过共党中国,沙特是世界上少数拥有“宗教警察”的国家,制度化,系统化地压迫和迫害“异教徒”。 可大家不妨去查找一下,世界上有没有任何国家在政治上把沙特认定为“恐怖主义”, 没有!这不只因为沙特是美国的盟友,而且也是因为这种迫害是以政府形式进行的,所以不构成恐怖主义。


其实根据美国的这个法律定义,中东的茉莉花革命才是真正的恐怖主义: 非法以武力要挟政府,由非官方力量主导,平民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 茉莉花革命中唯一不具有恐怖性质的只有埃及的兄弟会短命政府,他们是通过和平的民选方式上台的,可结果如何? 呵呵呵,不过说到这儿就有点跑题了,打住。


所以,无论是以目前的国际社会公认的法律标准,还是以西方自由社会的领头羊美国的法律定义,瓦格纳都不具有有恐怖主义的特征,他最多只是个独裁者。。。


妞妞,以后别再信口开河,行不? 别人可以,你不行,因为你号称是哈佛毕业的政治学者,是正规军,可你这样说傻活有点给哈佛丢脸了。



浏览(693) (3) 评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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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司马懿 回复 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6-12-14 22:48:07

有何不可? 推反满清,汉人复国理所当然。搞中华民族,就是灭绝汉族,孙文国民党在这点上犯了不可原谅的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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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回复 牛克吐温 留言时间:2016-12-13 11:18:35

哈哈哈。岳飞是你我都尊敬的民族英雄。但是,你能把“饥餐胡虏肉,渴饮匈奴血”当国歌军歌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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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格致夫 留言时间:2016-12-13 09:47:41

楼主这篇就相当客观。讨论问题,要有起码的客观和严谨。阿妞和那个“转个帖”就缺了这些基本的东西。特别是“转个帖”,自己无知,还开口就给人扣帽子。然后就是狡辩。而他的逻辑更是一塌糊涂,颠三倒四,最后是自相矛盾,打自己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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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格致夫 回复 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6-12-13 09:33:55

阿妞,就因为“转个帖”这个文革红卫兵典型标本给你捧臭脚,你就不要理据、不要客观了?

问题根本不在于格瓦拉是不是恐怖分子,而在于你和转个帖就是红卫兵思维、红卫兵做派,先给人扣上帽子,回头再去找证据!而且,如果不是我质疑,你们连证据都不会去找的!扣帽子就是转个帖这个红卫兵的习惯动作。

只是太可笑,搬出周恩来的讲话,也是愚蠢的够可以,根本证明不了啥!而更打他自己脸的是,他用的是第几手证据?他不是一直坚持一手证据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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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格致夫 回复 老贫农 留言时间:2016-12-13 09:28:31

不是毛会不会知道的问题,他想知道任何事情,想见谁,当然没人能拦。

但别忘了当时的特殊背景。刘少奇是国家主席,外交礼仪方面的事务主要是他出面。毛泽东作为党主席和中国一号领导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方有要求、或国际友好党间交流为主时,才会出面会见。

另一个很重要背景是,在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前期,国家一般事务由刘、周、邓等主持,特别或重大事务才会由毛定夺拍板。毛大致处于二线状态,很多事务他是不过问的。就是当甩手掌柜的!

对此,有一个很重要的证据,就是毛后来发动文革的原因。打倒刘、邓,他认为自己被刘邓架空是主要原因!一般人都会认为,毛什么事情都知道,事实是,毛对很多事情都不知道,近年来披露的内部资料越来越多,已经很清楚。邓有一次曾当面跟毛说,他可以休息(大意)。

具体到格瓦拉在9国共产党代表团访华后不到两个月再次了中国,邓小平的批示为啥不说请主席接见?而是要问问主席是否见?因为此前毛已经严厉批评古巴,且与9国团发生言语冲突!毛不见顺理成章,工作人员疏忽而未报送主席,刘、邓、周都会误以为毛自己决定不见。而从毛的角度,即使看到简报,也会误以为是刘、周、邓认为既然已经闹翻他没必要见,他当然也会认同这一点,除了看看会谈报告,不会提出亲自见面。一句话,机要人员的这个失误,并不容易被任何一方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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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克吐温 留言时间:2016-12-13 03:43:04

妞妞:

你写博一向是喜怒笑骂,不拘形式,可你在谈论严肃的话题是往往缺少必须的严谨,经不起逻辑和常识的检验,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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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克吐温 留言时间:2016-12-13 03:23:09

现代的法律是用来制约现代人行为的,而不是用来衡量历史人物的。 其实国际社会对于恐怖主义的地位连当今的冲突都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 看看叙利亚, 叙利亚政府把与反对派的战争定性为反恐战争,按照美国的法律,并没有错,因为叙反对派符合美国定义的恐怖主义的所有特征,非法使用暴力恐吓平民政府为其宗教政治目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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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克吐温 留言时间:2016-12-13 03:11:47

“ 格瓦拉的行为,在当时的国际形势下,还没有在现在的恐怖主义范畴但是阿拉法特绑架以色列运动员已经被国际社会定性成恐怖主义。格瓦拉的行为在今天,绝对属于恐怖主义。实际上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格瓦拉卡斯特罗波尔布特革命前后,都是搞红色恐怖,这也是没有疑问的。”

妞妞, 按照你的逻辑, 孙中山的辛亥革命也脱不了恐怖的干系, 华盛顿的独立战争, 你的偶像南北战争的李大将军也都是恐怖分子,因为他们的行为都符合现代社会对于恐怖主义的定义,五论是维基还是美国恐怖法律定义: 非政府机构主使,非法运用暴力恐吓政府,伤害平民。。。不是吗? 运用你的和美国的定义标准,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各宾的断头台恐怖算不算恐怖主义?

以此推论下去,任何民间有组织的暴力行为,无论在哪个国家都属于恐怖行为, 不是吗?你不觉得你坚持你的谬误很可笑? 你的问题就出在你是用现在的法律来衡量历史人物,谈论历史事件这就等于用标尺来称水的重量,蠢!研究历史,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环境,这才是客观科学的方法。你在哈佛学政治学的时候是不是在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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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回复 老贫农 留言时间:2016-12-13 01:08:05

谢谢老贫农。徐志摩参观列宁墓的感想, 以及格瓦拉日记资料,是转个帖网友及时提供的。格瓦拉的行为,在当时的国际形势下,还没有在现在的恐怖主义范畴但是阿拉法特绑架以色列运动员已经被国际社会定性成恐怖主义。格瓦拉的行为在今天,绝对属于恐怖主义。实际上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格瓦拉卡斯特罗波尔布特革命前后,都是搞红色恐怖,这也是没有疑问的。法西斯共产党与ISIS,都是现代的恐怖集团。当然,黑手党,贩毒集团,以及过去的三K党,也是恐怖集团。但是除了三K党,黑社会与贩毒集团没有强烈鲜明的意识形态支撑。

关于毛泽东不见格瓦拉,显而易见是毛自己的决定。格致夫看栗战书的话看走眼了。而栗战书拿这样的事来告诫中办工作人员,不是说笑话就是说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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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贫农 留言时间:2016-12-12 23:46:38

博学的阿妞引用的徐志摩和格瓦拉的语录是很有说服力的。认为格瓦拉是大英雄的人,大多是信仰马列毛主义的激进的社会主义者,在南美一些国家较多(比如委内瑞拉)。格瓦拉的头像之所以印在许多青年人的衣服上,说明激进社会主义思潮在全世界还有一定市场,但这个市场也不大。有的人只是崇拜他的勇敢精神,欣赏他的英武形象,并非赞成他的主义。连我也欣赏格瓦拉的英武形象,但不赞成他信奉的主义,也不认为他是恐怖分子。

格致夫前一篇博文提供的关于中古关系的历史资料很有参考价值,但其中说毛泽东不接见格瓦拉是因为一个机要员的疏忽,我也有疑问。我认为老毛不可能不知道格瓦拉到中国,即使毛不看人民日报,但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都和格瓦拉会谈过,他们肯定在会谈前要请示毛,会谈后要及时汇报,决不敢隐瞒或拖延。所以毛不见格瓦拉应该是毛自己的决定,是对卡斯特罗派格瓦拉来调解,以及对卡斯特罗倾向苏联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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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回复 秋念km 留言时间:2016-12-12 21:48:23

你不要泄露世纪机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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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6-12-12 21:35:37

另外,你试试查看一下有关历史资料。卡斯特罗倒只是个独裁者, 格瓦拉同志倒是不愿当独裁者,至少不愿意在老卡下当第二号独裁者(用脚趾头想一哈,独裁者允许第二号也是独裁者吗),而是跟老卡不告而别, 跑到拉美别国去“有计划地进行恐怖”活动恐吓老实巴交的印第安农民去也。老卡后来把他的尸体运回古巴,那个隆重庄严啊。俺估计,当年要是蒙古人把林彪遗体送回北京,毛周也会给他举行国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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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6-12-12 21:27:37

俺刚才关把革命群众集合在地狱然后奔向天堂的伟大教导,有陈毅同志诗句为证:旌旗十万斩阎罗。 阎罗不是在地狱称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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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6-12-12 21:25:08

俺和i有一句口无遮拦的名言:共产党人怀有绝对崇高的理想:把人类带进共产主义天堂。他们还有绝对正确的办法:先把人类在地狱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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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念km 留言时间:2016-12-12 21:24:46

再说下去,毛也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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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6-12-12 21:23:04

哈哈哈, 还有,别把俺跟什么哈佛挂钩啊,哈佛的脸俺丢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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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6-12-12 21:19:36

哈哈哈,你的记忆比格致付网友准确:格瓦拉是恐怖分子,是俺说的,发明权归俺。俺原来是说,根据现在的定义,格瓦拉就是恐怖分子。现在要根据你的意见修改一哈:根据自古以来的定义,以及中国的诗人徐志摩与格瓦拉自己的定义, 俺说对了。别管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咋说。

“他们相信天堂是有的,可以实现的,但在现世界与那天堂的中间隔着一座海,一座血污海。人类泅得过这血海,才能登彼岸,他们决定先实现那血海”--徐志摩《参观列宁墓》

“没有一个农民参加我们的游击队。可以通过有计划的恐怖行动让农民保持中立。”格瓦拉日记

当然,恐怖主义的定义是有革命与反革命之分的。敌人的叫白色恐怖,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格瓦拉的叫红色恐怖,巴格达迪的叫黑色恐怖。俺觉得都恐怖。而且, 俺也弄不清巴格达迪的黑色恐怖是革命的还是反革命的,因为俺不知道他的阶级成分。好像他很流氓无产,但是很有钱。这个问题大家要请习近平做一哈阶级分析。至少俺知道,习近平认为,参加isis的疆独分子是反革命资产阶级。秘鲁和尼泊尔的毛主义游击队不是中共的朋友。秘鲁和尼泊尔政府军把举着毛主席和格瓦拉像的游击队当恐怖分子围剿,中共不但不吭气,还给这两国政府军提供军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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