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还是宪治 本周,多维网连续发表了三篇有关宪政的文章,在这之前,多维网也曾连续发表过柯庆华教授的宪政访谈。习近平主政以来,国家主流媒体曾经对宪政、普世价值等进行了猛烈的批判,欲为生民请命,直接打出"中国梦,宪政梦"的 笔者没有专业的宪法知识,对于党主立宪或党导立宪的观念和相关内容,实在搞不清楚,作为一个普通民众,只想弱弱的问一声:中国缺少宪法吗?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先后有《五四宪法》、《八二宪法》,之前还有四九年的《共同纲领》,都有很明确的条款写明人民的权利,注如: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等。可是,从四九年到现在,已经过去60多年了,这些赋予人民的权利有哪些在社会上得到了真正的实施呢? 在毛泽东执政时期,自《五四宪法》颁布后,我们经历了五七年'反右';五八年'庐山会议'以及六六年之后的十年'文革'动乱,人们可曾看到过,作为治理社会的根本大法——宪法,在历次的运动中得到过一丁点的尊重!国家主席刘少奇的悲惨遭遇便是最好的例证。 在邓小平实际执政时期,我们出台了《八二宪法》,严格上说,在这一时期,作为执政的共产党,确实在政治体制改革依法执政等方面做出过很多努力,但当落实宪法,保障公民权力对共产党继续执政构成威胁时,《八二宪法》便也像一张废纸一样,被扔进了阴沟里,'六四'被镇压了…… 习近平上台后,在18届三中全会以及18届四中全会上,相继出台很多依法治国的改革措施,经济上强调资源配置的市场份额,政治上强调依法治国,改善治理环境。然而,到现在又有两年多过去了,我们看到的却只是在金融政策的刺激下,楼市的涨涨涨,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压压压。党媒姓党,不得妄议中央;法律变成了统治工具,异议人士圈进监狱,独立候选人圈在家里……。 贺卫方曾经说:中国不缺少宪法,缺少的是宪治;江平先生也曾经说:中国最缺少的不是宪法的条款而是实施宪法的理念。中国有宪法却没有宪法法院,甚至最高法院明文规定: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不能直接引用宪法条款。党领导法律,法律为党服务。 我看到有推动党主立宪的人说:实施党主立宪,可以把党内很多的潜规则变成明规定,也就是说,撕开党'挂羊头卖狗肉'的实质,把党放在真实的阳光下,以推动党的改变。 切不说,党现在是否有勇气揭开自己虚伪的面纱,以及如何面对过去的历史;如果不能解决党继续执政和人民公平平等自由的要求,以及民族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再好的宪法都是没有用的,正如你永远不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最多也就是给皇帝的新衣外面,加了一条粗糙的内裤而已。 天上掉不下来一个林妹妹,一个良好的宪法治理环境也不会自动到来。纵观世界宪法史,我们看的:英国从大宪章到光荣革命;美国从独立战争到立宪建国;无不经过激烈的博弈直至流血战争,更别提中国:从戊戌变法到晚清新政立宪;从《和平建国纲领》到《共同纲领》;从《五四宪法》到《八二宪法》,至今我们依然走在路上。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民与政府之间签订的一个纲领性合同,其中最主要的功能,就是约束具有强制力的国家行为,即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但是,宪法本身只是一个法律文本,需要借助其它相关独立的强力部门,才能实现自己的作用。 比如在美国,如果美国政府的行为超越宪法赋予它的职权范围,立法机构及司法机构就会来约束政府部门按宪法规定来行事,如若不行,还可以由授权方——多数个州的人民来对政府行使否决权。 但在中国这样的专制政府,军队是党的私产,公检法司是党的强制机关,宪法犹如贴在墙上的一张年画,好看不好看由党说了算。虽然党也说"权为民所授",但同时它也在宪法上写道: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人民的党。当你说共产党是专治时,它说这是人民的授权,当人民说我可不可以换一个党来领导政府时,它说我是你的领导,所以,非经过我的同意那是不可以的。 有人说毛泽东是哲学家,有人说毛泽东是诡辩者,我看说的都不对,毛泽东是一个实力论者。作为在野党,为了得到更多数人的支持,他批评国民党的宪政是挂羊头卖狗肉;作为执政党,他说:我们党的每一个会议决议就是一项法律,如果有谁去相信宪法,那是有点儿愚昧可笑的。 面对这样一个崇尚暴力的政党,做为宪法意义上的合同的另一方——人民,又该怎么办呢?我们当然期望共产党内能够出来一个戈尔巴乔夫,亦或是一个能够'整合各方力量'的温家宝,用他们开放的视野,高尚的品格,给我们带来一个平等自由的社会。 但期望只能是一个期望,我们只有不断地加强自己的力量——一个社会主人的力量,才能制衡或者是要求对方按着我们的协议来行事,一个一盘散沙没有力量的社会大众,是不能赢得自己应有的平等和尊严的! 在《一个思想个体户的文艺复兴》这篇文章中,刘军宁说:最不能忍受的就是麻木,现在在人们的价值观中,有六成糟糕的东西,三成空白,还有一成闪光的东西。资中筠先生也曾经说:民主搞了一百年了,上边儿还是一个慈禧,下边儿还是义和团,所以,中国需要一个新的启蒙运动。 说到启蒙运动,自然离不开知识份子。但对于广大的人民群众来讲,也要睁大眼睛。对于把国家领导人称做'少东家'的御用文人,我们只有鄙视;对于把习近平出来参加基层人大选举作秀的行为,看作是推进民主法治标致的'可能'糊涂人,我们要学会辨别;对于屁股坐在大众一边,不畏暴力为民请命的公知们,我们要学会尊重感激和学习。 对于开展一场新的启蒙运动,我举双手欢迎,作为一个被启蒙者,我有如下二点期盼: 1、 多一些公共知识的传播,少一点国民劣根性的批判。因为公共知识的传播不但能给人们带来希望,也能带来人们观念上的改变。中国人的很多陋习,都是由于观念的落后造成的,这主要源于国家没有尽到对其国民的教育,而不是天生就打上了中国人的烙印,世界上其它民族的人,在教育水平和中国人相近的时候,可能也有同样的陋习。 2、 对于关注民众疾苦,重视民族发展前景的知识分子。要抓住社会典型案例,(如雷洋案,聂树斌案等)用你们的知识不厌其烦地,通过尽可能多的渠道,将相关的问题讲深讲透,要达到一个共鸣的社会效果,哪怕只是讲明白了一个道理,日积月累民风必有改善,民众的社会力量必能得到加强。切忌蜻蜓点水,过眼浮云。 截取每一个历史的横断面,你才能看清丰富多彩的人生。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纷繁复杂,特别是在面对政府暴力时,有人麻木,有人恐惧,有人沉默,我非常理解,因为发声是需要有巨大勇气的。你有不发声的自由,但请不要嘲笑那些为自己或为他人发声的人,历史上无数悲剧源自于人们集体的沉默! 注:本文最后这几个自然段里,受到了刘瑜的《沉默不是金,而是社会的悲剧》及张雪忠《为什么说素质论思维让中国的启蒙运动一开始就误入歧途?》的启发,在此向二位表达谢意。 李江 12-16-16。 于西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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