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一篇文章開頭說:【法國理性主義哲學家笛卡爾說:“我思故我生效”(拉丁文:Cogito, ergo sum)。這句話的舊譯“我思故我在”有誤,因為suis (sum)有“成為、生效或起作用”的義項,還有“存在”的義項,而笛卡爾用的是前一義項,如他所定義的“成為本體”、“成為物體”。】
誤譯的“我思故我在”,給一些中國偽學者提供了簡明的唯心主義稻草人,就此給笛卡爾和理性主義扣上唯心主義帽子。 唯心主義和唯物主義的對立,是關於物質和精神哪個是第一性的,是萬物本體論的一個爭議。對這個爭議有興趣的哲學學者不多,但是唯物主義在馬克思的體系裡是最基礎的,因為被當作以下觀點的哲學基礎: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和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我思故我生效”,不是如誤譯的“我思故我在”說我的思考產生我的整體(身體和思考),跟唯心主義無關,而是說我的思考產生我生產的知識這種抽象物,是抽象物本體論的一種觀點。說知識等抽象物產生和存在於個人心智之中的理性主義或笛卡爾主義,源於古希臘的概念論。按照概念論,就沒有個人心智之外的客觀的規則或傾向性(所謂“客觀規律”)、民俗文化、善和美等價值等抽象物。 此外,古希臘還有與概念論不同的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是柏拉圖提出的,說先驗世界產生不完備的鏡像——經驗世界,抽象物產生和存在於先驗世界。這被稱作實在論、柏拉圖主義或先驗主義。現代實在論的一種,是奧地利哲學家波普爾的三個世界論:物質世界、精神世界和抽象物世界。波普爾需要抽象物世界,還是因為要假設有個人心智之外的客觀規律等抽象物。數學、邏輯學等推導規則體系的學科的學者,會假設有客觀的數學、邏輯學規則,比較容易接受實在論。 另一種觀點說,抽象物只是一群人約定的,例如椅子這個抽象的類。這被稱作約定論、唯名論或經驗主義。 在我看來,抽象物有兩類,一類是個人心智產生和儲存的,例如個人想法。對於這種抽象物,可以採用概念論的觀點。另一類是個人心智產生和表達後被一群人的心智接受和約定,例如民俗文化等。對於這種抽象物,需要約定的概念論。 ———————— 附錄 亞當| 我言故我生效
法國理性主義哲學家笛卡爾說:“我思故我生效”(拉丁文:Cogito, ergo sum)。這句話的舊譯“我思故我在”有誤,因為suis (sum)有“成為、生效或起作用”的義項,還有“存在”的義項,而笛卡爾用的是前一義項,如他所定義的“成為本體”、“成為物體”。 笛卡爾思考因而產生以此作為知識基礎的自信,但如果他不說出來或寫出來,這種想法就沒人知道。言為心聲,要讓個人成為獨立個體並產生效果,思考之後說出來或寫出來是必需的,因此可以說:我思我言故我生效。 說話一般是簡短的,除非是演講(包括講課)或講故事,而寫作則可長可短。說話人人都會,但是會演講或講故事的人不多,會類似於後者的寫文章的人也不多。為什麼呢? 三言兩語或寫個便條需要的只是粗淺思考和簡單表達的能力,而說長篇話語或寫文章需要深入而且細緻的思考和表達能力。 說話最多的是說一句。句子一般分類為陳述、疑問、命令和感嘆。從言語行為哲學的角度來看,這些類型的功能層級是不同,陳述和感嘆只是表達。前者陳述事物、事情或推理,而後者表達感情。疑問和命令除了表達,還是對聽話人提出要求的行為。前者是索取信息,如同索取實物,而後者是要求聽話人做或不做某事。 長篇話語或文章最常用的是陳述(說明、敘事或論述),其次是抒情,很少用的是命令(除非你是官員),更少用的是疑問。 在陳述性長篇話語或文章類型中,最常用的是說明,其次是論述,最後是敘事。但是在母語、第二語言和外語教育中,最多的課文是敘事,其次是論述,最後是說明,因為敘事文有趣,學生愛讀,而論述文少數也有趣,說明文有趣的很少。 說明性長篇話語或文章,因其最常用,才是最需要的能力。說明性言文,如同繪畫、雕塑、攝影和建築,是空間技藝,需要的思考和表達能力包括取景、表現光和影及細節。 論述性長篇話語或文章,需要猜想能力、分析現象的能力和推理(邏輯)能力。中國人的這些能力偏弱,因為沒有西方從古希臘延續至今的公共場合辯論的傳統。古希臘的公共場合辯論催生了成體系的邏輯學和修辭學,而缺少公共場合辯論的古代華夏只有邏輯學和修辭學的萌芽。 敘事性長篇話語或文章,如同戲劇、電影和音樂,是時間技藝,需要講清事情發展變化的能力和描寫人物的能力,這是新聞採訪專業的訓練主項。 具備說長篇話語的能力,還是可能寫不好文章,因為口語和書面語是不同的。說長篇話語,基本上都是口語成分,語言的正式性程度較低,而且隨想隨說,不是背稿子,重複、羅嗦、出錯更正等在所難免,寫文章,口語成分在敘事文中較多,在說明文和論述文中較少,語言正式性程度較高,而且要求簡練。 胡適說白話文是“我手寫我口”,哪有這麼簡單?中國人的多種口語母語之間的差別比歐洲許多語言之間的大得多,而白話文是以吳語區等方言區的寫手的第二語言——官話為基礎的書面語。即便是口語成分較多的敘事文,也需要多讀而學會好的白話文的書面語。寫說明文和論述文更是如此。 (2018-3-22) ———————— 亞當| 宗教和倫理 縱觀西方國家,除了梵蒂岡,有如下特點:(1) 發達國家,人均GDP要超過1萬美元。(2) 私營企業為主的市場經濟。(3) 民主政治。新加坡這樣的威權政治是不及格的。(4) 多數人信仰宗教。核心國家是新教(狹義基督教)為主的,如美、英、德、加、澳、新西蘭。其次是天主教為主的,如法、意、西、葡、愛爾蘭。再次有大多數人信仰猶太教的以色列。然後是有新教、天主教等多宗教的,如日本還有神道教和佛教、韓國還有佛教。第四是東正教為主的,如希臘。只有土耳其是伊斯蘭教為主的。 由此可知,宗教是西方社會的重要屬性之一,在社會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有助於形成自治共同體、成為倫理和習慣法的基礎之一。 人的心理系統包括多個子系統,如知識系統、信念系統、情感系統、意志系統。人對於自身、自然和社會(心中有同一套民俗文化的人群)的知識是很有限的,而對於未知的那一大部分,有些承認不知道就完了,可有些因現實需要而假設並相信是怎樣的。後者就是信念,有大有小。小的信念如相信某個數字會帶來好運,大的信念如相信有鬼神的世界。後者因其大,而常被叫做信仰。 民俗文化也有多個子系統,其中之一是倫理系統。倫理對於社會是極端重要的,一個作用就是為法律提供了基礎。善法還是惡法的標準之一就是是否合乎倫理。倫理系統這種抽象的東西,對其性質是有爭議的。 古希臘開始的西方哲學,探討抽象的東西是從類(範疇)開始的。例如我們接觸的桌子,是一張一張具體實在的桌子,那麼桌子這個抽象的類是怎麼回事兒呢?中國古代哲學也有類似的探討,就是從春秋時代開始的名(類)物(具體成員)之辨。西方哲學中有三種說法。 第一種說法是,精神世界裡的抽象的桌子範疇,概括自物質世界的具體的桌子,而後者是柏拉圖所說的先驗世界裡的桌子範疇的不完美的表現。這種說法叫做實在論或柏拉圖主義。中國古代的老子也有類似的說法:“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地、天是這個世界裡的東西,而道是另一個世界裡的抽象東西。照此說來,倫理就是先驗世界裡的規則,是普遍的。善是上帝、安拉或佛等主神的組成部分,或者是康德的先驗理性的一部分(如其名言,“有兩種東西,我對它們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他們在我心靈中喚起的驚奇和敬畏就會越來越歷久彌新,一是我們頭上浩瀚的星空,另一個就是我們心中的道德律。他們向我印證,上帝在我頭頂,亦在我心中。”)。 第二種說法是,桌子這個類,只是一群人對那些具體桌子的約定。這叫做唯名論或約定論。中國古代的荀子也有類似的說法“約定俗成謂之宜”。照此說來,倫理就是一群人約定的善行規範。對於這群人來說,是普遍的。 第三種說法是,桌子這個類,是每個人的心理對外在的具體桌子概括而成的概念。這叫做概念論。照此說來,倫理就是每個人對外在具體善行概括而成的一套概念。它不是普遍的。 實在論者(教徒或先驗理性信仰者)相信有先驗的、絕對的善(一種倫理價值)和倫理(一套善行規範)等抽象東西,非實在論者則不承認。但是不承認先驗的、絕對的善和倫理,並不意味着都不承認善、價值、倫理、文化等抽象東西既有個性(或特殊性)也有共性(普遍性、普適性、普世性)。 在我看來,倫理是一群人在長期共同生活中出於相處的需要而對於善行逐漸約定的規範,而且是內化於這個人群中的每個人的心中。倫理有穩定性和繼承性,兒童如學習語言一樣,逐漸學習到倫理。倫理也會隨社會變化而變化。不同社會,有不同的倫理。可以評論不同社會的倫理規範的差異甚至高低,要看某個或某套倫理規範對於增加所屬社會的成員以及人類福祉的作用。 宗教的重要作用之一,是為倫理提供了基礎。德國社會學者韋伯的《新教倫理和資本主義精神》,分析了新教倫理適合於資本主義發展,如新教倫理是教徒直接對上帝負責而無需通過教會,努力工作是對原罪的贖罪,這樣就鼓勵了新教徒努力工作。但是應該看到,以宗教為基礎的倫理,相信先驗的、絕對的善,也導致了自以為正義化身的極端派思潮,如馬克思主義、法西斯主義、原教旨主義。 中國的倫理基礎也有佛教等宗教成分。 對善和倫理的探討,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傳統悠久的哲學(包括宗教哲學)途徑,也就是倫理學(包括宗教倫理學)。這一般是先假設普遍的善(宗教倫理學等實在論倫理學先假設先驗的、絕對的善),在此基礎上純思辨地建立普遍的倫理系統(實在論倫理學建立先驗的、絕對的倫理系統)。另一種途徑是近兩百多年來的社會科學途徑,也就是研究對象包括善和倫理的文化人類學、社會學、心理學等。這大多是先觀察和概括一個人或一群人的一個一個善行規範,由此概括出一個文化或社會中的倫理系統。概括出多個文化或社會的不同倫理系統後,嘗試找出某些倫理系統的一些共性,據此把多個倫理系統歸入不同的倫理類型。然後再嘗試找出不同倫理類型的一些共性,也就是善和倫理的一些共性。這是從特殊到普遍。當然也會有人從普遍到特殊,即先假設倫理共性(往往主要是自己文化的倫理系統),再以此為基礎觀察和概括倫理類型和多個文化的倫理系統。 (2009-2-28) ———————— 亞當| 歷史傾向性、規則和決定論 規則和傾向性是哲學類人文學和科學研究追求的結果。規則是例外很少的,傾向性是例外較多的。哲學類人文學研究的是變量很多的對象,結果以傾向性為主。科學研究的是變量較少的對象,結果以規則為主。 規則和傾向性存在於何處,有兩種說法。第一種是實在論,說規則和傾向性是客觀實體,存在於先驗世界(柏拉圖主義)或神那兒(神意或天意)。在歷史哲學中,實在論就是歷史決定論了,歷史是被先驗世界或神的規則和傾向性預先決定的,人力無法改變。馬克思主義的經濟發展決定社會發展的歷史客觀規律也是一種歷史決定論。 第二種是概念論,說規則和傾向性是心理上的,是人們對對象的認識。歷史哲學猜測制約現象的傾向性和規則(不是先驗世界的、神的或客觀的),據此作出預測,跟歷史決定論毫無關係。 (2015-8-8) ———————— 亞當| 習慣法和成文法 習慣法體系有幾種,源於英國而傳到原英國殖民地如美國等地區的,叫作普通法系,還有的就是少量宗教法體系,如沙特阿拉伯、伊朗實行的伊斯蘭教法/沙利亞法體系和不丹實行的藏傳佛教法律體系。其他地區實行成文法體系,也叫作大陸法系,源於羅馬法,近代成形於西歐。此外,少數地區如蘇格蘭受普通法系和大陸法系影響,形成混合法系。 習慣法的基礎是習俗,而成文法的基礎是自然法。習俗可以調查到,自然法在哪兒呢?那就要靠人的理性來思考了,所以法國理性主義啟蒙主義者說,理性是萬物的尺度。自然法要由學者來瞎子摸象。 遠古的小共同體如部落中,習俗包含了後世的倫理性的行為規範和法律,二者沒有明確的界限,現在民間還是有類似的習俗。例如源於中國農村的習俗,婚喪等花錢較多事情,要向親友借貸,名為收禮。親友有婚喪等事時,就要還債,名為還禮。這裡面包含了欠債還錢的規範。 這樣的借貸還債習俗再進一步,就是標會習俗。一個農民要借貸做小生意,找九個親友標一個會,請他們抬會各借給自己一千塊錢。輪着借貸,說好順序。下一期是九個親友之一借入其他八個人各一千塊,而前一期借入者還出一千塊錢再加上利息。如此繼續下去。在習慣法體系裡,不會禁止按照習俗的民間借貸集資,而是發生糾紛起訴後,進行仲裁或審判,形成判例。被援用多的判例成為法律的一部分。但是在中國的大陸法系裡,民間向多人大額借貸是違法集資,政府可以抓你處罰你。浙江的吳英搞大了,差點被槍斃。 歐陸和遷移到英國的日耳曼邦國,搜集判例,編成法典。歐陸近代的日耳曼人建立中央集權邦國後,改用簡單的成文法,而英國近代的中央集權嘗試未成功,保留了習慣法體系。英國連成文憲法都沒有,只有不成文的習慣憲法。當然習慣法體系也是發展變化的,也需要法官、律師、法學家的實踐和研究活動。英國的多數日耳曼人從信奉多神教變到信奉天主教,再變到信奉新教,宗教對法律有很大影響,但政府近代已經實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教分離,法律對於宗教是中立的。 伊斯蘭教法等宗教法系,包含了法律和倫理性的行為規範。需要學習普通法系,政府實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教分離,法律對於宗教中立化。 王岐山在會見美國政治學者福山時說,司法獨立是不行的,要由共產黨領導,憲法也是人寫的。 在成文法體系裡,憲法當然是人寫的,但是憲法要接近的自然法,要聽法學家等學者的,不是聽黨魁的。只有黨魁說了算,那就跟皇帝口銜天憲一樣了,就是古代觀念了。 (2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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