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王光美的黨性高於人性 我們先看看劉少奇是怎樣被毛澤東整死的。 早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會”上,劉少奇在大會報告中說大饑荒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對三面紅旗我們現在暫時不取消,等十年再看”,毛澤東認定劉少奇就是中國的赫魯曉夫,一定會在毛死後清算他製造大饑荒的罪行,於是決定要剷除劉少奇。一直到1966年才等到下手的機會。 1966年6月1日毛澤東批准向全國廣播北大聶元梓的大字報,導致全國的學校都“停課鬧革命”,炮轟黨委,各學校的黨委都癱瘓,校內一片大亂。毛澤東把火點起來之後,就跑到韶山“滴水洞”隱居起來,隔山觀火。主持中央一線工作的劉少奇、鄧小平派工作組進駐各大學,收拾亂局。王光美到清華大學領導工作組,整了帶頭造反的學生蒯大富等人,給毛澤東找到了藉口。毛回到北京以後宣布撤銷工作組,並召開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8月5日寫出了著名的《炮打司令部》的大字報,矛頭直指劉少奇,說劉執行了“資產階級反動路線”,鎮壓了群眾運動。在隨後的組織調整中,毛把林彪選為接班人(排第二號),把劉少奇降到第8位。在8月18日“毛主席接見紅衛兵”的天安門城樓上,毛安慰劉說:中央犯了錯誤(指向大學派工作組鎮壓了群眾運動),總要有人來承擔責任,劉少奇信以為真(這是劉少奇的女婿萬潤南說的)。隨後不久,劉少奇就被監禁。 照理說,一個中央政治局常委,不經中央委員會批准,不經法院審判就被長期關押,這是違反法治的。可是在毛澤東眼裡,他的意志就是法,法律程序是多餘的,過去的皇帝要殺一個人還需要走法律程序嗎?皇帝的一句話就解決了。可見共產專制比皇權專制有過之而無不及。 · 1968年10月在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上,劉少奇被冠以“叛徒、內奸、工賊”的罪名,被“永遠開除出黨”。 劉少奇患有糖尿病和支氣管炎,在被監禁期間得不到正常的治療,病情加重。1969年10月,他被秘密押送至河南省開封市。僅26天后,即1969年11月12日,劉少奇在一間破舊的房間內去世,沒有任何親人在身邊。這實際上就是被毛澤東害死的。如果劉少奇不被監禁,仍享受政治局常委的醫療待遇,絕不會在71歲時病亡。 在文革中,隨着劉少奇的倒台,王光美也受盡了屈辱。1967年4月,在江青和中央文革的授意下,清華大學造反派蒯大富等召開了侮辱性的批鬥王光美大會(有30萬人參加),強迫王光美穿上去東南亞訪問時穿的旗袍,掛上用乒乓球串起來的大“項鍊”,大搞“噴氣式”體罰。這件事毛澤東事先肯定知道,知道而不制止就是縱容。 王光美在1967年9月被投入秦城監獄,1978年才獲得釋放,被關押了長達12年之久。 照理說,王光美和他的子女們面對毛澤東的殘酷迫害,對這種殺夫、殺父之仇,應該是仇恨滿腔,永世不忘。可是王光美和她的子女們的表現卻令人大為不解。 1983年11月27日和28日,62歲的王光美攜子女們到韶山拜謁,參觀了毛澤東故居和毛澤東展覽館,深情表達了對毛澤東的高度崇敬。她對工作人員說:“我對毛主席一直很敬佩,毛主席講過他自己不是天才,但決不是一個平常的人,現在我對這一點理解更深了。” 她在留言簿上題詞:“深切緬懷毛主席”,落款是“學生王光美”。真叫人驚掉了下巴! 2004年夏天王光美讓兒子劉源張羅,請毛澤東的女兒李敏、李訥兩家吃飯。劉源遵從母命,把地點選在北京西三環中路京都信苑大廈26樓的中式大廳,時間是一個周日的晚上。聚會氣氛熱烈,真是“一笑泯恩仇”,把過去的事情全拋到腦後去了。 普通人怎樣理解王光美和她的子女們對大仇人毛澤東的原諒呢?我想了兩點理由:第一是毛澤東對劉少奇有恩,是毛澤東的提拔才使原來默默無聞的劉少奇成了中共第二把手和國家主席。可是你後來把人家搞死了,原先的恩情再大,也應該一筆勾銷了。 第二,我覺得可能是由於毛澤東思想的長期灌輸和洗腦,使王光美的黨性高於人性。她可能認為,家仇屬於私仇,應該服從黨的利益。為了黨的利益,就不能公開否定毛澤東,就應該把私仇放下。 這種黨性高於人性的例子在文革中比比皆是,有許許多多的人跟“反黨反社會主義”的丈夫或父母“劃清界限”。典型的例子是李銳的前妻范元甄揭發李銳的“反黨罪行”,並且離了婚。另外一個更典型的例子是一個小青年揭發他母親替劉少奇辯護的罪行,導致他母親被槍斃。雖然他後來後悔了,可是他媽再也不能活過來了。薄熙來也是這種玩意,雖然他母親在文革中被整死了,可是他依然崇拜毛澤東、讚美文革,在重慶大搞文革那一套——“唱紅打黑”。 ( 2026.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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