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文化大革命,通常很容易陷入兩種極端:一種是完全將其描述為純粹災難,另一種則把它理想化為徹底的平等運動。但如果真正從普通人的社會經驗出發,也許會看到一種更複雜的歷史現實。
對於許多普通中國人而言,日常真正壓在自己身上的,並不是抽象的國家機器,而是身邊具體的“小權威”:單位領導、基層幹部、老師、家長、資歷秩序以及各種組織關係。在高度等級化的社會環境中,人們往往習慣於服從,不敢公開表達不滿,更不敢直接挑戰權威。因此,文化大革命最初帶來的強烈衝擊之一,恰恰是普通人第一次被賦予了“可以批評權威”的心理感受。
在那個時期,大字報、群眾討論、公開批評會等形式廣泛存在。普通工人、學生甚至基層群眾,確實可以直接批評幹部和領導。甚至一些膽子較大的普通人,還會用“群眾立場”去公開鄙視那些不受歡迎的官員。過去高高在上的幹部,在群眾面前不再天然擁有威嚴。一些基層幹部面對群眾時,甚至長期保持一種謹慎與畏懼心理,擔心被貼大字報、被點名批評、被群眾圍攻。
在今天看來,這種狀態並不等同於現代民主制度中的言論自由或選舉制度,但它仍然具有重要的社會心理意義。因為對於普通人來說,“能否公開反對壓迫自己的人”,往往直接決定了他們是否感到自己具有尊嚴。
許多經歷過那個時代的人後來回憶,最大的變化並不是物質生活,而是一種人格感受的變化。領導不再那麼高高在上,幹部必須表現出“聯繫群眾”,擺架子會受到批評。人與人之間原有的等級感,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尤其對於青年工人和普通群眾而言,“原來我也可以發言”“原來幹部也會被批評”,會形成一種前所未有的主體意識。
這種變化不能簡單理解為“被煽動”。事實上,很多人參與運動,確實包含着真實的不滿情緒。他們反感論資排輩,反感幹部特權,反感身份差異帶來的壓迫感。從這個角度看,文革中的某些群眾情緒,包含了對社會不平等和官僚主義的真實反抗。
然而,問題也恰恰出現在這裡。精神上的反權威,並不自動意味着真正成熟的自由社會。
文化大革命雖然打擊了舊的權威,卻沒有建立穩定的制度規則。群眾雖然可以批評幹部,但這種批評權並不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個人權利,而更多依賴於政治氣氛。人們能夠批評基層幹部,卻很難真正挑戰更高層的政治方向。與此同時,群眾組織之間又逐漸形成新的派系與壓力。在缺乏法治與穩定程序的情況下,“反權威”很容易演變成另一種集體權威。
因此,文革中存在一種深刻矛盾:它一方面削弱了舊式官僚等級,讓普通人產生了主體意識和人格覺醒;另一方面,它又沒有真正建立保障個人獨立與自由的制度基礎。
尤其到了1968年後期革命委員會成立之後,社會逐漸恢復秩序。激烈奪權和武鬥減少,普通人的日常生活重新穩定下來。在這一時期,許多人確實感受到社會關係比過去“平”了一些。幹部雖然仍然享有較高工資與待遇,但在群眾監督和政治壓力下,往往不敢過於公開地擺出特權姿態。普通人即使沒有現代意義上的政治權利,卻仍然保有一定程度的公共批評能力。
而這種社會心理的變化,並沒有隨着1976年文革結束而立刻消失。相反,在1978年之後,隨着老幹部群體重新掌握國家治理權力,社會等級和行政權威實際上是在一個相當緩慢的過程中重新恢復的。
許多經歷過文革的老幹部,對於群眾運動仍然保留強烈記憶。他們知道群眾一旦被動員起來,基層權威可能迅速崩塌。因此,在改革開放初期,即使中央開始強調秩序、專業化與權威重建,基層幹部在面對群眾時,依然保持相當謹慎的態度。尤其是那些文化水平不高、但在革命年代成長起來的幹部群體,對於群眾輿論和社會情緒往往較為敏感。
因此,從七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之間,中國社會其實經歷了一個持續多年的“重新等級化”過程。隨着市場經濟發展、單位體制變化、知識與財富重新形成新的社會差異,普通人逐漸重新接受“領導就是領導”“專家就是專家”“有錢人高人一等”等觀念。社會中的敬畏權威心理,也在這一時期慢慢恢復。
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普通人真正重新回到文革之前那種普遍服從權威的社會心態,也許確實經歷了將近二十年的時間。
這也是為什麼後來一些基層群眾會對那個時代形成複雜記憶。他們未必懷念政治運動本身,卻懷念一種“普通人講話有分量”的社會感受。在改革開放之後,隨着市場化與社會分化加深,一部分人重新懷念那個年代人與人之間相對平等的氛圍,也並不難理解。
因此,理解文化大革命,也許不能只停留於“完全否定”或“完全肯定”的簡單判斷。它既是一場造成巨大社會代價的政治運動,也是一段普通人曾真實體驗到“反抗權威”“要求尊嚴”的歷史時期。正因為如此,它才會在中國人的歷史記憶中長期保持複雜而矛盾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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