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靈修:黑暗不能勝過光 文/靜瀾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作者朗讀,之後為黃濱姊妹小提琴/孫鍾玲姊妹鋼琴聖樂獻詩“奇異恩典”:
今日經文:光照在黑暗中,黑暗不能勝過光。(約翰福音1:5) 在聖經的啟示中,光象徵上帝的真理、生命、愛與救贖,也指向主耶穌自己。黑暗則象徵罪惡、無知、絕望、死亡,以及人與神隔絕的狀態。光有一個極其重要的特性,就是能夠驅除黑暗。有光的地方,黑暗就不能繼續存在。因此,神呼召我們過聖潔的生活,因為聖潔本身就是光,而光自然會趕逐黑暗。 很多人在年幼的時候都非常懼怕黑暗,於是會開着燈睡覺,好讓心裡多一份安全感;夜裡去洗手間,也總要亮起一盞感應燈。若是到了陌生的地方,黑夜帶來的恐懼就更加明顯。其實,人懼怕的不只是環境的黑暗,更是內心深處對未知與孤單的不安。 
真正能夠驅散人心黑暗的,不是世界的燈光,而是從神而來的光。無論黑暗多麼深重,世界的罪惡、人心的軟弱、生命的絕望,都不能成為最終的結局。上帝的真理與生命終究不會被戰勝。當光明與黑暗相遇時,黑暗只能躲藏,卻無法得勝。就像在野外搬開一塊石頭,原本藏在黑暗中的昆蟲立刻四散逃跑,因為它們無法在光中存留。這提醒我們,黑暗的力量本質上只是暫時的隱藏,而不是永恆的權勢。就像暴雨前密布的烏雲,雨過之後天空放晴,我們常常會看見橫跨天際的彩虹,那是應許,也是盼望,讓我們知道黑暗從來不是最後的結局。 光不僅驅散黑暗,也具有引導的作用。在我們蒙恩之前,我們活在罪惡和死亡的陰影之中,與神隔絕,因着惡行,心裡與祂為敵。但神救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里,使我們成為天上的國民。 
曾有一位英國青年基督徒,帶着聖經前往南美洲最南端的島嶼傳福音。在他上島之前,那裡的島民彼此殘殺,許多人認為,要教化他們幾乎是不可能的。多年之後,島上建立起學校,也建造了教堂,孩子們有秩序地上課。到了主日,島民衣着整齊,扶老攜幼來到教堂,唱詩讚美神。當地的酋長見證說,那位帶着聖經而來的人,帶走的不是財物,而是千萬顆心;他來的時候島上沒有基督徒,他離開的時候,島上幾乎人人歸向神。福音臨到之處,黑暗就被驅散,生命就被更新,那個地方也因此被稱為充滿友愛的地方。 主說:“你們是世上的光,”使徒保羅也提醒信徒,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基督徒要如同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神要我們去引導那些走迷路的人、迷失方向的人、作出錯誤選擇的人。雖然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決定承擔後果,但神仍然使用屬光的生命,使人看見真理,從而迴轉,作出智慧而正確的選擇。 光不只照亮前路,也帶來溫暖。當光靠近時,人能真實感受到溫度。在屬靈意義上,這意味着基督徒能夠給人帶來溫暖。人一生或許會有許多朋友,但真正帶來溫暖的,是那些把人引向光、引向神的關係,使人在愛中被扶持,在真理中被更新。 聖經約翰一書1章5節告訴我們:“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若說與神相交,卻仍行在黑暗裡,就是說謊、不行真理了。這顯明神是絕對完全、純全聖潔、公義無瑕的主,而真正與祂相交的人,生命必然漸漸離開黑暗,走向光明。詩篇中27章1節也宣告:“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神呼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把被擄的人釋放,使他們重新歸向祂。基督的福音所到之處,都帶來光明與生命、聖潔與愛。當蒙恩得救的人順服神的旨意,彼此相愛,就能在地上活出充滿愛的見證。哥林多後書5:17節告訴我們:“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聖靈在信的人心裡運行,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也賜下悔改與赦罪的恩典,使人離開偶像,歸向又真又活的神。正如黑暗不能勝過光,而是被光驅散、被光吞滅。 
主來到世上,就是要終結我們生命中的黑暗。祂呼召我們趁着有光的時候信從這光,使我們成為光明之子。祂也宣告,凡信祂的人必不住在黑暗裡。主一來,仇敵的權勢被粉碎,魔鬼的作為被除滅。福音的大能使人心得釋放,思想被更新,生命重新得着自由。 我們一起禱告: 
主啊,我們蒙了重生,是借着你活潑常存的道。願你的道在我們裡面成為光,照亮我們的心,驅散一切黑暗,使我們一生行在你的光中,也願你使用我們的生命,成為這世代中的光,使仍在黑暗中的人看見你的真理與愛,歸向你這位又真又活的神。因為光照在黑暗中,黑暗永遠不能勝過光。禱告祈求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靜瀾 現為教會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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