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靈修:主借他們的手…… 文/才艷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馨然姊妹朗讀,背景音樂為孫鍾玲姊妹鋼琴聖樂“今要主自己”:
今日經文:主借他們的手,施行神跡奇事,證明祂的恩道。(使徒行傳14:3b) 主耶穌升天以前,曾教導祂的門徒要傳福音到地極並建立教會(太28:18-20,約14:12)。主也應許給他們權柄,並能行神跡和奇事(太16:19,18:18,可16:17,約14:13)。主耶穌升天以後,特別是五旬節聖靈降下以後,門徒從猶太開始傳福音,經過撒瑪利亞,加利利,一直傳到遠方的羅馬。傳福音的時候,聖靈賜給他們口才和能力,信主的人越來越多(徒2:47b)。同時,使徒也行了諸多的神跡,以至於“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指望彼得過來的時候,或者得他的影兒照在什麼人身上。還有許多人,帶着病人和被污鬼纏磨的,從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邑來,全都得了醫治”(徒5:15-16)。“神借保羅的手,行了些非常的奇事。甚至有人從保羅身上拿手巾或圍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退了,惡鬼也出去了”(徒19:11-12)。 我們一方面為神給使徒和門徒的權柄和能力大聲讚美神,一方面卻為使徒和門徒受苦,被逼迫,下監而困惑不已。神既是全能的神,又給他們權柄行神跡奇事,為什麼不用神跡救他們脫離逼迫和苦難呢? 今天的經文給我們一個答案:主借他們的手施行神跡奇事,是為了證明祂的恩道。而且,馬可福音也明確提到“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跡隨着,證實所傳的道”(可16:20)。 所以,使徒/門徒傳福音的過程中,被逼迫,鞭打,下監,甚至殉道,但他們為此歡喜,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經歷的這些“算是配為這名(耶穌)受辱”(徒5:41),而且他們也教導門徒“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14:22)。 今天傳福音的人和接受福音的人都有一種普遍的錯誤認知——信耶穌就是為了地上的好處,至少得有地上的好處,比如平安,順利,富足,成功等。他們沒有受苦和為主殉道的概念。這與傳福音的人傳了不正確的福音有關係,也與人不願意受苦有關係。但無論如何,這種教導和想法都不符合聖經,因為主耶穌說過:“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是為了我們罪人死在十字架,救我們脫離罪的轄制,使我們與父神和好,將來與神同在,不是為了讓我們在地上過好日子。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16:26) 但願今天的經文給我們一個提醒:神跡更是為了證明主道。我們要有舍己和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耶穌的準備。切記主的教導: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福音9:23) 才艷 來自中國大陸,現為校園福音事工傳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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