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愛? 愛是接納,是愛護和珍惜對方,視對方為有價值。上帝是愛(參約翰壹書四8;請留意,這裡不是說愛是上帝),祂接納我們,愛護我們,不願見一人沉淪。可是,世人都犯了罪,上帝也是公義的,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祂不能因愛而廢掉公義;也不能因公義而廢掉愛。天地間若無公義,便秩序大亂,人類將墮入無盡的苦難中;可是若沒有愛,人人都被「定罪」,便沒有人能得救。 上帝因祂的愛和公義,就差遣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世人承受罪的刑罰,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人開了一條「稱義」之路。上帝的愛是無可置疑的,「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五6至8)耶穌基督為我們死,上帝看我們如珍如寶,正如聖經所記,基督徒是上帝用「重價買來的」(哥林多前書六20)。這個代價就是耶穌基督為救我們流血捨身。 上帝不但拯救我們,祂更接納我們作祂的兒女。這是徹底的接納,終極的接納。祂不但願意我們今生幸福;更願意我們永遠幸福快樂。而那些在世上為主受苦和殉道的人,將來在天國裡的賞賜是大的。 我們不但接受上帝的愛,並且還要施愛。主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加福音十27)一個被愛而又能愛的人,是快樂的;他的善行有益於人,自己的心靈也會滿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