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读Harold Berman(中译:哈罗德·伯尔曼)两卷本的Law and Revolution,其中有段关于革命的论述,很有意思。伯尔曼精通法律和宗教史,他讲的欧洲革命,和政治学家讲的不太一样。例如,政治学家讲欧洲革命,都讲英国革命、法国革命、俄国革命【注1】。伯尔曼别树一帜,认为欧洲的第一场革命,在时间上要向前推至11世纪。西方现代社会的真正基石,既不是希腊的哲学,罗马的法制,也不是犹太的宗教,而是发生于1075至1122年间,以教皇格里高利七世(Papal Gregory VII)为代表的宗教革命(Gregorian Reformation and the Investiture Struggle)。 伯尔曼认为,西方历史上曾发生过六次大革命。它们依次是11世纪的教皇革命,16世纪的新教革命,17世纪的英国革命,18世纪的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以及20世纪的俄国革命。所有这些革命都有几个共同特点:即“全面、迅速、暴力、持续”。前面三个特点别人都讲过,也比较好理解。“全面”是指革命要求全面的根本性的社会改造,不是只改经济,不改政治;也不能小修小补,换汤不换药。“迅速”指突然爆发,“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来势凶猛,猝不及防。“暴力”简单,就是杀人放火,“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但最后一个特点,“持续”,有点费解。且与第二个特点“迅速”,看似矛盾。但伯尔曼有意思的地方,恰恰就在这里。 伯尔曼说,革命在经历了最初的“迅速”阶段后,必有一个历时几代人的磨合期。在这段时期里,革命先辈最初的乌托邦理想,也即“初心”,将不断进行调整和妥协。伯尔曼的论点,似乎被欧洲的历史所证实。在那里,不仅革命的“初心”,同样反革命的“初心”,都必须进行调整和妥协。例如,法国大革命后,波旁王朝复辟。但复辟后的波旁王朝,并没有在路易十八领导下一味地反攻倒算,让对手“吃二遍苦,受二茬罪”。相反,对于革命者的主要诉求,如君主立宪,代议制等,波旁王朝都予以明确承认【注2】。同样,英国清教徒革命后,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但复辟后的查理二世,对革命者相当宽容,承认了国会的权威【注3】。正是在查理二世统治下,孕育了欧洲历史上第一个两党政治的雏形,推动了英国辉格党和托利党的诞生【注4】。 如果革命和反革命都固执己见,“不忘初心”,那不是意志坚定,而是没有长大。革命的最终结果,不仅取决于革命者的所作所为,也取决于反革命的所作所为。只有在革命和反革命既互相博弈,又互相妥协的进程中,历史才能翻开新的篇章。复辟成功,并不抹杀所有革命成果;革命成功,并不抛弃所有历史传统。这样,经过几代人的磨合,革命祖父最初理想中的激进主义,经过必要的妥协,其深层的原则终为孙辈们继承发扬。至此,人们不用再害怕右派的反攻倒算,也无需担忧左派的盲目激进,进化取代革命,重新上路。所以,真正的革命既有别于改良,也有别于纯粹的造反【注5】。 毛主席好像不懂革命有别于造反的道理。他说“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毛主席自称“一生做了两件事”,一件是打倒蒋委员长,另一件是发动文化大革命。两件事都是革命,也都是造反。第一件事,是在他领导下造国民党的反。第二件事,是在他领导下造共产党的反。可惜,第二件他没做成。但那不是因为他无能,而是因为他死了。他一死,他原来手下的弟兄,合伙把他老婆擒获,于是乎宣告“第二件事”破产。他要不死,“第二件事”会怎样收场,还真不好说。但不管怎样,毛主席一生事业的巅峰,是在他做“第二件事”的时候。那时,他讲的话,每句都是真理。但在毛主席讲过的所有“真理”里面,真正能“一句顶一万句”,在中国做到家喻户晓,影响遍及长城内外大江南北的话,还是要数那句“马克思主义”等于“造反有理”的名言。 马克思主义是革命理论,毛主席是革命领袖。马克思倾毕生所学,写了厚厚三卷本的《资本论》,研究“剩余价值”,才创立了马克思主义。但被毛主席一概括,“剩余”下来的“价值”,只有“造反有理”四个字。马克思地下有知,大概要吐血。象马克思这样的理论家,中国人其实不太看得起。中国人提倡“讷于言而敏于行”。连发财,都要“闷声大发财”。马克思讲起话来滔滔不绝,“千条万绪”。但真让他造反,就会“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当不了皇帝。在中国,能当上皇帝的,一般言简意赅。在野时,就讲“造反有理”;剪除异己时,则讲“阶级斗争”;等坐稳龙椅,再讲“稳定压倒一切”。不仅提纲挈领,而且“收放自如”。像马克思这种认死理的书呆子,在中国只会碰得头破血流。 毛主席不是书呆子,马克思的《资本论》,估计没读过。这倒不是说毛主席读不懂《资本论》,而是中国人讲究“学以致用”,《资本论》对毛主席夺取天下没有用。取天下前,毛主席可能看过点马克思主义的书,甚至写过“矛盾论”、“实践论”之类的理论文章。取天下后,毛主席日理万机,坐在中南海书房里,“乾坤握在掌中,山河控于笔下”,读的不是《资本论》,而是《资治通鉴》。这倒不是因为毛主席忘本,朝三暮四,而是因为《资本论》对治理中国文不对题。远不及《资治通鉴》,可以以史为镜,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从历代皇朝的治乱兴衰中,防微杜渐,尽早发现潜在对手的阴谋或阳谋。但唯一缺点是,《资治通鉴》里,没有革命,只有造反。 毛主席说自己是马克思加秦始皇。然而,至少从他取得天下后,他身上的马克思越来越少,秦始皇越来越多。那倒也不是因为毛主席生性残暴,而是因为他看透了中国的国情。他说过:“百代都行秦政法,劝君少骂秦始皇”。毛主席这个人,你喜欢也好,讨厌也罢,看问题还是有深度。你看,他一下就抓住了问题的实质。“百代都行秦政法”,就是抓住了中国政治的根本。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毛主席都喜欢。但最喜欢的,还是秦始皇。“祖龙魂死业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注6】。中国人崇拜祖宗,毛主席认祖归宗,认的既不是马克思,也不是孔夫子,而是秦始皇。那毛主席到底喜欢秦始皇什么呢?夺取天下前,毛主席喜欢他“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的野心。夺取天下后,毛主席喜欢他“命为制,令为诏,天子称朕”【注7】的至高无上和统一领导。秦始皇“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下设县,县下设乡”【注8】,毛主席设得更细,一直设到“人民公社”;秦始皇“收天下兵,聚之咸阳”,毛主席实行“无产阶级全面专政”;秦始皇反对“入则心非,出则巷议”,不惜“废弃私学,焚书坑儒”,毛主席提倡“兴无灭资,全国山河一片红”,不惜从“知识分子思想改造”,一直折腾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毛主席死了,秦始皇照样活着。“天子称朕”,就是今天的“定于一尊”;“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就是现在的“妄议中央”。秦王朝虽然二世而亡,但在中国,政治上和精神上的秦王朝,却正如秦始皇所愿,“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前几年有人说,中国一百多年没改变,“上面还是慈禧,下面还是义和团”。毛主席的眼光比这深远,“百代都行秦政法”,是告诉你,中国不是一百多年没改变,而是二千多年没改变。鲁迅先生说,中国历史每一页上,就写着两个字:“吃人”!【注9】谭嗣同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注10】。他们的说法其实和毛主席一致,不过他们是从在野的角度看问题,而毛主席从当权者的角度看问题。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和毛主席一样,都从当权者的角度看问题。站在当权者的角度,他们看到“秦政”和“荀学”符合中国国情,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发展道路。所谓“荀学”,其实指的是商鞅、李斯为代表的“法家”。中国历代君皇,明捧“儒家”,暗行“法家”,叫做“外儒内法”。毛主席敢公开叫板“孔学名高实秕糠”,是因为他拥有新人马克思,不再需要旧人孔夫子。马克思之于新时代的毛主席,犹如孔夫子之于旧时代的帝皇。皇帝们“外儒内法”,毛主席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的实践相结合,继往开来,创造了“外马内法”。 “百代都行秦政法”,是因为“秦政”,确实有治理国家的能力。正像习近平主席所说,“封”能立刻封住,“放”又能立刻放开,这种“收放自如”,是一种国家治理能力一样。中国人常说“一念兴邦,一念丧邦”。全国人民的祸福,仅系于一念之间,这种乾纲独断,确实能产生某种治理能力。它能不能“利民”不好说,但能“利国”,却有历史依据。“税收”,无疑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能力。在“百代都行秦政法”的宋朝,中国的“税收”能力,已超过后来英法两国的十倍。据说中国1086年的政府税收,约占当时全国GDP的百分之十,而1300年英法两国政府的税收,却分别只占本国GDP的百分之一和百分之0.5【注11】。所以,中国政府是一个早熟的政府,其统治能力毋庸置疑。“百代都行秦政法”的中国政府,不仅早熟,而且稳定。秦始皇创建的郡县制,二千多年来,就一直处于“超稳定”状态。据西方汉学家研究,秦朝设有约1000个县,到西汉末年为1314个县,到清末变成1381个县,到了毛主席的新中国,则是1479个县【注12】。 在这个早熟、强大而稳定的“秦政”下,生活着亿万“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中国人民。秦始皇称他们为“黔首”,毛主席叫他们“群众”。秦始皇让“黔首”修长城,留下了孟姜女哭长城的千古传说。二千多年后,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毛主席的新中国,想看看秦始皇修的长城。不料天公不作美,下起鹅毛大雪,以致交通中断。毛主席的新中国二话不说,立即调遣八十万“群众”,连夜为尼克松扫清所有积雪。第二天,当那位后来智擒毛主席老婆的叶剑英元帅,陪同尼克松顺利登上长城时,不禁对新中国的“治理能力”和“制度优势”,不胜感慨。尼克松同样不胜感慨,心想为自己看一眼长城,居然动用八十万人扫雪。这种享受,自己在美国连做梦都不敢想,真是不枉此行。 出动八十万人扫雪,美国做不到。就像几十年后,为了疫情,把全国人民封死在家中,美国做不到一样。新中国的这种“治理能力”和“制度优势”,虽然美国没有,但秦始皇有。这种“能力”和“优势”,之所以从秦始皇起,在中国能穿越时空薪火相传,是因为无论秦始皇的“黔首”,还是毛主席的“群众”,其实都是奴隶。鲁迅先生说,中国人只有“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注13】。政权更迭,治乱兴亡。“乱”,则“想做奴隶而不得”;“治”,则“做稳了奴隶”。城头变幻大王旗,“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鲁迅先生还说,奴隶和奴才不同【注14】。奴隶,无非是蔡奇先生口中的“低端人口”。而奴才,则是做惯了奴隶,并从奴隶生活中尝到甜头、品出滋味、享有美感、甚至于陶醉于其中的奴隶,是媚上欺下助纣为虐的奴隶。受雾霾之苦而不得言者,是奴隶;在记者镜头前保卫“咱们的雾霾”的朝阳大妈,则是奴才。因封城而饿死于家中、病死于医院门口的,是奴隶;因李文亮医生被训诫,而在网上为警察点赞喝彩的,则是奴才。 上有“秦政”,下有奴隶甚而奴才,在这样的土地上,不会有革命,只能有造反。中国人常说“穷则思变,多难兴邦”。其实,“穷则思变”可能,“多难兴邦”未必。人到穷困潦倒,走投无路时,可能铤而走险,逼上梁山。这种人,从陈胜吴广到毛主席朱总司令的队伍里,都不罕见。但要“兴邦”,却不能“多难”。“兴邦”靠科学技术和创造发明,其中包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创造发明。而创造发明,需要相对富裕、安定、自由的环境。“创造”和自由正相关,和“多难”逆相关。在灾难深重的土地上,令人窒息的环境里,只能培育“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的仇恨,只能激起“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放手一搏。所以,从大泽乡的凄风苦雨,到湖南农民运动的燎原烈火,都不可能产生伯尔曼意义上的革命,只能产生“斩木为兵,揭竿为旗”的造反。 把英文的revolution翻译成“革命”,就像把republic译成“共和”一样,据说都不是中国人首创,而是日本人的发明。日本在古代是中国的学生,到了近现代反成了中国的老师。亚洲国家中,当过中国老师的就两个国家:古代的印度和近代的日本。但日本因为先从中国的学生做起,所以精通汉语。把revolution译成“革命”,把republic译成“共和”,说明熟悉中国典故,难能可贵。但再好的翻译,终究只是翻译。中国的“革命”和“共和”,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西方的“革命”和“共和”,不能同日而语。 中国人说的“共和”,是指“周召共和”。讲的是公元前841年,不许别人“妄议中央”的周厉王失败逃跑后,由周定公和召穆公共同执政的一段历史。而中国人的“革命”,历史更加悠久,是讲如何“革除天命”。中国人“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老祖宗“尧舜”是好人,不革命,奉行“禅让”。但“尧舜”以后,“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注15】,弄得“尧舜禅让”做不下去,只好搞“汤武革命”。 中国历史上第一场革命,是“殷革夏命”。革命领袖是商汤,革命对象,则是那位逼得别人要和他“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的夏桀。夏桀本来也“受命于天”,前来统治老百姓。但想不到他违背“天命”,做了坏皇帝。于是商汤自告奋勇,声称“有夏多罪,天命殛之”【注16】,要“革除”夏桀的“天命”,自己来当“受命于天”的好皇帝。至于谁真的“受命于天”,谁可以“革”谁的“命”?那得看谁打败谁。如果是夏桀打败商汤,那就不是“殷革夏命”,而是“夏革殷命”了。 所以,谁革命,谁被革命,主要以成败论英雄。秦始皇“革”了六个国家的“命”,所以毛主席喜欢他。可惜“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秦朝“二世而亡”,不久又被别人“革”去了“命”。中国历史,就这样你“革”我的“命”,我“革”你的“命”。从商汤的“殷革夏命”,到董仲舒的“天运循环”,再到毛主席的“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一路“革”下来,直到今天。 西方的“革命”(revolution),是相对“进化”(evolution)而言。“进化”是渐变,是和平连续的发展。“革命”则是打断渐变,产生剧烈的突变,从而带来制度、行为、乃至思想方法上的根本改变。用辩证法的话讲,“进化”是量变,“革命”则是质变。中国的革命,也即“革除天命”,从来没有给中国社会带来过质变。“革”来“革”去,不过换一个人当皇帝;“变”来“变”去,仍是一姓之天下。治乱兴亡,改朝换代,都是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缺乏Thomas Kuhn所谓科学革命中的“范式转换”(paradigm shift)【注17】。所以,中国的革命,和中国历法一样,只有循环,没有进步;只有周而复始,没有开拓创新。 既然不能向外部开拓创新,就只能在内部霸占更多空间。不能把蛋糕做大,就抢别人嘴里的蛋糕。所以,中国革命,是最不给对手留有余地的革命。“革命,革命”,连对手的“命”都要“革”掉,更遑论留有余地?中国的所谓“革命”,历来都是零和游戏,从来没有什么“双赢”。要有,那就是“我们赢两次”。赢者通吃,成王败寇;冤家路窄,你死我活;要么当主子,要么做奴才,这就是中国革命最基本的逻辑。中国革命,无论是崛起于草莽的造反,还是密谋于朝堂的逼宫,都离不开这个逻辑。所以,直到二十世纪的曙光已经照亮中国大地,孙中山的造反,加上袁世凯的逼宫,仍然无法让中国真正“走向共和”。 伯尔曼概括了革命的四个特点:全面、迅速、暴力、持续。他又说革命既有别于改良,又有别于造反。中国革命没有“全面”,所以没有制度创新,从而无法区别于改良。中国革命又没有“持续”,所以没有必要的妥协和双赢,从而无法区别于造反。在中国,革命无非是成功的造反,而造反只是失败的革命。革命和造反合二为一,难分彼此。所以,把毛主席弄糊涂了,以为马克思主义就等于“造反有理”。 1789年7月14日,当利昂古尔公爵(Duck of Liancourt)向远在凡尔赛的路易十六报告巴士底狱被攻占的消息后,路易十六惊呼:“这是造反”!“不,陛下”,利昂古尔纠正道:“这是革命”【注18】。这对法国君臣在紧急关头的对话,说明他们都知道,革命有别于造反。中国历代王朝的君臣,都讲不出这段话。因为他们不知道,世界上有不同于造反的革命。对他们来说,革命和造反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失败的造反才叫造反,成功的造反就是革命。成功了,怎么还能叫造反?那应该叫改朝换代。所以,中国只有造反,没有革命。 在利昂古尔公爵和路易十六那段对话以后整整两百年,中国爆发了天安门广场事件。几年后,李泽厚、刘再复发表《告别革命》,一时洛阳纸贵,名动天下。但如果中国根本没有革命,“告别革命”岂不是缘木求鱼,无的放矢?如果李泽厚、刘再复先生的原意,只是要在中国提倡改良,避免暴力抗争的话,那么他们的书名似乎应该改成《告别造反》。伯尔曼也许是对的,他说革命既有别于改良,又有别于造反。在革命、改良和造反三者并存的情况下,革命和改良不是一对一的关系,它们不是非此即彼。所以,在“告别革命”前,我们似乎应该先弄清楚革命和造反的区别。在赞美英国革命,反对法国革命前,我们好像也应该先弄清楚,我们自己是否曾有过革命。 (2023年1月28日)
陈翰圣
原载《新世纪》网站:https://2newcenturynet.blogspot.com/2023/01/blog-post_29.html
注释: 【1】例如Skocpol, Theda. 1979. States and Social Revolu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再如Moore, Barrington. 1966. Social Origins of Dictatorship and Democracy. Boston: Beacon Press. 【2】Price, Roger. 2014. A Concise History of Franc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 165. 【3】Tombs, Robert. 2014. The English and their History. New York: Vintage Books, pp. 251-252. 查理二世对情妇同样宽容,不但拈花惹草,一夜风流,并且开枝散叶,私生子女据说至少有十四位之多。他最宠爱的情妇,居然是法国间谍,是路易十四设计送到他床上去的。傅东华先生翻译的英语小说《琥珀》,就以查理二世复辟后奢靡淫乐的宫廷为背景,在毛主席亲自开创的“文革”沙漠里,这是许多中国人偷尝的文化禁果之一。 【4】Berman, Harold J. 2003. Law and Revolution II: The Impact of the Protestant Reformations on the Western Legal Tradition.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pp. 222-224. 【5】Berman, Harold J. 1983. Law and Revolution: The Formation of the Western Legal Tradition.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pp. 99-100. 【6】毛泽东,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全诗如下:“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件要商量。祖龙魂死业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此诗在“文革”批林批孔中,风靡一时。 【7】司马迁,《史记》第一册,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36页。 【8】吕思勉,《中国通史》,吉林出版集团,2015年版,第603页。 【9】鲁迅,“狂人日记”,载《呐喊》,见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reference-books/luxun/03/005.htm 【10】谭嗣同,《仁学》第二十九,见https://zh.m.wikisource.org/zh/%E4%BB%81%E5%AD%B8 【11】Stasavage, David. 2020. The Decline and Rise of Democracy: A Global History from Antiquity to Toda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12. pp. 312-313. 【12】卜德,“秦国和秦帝国”,载《剑桥中国秦汉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2页。 【13】鲁迅,“灯下漫笔”,载《坟》,见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reference-books/luxun/01/024.htm 【14】鲁迅,“漫与”,载《南腔北调集》,见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reference-books/luxun/14/029.htm 【15】胡平生,陈美兰,《礼记》礼运篇,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11页。 【16】慕平,《尚书》汤誓,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82页。 【17】Kuhn, Thomas S. 1970. 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8】Berman, Harold J. 2003. Law and Revolution II: The Impact of the Protestant Reformations on the Western Legal Tradition.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p.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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