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1930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19日),生於遼寧大連,祖籍浙江寧波,中國大陸民法學者,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民商法學博士生導師,有“民法泰斗”之稱。曾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兼法律委員會副主任[2]、中國法學會副會長[3]。曾參與制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與佟柔、王家福、魏振瀛並稱為“民法四先生”[4]。 江平生於大連的一個銀行職員家庭。1937年全家遷往上海,一年後轉往北平。初中就讀北平藝文中學,高中就讀崇德中學(今北京三十一中)。1948年到1949年間在燕京大學新聞系學習,因參加中共的地下外圍組織民主青年同盟而輟學。1949年參加了北平市團委籌備工作。1951年至1956年間,作為首批公派蘇聯的留學生,先後就讀於喀山國立大學和莫斯科國立大學法律系,參加中國學生會工作[5],以全優成績提前一年畢業,回國任教於北京政法學院民法教研室[6]。 1957年因作為起草者同其他19名年輕教師寫大字報對校政建言,及公開議論赫魯曉夫的秘密報告而被打成右派,新婚妻子被迫與其離婚[6]。後被派往北京西山勞動,被火車壓斷一條腿[7]。1959年,以“摘帽右派”身份回到北京政法學院(今中國政法大學)外語教研室。1972年,學校解散,隨部分教職工到安徽農村勞動。後被組織清除,被派往北京延慶中學教俄語。江平把他在蘇聯留學期間用獎學金買的法學書籍賣給收廢品的人,為此寫了一首五絕:“西天朝聖祖,讀經寒窗苦。誰知歸來後,卷卷皆糞土。”[8] 1978年,北京政法學院復校,江平被恢復教職。1982年擔任該學院副院長,1984年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1988年6月任校長。1990年2月15日因被中共認為支持學生運動而被免職[9]。江平曾在中國政法大學開學典禮上致辭:“我們要有信念,做到只向真理低頭。”[8] 2001年10月被中國政法大學授予終身教授稱號。2012年,赴台灣參加首屆“光華學者論壇”,受時任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接見[10]。 2012年11月,他在北京的座談上表示:“近年來中國司法改革倒退,公安和政法委權力過大是國家不幸,中國應建立法院權威和司法獨立。要建立財產申報、審查和預算公開、差額及公開選舉等各項制度,也應廢除違法多年的勞動教養制度。”[11][12]最終勞動教養制度在2013年底被全國人大常委會廢除。[13] 2023年12月19日12時28分,江平在北京中日友好醫院逝世,享年94歲。[14]消息傳出後不久,財新網於下午一點半發表紀念悼文[15]。 江平主張以“憲政社會主義”取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也就是將“中國特色”清晰地定義為憲政。[16]他認為“我們國家現在有憲法,但還沒有真正的憲政。就是說中國在民主、自由、人權方面還有很大距離。”[17] 中國政法大學校內辦有每年評選一次的“江平民商法獎學金”[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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