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分鐘”解決富士康問題 (2010-06-10) 富士康的青年職工發生了這13名連續自殺現象,是一個悲劇。這反映了東方企業用工制度和現代中國青年承受能力的矛盾。我們東方的企業,中國及周邊的國家及地區的,多崇尚吃苦耐勞。脾氣急躁的人更喜歡多干快干,把自己用到極限。如果環境是自覺或不自覺的強迫和競爭的氣氛,弱者的悲劇就會發生了。過去秦始皇修長城的隊伍也是悲劇連連,孟姜女的故事就是一例;現在豐田出現了質量事故,富士康出現人員事故,都是這種文化的結果。 就有關文章反映的信息看,沒有公司的懲罰原因,沒有個人的情感原因。 大致原因是: 1, “每個富士康工人都要與公司簽訂“自願加班切結書”,從此你的加班時間便不再受法律約束,也不再受你的自主安排”; 2, “在富士康廠內,平均每天工作10個小時,早上7時半進廠,晚上7時半出廠,中間有1個小時的午飯和休息時間,其中2個小時以加班算。 員工手冊規定每工作2個小時就可以休息10分鐘,但是很多時候都不能按規定休息,往往是除了中午休息1小時外,一天就只有10分鐘的時間上洗手間,有的部門甚至長期要加班3個小時”; 3, “員工之間的關係比較淡漠,平時大家基本上沒有交流”。 出現問題的人,肯定是弱者,強者正在“忍受”着那的“待遇”。這些弱者在家是父母百般呵護的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姊妹關係的磨練;在學校沒有足夠的社會實踐,從校門直接轉到高效率的工廠,工作時獨來獨往。面對人生的最大的任務,認識社會,適應社會,建立愛情,建立家庭,卻在工廠機器旁長期勞作。這些任務沒時間做,或做了卻遇到困難,遇到歧視或侮辱,或許還有不良影視劇或環境的誘因。這些問題沒有作為輿論認可,我們暫且不談。我們就上面3種原因談一談。 1,人的承受能力是有伸縮的。富士康的多數員工不是也在“堅持”着嗎?加拿大的老移民或新移民一天加很長時間班或干兩份工的不在少數。雖是這麼說,但企業應限制每星期有薪工作時間不能超過60小時。 2, 關鍵是機器般連續高強度高精度工作。不知這報導是否準確。我們權且認為準確。 加拿大是以時薪計酬,法定每2小時工作後有15分鐘有薪休息時間;每4小時後有30分鐘無薪午飯時間。開會,做衛生都在有薪時間內;企業沒有無薪雇用;另外按每兩星期發一次工資,高興一次。 沒有做過長時間勞動的恐怕體會不到其中的滋味。沒幹過體力活的人不知道15分鐘是多麼的寶貴。在這15分鐘內吃飯,吃水果,喝水,喝茶,喝咖啡,補充能量;或躺一躺,或打打盹,恢復體力。起來又能高效率的工作。對企業還能很大程度避免因疲勞造成的疏忽及壓力。 西方的這種用工制度好像比東方的疲勞作戰好一些。 3, 在15分鐘內,職工之間又可以互相交流,促進感情,解決職工之間淡漠問題;公司又可用作引導形成互敬互愛互助的正向氛圍的時間。 15分鐘是一個容易被人忽視的關鍵因素。將中午休息1小時拆成3段:上午15分鐘有薪休息—中午30分鐘無薪休息—下午15分鐘有薪休息。加班時,每2小時工作後順延15分鐘有薪休息。確實保證關掉機器,休息15分鐘。否則,就是違法。富士康及其他工廠不妨試一試。 工人工資低應該提高到合理的高度。但提高到一定高度後,因為“不差錢,差休息”,悲劇還會發生。這無論在中國的沿海還是內地都是一個理兒。 (戴廣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