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是典型的莫須有,直到最後讓陪審團裁決的時候,都沒有一個明確的罪名,只有摸稜兩可的幾項選擇。並且不需要明確證據,只要覺得有罪就可以。並且只需要陪審員認可任何一項罪,最後的結果就是所有罪的疊加。所以才有憲法專家沒見過的奇蹟。 不過聯繫到川普以前在紐約的案子,不論是沒有強姦但有性侵,還是川普公司財務問題,都是一樣的操作,典型的第三世界司法。 動不動有人拿陪審團說事,其實操縱陪審團有那麼難嗎?當然,對於一介小民來說是基本不可能。但如果政府和司法機關聯手操作,其實是小事一樁。根本就不用控制全部陪審員,只要塞進幾個鐵杆威脅一下,再加上法官事先已經表明態度,如果不判有罪誰也別想離開。有幾個小民能夠在壓力之下還能堅持自己?這對於作出8000萬張選票的黑幫來說不是小菜一碟嗎?除非運氣實在不好,碰到一個重壓之下不彎腰的硬漢。你還真以為《12怒漢》描述的勇敢陪審員到處都是啊?參見老農的博客的陪審團經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