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我們講到,我們有一種被稱為“極端主義的習性”。這種習性來源於久遠的,根深蒂固的對於“有極端”的崇拜和信仰。一代又一代的人因此而習慣性的堅信,必定有一個“最高道德”或“宇宙的本質”存在。並因此而發展出了對於達成“最高道德”或“絕對真理”的偏執狂式的人格。這種習性或人格會促使我們合理化“不惜一切手段”,包括使用暴力的手段,或恐怖的手段來達成所謂“歷史的必然”或“人類的價值”,而使人類社會一次又一次的遭遇到“一片灰烬”或“一地雞毛”的局面。 那麼,“非極端”或“非暴力”才是真理嗎?或者是唯一正確的手段嗎?這種針鋒相對的論戰也會在海外華人群體中看到,譬如,對於發生在香港和內地的“民主運動”,及其“手段”的看法上,總是有一派的觀點是主張“非暴力”的,並將之視為戰勝強大專制機器的唯一正確的策略。然而,被譽為20世紀最有影響力的哲學家蒯因(Quine)卻說了一段會令論戰的兩邊,或令主張“有極端”與反對這個主張的兩邊都不知所措的話:希臘神話中那匹長著翅膀的“飛馬必定存在,否則,說它不存在也是無稽之談”。(On What There Is? ) 這是一個我們很少會覺察到的,在表述自己的立場或主張時所遭遇的邏輯困境。通常,我們的主張或立場是不會接受“飛馬”存在的。而如果我們不接受“飛馬”存在。或者,如果“飛馬”是不存在的,則主張“飛馬”不存在就會成為無稽之談。 有些人可能會說,討論“飛馬”存在與否才是無稽之談。討論“桌子”的存在才是有意義的。這種說法恰好表達了這些人心目中所習慣的“存在”僅限於可以被看到,聽到,感受到的某種“物體”和“實體”。我們且不說“存在”的定義究竟是什麼?如果只是把“存在”定義為物體或實體。那麼,為什麼會有“非物質文化遺產”呢?為什麼會有“軟實力”呢?或者說,非物質文化遺產或軟實力是存在?還是不存在呢? 所以,蒯因這一類哲學家會讓我們覺察到,我們所習慣的主流哲學和主流邏輯,即使是在一個簡單的,關於“飛馬”存在或不存在的表述上都陷入困境,更遑論那些關於“桌子”或“宇宙起源”是存在,還是不存在的分析和表述了。 那麼,佛法和禪宗又有什麼特別的表述嗎?佛法會用“存在,但並非是真實的存在”來表述。就如我們前面講過的,達摩在回答梁武帝關於“有無功德”的詢問時,達摩的表述是“雖有非實”。也就是“有,但並非實有”。而佛法區分“有”與“實有” ,“存在”與“真實存在”的理由,則是與“定義”有關。對此,我們也採用習慣了的分析方法,也就是分析“語意”的方法去分析一下,當我們說“真實存在”或“實有”的時候,我們實際的意思(meaning或語意)究竟是什麼呢? 按照佛法,“真實存在”或“實有”必須是“無欺”的,也就是“沒有欺騙性”。那麼“無欺”的特性又是什麼呢?佛法認為是“恆常不變”。否則,今天被說成是“真理”的東西,明天就變了。變成了要有待於“實踐檢驗”的,還不確定的東西。或者,今天所崇尚的“美貌”,譬如擁有一張“蛇精臉”。但過不了多久,我們的看法就變了,甚至認為“面目可憎”。那麼,這個被推崇的“真理”或“美貌”就是有欺騙性的。因此,當我們講“這個是真理”,或“真實存在”的時候,我們實際的意思是“恆常不變”,或至少以為它是恆常不變的。而無論是在語意上,邏輯上,實際上,也只有具備了恆常不變的特性,我們口中的“起點”,“極端”,“絕對”,“有”,“存在”,“是be”,以及“真理”和“美貌”,才是確定的,才是可信賴的,才不會帶有欺騙性。 而要做到恆常不變。或者說恆常不變的特性又是什麼呢?佛法認為是“獨立”或“不可分割”。显然,“非獨立”的相互依賴的狀態是不穩定的。而一個“可分割的”,組合而成的東西,或是被製造和創造出來的東西,它必定會經歷從產生,持續,消亡(生,住,滅)的變化過程。因此,相互依賴(非獨立),組合而成(製造和創造)被認為是無法保持恆常不變的根源。 由此,消除掉一切依賴關係而達成“獨立”,或找到一個“不可分割”的“最小”就成為了一個重要的事情。而對此重要的事情的討論,早在二千多年前,在佛法的不同部派之間就已經發生了,結論是:依賴關係無法消除。或者說,一切都是相互依賴才能成立的:所謂的“小”必須依賴於“大”才能成立。並不會有一個“獨立”存在的“小”或“最小”。以及,因果關係也是相互依賴才能成立的:作為原因的那個原因,必定是另一個原因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又必定會成為另一個原因的原因。根本就談不上一個消除了相互依賴而“獨立”存在的“第一因”或“最終結果”。而類似的討論直到二千多年之後才引起了西方哲學家的關注。譬如我們剛才提到的“飛馬必定存在,否則,說它不存在也是無稽之談”。這其實是在用反諷的方式在表達佛法二千多年前的那個看法:存在與不存在是相互依賴才能存在的,並不會有一個“獨立”的存在或不存在。也就是不會有一個“不可分割”的“恆長不變”和“無欺”存在。 這就會帶來一個我們非常不習慣的觀點:即如果一切都是相互依賴才能存在的(緣起),則在相互依賴才能存在的一切之中並不會有獨立存在的最大或最小,以及獨立存在的“第一因”。也當然談不上有任何“獨立”的,“不可分割”的“恆長不變”和“無欺”。而如果沒有“恆常不變”和“無欺”,就等於没有“真實存在”或“實有”。甚至,就連“真實存在”也不真實存在。因為,如果一切都不是獨立的,恆常不變的,無欺的真實存在。那又何來“真實存在”和“無欺”呢?而如果一切都不是真實的存在,或者一切都有欺騙性。那麼,一切因應變化(無常),維持穩定,製造或創造更多財富的理論,主義,政治立場和經濟的高速發展等等,由於它們統統都是相互依賴才能成立的,因此,它們也就統統具有了欺騙性,具有“無常”的相對性。因此,我們只能用“有用,但並非真實(究竟)的有用”來表述它們才不至於落入悖論。 對於這樣一種違背我們“極端主義習性”的,難以理喻的“緣起”哲學,佛法通常是以夢境作為例子來形象的加以闡釋:當你處在夢幻之中時,由於你與夢境無法分離。在這個層面上,佛法說“夢裡的一切都存在”,或夢裡有飛馬,也有桌子。也有得到一張桌子的喜悅和失去一匹飛馬的沮喪。但由於夢裡的一切並未真實的發生過,或真實的存在過。在這個層面,佛法提示說“夢裡的一切並非是真實的存在”。也會加入一些哲學分析說:那些都要依賴於我們的命名和假設,是我們無法與之分離的概念和語詞,等等等等。直至你醒來,當你與夢分離而“獨立”於夢境。你才可以證明,在醒來的狀態上,或稱作“本來狀態”上,根本就沒有“夢”這麼個東西,更何談夢裡的一切是存在或不存在呢?而那個所謂的“醒來”或“本來狀態”,我們可以把它想像為,排除掉我們的命名和假設,或不依賴於概念和語詞而“獨立”的狀態,也就是“自證”,“自明”的狀態。 那麼,在我們繼續往下討論什麼叫“不依賴概念和語詞”?或為什麼會有一個不依賴概念和語詞的“本來狀態”?這個“自證”,“自明”的本來狀態又有什麼了不起的?等等問題之前。我們先來談談“好處”。看看這種“緣起”的哲學思想對我們觀察當下的生活會有什麼幫助。 今年是“大選年”,我們本就波瀾四起的生活環境會被再次的攪動起來。而在所有的攪動力量裡面,“操縱選舉”是最強的一種力量。我們就此來做一點分析。 首先,我們明顯的看到,進入21世紀以來,美國的政治玩家們必定要鼓吹自己的政治理念(飛馬)是如此的優秀,是與真理同一個級別的東西。同時,又聲嘶力竭的,不惜一切手段的去否定,或嘲笑對手的政治理念(反飛馬),將之等同於腐爛的“魔鬼”級別。也就是說,這些政治玩家們把“選什麼”或“為什麼而選”提升到了是選擇“真理”?還是與“魔鬼”為伍的級別,升高到了事關民主存亡,事關“失去美國”,“奪回美國”的程度。 但是,從“民主”誕生的那一刻起,它就否定“真理”,“魔鬼”的絕對性。如果有“絕對真理”存在,或有絕對的“政治正確”。則選舉就是多此一舉,或是一個“擺設”。那個掌握了“絕對真理”的,或代表了“正確方向”的人或黨應該永運執政才對。而這恰恰走向了民主的反面 - 專制制度。 那麼,什麼才是民主選舉的原貌或本意呢? 或者說,“選什麼?”,“為什麼而選?”是一個什麼級別的,或什麼程度的問題呢?答案只能是,這是一個相對級別的,相對正確的,屬於“解決方案”層級的問題。也就是說,選舉不過是在一堆號稱可以解決問題的解決方案里挑來挑去而已,而絕不是在拼誰的理念是“真理”,必須按照“真理”來改變美國,來修改美國憲法。 由於選舉的原貌或本意是一個維護憲法的行為。因此,任何升高“選什麼”或“為什麼而選”的級別,將之提高到為了真理,為了再造美國或拯救美國的高度,那就是把選舉轉變為通過選舉來迫使憲法按照“政治正確”,“進步理念”或“民粹主義”來修改憲法,甚至顛覆憲法的行為。這會使得選舉偏離它的原貌或本意,而轉變為一場推動社會分裂與爭鬥的政治運動 - 這就是對於選舉最大的操縱,亦會使選舉滑向不歸之路。 所以,21世紀以來的政治玩家們才是“操縱選舉”的始作俑者和對於選舉的最大操縱者。正是他們在操縱選舉,在破壞憲法,在讓美國走向分裂。並對這場“改變美國”和“拯救美國”之鬧劇的危險性缺乏正常的感知。 所以,問題還是出在哲學,以及由哲學所形塑的習慣上。由於我們處在“一神論”的文化傳統的裹挾之中,被根深蒂固的“極端主義習性” 和“極端主義情緒”所控制而難以與之分離。因此,我們會習慣性的在相對的“解決方案”裡尋找“絕對真理”。習慣性的把某種解決方案當作真理來看待 - 無異於把止痛劑當作了長生不死的“仙丹”。而這種誤解之所以發生,正因為我們相信有“長生不死”這麼個東西存在,或已經對“長生不死”發展出了偏執的人格。 為什麼說“止痛劑”與“解決方案”是同一個級別的東西呢?這是因為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叫做“有用,但並非真的有用”。如同止痛劑必定是有作用的,解決方案也必定可以解決特定的問題,但顯然無法解決所有的問題,也一定會製造出新的問題。所以,痛苦的根源,或疾病還在那裡,過不了多久,它就會再次的出現在我們面前。 所以,把一切理論體系,包括經濟,政治,科學,哲學,以及佛法和禪修,統統都看作是解決方案,看作是止痛劑的態度,才是選舉的正確態度,才是民主的原貌,也是我們看待人生的正常態度。我們來看《五燈會元》里對這種“正常態度”的表述: 陸(陸亙大夫)辭(辭別普願禪師)歸宣城治所。師問:大夫去彼,將何治民?曰:以智慧治民。師曰:恁么則彼處生靈盡遭塗炭去也。 這是《五燈》卷三,南泉普願禪師與政府官員陸亙大夫之間的一段對話。當陸亙即將返回他主政的“治所”而辭別他的禪修導師 - 普願禪師時,禪師問道:你將以什麼樣的理念,主義,或指導思想,是以“保守”的,還是“激進”的方式來“治國理政”呢?陸亙答道“以智慧治民”。 我們知道,佛法中的“智慧”(prajna般若)幾乎是“佛性”的別名,或幾乎是佛法的代名詞,會被認為是“絕對真理”,“最高道德”這個級別的東西。但普願禪師譏諷道:如果你把佛法當作“絕對真理”或“最高道德”來看待,並以所謂的“進步理念”或“歷史的必然”作為治理國家唯一的指導思想,甚至將之淩駕於憲法之上,“則生靈盡遭塗炭去也”。 不幸的是,歷史和實現都沒有逃脫普願禪師的譏諷。而硬是把譏諷變成了預言。 陸又問:大悲菩薩用許多手眼作甚麼?師曰:秖如國家,又用大夫作甚麼? 菩薩的“千手千眼”象徵著各種各樣的解決方案,佛法術語叫“法門”或“法道Dharma”。猶如政府中各個層級的官員,都是為了解決問題而存在的。或者說,因為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存在,有各種各樣的痛苦存在,才會發明出各種各樣的止痛劑,各種各樣的解決方案,以及官僚系統。但它們統統都屬於解決方案的層級,與止痛劑無異。因此,它們相互之間並無高下之分,或優劣之別。佛法修行者決不會說“大乘”優秀於“小乘”,或“金剛乘”是最高級的。猶如我們不會說藝術的解決方案是優秀於政治的,或科學的解決方案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可以解除所有的痛苦。以及,“領袖”高於所有官員,而所有官員都是低下的無能之輩。這樣的極端想法和做法反而是沒有“智慧”的表現,類似於在一堆止痛劑裡面,挑選出某個品牌的止痛劑。或者是在所有的藥物裡面,單單挑選出治療心臟病的藥物,硬要說它才是最重要的,是最根本的,缺了它是會死人的。而看不到止痛劑,理念,價值,意義,都是同一種東西 - 有用,但並非真實(究竟)的有用” 我們下回接著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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