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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语文教材荒腔走板? 2010-12-13 13:22:20
 我们需要这样一部教材:更富有人性化,更具备基本常识,更靠近普世价值,更具有审美感,更有逻辑性

  这不仅仅是为自己的利益,更多是为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未来,进行维权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吕珊

  28岁的海燕在浙江省杭州市一所重点中学教书。平时,她喜欢在课堂上和学生们开展互动,活跃气氛。

  但是这天的语文课却让她感到非常憋闷,这节语文课的题目是《羚羊木雕》。

  扮演万芳的同学提出一个问题:“老师,我怎么老觉得别扭啊,万芳是个女孩子,为什么会喜欢小刀呢?”海燕笑了:“也许她像个男孩子脾气吧。”“那她也不能站在操场边的树底下和同学换裤子啊?”

  其他几个同学也纷纷提出了看法。“万芳转变的也太快了,没有一点过渡。”“课文里说她冒着雨跑出门去,怎么回来的时候就看到月亮了呢?”结果这堂课成了讨论课,完全打乱了她的课时安排。

  下课后海燕试图在网上查询,教科书题注中写道:“标题是编者加的。原著题目是《反悔》。有改动。”———顺着这个线索,她搜到了张之路先生的《关于〈羚羊木雕〉》一文,于是顺藤摸瓜,找到了《羚羊木雕》的原文———《反悔》。这才知道,《羚羊木雕》在编入教科书的时候经过了编者的大量删改。课文中的小女孩万芳在原作中是男同学万方,这就难怪课文里的万芳语言和行为不太协调了。经过对比,她发现入选教材的课文与原著有着比较大的出入,原本温和慈祥的妈妈变成了粗暴严厉的人,为了突出万芳的仗义和善解人意,改变了许多情节和对话。严格地说,改编后的《羚羊》成了一只受了伤的“羚羊”,已经基本上不是张之路先生笔下原来的那只“羚羊”了,这样的改编几乎成了低劣的“再度创作”。

  海燕遇到的问题并不是一个人的困扰,近日,由作家叶开炮轰小学语文教材而引发的大讨论已经在媒体和互联网上展开了……

  1、从一堂公开课说起

  “事情还要从一堂作假的语文公开课说起”,今年41岁的叶开是《收获》杂志的副编审,曾发表了《口干舌燥》、《我的八叔传》、《三人行》等作品。面对《法治周末》的采访,叶开的言谈中尽管始终带着学者的严谨和谦和,但回忆起这件事却还显得颇有些激动,语气中甚至带些宿命的味道,“我被彻底激怒了。我不做,也许不会有更合适的人来做这件事情”。

  今年十一前夕(应为前年),叶开受邀来到女儿乔乔的学校,参加一堂语文公开课,内容是一篇没有作者的课文《带刺的朋友》。教室宽敞明亮,一人一桌一椅,地面上铺着实木地板。课桌的摆设六人一组,面对面拼在一起,便于分组讨论,气氛民主、平等、交融,这种“典型的欧美式(圆桌)模式”的设计让叶开感到新鲜有趣,但是随之而来的课堂内容却让他近乎绝望:与三十多年前相比,语文课的教学竟没有任何进步!

  据叶开回忆:“这是一堂公然作假的公开课:一切都是预先排练好的,哪个问题由哪位学生回答,语文教师事先都安排好。我女儿说,隔壁班更夸张,老师要求每个人都举手假装提问,但是只有举左手的才会被叫起来回答问题。”

  经过认真阅读和分析这篇《带刺的朋友》,叶开发现,文章逻辑完全不通。后来查到了原文,课文居然进行了彻底的篡改。经过篡改的课文,因逻辑不通变成“带刺的敌人”了。

  此后,叶开开始从这本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语文教材四年级第二册(试用版)入手,进行逐篇的对比分析———总共四十篇文章中,只有一篇署了作者名,其他大部分是“剽窃”和“篡改”的,包括严文井的《小溪流的歌》,王安忆的《我们家里的男子汉》等作品。

  国庆期间,叶开又在博客上以女儿的课本中巴金名作《鸟的天堂》和安徒生《一颗小豌豆》为例,比对分析了原作和被改写后的小学语文课文间的差别,并发出了后来被媒体广泛引用的“小学语文垃圾教材危害远胜三聚氰胺奶粉”的感叹。

  2、改编能否传递原文精髓

  “上海现行的小学教材编辑过程中,借用的作品既不署名又加以篡改,严重地侵犯了作者的合法权益,是一种违法行为。”

  就在对“毒教材”的声讨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叶开提出的有关教科书作假涉嫌侵权的话题同样引人注目。

  前文提到的《羚羊木雕》,已入选教科书二十多年了。而文章作者张之路却浑然不知。还是一个当老师的同学打电话告诉他的。出版社没给过任何说法,连样书也没有,他只能到新华书店买一本留作纪念。

  被改编的《后悔》入选教材二十多年而他毫不知情,对此,张之路没有计较,但对改变原作还是颇有微词。他曾在一篇回忆文章中含蓄地表示:“(文章中)我的朋友万方原来是个男生,现在改称万芳,被称为‘她’,这样一改,‘我’在书中也被理解为女生了。由于这样的改动,‘我’和‘万芳’在课文里的表现就不是那么准确和顺畅了。甚至有的读者也称我为女作家,是不是受到课文中女生的暗示?”

  对其他情节、对话的删改张之路也颇显无奈,但他并没有想过追究责任。

  在接受《法治周末》采访的过程中,叶开的态度则更加鲜明,“我期望被侵权的作家能站出来,也希望相关的知识产权法专家和律师能深度介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破局……因为这不仅仅是为自己的利益,更多是为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未来,进行维权”。

  记者翻看了这本上海版小学语文教材。在教材最后的声明里写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出版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既然如此,那么语文教材里“汇编”他人的文章却不署名,这是剽窃还是合法的使用?对文章进行大量的删除和修改是否属于篡改、侵权呢?

  北京师范大学知识产权法学教授韩赤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著作权人所取得的权利,其中就包括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和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前者属于权利人的著作人身权,不同于著作财产权所规定的身后50年权利期,是受到法律永久保护的权利。尽管这一权利属于民事权利,需要权利人的自行主张权利,但是直接引用作品不署名的做法与著作权法的精神相悖,“对教材中的汇编作品不署名作者,显然是不合适的”。

  对于作者修改权的判断相对复杂,韩赤风表示,需要区分两种性质上的修改,即是内容性的修改还是文字性的修改。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那么是否意味着类似语文教材中的汇编和修改就是合法的呢?

  韩赤风告诉记者,在这里判断是否侵权的关键,是要区别修改的性质。如果是涉及作品内容、形式的改动,包括情节、内容、表现形式、作品整体面貌等有悖于作者原意的改动,就侵犯了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如果是文字上的修改,比如字句的斟酌、修改等不影响作品整体走向的改动,则属于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合法范围。

  语文教材中的改动是否属于内容的修改和删节?改动后的作品是否违背了原作精神?

  叶开曾以巴金名作《鸟的天堂》为例,以专业文学编辑的视角,比较了修改前后的作品。

  用叶开的话说,巴金的原文描述准确、具体、生动,课本编撰者的删改让文章失去了准确性,也丧失了音乐性的感受。这样的篡改,使得学生读到的课文,是被掺假的作品,原文的精髓已经被抛弃。

  巴金的女儿李小林,是目前唯一对教材改编明确提出反对意见的权利人。在得知小学教材里选编了父亲的《鸟的天堂》后,李小林表示,“出版社从来没来和我谈过,为了教材的需要,我不反对做适当的删减,但是不能随意改动主要内容和文字,这样,你干脆别选好了”。

  而时至今天,教科书出版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对此事件仍然没有给出正面回应。

  3、从“阅读”开始回归语文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用满目疮痍的垃圾教材如何能教出好的学生来?”上周,叶开受邀为上海一所重点小学百名教师做讲座时,他打了个形象的比喻。

  尽管他认为在僵化的思想观念下,“教材编写大纲”是现今小学教材中毒的根源,而这一根源又很难迅速消除,但此时,叶开的心情似乎晴朗了许多。

  叶开找到的解决办法是阅读———“通过有技巧地阅读大量经典著作,培养学生形成好的阅读习惯”。从去年开始(应是零七年,二年级暑假期间开始阅读《哈利波特》第一册),叶开和太太一起,用了一个学期的时间在女儿乔乔身上实践。

  通过一个学期的引导,还在读小学五年级的乔乔阅读了大量的儿童文学作品和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阅读量远远超过“课程标准”。从《小王子》、《安徒生童话》到《哈利波特》,叶开发现,这些经典的儿童文学作品,不仅培养了女儿良好的语言能力,而且也提高了她对事物的理解、分析、研究的能力和与人交流的能力。叶开相信,即使在现在的教育体制下,女儿大量的阅读基础也足以让她在当前的评估标准中拿到高分。

  事实上,从“金庸走进教材”,到“鲁迅大撤退”,近几年关于改革语文教材、提倡语文回归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教材究竟该朝着什么目标发展,是解决语文教育的基本问题。

  今年4月,由语文课程论专家、儿童文学和儿童文化研究学者、儿童阅读推广人与一线教师组成的教育团队,出版了一本《小学语文教材七人谈》,围绕小学语文教材中的诸多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书中有一句话说“文学就是涵养,是用来涵养人的”。换言之,语文就如同一片土壤,好的土壤可以滋养人。

  正如叶开和多位教育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多少年来,人们已经习惯了一种变味的语文教材和课堂:教学不是从学生的认知特点和生活体验出发,而是为了弄懂语法结构;解读作品不是从作品本身出发,而是对“中心思想”的提炼;看待作家,不是从作家的时代背景和完整作品中出发,而是寻找“微言大义”。

  什么是语文的回归?用叶开的话说,就是回归到“人的教育”上来。“这个人,就是有独特的、独立的个人价值的‘人’,对‘人’的核心价值的确认,对以‘人的价值’为核心的综合价值的彻底考量,这也是现代文明的最新和最高的成果。”

  我们需要这样一部教材:更富有人性化,更具备基本常识,更靠近普世价值,更具有审美感,更有逻辑性。而叶开推崇的《小王子》乃至《哈利波特》等一系列经典儿童作品所诉说的人道主义精神、尊重人的价值正是将这些价值潜移默化地传递给孩子们。

  谈及未来的规划,叶开表示,今后的重心将会从批判转向建设,争取为小学语文教育做些实事。目前正在写一些推荐阅读书目和技巧的文章,用以启发孩子们的阅读兴趣,将来会考虑结集出版。

  

  作文“打假”要从课文“打假”开始

  李海燕

  在批改学生作文时,经常发现造假现象。这里的“假”不是指虚构,而是情节不合情理,语言描写喜欢唱高调,又大又空。

  可是,这全是学生的错吗?学生生来就会造假吗?不,是我们的教育在教他们造假。

  小学暂且不提,我们来看看人教版初一上册的一篇课文《羚羊木雕》,虽然这篇课文已经有人拿它和原作《反悔》做过比较,比如《语文学习》2009年第12期上刊登过李明哲和张兴合的课例《那一只受伤的“羚羊”———〈羚羊木雕〉课文与原文的比较阅读》,另外,课文作者张之路也写过相关文章。但,我要揭示的是,相比原作,课文《羚羊木雕》有不合情理之处,存在“造假”现象。

  原作的好坏撇开不谈,虽然有学生说《反悔》这个小说本身就很幼稚,为编故事而编故事,倘若“我”事先和父母商量,征求父母的意见,或是爸爸把羚羊送给我时,就叮嘱“我”好好保管,不能送人,那么,这篇小说也就不存在了。另外,万方这个人物形象太完美了,他仗义、宽容,处处替人着想,而父母的形象又太过了。这些人和事虽然现实生活中少见,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存在或发生,所以,不能说是假的。但是,课文有好几处改动都违背了小说真实性的原则,不符合情理。

  一是情节发展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原文“飞快地跑出门去”,课文改成“冒着雨飞快地跑出门去”,“我”出门的时候还下着雨,等要回木雕,就“月亮出来了”,天气转变得太突然了,不大可能。这个矛盾课例中有学生指出来了,此其一。其二,课文里,万芳和“我”换裤子是发生在“上星期”(原文是“那一天”),可是,后文却写道:“直到现在,我身上还穿着她的运动裤。每次上体育课,看见她裤子上那条长长的伤疤,我就觉得对不住她。”既然是上星期换的,“直到现在”可以理解,因为时间不长,可是怎么会“每次上体育课”呢?这么短的时间,能上几次体育课呢?很明显,编者是为了体现万芳的仗义,“我”的感激和愧疚。

  二是原文前六段被删除影响了人物的多面性和复杂性,使得人物形象单一,不符合现实。原文前六段既有渲染我沉重心情的环境描写,也有对妈妈的细节描写,比如,妈妈见我写作业时常常抬头看窗外的雪花,于是走过来,轻轻地把窗帘拉上;妈妈见我用双手把耳朵堵上,于是走出去,电视的声音变小了;妈妈重新走到我的身边,慈爱地把我的手从耳朵上拿下来。从这些描写中,我们发现,“我”的妈妈是比较细心、体贴、慈爱的。但是,课文把前六段删去,妈妈的形象发生了变化,性格变得单一,只剩下了严厉、粗暴、专断,比如从课文的“紧紧地盯”、“十分严厉”、“坚定”等词可以看出。而现实生活中,人物性格往往是多面的,不可以贴标签。

  最后,在换回羚羊时,原文中有:“万方的妈妈顺手给了万方屁股一巴掌(原文略)万方站在那里没有动。他妈妈又推了他一下,他才不情愿地走了。”课文把它删掉了。

  其实,万方不情愿换回羚羊木雕,非常符合一个小孩子的心理,因为他十分喜欢羚羊木雕,原文中他还为它做了个小玻璃框子,从屋里出来的时候是“托”着而不是“拿”着木雕,这都体现了万方对羚羊木雕的极度喜爱。因此,万方的“不情愿”反而写出了人物的立体性与多面性,毕竟,贪恋自己喜爱的东西,这是小孩子的天性。

  纵观以上这些改动,编者的意图是很明显的,就是为了突出人物某一个方面的特点,而牺牲人物性格的复杂性,牺牲小说的真实性。

  编者希望把主人公万芳塑造成体贴、细腻、仗义、明理等优秀品质的化身,当然,由于编者忽视了潜对话,其意图未必实现;而另一主人公“我”的妈妈,则塑造成万方的对立面,她严厉、粗暴、重财、专制,从而,小孩子和长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编者站在哪一边?非常明显,站在小孩子的立场。但是,编者还不放心,最后加了非常直白的一个结尾:“可是,这能全怪我吗?”

  编者为了塑造某一个类的代表,可谓“泾渭分明”,好人好死,坏人坏死,而牺牲人物的多面性,这违背了真实性的原则,容易误导学生“造假”。我们的学生作文,为何假话连篇,我想,这和我们的教材是有关系的。为了培养学生追求真理的精神,我们的课文决不能带头“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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