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直接對丹佛市動手了,起訴他們那個“突擊步槍”禁令,鬧得挺熱鬧的。 事情是這樣的,本周司法部突然就把丹佛市告上了法庭。為什麼呢?就因為丹佛市前段時間搞了個地方法規,禁止老百姓擁有“突擊步槍”,尤其是那種AR-15樣式的半自動步槍。司法部說,這玩意兒直接踩了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的紅線——那可是保障守法公民持槍權的根本大法。 司法部首席民權律師哈米特·迪倫(Harmeet Dhillon)這回站出來,話說得特別硬氣。她公開表示,這個案子搞好了,將來可能直接把AR-15在全美範圍內的合法性給釘死,讓最高法院來個明確說法:老百姓擁有AR-15完全沒問題。 司法部到底怎麼告的?他們訴狀里寫得明明白白:AR-15不是啥稀奇古怪的武器,它是“數千萬美國人日常擁有的常用步槍”。什麼“突擊步槍”啊,那根本就是反槍人士搞出來的政治口號,聽着嚇人,其實法律上根本沒個準定義。迪倫他們就拿2008年的Heller案說事兒——那案子早就定了調,第二修正案保護的就是老百姓擁有“常用武器”的權利。丹佛這一禁,直接就把憲法給踩腳底下了。 代理司法部長托德·布蘭奇也出來表態了,撂下一句狠話:“憲法不是建議書,第二修正案更不是次要權利!”聽起來就帶勁兒,意思是咱們司法部這次要鐵了心護着守法公民的自由。 迪倫的野心可不小,這人可不是只打一城,她瞄着全國呢。她說,結合以前的史密斯-韋森案(最高法院9-0全票通過,明確AR-15是最常見的民用步槍之一)、Bruen案和Heller案,結論就是:AR-15應該被“推定合法”。她甚至直接放話:“所有守法公民擁有和使用AR-15,都是合法的!” 她還特意感謝了現任總統,說總統上台後第一件事就是發行政命令,把第二修正案當成“首要權利”來抓;還謝謝帕姆·邦迪和布蘭奇這些領導給力支持。 不止丹佛,司法部已經順手把哥倫比亞特區的類似禁令也告了。迪倫的意思是,哪兒有這種禁令就往哪兒捅刀子,慢慢把戰線鋪開。 為啥這案子很可能捅到最高法院?因為現在下面巡迴法院意見都不一樣。第四巡迴法院以前有個對AR-15不利的判例,司法部就想在別的巡迴法院先打出幾個有利先例,製造“巡迴分裂”,這樣最高法院就不得不接手統一說法了。 迪倫判斷,最高法院其實早就透風了:他們傾向於保護“常用武器”,不喜歡那種“一刀切”按武器類型全禁的做法。 這事兒要是成了,影響可大了 要是最高法院最後拍板AR-15合法,那全國各地州級、市級的“突擊步槍禁令”估計全得黃。整個第二修正案的保護範圍會再擴大一圈。 迪倫還順口提了丹佛對大麻的那些限制,意思是這案子說不定能帶出更多憲法權利的討論,以後類似爭議可能越來越多。 現在啥進展?案子剛提起,司法部說準備打持久戰。接下來很可能看到好幾個州、好幾個城市同時被起訴,下面法院判決打架,最後還是得最高法院出來一錘定音。 依我看,這事兒現在看着就是司法部在給槍權鬆綁找突破口,AR-15到底能不能在全國徹底合法化,就看後面這幾步棋怎麼走了。挺刺激的,咱接着看戲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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