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界,除了人類,漂亮的幾乎都是雄性動物。有時,這種漂亮不僅不利於生存,甚至是生存的麻煩。比如,對於孔雀而言,最佳的身材應該是短尾,甚至禿尾,長而大的尾巴,既無攻擊、自衛之用,又極其妨礙逃生。然而,現實狀況是,雄孔雀不僅長着長又大的尾巴,而且會仔細的打理它,讓其絢美異常。
對此,演化學家的解釋是,為了保持後代的優良,雌孔雀需要找到身體強壯、反應機敏的雄孔雀。然而,除非親眼觀看到一隻雄孔雀如何在天敵的追捕下,順利逃離生天。否則,雌孔雀很難判斷雄孔雀的身體狀況和反應靈敏度。經過長期的演化,尾巴成為了雌孔雀完成這一判斷的依據。
試想,在一個天敵密布、隨時面臨生死大逃亡的生活空間裡,一隻雄孔雀若無強健的身體、機敏的反應,同時又對自己的身體和反應充滿了信心,怎麼可能長出一個長而大的尾巴,並有閒情逸緻將其打理的光鮮漂亮。所以,看似全無用處,甚至累及生命的尾巴,成為雄孔雀傳遞自身狀況的信號。通過這一信號,其才可能覓得願意與之交配的雌孔雀。
這種以外在的、可觀察的信號來傳遞自我信息的方式極為普遍的存在於地球上的任何一個角落。人類也概莫能外。我們以自己的着裝、語言、行為……,來向他人表達自己,傳遞與自己有關的信息。同時,也通過他人的上述種種表達,來獲取對方的相關信息。
正如,經過一段時期的積累之後,雌孔雀會積累出這樣的經驗:尾巴越大越漂亮的那隻雄孔雀,其身體越強壯,反應越機敏,基因越優秀。人類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積累之後,也會形成各式各樣的經驗。比如,開寶馬的一定比蹬三輪的有錢,學歷高的一定比學歷低的有見識,正規渠道出來的消息一定比小道消息可信,張口閉口捨生取義養浩然正氣的一定比惜命如金的勇敢,……。
這種經驗積累,毫無疑問將節約判斷事物的成本。雌孔雀無需整天跟着一個雄孔雀,去觀察它的逃生能力。我們無需整天跟着一個人,去了解其真實的秉性。然而,這恐怕也是這種經驗積累唯一的功效了,即,其只保證你節約了判斷事物的成本,並不保證其他,尤其不保證,你能夠判斷準確。
因為,一旦這種經驗積累成為共識,人們意識到,傳遞出某些信號,就能夠讓人們將自己劃分為某類人之後,隱匿、偽裝將在所難免,而基於信息的不對稱——對方擁有自己是什麼人的信息,而我們不擁有,我們只能通過閱讀信號,來判斷對方是什麼人——其決定了我們如果不願意支付更多的思考、判斷成本,我們將毫無疑問的被信號所忽悠。
康德曾說,人類的歷史可以劃分為三個時代:英雄時代、信仰時代和平庸時代。我們生活的正是被康德成為平庸時代的時代。不過,在我看來,無論是哪個時代,對於大部分平凡如你我的人而言,其都是忽悠時代。
在各類大大小小的忽悠中,最令人感慨萬千的莫過於,帝王將相忽悠兄弟們一同打江山。打的過程中,一將功成萬骨枯,漫漫歷史長河裡,不知道有多少胸懷理想,也胸懷仇恨的炮灰們,至今也許仍在等着集結號的吹響;打得之後,好則杯酒釋兵權,壞則兔死狗烹鳥盡弓藏。歷史是一個時刻待戰的沙場,而中國這片沙場上,它上演的征戰,始終如此。竟然,始終如此。
我們顯然不能責怪那些忽悠我們的帝王將相,我們不是小孩子,即使是小孩子,這個世界也沒有義務不忽悠我們。我們也不能拋棄那些被帝王將相們拿來忽悠我們的某些道理,儘管,它們確實一次次的帶着我們走向了被忽悠、被利用,甚至,被奴役的道路。但,畢竟,忽悠我們的不是那些讓我們熱血沸騰的道理。
我們唯一可以責備的是,我們自己。是我們自己不夠長進,數千年了,還保持着雌孔雀的思維和認知方式。雌孔雀是,瞅見一隻雄孔雀有大而漂亮的尾巴,就認定其一定有優良基因,從不曾想過,保不齊,它只是運氣好,保不齊,它插了個雞毛撣子。而我們則是,瞅見誰披着愛國、民族的大旗,就荷爾蒙直線分泌到遺忘自己的地步。
看到,一個人對着老外慷慨陳詞、激揚文字的說:“中國人必將崛起於世界之林”。另一個人連篇累牘、咄咄逼人的說:“中國人不高興”。我們立刻熱血沸騰,激情四溢的化身為擁護者和旗幟,跟在其後搖旗吶喊,既不思考這個國家憑什麼才能崛起,也不在乎是不是真的有什麼事情值得我們不高興,反正,先把自己弄崛起了,弄不高興了,一展雄風再說。儘管,每個人都知道,那不過是假想出來的雄風而已。
而後,有一天,那個慷慨陳詞的和那個連篇累牘的,在一個華麗麗的轉身之後,去別的國家當了別國的公民,為別國之崛起和不高興而生活去了。我們,愣了,痿了,怒了。然後,破口大罵。罵那些忽悠者,也罵被他(她)們拿來當忽悠的旗幟。甚至,我們可能會放棄和質疑那些美好的、正義的道理。事實上,這也是這個國家的現狀,所謂價值觀念坍塌。
然而,事實上,這一切,既與忽悠者無關,也與那些道理無關。只是,與我們自己有關。是我們自己,在看到有人華麗麗的舉着愛國和民族大旗時,選擇快速分泌荷爾蒙,拋卻理性,忘掉自己。忘掉了,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持自己獨立思考的能力。
這份遺忘導致我們忘記了一個最為基本的常識:道理和說道理的人是兩回事。一個人說的道理再漂亮、再正確、再偉大,漂亮、正確、偉大的是道理,而不是這個人。然而,我們通常認為漂亮、正確、偉大的是說道理的人。然後,發現人是一個大忽悠後,不僅否定了人,順道連道理也一起給否定了。
我們之所以會選擇認為漂亮、正確、偉大的是人,是因為,任何道理都缺乏絕對性,其成立通常需要大量的前提,而即使當一切前提都具備時,基於情感的糾結,道理通常很難發揮作用。可以說,如果選擇了追隨道理,就意味着,必須勤於思考,必須在任何情況下,強令自己保持獨立。這顯然是極其辛苦的,有時,甚至是危險的。
而選擇崇拜人,上述問題就都可以得到解決。我們可以將思考、尋找道路、照亮等等這些問題交給那個我們崇拜的人,由其來替我們完成。當其贊同者、跟隨者、崇拜者越多時,我們就越願意這樣做。因為,倒霉了,不會是只有自己一個。因為,決策不是自己做出的,我們可以卸責。當然,唯一的代價就是,我們需要冒着被忽悠的風險。而顯然,我們很願意冒這個風險。
所以,當被忽悠時,真的,沒什麼好抱怨的。因為,忽悠,開始於他人,最終,卻是成就於自己。當然,選擇道理,是否就必然能避免被忽悠,這是另一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