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約翰福音的第八章里有一個故事, 第一次讀的時候印象深刻。後來參加查經,聽講道和自己學習了解更多的背景知識,越發喜歡這個故事。 聖經原文如下: 1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2 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着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着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8 於是又彎着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首先這個故事的開頭(也是第八章的開頭)有點意思。 開始讀的時候,覺得開頭應該是“耶穌清早回到殿裡。。。” 為什麼把晚上的事情作為開頭呢? 我們一天做不完的事情,都說是明天去做。“明天”是第二天,因為一天是從天明了開始算的。可是猶太人不這麼算。猶太人的一天是從晚上開始。 這傳統是基於創世記記載神造天地時的算法:“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所以故事的開頭是從那一天的開始講起。 那一日的開始,就是晚上耶穌去了橄欖山禱告。到了早上耶穌回到猶太人的聖殿,老百姓喜歡聽他的教訓,都去找他,他就坐下教訓他們。那時候沒有麥克風之類的東東,諾大的聖殿,必須很靜才能聽到耶穌的教訓。然而一陣喧嚷打破了聖殿的肅靜。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是當時專家和管事兒的押着一個通姦的女人闖了進來,勒令她站在會堂的中央。他們粗魯地打斷耶穌的教訓,問他: “夫子(老師),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文士和法利賽人向來是攻擊耶穌的,今天他們大刺刺地打斷耶穌的教訓,卻稱他為夫子,是想陷害耶穌。既然摩西律法說要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何必問一個他們極力貶低的“夫子”呢? 當時以色列被羅馬人統治着,殺人的權力只有羅馬法庭有,不由以色列人掌控。如果耶穌說按着摩西的吩咐打死她,就觸犯了羅馬的法律。但是如果耶穌說饒這女子一死,他又落下不守猶太律法的罪名。 以己度人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自以為得計,哪知耶穌早已知道他們的詭計。他一聲不響,彎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畫的什麼字,聖經沒說,就是不理那幫人。 那幫子人不依不饒,不住地問,逼他給一個答案。耶穌直起腰,對他們說: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說完耶穌又彎腰在地上畫字,不理他們了。可神奇的一幕發生了:“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這真是一出鬧劇,一幫人氣勢洶洶喧譁而來,又灰溜溜靜悄悄地撤了!我第一次讀這一段時印象深刻的不是耶穌的回答,而是那些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出去了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因為這場景似曾相識,結果卻不可思議。讓我想起了文革中那些抄家的紅衛兵,那些把人往死里打的造反派。如果他們聽到耶穌的話,他們會放下屠刀嗎?我想是不會的。他們要證明他們個個都是無罪的,他們會一起撲上去,把那女子用石頭打死。就是在今天,在國內的街上,這個女子的遭遇也很難確定,因為好人實在太多了。或者說需要表明自己是好人的實在太多了。 聖殿回歸肅靜,耶穌這才直起腰來問那個飽受羞辱驚嚇的女子: “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耶穌在這裡用的“婦人”這這希臘詞語和他在第二章迦拿酒席上對他母親用的是一個詞,表明耶穌對人的尊重,毫不歧視。我過去常常覺得比別人強,看這個女的非常不堪。但在神眼裡,我們都是罪人,都需要悔改歸向祂。 女子的回答也特別: “主啊,沒有。” 她稱耶穌為主。她認識耶穌是基督嗎?或是她知道她的命是耶穌給的,所以稱他為主? 耶穌是唯一有權柄用石頭打她的人, 可他卻說: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因為耶穌說過: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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