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將他們錯謬的“教義”視為“神的話”,視為信仰的“最高權威”,以近乎洗腦的方式灌輸給他們的追隨者,致使這些誤入歧途者執迷不悟、如痴如醉。然而,“全能神”的組織者並不滿足於“教義”對人們的約束,為了進一步制約這些追隨者,對其進行精神控制,他們又處心積慮地建立了嚴密的組織體系,並制定了嚴格的規章制度。
“全能神”的發起人趙維山擁有極強的組織能力,在人事管理方面很有一套。為了掌控全局,充分駕馭“全能神”的追隨者,他建立了完整的組織體系。該體系等級森嚴、責任明確,極具危害性。據有關資料顯示,該組織體系自上而下設有“女基督”、“大祭司”、“聖靈所使用的人”、“省級領導”、“區級領導”、“城鄉領導”、“小排領導”和“細胞小組領導”等。
“女基督”
“女基督”是“全能神”名義上的最高權威,但實際上只是趙維山的一個傀儡,並無實際權力。“女基督”的主要工作是負責“說話”,即說出“神的啟示”。她所說的話經身邊的“七靈”整理即成為“全能神”的“經典”。
“大祭司”
“大祭司”是地位僅次於“女基督”的職位,被稱為“聖靈所使用的人”,此職只有一位,即“全能神”的發起人趙維山,他是“全能神”組織體系中的真正掌權者。“大祭司”的主要工作是負責行政管理,如:工作的拓展、制度的執行、領袖的任免、錢財的分配、書籍的印刷等。
“聖靈所使用的人”
趙維山的身邊有幾位核心人物,是他的得力助手,他們也被稱為“聖靈所使用的人”。他們是“全能神”的“部門領導”,主要工作是協助趙維山處理各個部門的日常工作,並為其出謀劃策。
“省級領導”
“東方閃電”在各省都設有分部,並設有負責該部工作的“省級帶領”。“省級領導”的主要工作是負責所在省份的日常工作,負責隨時傳達“大祭司”的命令並向大祭司匯報工作進展。
“區級領導”
省級以下的市或地區,設有“區級領導”,負責所在地區的日常工作,要負責和“省級領導”聯繫,並服從“省級領導”的領導。
“縣級領導”
區級以下的縣、市,設有“縣級領導”,負責所在縣、市的日常工作,要負責和“區級領導”聯繫,並服從“區級領導”的領導。
“城鄉領導”
縣級以下的鄉鎮,設有“城鄉領導”,負責所在鄉鎮的日常工作,要負責和“縣級領導”聯繫,並服從“縣級領導”的領導。
“組長”、“排長”
“全能神”的最小單位被稱為“小組”(或“細胞小組”)和“排”,每20人為一個“小組”,設有“組長”(或稱“小組領導”)一名;每40人為一個“排”,設有“排長”一名。“組長”和“排長”負責該“小組”或“排”的主要工作。
各級領導的身邊,都設有“高手相助”一職,負責協助該級領導的工作,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設有數量不等的“高手相助”若干。另外,每一層機構中,均設有一位美貌的女性,供該層“男負責人”淫亂之用,美其名曰“過靈床”。各級領導要定期制定工作計劃,積極展開工作,並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工作成果,總結工作經驗及失敗的教訓。
“全能神”的各層機構中,都設有一線、二線、三線、四線人員。
一線人員的職責是主持工作;
二線人員的職責是見證工作;
三線人員的職責是摸底、鋪路,即開展新的工作;
四線人員的職責是接待服侍。他們在各地設有“聯絡站”或“接待點”及特殊的“訓練基地”(專供軟禁人、“審判”人、為人洗腦所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