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不會重複,但它會押韻。 ----馬克·吐溫(Mark Twain)
三百餘年後,在遠東中國的東北寒城長春,另一種花卉以迥異形貌閃亮登場,再一次試探人性貪婪之底線。君子蘭本產南非,經歐、日輾轉傳入。偽滿時期,因其曾為宮廷清供,遂平添一層皇家光暈。其葉端正,花色溫雅,以“君子”冠名,凸顯其道韻清貴。然植物之名雖雅,終究難洗心中積垢,區區二字,豈能阻擋貪慾因稀缺而生。
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養蘭者寥寥,遑論倒賣。1968年,長春養蘭人郭氏以一百八十元購入一盆君子蘭,為此不惜變賣瑞士表與自行車,並坦陳所欲曰:“養此花能掙錢”。郭氏未曾料想,其孤注一擲之舉,竟成十餘年後席捲一城之風暴先聲。
進入八十年代,吉林大地百廢待興,個體營生方從計劃經濟之沉滯中鬆動。民眾久經匱乏,乍聞“致富”、“副業”諸詞,既懷驚惶,更存熱望。郭氏之“個案火種”適逢時代之“乾柴”,遂使君子蘭買賣於坊市坊市間悄然滋長,終至星火燎原。 1982年,長春舉辦“君子蘭義展”,市民踴躍觀展,盛況空前。門票因觀者如織而翻倍。此舉不僅令管理層窺見民眾之熱忱,亦使君子蘭從民間奇趣躍入政策視野。其後,官方號召市民戶戶養花。推行所謂“窗台經濟”者,更於1984年定其為市花。至此,日常窗前盆植竟獲政策話語、城市榮譽與發財夢三重加持,價格如野火逢風,一發而不可收拾。
其身價隨之脫離常理。尼德蘭人按稀缺程度估算球莖,長春人則按葉脈、品名為蘭定價。若冠以“大勝利”、“和尚”之名,便愈發寸葉寸金,與鬱金香狂熱中之“奧古斯都大帝”、“海軍上將”'交相輝映。一盆之價,足抵壯男百年之薪;以實物計,可易廣廈,可換名車。有港商欲以豪華“皇冠”轎車易一盆“鳳冠”,竟遭花主拒絕,理由竟是:“名車有錢可市,名蘭失之難求。”此時,君子蘭已非植物,而是一枚被神話護持的綠色徽章。
及至1985年初,有王姓養花大戶以十四萬元售出一盆,折合黃金四十餘兩,“綠色金條”之名由此傳世。冬日凜冽寒風中,養蘭者將花盆裹入棉被,如抱重寶,與投機者摩肩擦踵,混跡於馬路花市。工廠生產停滯,機關門可羅雀,鄰里相見不復問炊煙瑣事,唯論葉片厚薄。窗台堪為交易場,客廳變身鑑賞會。長春君子蘭之令人傾倒,不在其花,而在其能將日常之匱乏,瞬間改寫為暴富之傳奇。
然群體之癲狂,雖環球同此涼熱,其收場姿態則東西殊途。尼德蘭之泡沫崩雲,其政府引法律為準繩,將無限貪慾鎖於律法之籠。此乃契約邏輯:縱使瘋狂,亦需於公證框架下清算餘燼,並以賭博不受合同法保護為由,消解了囤花居奇者以合同索賠的後續危機。反觀長春君子蘭之“黑色之夏”,其收場之勢,始於輿論之口誅,終於政令之筆伐。由那一紙整頓市場、課徵重稅的“紅頭文件”引申觀之,不當的權力介入,前為“君子蘭熱”火上添薪,後又以雷霆手段將其撲滅。所謂翻手為雲,覆手為雨者,莫過如此。
官方態度既轉,民間信心如沙塔遇潮,頃刻塌散。昨日尚為擦拭如玉之“綠色金條”,轉瞬竟成委身垃圾之“綠色殺手”;昨日興家之望的寄託物,今日反成懊悔之源頭。
泡沫破裂後之長春,滿城怨尤。有人埋怨政策突變,有人痛恨掮客作祟,然狂熱根源,終在人心對致富捷徑之嚮往。當公權力試圖以行政之手加速市場之“沸騰”時,實已為最後的雪崩掘好了深坑。
君子蘭本無意欺人,欺人者乃圍繞其編織故事編織者。花仍是花,其價值與價格失衡之際,便為所謂全民擊鼓傳花遊戲啟動之時。待鼓聲一落,花落誰家,誰頃刻破家。
長春之熱,在朱紅官印下驟然退潮,留下的是一個時代的債台高築與幻滅後的一片荒涼。東北那場“君子蘭熱”大火,雖已熄滅,然其火種早已潛入時間及空間的深處,靜待群眾幻覺的囈語聲 重新響起,再與其和韻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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