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的新聞:《搶救無效 小悅悅今天還是走了》。不禁心如刀絞。 這一切,原本都不該發生,原本都可以避免。 關於這個事件,網上的評論已經鋪天蓋地。在此我也不想再對國人的道德再加評論。我只想說:為人父母的,請看護好你們的孩子。至少在孩子長大成人之前,你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任何時候,孩子的安全是第一位的。既然選擇了帶她來到這個世界上,就給她應有的保護。這是連動物都知道的道理。 且莫說望子成龍,成名成家。孩子的安全都無法給與,何談教育培養?整個事件,首先要反省的是悅悅的父母。我不了解那麼小的孩子怎麼可以在沒有大人看顧的情形下在人來車往的路上走動? 不要說忙於這個忙於那個作為理由,疏忽大意都不是藉口,如果有什麼比孩子的安全還重要的,到頭來悔恨的還是自己。司機撞人,該譴責;路人漠視,該譴責。首先該譴責的,是孩子的父母。對自己的親子尚可如此,這樣的人又何言責任二字? 今天早上看到一則新聞:Oklahoma的一位單身母親在懷孕後數月被診斷為頭頸部癌症。原本可以接受化療將癌症控制,這位母親怕藥物影響到孩子的成長發育,毅然拒絕接受治療。在預產期十周前昏倒送院,緊急剖腹產下一名女嬰。在護士的幫助下,她終於如願以償,將自己的孩子抱在懷裡。三天后,這位母親因癌症不治去世。女嬰現在由這位母親的哥嫂領養。 兩件事看似沒有任何關聯。但是,一面是疏忽大意而致幼女被撞慘死,一面是寧可犧牲自己也要保全孩子。碰巧在同一天裡看到截然不同的兩個母親。 請原諒我的偏激和斷言。我只想說,如果要用一個生命去喚醒一個母親的責任心,代價太沉重了。願這樣的悲劇永遠不要重演,願小悅悅在天國安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