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梅案己過去很多年,而岳博士卻是隨時把這個案子掛在嘴邊,經常說的是:"當初我在賀梅案的時候怎樣怎樣......."。剛聽到時覺得:哇.....歷害,而且覺得那貝克夫婦真不是個東西,但久一點了解更多之後,才發現事情並非那麼簡單。 先說官司的性質,也就是一個撫養權的爭議,到底是生父還是養父誰更應該有擁 有小孩的監護權?這個問題站在不同立場的人自然會有不同答案。這就是為什麼官 司一打就幾年。但這官司賀紹強贏了之後,岳東曉給這個官司賦予了另外的意義,妖魔化貝克夫婦,把他們變成壞蛋和惡棍之後,他就可以讓人覺得他是為正義。第二是利用中國人的民族情緒,"哇....我贏了美國佬,我是英雄,是幾千年來的第一人",找不到北了。但說實話,在他之前,還有一個唐·吉訶德,比他有名得多。 正因如此,所以我們看到:賀紹強回國之後,接受美國媒體訪問時說:"他後悔 帶賀梅回國"。這絕對是賀紹強的原話,應該是有錄音可以證明的。但岳卻說:"賀 紹強不是那個意思,是美國媒體在歪曲他的念義"。為什麼岳是這種態度,因為這 個說法讓當初官司的勝利變得沒有意義。想象中的英雄作不成了。 這次賀梅到美國,本來是好事一件,但卻因為有人說貝克夫婦也是好人,但這也刺激到他的神經,變得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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