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梅案己过去很多年,而岳博士却是随时把这个案子挂在嘴边,经常说的是:"当初我在贺梅案的时候怎样怎样......."。刚听到时觉得:哇.....历害,而且觉得那贝克夫妇真不是个东西,但久一点了解更多之后,才发现事情并非那么简单。 先说官司的性质,也就是一个抚养权的争议,到底是生父还是养父谁更应该有拥 有小孩的监护权?这个问题站在不同立场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答案。这就是为什么官 司一打就几年。但这官司贺绍强赢了之后,岳东晓给这个官司赋予了另外的意义,妖魔化贝克夫妇,把他们变成坏蛋和恶棍之后,他就可以让人觉得他是为正义。第二是利用中国人的民族情绪,"哇....我赢了美国佬,我是英雄,是几千年来的第一人",找不到北了。但说实话,在他之前,还有一个唐·吉诃德,比他有名得多。 正因如此,所以我们看到:贺绍强回国之后,接受美国媒体访问时说:"他后悔 带贺梅回国"。这绝对是贺绍强的原话,应该是有录音可以证明的。但岳却说:"贺 绍强不是那个意思,是美国媒体在歪曲他的念义"。为什么岳是这种态度,因为这 个说法让当初官司的胜利变得没有意义。想象中的英雄作不成了。 这次贺梅到美国,本来是好事一件,但却因为有人说贝克夫妇也是好人,但这也刺激到他的神经,变得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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