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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宛虹1的博客  
春秋异度星辰南去如相遇和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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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开你美丽的中国眼睛(1)来美国找一个有良心的男人 2011-10-17 08:21:20

 

 

四月是一个最残忍的季节。雪绒已记不得是在哪里读到过这样的诗句。她始终不明白,四月,这样一个每时每刻都在鼓励着生命,充满美丽和温柔的季节,怎么容得下一丝一毫的残忍呢?而这个四月,二○○八年的四月,却是以比残忍更加残忍十倍百倍的绝望和悲伤进入雪绒青春的记忆的——妈妈,雪绒那二十三岁生命中最亲爱的妈妈,就要在四月这个最残忍的日子里跟她永别了。

 

窗外,是迷迷蒙蒙细细梳理着万物的雨——那些一阵阵卷进屋里来的潮气,对在病榻上即将与世诀别的妈妈来讲,却无疑是像一根根寒冷的小针刺痛着她脆弱的身体。雪绒又给妈妈盖上一床棉被。虽然泪水早已模糊了她的眼睛,她已看不见妈妈脸上那些憔悴的皱纹,但是她还是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妈妈那双充满着无尽怜惜和爱意的眼睛——那眼睛里有着只有一个女儿才能读懂的千言万语。

 

妈妈从棉被里伸出虚弱的手来,慢慢地抚去雪绒脸上的泪水。绒儿,妈妈喘息了一阵,继续说,我们母女一场,但是从今以后,妈妈就再也看不到你了。来,你让妈妈最后再看一看……

 

雪绒弯下腰去,妈妈用那指尖透着凉气但手心却依然十分温暖的双手捧着她的脸庞,用尽全身最后的力气仔仔细细地端详着女儿那美丽又悲伤的眼睛,似乎想把它们也随着自己的灵魂带到另一个世界去。

 

绒儿,妈妈知道,你这双美丽的眼睛,妈妈再怎样不舍,也是带不走的——也永远看不到了。说到这里,妈妈哽咽得说不下去了。她示意雪绒给她背上再垫上一个枕头,等喘息平复一点后,才往下说,但是妈妈对你还有一个最后的请求:你不要像我这辈子一样,没有好好看透一个男人。妈妈的心似乎很痛很痛,一生的苦难在此刻全都写在她那苍白无力的脸上。

 

此时,窗外早先婆婆娑娑的春雨一下哗哗哗地聚成一席瓢泼大雨,顿时房间里潮气更加浓郁和沉重,它们让悲痛和诀别都变得更加真实。

 

绒儿,我们家这些女人在婚姻上没有什么幸福。怨谁呢?男人只要有了点钱,有了点地位,就要去找婚外情。还是到外边的世界去,睁开你的眼睛,好好找一个值得你付出的真正有良心的男人吧!

 

说完这些话,妈妈又开始剧烈地咳嗽和喘息。一边咳,一边伸出手颤颤巍巍地再一次为雪绒抹去眼里的泪水,绒儿,记住了没有?记住了妈妈的话没有?雪绒紧紧地捂住妈妈的手,从那里感觉到的全是妈妈心里的爱跟痛。想着这种最慈爱的感觉将从她二十三岁青春的岁月中从此消逝,雪绒再也忍不住,倒在妈妈的怀里号啕大哭起来。

 

绒儿,不要哭了……去把你的琴拿来,我想再听听。雪绒强忍住泪水,去房间的桌子上把琴盒打开,把那把一直陪伴着妈妈和自己的小提琴拿了过来。妈妈用无力的手轻轻地抚摩着那泛着优雅光泽的琴身,绒儿,你从四岁开始拉琴,一直到二十三岁,差不多每天晚上,妈妈都是和你一起在琴声里度过的……现在就从你的第一只曲子开始拉吧,让妈妈在你的琴声里把我们母女一起走过的岁月再走一遍。

 

雪绒紧紧抱着妈妈,又哭成一团。妈妈缓缓地推开女儿,去吧,妈妈现在就要听,就站在你平时练琴的那个地方。

 

雪绒顺从地举起了琴,夹在脖子下,看见妈妈在几尺远的床上对她微微地点了点头,她明白,妈妈这是叫她开始拉琴。这首铃木的《闪烁的小星星》,是雪绒拉的第一首曲子。长大以后好多好多年,雪绒都没有再拉过这首曲子。现在随着这一闪一闪的旋律,雪绒突然回到那童贞的儿时,妈妈弯下腰,捧着她的小脸说:绒儿,不要怕痛,你要把这首歌拉会了,你就会变成天上的一颗小星星,妈妈的小星星!

 

泪水从雪绒的眼睛里流淌在琴面上:妈妈,不管你以后如何,我都是你身边的小星星!我下辈子还要做你的女儿!

 

她心痛得再也拉不下去了。妈妈此时看上去已经是非常非常疲倦,好像就快要睡过去了一样。听见雪绒停了下来,妈妈在床那边勉强地抬起一只手,吃力地往外推了推。雪绒知道,这是妈妈叫她继续拉的意思。

 

在不断涌出的泪水中,雪绒拉到了柴可夫斯基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这时,她的心都要碎了。这是妈妈陪着她一起练习的最后一首曲子,一支为了出国留学而准备的曲子。妈妈帮她买了将近二十个光碟,叫她用心地去揣摩不同演奏者的不同演绎风格。在录完这首参加美国音乐学院入门考试的曲子以后,妈妈就心力交瘁,一病不起了,好像妈妈已经感觉到自己的人生使命已经完成,再也撑不下去了。

 

现在雪绒在妈妈面前再次拉起这首曲子时,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旋律里和妈妈对话:

 

妈妈,你觉得我这次拉得怎么样?

 

孩子,你拉得很好!看来你总算找到了音乐的灵魂了。

 

妈妈,我不需要去寻找音乐的灵魂或是别的什么人的灵魂,你就是我的灵魂。我相信以后在这世界上再也找不到像妈妈这么疼爱我的灵魂了!

 

傻孩子,妈妈的灵魂是不用去找的,妈妈的灵魂永永远远都跟你在一起,永永远远守护着你……

 

妈妈突然侧过头来,最后往雪绒那里看去,泪水顺着眼角缓缓地流下来,她与女儿,从此天人永隔,缘尽缘去!

 

第一章来美国找一个真正有良心的男人

 

按照妈妈生前的安排,雪绒终于迈出了国门,踏上了一片陌生的国土,来到了美国中西部这所有名的公立大学。

 

当二十三岁的丁雪绒背着书包走在秋天的密西根大学的校园里的时候,她才真真实实地觉得自己原来并不是在做梦,而是实实在在地走进了那些外国电影和小说中所描绘的异国文化氛围之中,走进了一个既让她震撼又让她好奇的全新生活。

 

她抬头望了望天空。九月,中西部的太阳是高挑的、强烈的;而云彩则是妩媚的、柔和的。在蔚蓝广袤的天庭底下,云朵在微风中淡淡地追逐着太阳,而太阳在下一个瞬间,又在微风中随意地追逐着云朵。这种大自然纯洁的生动让心情依然十分郁悒的雪绒得到些许安慰。

 

其实,在雪绒的眼里,这密大的校园除了那异常洁净辽阔的天空之外,近处的一山一水都与自己的故乡有几分神似。那些凹凸有致的小山,远远近近,被花草树木掩映着,像是隐藏了许许多多秘密;而那些长长短短的小路则在其中若隐若现,更透出许许多多灵气。刚来的那一天,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把她的心给打动了:原来,这异土他乡并不像自己想象中那样陌生啊。

 

但是,当她走在教学楼群中间的那条大道上时,心里又觉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失落。虽然天空、太阳、云彩和青山绿树无一不让她感到心情舒畅,但是她身边那些人,那些各种各样肤色的背着书包急急走路的人,那些骑着脚踏车在人丛中穿来穿去的人,和那些在路边椅子上坐着讲手机的人,都让雪绒时刻有一种被排斥甚至是被孤立的感觉。她不禁想,为什么妈妈要把自己送到这里来?难道自己可以从这些陌生又冷漠的脸孔中为自己的心找到一个永远的归宿吗?

 

她站在一个人行道的十字路口边上,好奇地观察着这些即将与自己相识和相处的人们,一个,两个,一群金发碧眼的男生从她眼前走过去了,他们迈着健壮有力的大步潇洒地走着,个个长得高大帅气,满脸都写着自信和乐观。嗯,这些美国男生看起来比中国男孩子要开朗和快乐。

 

又有几个女生手里抱着书本从她身边走过去了。其中有一个穿着非常时髦迷你裙的黑人女孩子,在九月还这么燥热的天气里,脚上居然还套了一双齐膝的高筒皮靴子,让她那本来就十分修长的腿显得十分性感。还有那些大眼睛高颧骨的白人女生,当她们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大都昂首挺胸,目不斜视,戴着耳机自顾自地听着各种流行音乐。而更多的女生,则是各有各的发型,各有各的体味,各有各的衣着,有的穿得像吉普赛人,有的打扮得像男人,更有的把自己拾掇得像高贵的欧洲公主。是啊,这些美国女孩子好像比我们中国女生更大胆、更有个性。

 

雪绒忍不住再看看自己。当然,以中国人的标准来看,她的确可以算得上是个美女了。首先她有一张中国古典美眉的那种瓜子脸,还有一双在时下已非常少见的丹凤眼,眼皮似双似单,眼仁大大,眼角翘翘,配上秀气的鼻梁和红红的嘴唇,再加上她那高挑的身材和多年在舞台上拉琴所练就的风度,让她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引来无数回头率。

 

雪绒从来不是一个虚伪的人,也极其讨厌虚伪的人。所以当别人问她你为什么要到美国去的时候,她总是坦然地回答:我要到美国去找一个有良心的男人。当然,雪绒的这番话,让很多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男人背地里都骂她贱,也让许多中国女人觉得很不屑:难道在中国就找不到一个有良心的男人了吗?全中国的好男人都死光了吗?非要到外国去才找得到吗?大家的一致结论是:这个女人除了贱还是贱。

 

但是无论别人怎样看她,怎样议论她,她完全不在乎,是真正不在乎。因为她曾经亲眼看到自己的父亲是怎样为了另外一个女人而残忍地背叛她的母亲的,又从母亲那里听说她的外公是怎样背叛她的外婆,还有她的外曾祖父又是怎样背叛她的外曾祖母的。这种背叛不仅发生在家里三代妇女的身上,如果要追溯起来,甚至还可以追溯到她们家族的四代五代女人那里去。中国男人,在丁雪绒和她妈妈的眼里,的确不能算是有良心的男人。

 

也许正是为了要逃脱那种被背叛的宿命,雪绒走进美国大学校园时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一定要修一门婚姻预备课。过去在中国时,妈妈总认为,家族里各代女人之所以有如此同样悲惨的命运,那都是因为中国男人太没有良心,所以她觉得要摆脱这种悲剧宿命的唯一出路,是逃到另一个国度去,找一个不同人种品格高尚一点的男人。而对于雪绒来讲,婚姻中的残忍背叛,除了中国男人的品质问题之外,女人自己也是要负责任的,只不过女人要负的是愚昧的责任。如果女人在恋爱时就有了成熟的判断力,在结婚之前就对男人有比较透彻的了解,对婚后如何处理夫妻关系也早有心理准备,那么,女人在挑选结婚对象的时候,是不是所犯的错误就会少一点?在结婚后,被男人背叛的几率也会少一些呢?

 

就是怀着这种教育自救的想法,雪绒迈上了通往那个名叫天使楼的行政大楼的阶梯。这座叫天使楼的大厦,是密大最负盛名的建筑,曾经好几部有名的美国电影都在这里取景。那些在大理石梯子上方高耸矗立的白色圆柱,远处看去,的确有着古希腊罗马宏伟圣殿的风采。当雪绒一步一步地向那里迈进的时候,觉得自己此时正在往一个会成为自己历史篇章的时刻迈进。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很快就走了进去。

 

顺着楼里的标示,她在走廊的拐角处找到了学业咨询中心。别人告诉她,这里就是她需要选课的地方。

 

一位戴着金边眼镜,脸圆体胖的白人女职员在听明白了雪绒的来意之后,转身从背后的书架上取下来一本厚厚的书。喏,秋季所有的课目都在这里边了,网上也有。你可以拿回去仔细看看你要选什么课,如果还有问题的话,请打电话给我们就可以了。说完这话,那个女职员对她很友好地一笑。

 

雪绒看着眼前这厚厚的一大本书,一头雾水:要多久才能把自己想要修的课程找出来搞定啊,还不如直截了当地在这里问清楚好了。她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路,顺了顺自己的英文,然后问:对不起,我只想问问看你们有哪些关于妇女的课程?那金边眼镜的女职员笑了笑,马上熟练地把那本大书翻到某某页,然后把它摊在雪绒的面前说:你看,有关妇女问题的课程,这里可是有太多了,我们学校在全美高校中都可以算是排得上前五名的了。她推了推眼镜,又指着其中一页自豪地说,你看,这几门是很多学生都喜欢选的课程《妇女研究》、《美国妇女》、《十九世纪妇女的觉醒》、《妇女的历史进化》……她看看雪绒好像对这些课程没有兴趣,迅速翻到另外一页,用手指着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你看,如果你要选那些更特殊的,分类更细的有关妇女的课程,我们还有《亚洲妇女地位研究》、《中国妇女缠脚史》、《红楼梦中的女性角色探讨》、《东南亚妇女的婚姻状况》……

 

难道你们没有专门为年轻妇女开的,像《婚姻恋爱学》、《怎样处理恋爱中的危机》、《怎样挑选适合自己的伴侣》那样的男女关系预备课吗?雪绒这一问,让那个女职员一下子愣住了。不仅是她,那个偌大的房间里的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中的笔或停住了手中的滑鼠,往雪绒这个方向看过来。

 

这时,一个黑黑瘦瘦的说不清人种的主管模样的中年女职员向她走过来,态度和蔼地对她说:我们十分理解你的好学精神,但是你提到的那些方面的内容,基本上是属于日常生活中以个人自学为主来充实自己的阅读范围,所以没有列入我们学校修学位所要求的课程。如果你对这方面的内容感兴趣的话,完全可以去邦诺书店的自我修养那一栏里去找来看看,相信那会对你是很有帮助的!

 

瘦女人说完这话,刚转身要走,没想到雪绒又把她叫住:请等一下!我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瘦女人一下回过头来,眼里充满了好奇。我想问的是,如果医学是一门学问,法律是一门学问,买卖东西冠以商学的名义也成了一门学问,在大学里都是必修课,那么恋爱,婚姻,这些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比当医生,当律师和赚钱还重要的事,为什么就不能把它们也设为一门严肃的学问,让我们认真系统地来学习,来考试,最后让我们在恋爱和婚姻的实际表现上拿个好分数吗?雪绒叹了一口气又接着说,与其让女人学了一大堆学问,然后却盲目地走进婚姻去瞎撞,去失败,去毁了自己的一生,为什么不事先让她们受到足够的教育,去避免幼稚无知造成的不可挽回的错误呢?

 

办公室的所有女人们面面相觑,最后那个瘦女人面带几分尴尬地对雪绒说:你的建议我们可以帮你转达到有关部门去,但可能在目前短时间内,还不会有什么改变。

 

当雪绒转身离开那个办公室的时候,她能感觉到那里面所有人的目光。她甚至还听到有人悄悄在问:这像是哪个亚洲国家的女孩子吧?她又听见另一个人回答道:看起来像是个中国女孩子!

 

这跟我是哪个国家的女孩子有什么关系?难道只有中国女孩子才要谈恋爱要结婚吗?雪绒心里有几分好气又好笑。

 

就是带着这样失望心情,雪绒走出了天使楼。以前在国内时,很多学校就已经在课堂上引进了西方所谓的性教育课,还听说那些课甚至还开到了小学校里。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中国学校引进过类似婚姻恋爱预备课这样的课程。雪绒当时想,那可能是因为中国的学校还没有来得及赶上世界潮流而已。她确信,去美国念书,一定会学到许多在国内学不到的东西。现在她才知道,天下学府一个样,美国的教育在雪绒心里打了个大折扣:看来这个国家对女人也不怎么样!

 

 

 

 

 

 

浏览(7980) (3) 评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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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河已非非 留言时间:2012-07-26 13:20:29
不好意思泼盆冷水,俺觉得您这本书颇有些八股味。当然,这只是俺的一孔之见,偏见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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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漂移 留言时间:2011-10-19 19:06:24
“婚姻中的残忍背叛,除了(可以把‘中国’二字删掉的)男人的品质问题之外,女人自己也是要负责任的,只不过女人要负的是愚昧的责任。如果女人在恋爱时就有了成熟的判断力,在结婚之前就对男人有比较透彻的了解,对婚后如何处理夫妻关系也早有心理准备,那么,女人在挑选结婚对象的时候,是不是所犯的错误就会少一点?在结婚后,被男人背叛的几率也会少一些呢?”

100% 同意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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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11-10-19 06:33:09
我们家的琴是 Baldwin, 这个牌子现在没有生产了。

你说的两个夏令营我也很熟悉啊,老大从初三起就去 Blue Lake,去年还参加了他们的欧洲演出团呢。不过他的水平还没有到去 Interlochen 的程度。老二以后争取去那里,我们也希望他将来能像你女儿那样修双学位,或者音乐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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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18 21:04:38
作者:newmic2
======================
谢谢你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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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18 20:56:45
回老穆:
没想到殊途同归,我也很喜欢读龙应台的1949大江大海,你读过她的“目送”没有?
你的关于写作技巧的建议都很好,再次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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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mic2 留言时间:2011-10-18 20:34:29
You are a very talented wri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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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10-18 20:31:29
还有啊,像这句话 “...她与女儿,从此天人永隔,缘尽缘去!” 完全就是多余。

你的编辑有没有给你提出过什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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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10-18 20:20:48
廖(这个我还真不知怎么称呼你)女士,

我匆匆看了一下你的书的第一段,怎么说呢,我觉得问题在于你的文笔缺乏含蓄,太落俗套。

比如说你第一段写的主人公的母亲过世一段,对话太多太过繁琐,好像要借个临死之人之口,快点把中心话题点出来。这是很幼稚俗套的。

其实我觉得你应该写得更为含蓄一点,最后一次练琴可以,但不要多说话,多描述人物动作,回忆,音乐,把浓重的气氛衬托出来。更不要边拉琴边说话(这是很怪怪的举动),而是要她不停的拉,而一旁的母亲则半途已经断气, 等等。。。

其实论写作技巧龙应台非常不错,她的那本大江大海1949的前半部,让我玩世不恭的老穆也非常动容。

你还是多看看别人的技巧。

这只是我个人见解,多嘴莫怪。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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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18 20:07:12
作者:起码货美国工科教授 留言时间:2011-10-18 22:17:45
廖大婶的书在哪里出版?香港,大陆,还是北美?出版后通知一下,贫道也会来捧场买一本的,虽然贫道不会拍西瓜。

==============================
谢谢教授光临。
在海归海不归征文上读到你的大作,印象好深。
我的书已由上海文艺社出版发行,海外可以从当当网上直接订购,就是时间长一点,美国红螺书店也可买到,可能快一些,这两个网站地址:

http://product.dangdang.com/product.aspx?product_id=22483956&ref=search-1-pub

http://www.bookseed.com/html/chinese_book_info/622820

没有谨言慎行误伤了大家,谢谢大家不计前嫌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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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10-18 20:02:38
这个题目好,让读者一看就知道这本书定是个悲剧收场。

你想哈,"来美国找一个有良心的男人" - 那不就是有人一上来就走错了地方?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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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起码货美国工科教授 留言时间:2011-10-18 19:17:45
廖大婶的书在哪里出版?香港,大陆,还是北美?出版后通知一下,贫道也会来捧场买一本的,虽然贫道不会拍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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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18 15:55:51
在这里讲故事,是想让大家同时读两个故事,因为很多小说里没有写出来的东西,也想与大家分享一下,如果觉得我罗嗦走题的话,就请告诉我,我会停止往下写。
前边讲了我父亲的故事,下边接着讲我母亲。我母亲和她家族的影子在小说后边一点的章节里可以看到。
我母亲来自于一个破落的文人家庭。她的那个大家族原本是宋代苏轼的后裔,据族谱记载,他们这个支系是苏东坡的二儿子苏迨的后人。我妈妈的祖父,也就是我的外曾曾祖父在清朝光绪晚期科举的时候,考取了拔贡,进京做官一直做到朝议大夫。我在小说中讲的男人对女人的背叛就是从他开始的。
我的外曾祖母,外婆她们被他抛弃以后,外曾祖母悬梁自尽,她的儿子又把我外婆抛弃,让我外婆一直以给别人洗衣服养活我妈妈他们三姐弟。
历尽千辛,把孩子们抚养成了读书人,梦想让他们继承苏家的文人衣钵,光宗耀祖,而我妈妈却跟我爸爸一样,受时代感染,放弃了大学学业,参加了革命,投奔了共产党。
我妈妈的命运,说来说去还是比我爸爸好一点,因为她毕竟出身清贫,每次运动把她打翻在地以后,她很快又会爬起来。
我记得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她总是带写作组到云南去采访那些优秀的知青代表,回来就组稿编成书,里边都是一篇又一篇的报告文学,介绍那些知青的优秀事迹。后来到了作家协会,更是忙于发表文章,提携年轻作者,写各种文评,编书什么的。
忙忙碌碌一辈子突然到了退休年龄,才发现这一生竟然完全没有给我们后代留下一部真正的传家之作。
来到美国跟我同住了以后,她才决心要写一本书,一本自传体的小说,几年后,“母女美梦寄天涯”出版了,书里的母女不是我和她,而是她和她的母亲。她说,人生都快走到底了,蓦然回首,才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最爱自己的人还是自己的母亲。在母亲的生前,自己没有尽到什么孝道,现在写上这本书,来纪念她们母女一场。
这就是她这辈子为自己和自己的母亲写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她对我说,写了这本书以后,觉得自己对得起母亲了,心里再也没有什么愧疚。
我妈妈爱写作爱文学,那可是爱到骨髓里边去了,我觉得那是家传。在她人生的漫长岁月里,无论生活有多苦,只要她有一本书在手,拿起一支笔来,她就满心欢喜,对生活少有抱怨。
我父亲去世后,她在美国跟我一起生活十七年了,没有什么朋友,更没有什么社交,我每次问她寂不寂寞的时候,她都对我说,我只要有本书看就好了。由于她颈椎不好,不能上电脑,所以就只能半躺着看书读报。我们家订的世界日报,她每一页都要仔细读,仔细看,并且每到一个月的时间,她就要把报纸上自己认为重要的东西剪下来,贴到一个大本子上。
好多年,她都不停地向世界日报和周刊投稿,每次收来的稿费,就请我们全家外出大吃一顿。
前几年,她说她还要写一部小说,用了将近八个月的时间写出初稿来给我看,我一看,心里顿时非常非常沉重,因为,她书里的逻辑和人物开始混乱,我知道,那样,是出版不了的。
我当时还没有意识到我妈妈脑子得了病,只是觉得她年纪大了,不能像以前那样写作了,但是后来,情况越来越严重,她越来越健忘,生活事情上东拉西扯,最后带去看医生,才说是患了老年痴呆症。
那无疑是晴天霹雳,我妈妈,多聪明多努力的一个人,上帝对她太残忍了。
我当时判断,我妈妈一定很快就会放弃看书读报和写作了,但是奇迹就是奇迹,她现在连热水冷水往哪个方向转都忘了,连天黑天明都搞不清楚,但是,她还是在读书读报,读不懂的地方,她用一支笔把那些地方划下来,问了我,再读,再读,一直要把它们读到懂,读懂了以后,她就把心得写下来,再给报社投去,再次拿到她的稿费。
这就是骨髓里与生俱来的东西,连上帝都很难将它拿走。
由于我爸爸和妈妈都是患的脑部疾病,我不知道这些病的遗传比例是多少,但我感到恐惧,当我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却久久想不起那个人的名字来时,我觉得魔鬼也是拿着一个绞绳在生命的某个驿站口等我。
所以,我在想,还是要趁自己头脑清楚时,把自己的在生命中最有价值的东西写下来,这辈子如果还有什么梦想,也要把它尽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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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10-18 15:21:40
吾弃郎老兄,

好说好说,其实对万维的许多博主来说 April is the cruelest month 是因为那是我老穆出生的月份。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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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18 13:22:29
那么我为什么要写长篇小说呢?
这真的是一个比较长的故事,后边的动机甚至也是非常出乎我自己的想象的。
我来自于一个文人家庭,我爸爸在解放以前是北师大的学生,后来在共产主义理想的感召下,加入了共产党的革命行列,解放以后,他一直都在党校教授马列哲学,但是由于出生不好又是知识分子,所以就被人冠以各种莫须有的历史罪名,每次政治运动,他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运动员。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爸爸似乎才找到了他自己真正的位置,开始成了一个狂热的改革开放的拥护者。他开始熬更守夜地写理论文章,为邓小平的口号寻找各种各样的理论依据,并发表在各大报刊杂志上。记得其中对改革开放具有较大历史意义的一篇文章是“真理是过程。”在写好那篇文章的初稿之后,我爸爸把我们全家人叫在一起,把文章念给我们听,征求我们的意见,我当时还问我爸爸,真理究竟是什么?我爸爸笑着对我说,你一直照着你的人生过程走下去,真理就在你身边。听完那个话,我还是不懂什么是真理,一直到今天,我才真正领悟到那句话的意思。
当时我爸爸从一个运动员又摇身一变成了理论权威,人称“北齐平,南XX,”(对不起,我隐去了我爸爸的真名)我爸爸的理论宣讲会,动辄几千人,甚至上万人,学生和追随者甚众,轰轰烈烈,很是热闹了一阵。
十年弹指一挥间,在改革开放已走上正轨之后,好像我爸爸那种知识分子的历史使命已经结束,轰隆一下,他又在官场的争权夺位斗争中惨败下来,解甲归田,很快,他就患上了帕金森氏病。
当时社会已经开始了那个一切向钱看的滚滚潮流,我爸爸呢,身体没有了,信仰更没有了。你猜他每天在家干什么?先是听邓丽君的磁带,一遍又一遍地听啊,听啊,后来听烦了,又开始迷上气功,那个什么柯云路的书啊,我爸爸每一本都买来读。我说的读,可不是一般的读,他是用红笔把那些自己觉得重要的字句都划下来,然后在旁边作上眉批,最后再在笔记本上记下心得那样读。
我爸爸在1994年就过世了,他的结局真的很惨,惨得没有办法继续叙述下去。
他对我一生最大的影响之一就是在90年代初时,我受邀成为好几家国内知名杂志和报刊的写手,我天性幽默,爱开玩笑,所以我写的东西大多插科打诨,幽默风趣,娱乐读者。我爸爸看到以后,给我来了好多信,说我写作走偏了,一个学文学科班的女孩子,为什么要那么不爱护自己的羽毛,把自己弄得像个说相声的一样。我知道我爸爸的意思,他觉得要写就要写正经的,严肃的东西,要么就不要写。
我从此就停笔了。这一停,就是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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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18 12:21:38
其实每个人在写作时,都有各种各样的动机,有的动机可以很随意,但有的动机却需要很严肃,写小说,就是需要一个很严肃的动机的,因为写一个长篇,不仅费时费力,还要考虑到很多因素,费了那么多心血写出来有没有人出版?有没有人读?有没有人喜欢?-----那好像就是在进行一场赌博一样,能不能赢,完全是个未知数。
所以,要写一部长篇小说,的确是很挑战一个人的勇气的。
写作这种东西,有时候你可以很爱它,有时候你也可以很恨它,随着人生的各种煎熬,灵魂自然会告诉你下一步要去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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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18 11:43:21
刚才提到我最喜欢的诗歌,所以把它的第一句拿来作为我这本小说的第一句话。我还想说,在欧美经典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伟大的盖茨比。在我们念书的时候,很多同学老师都对这本书评价马马虎虎,我也没有特别留意。但是当我来美国以后看到这本书改编成的电影,才被深深感动了,又把原著翻来读了好多遍。所以在我的小说中,我就是有意识地想把吴雨塑造成中国版的盖茨比。盖茨比,也是吴雨心中从小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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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18 11:26:55
回弃吾郎:
我先后念了四个大学,都是念的英美文学,有很多欧美经典作品都念了不下三次次,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首诗就是T。S。艾略特的荒原。因为有各种译本,我引用的是汤勇宽的,但我斗胆把“月份”改成了“季节,”觉得更有诗意,抱歉啊。


艾略特《荒原 The Waste Land.》(原文及译本)
作者: T.S. Eliot (1888–1965). The Waste Land. 1922.




      The Waste Land




I. THE BURIAL OF THE DEAD


APRIL is the cruellest month, breeding
Lilacs out of the dead land, mixing
Memory and desire, stirring
Dull roots with spring rain.
Winter kept us warm, covering 5
Earth in forgetful snow, feeding
A little life with dried tubers.
Summer surprised us, coming over the Starnbergersee
With a shower of rain; we stopped in the colonnade,
And went on in sunlight, into the Hofgarten, 10
And drank coffee, and talked for an hour.
Bin gar keine Russin, stamm' aus Litauen, echt deutsch.
And when we were children, staying at the archduke's,
My cousin's, he took me out on a sled,
And I was frightened. He said, Marie, 15
Marie, hold on tight. And down we went.
In the mountains, there you feel free.
I read, much of the night, and go south in the winter.

三个译本(查良铮、汤永宽、赵萝蕤)之汤永宽译《荒原》!





汤永宽译《荒原》


一、死者的葬礼

四月是最残忍的月份,从死去的土地里
培育出丁香,把回忆和欲望
混合在一起,用春雨
搅动迟钝的根蒂。
冬天总使我们感到温暖,把大地
覆盖在健忘的雪里,用干燥的块茎
喂养一个短暂的生命。
夏天卷带着一场阵雨
掠过斯塔恩贝格湖,突然向我们袭来;
我们滞留在拱廊下,接着我们在太阳下继续前行,
走进霍夫加登,喝咖啡闲聊了一个钟头。
Bin gar Keine Russin, stamm'aus Litauen, echt deutsch.
那时我们还是孩子,待在大公的府邸,
我表哥的家里,他带我出去滑雪橇,
我吓坏啦。他说,玛丽,
玛丽,用劲抓住。于是我们就往下滑去。
在山里,在那儿你感到自由自在。
夜晚我多半是看书,到冬天我就上南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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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吾弃郎 留言时间:2011-10-18 10:09:36
老穆:你果然博学!! 最近看了几眼你的“哈哈哈”,也没觉得那么令我“毛骨悚然”了(可能是因为鬼节要来了,有所防备吧)。

你在这里提供了一条很好的信息,本该得到足够的 credit 的,但听起来还是让人不怎
么舒服。因此,老兄斗胆奉劝你出语不要那么尖刻,与人为善总不会有错的。弃郎真诚地邀请您加盟我的“河蟹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By the way, "The cruelest April" can have many causes. For examples, April 1st is the Fool's Day, April 15 is the Tax Day in US, April is in the height of pollen season, etc.

Also, Eliot's "The Waste Land" echoes Walt Whitman's famous poem, "When Lilacs Last in the Dooryard Bloom'd", which was written to commemorate the assassination of Abraham Lincoln。(刺杀发生在四月中旬紫丁香花开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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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吾弃郎 留言时间:2011-10-18 08:55:22
廖宛虹:匆匆浏览了一下,却已被其细腻的描叙和丰富的情感所吸引。待会有空再回来细嚼慢咽。谢谢你的书。

你女儿的 Music & Bioinformatics double-major 简直是绝配,前者至少能丰富业余和陶冶情操,后者能带来 hot job。(我不懂音乐却崇拜音乐人,同时因职业关系我对 Bioinformatics 知些皮毛,很看好它。)

另:请看“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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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18 07:45:37
谢谢老穆给出四月为什残忍的含义。老穆是学文科的吗?
==================================
昭君:
虽然我来万维的时间很短,但是非常喜欢读你的博文,因为你经常谈到音乐,让我感到很亲切。你的“有音乐相伴的人生”的博文和视频,我看了好几遍,你家那个钢琴跟我女儿的很相像,是雅马哈的吗?
我女儿开始学小提琴以后,还一直继续弹钢琴,一共八年。她的音乐路很漫长,我和她都付出了很多。你提到的Interlochen,那也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了。在密西根州,有两个非常好的音乐夏令营,一个是Interlochen, 还有一个是Blue Lake。我女儿从初中开始的每一个夏天,就在这两个夏令营之间来来去去,从来没有间断,一直到念大学。
我女儿在密大是双学位,除了音乐还修生物信息,很忙啊,不能经常回家。再也听不到她的琴声,很失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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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11-10-18 06:28:37
写得不错,很细腻真实的文笔。期待下文!

密西根大学很棒啊,去年夏天去那里参观过,校园很美丽,秋天肯定就更美了。我们在这个季节去过北密的 Frankenmuth, 美极了; 但Makinac Island 只是在夏天去过,很遗憾的。

你女儿后来是真的学了音乐专业么?十岁才开始正式学小提琴,那算是满晚了,即便有以前的钢琴学习作为底子。如果她最后真的以此为职业, 那肯定是因为天赋太好,弥补了晚开始的gap。我认识一个上音毕业的朋友(巧了,他在这里读的也是密西根大学,是你女儿的校友啦),就是十一岁才开始正式学小提琴; 但他的父亲是五十年代的音乐学院小提琴专业毕业生,所以从小耳濡目染,有很多潜移默化的作用。他就从来不认同人们常说的“学音乐要练童子功”的说法,还老用自己的例子来作为证据,其实他是本身天赋就超过常人,所以只能算是 “exception”, not the n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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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10-18 04:13:07
你不知道为什么四月是个最残忍的季节吗?

这句话来自英国诗人 T. S. Eliot 的诗 The Waste Land 的第一句。本意是因为四月是个青黄不接的季节。

可是更为深沉的意思许多人可能不知道 - 那是因为每年四月是欧洲各大足球联赛的最为关键的冲刺阶段。有不少球队本来成绩不错,但到了四月,因为过度疲乏等原因,会在四月这一个月里失去所有重要的比赛,从而一举从巅峰跌到低谷,而且没有了在本赛季东山再起的时间。

这就是为什么 April is the cruelest month。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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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18 00:35:27
当时我心里真还有点急,我们这个城市本来就不大,小提琴老师也很少。附近大学里有一个茱丽叶音乐学院毕业的教授,但是听说她只教了两个天才学生,像我女儿这种初学者哪里够资格,所以只能到处跟别的中国人打听。
最后打听到一个在社区大学教小提琴的老老师,他是东欧来的移民,背驼了,头发也全白了,他曾经在伊斯曼音乐学院拿到过小提琴演奏的博士学位,并且在卡内基演奏厅独奏过,在他事业高峰的时候,不慎摔了一跤,把手伤了,从此没办法表演或是在好的大学里教书,只有委曲求全地在我们这里艰难地谋生。可能就是因为生活太坎坷了吧,所以他的脾气也特别坏,很多小孩子都怕他。
没有什么别的选择,我只好硬着头皮带着女儿去找他。
整个第一堂课,我都在旁边看,伯曼老师先问了我女儿很多有关小提琴的很技术性的问题,问她知不知道这样,知不知道那样,当我女儿一问三不知的时候,他的脸上和说话的口气里马上带一种嘲笑和挖苦的味道,让我感到很不舒服,也很担心我女儿会受不了。
那节课结束的时候,我很直接地问他,你看到我女儿的左手小手指对学小提琴来说是不是有点太短了?而且我女儿这个年纪学小提琴也是不是有点太晚?听到我这个两个问题,他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柔和起来,他对我说,让我很直率地告诉你吧,你女儿的小手指是还可以应付学琴,不会有很大的影响,但是十岁这个年纪学小提琴是有一点晚,在所有大师级的小提琴演奏家里几乎没有人是从这个年纪才开始拉琴的。但是,他的话锋一转接着说,如果你女儿认真地学,将来仍然可以成就很多很多!
就是这最后一句话,让我决定让我女儿继续学下去。
那天,他教我女儿拉的曲子,就是铃木的那首“闪烁的小星星。”
现在女儿离开家了,每当我走进她的房间坐在她的床边,我就会听到那个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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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17 23:49:45
从此,除了钢琴外,女儿又要多学一门乐器。但是好就好在学校是把管弦乐团当成一门课的,所以每天他们乐团只是在上课时间集中起来排练一小时就行了,琴都不需要带回家里来。
我对我女儿学小提琴,完全没有抱任何幻想,我认为音乐都是相通的,所以各种乐器也是相通的;如果女儿的钢琴都弹得那样,还指望她在小提琴上有什么奇迹?
所以,我女儿刚开始拉小提琴那阵子,我完全不闻不问,几乎忘了还有那回事。直到有一天,女儿突然把琴拎回家来,因为他们马上就要在学校作第一次汇报演出了,老师叫同学们把琴带回家里来练习一下。那天晚上做完作业,女儿把学校的乐谱拿出来放在她的电脑桌子上,把琴夹在下巴上就开始拉。只听见几个长音,我马上就把手中正在读的书放下,“什么?"我一下打断了她,女儿疑惑地望着我,“你刚才拉的什么?你再给妈妈拉一遍!”
女儿耸了耸肩,又继续开始拉。这次我真的听清楚了,女拉儿的每一弓每一个音符里都有一种奇妙的悦耳的声音,一种在她的钢琴里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声音,因为我自己小时候学过一点小提琴,所以当时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该马上给她请个小提琴老师,马上,一点都不能再耽误,因为我女儿已经是十岁,对学小提琴来说,是很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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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17 22:28:14
为了让大家的阅读过程比较有趣一点,我在这里会随着情节的展开给大家写一些这本书背后的真实故事,现实生活往往是和虚幻生活相映成趣的,我希望我能将我的各种感受好好地表达出来。
我女儿的音乐生涯,是从五岁开始的,当时周围别的中国孩子一窝蜂地去学钢琴,所以我们也就随大流,也让我女儿去学琴了。其实我女儿真的很讨厌音乐,音乐的精神从来没有在她的灵魂里边,从她一开始摸琴,我就已经感觉到这点了。开始时,她只能在琴凳子上坐五分钟就哭着要要下来,但是,我还是坚持要让她学下去,因为我比较相信社会上那些流行的说法:学音乐的孩子是不会变坏什么的。而在中国人的圈子里私下的说法则是以后上大学时音乐才艺会给孩子加分,因为我们亚洲孩子不能跟美国人比运动细胞,所以只有拿琴艺来比了。我自己呢,觉得女孩子学点琴艺可以增加一点气质,以后大了找对象时也是会有点帮助的。所以我总是咬着牙狠着心又是哄又是吓地逼着她学。
就这样不红不黑地挣扎了几年,在一帮同时学琴的中国孩子里边,我女儿最多排得上第五名。
在她十岁那年,突然一切都改变了。他们学校的管弦乐团开始在五年级的孩子里招兵买马,本来我女儿想去吹长笛的,但是招考老师看了看她小小的嘴巴和薄薄的嘴皮,就摇头了。我想带她回家,但她说她要去试试别的乐器。在音乐教室的一个角落,很多小女生都在那里排队,她问也不问就跟着排在后边,排到眼见一看,原来是在招考小提琴,一个老师用一把尺子量了量她的胳膊后,满脸笑容地对她说,你真有一双完美的拉琴的胳膊啊!
就这样,她被录取了,从此跟小提琴结上了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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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偶灯斯陋 留言时间:2011-10-17 22:05:22
某些教会学校,比如杨百翰大学,圣母大学,好像就有这种婚姻准备课程;在本科女生中还挺抢手。不过教徒们即使是上过这门课,其离婚率并没见到降低,仍然同全美持平,都是50%,不知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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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17 20:33:26
谢谢大家的来访。
在选择一个大学作为这本小说的第一背景的时候,我选择了密歇根大学,因为我女儿现在在那里念书。
这本书也是联系我们母女感情的桥梁,我是跟着我女儿看世界,进入他们年轻人的生活的,没有我女儿的帮助,写出来的结果就会完全不一样了。
书中的女主角雪绒是小提琴手,那也是以我女儿为背景的,她现在就在密大音乐系小提琴专业。
书一开始是母女的诀别。有一段时间,我病得很厉害,觉得自己撑不下去了。那个时候,我常常在想,要是我那、哪一天不得不离开我的女儿,我一定要以那种方式和我女儿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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