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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异度星辰南去如相遇和相知  
网络日志正文
第一次放开中国男人的手 2011-11-04 12:57:12

睁开你美丽的中国眼睛(13,14)

第十三章 一个美国男人可以浪漫到骨髓

二月十四号情人节终于来了!从早上起,雪绒就在试穿自己准备的衣服。街上到处都是那些夸张的红色的粉色的东西,看来看去都觉得很俗气。但是又总不能穿那些灰的,绿的衣服去扫别人的兴吧。打电话问了问她那些要去约会的女朋友,大家不是穿粉就是穿红,雪绒当然只有随大流,专门为自己挑了一件剪裁简洁的齐髁的黑色长裙,上身配了一件大红色的领口和袖口都镶着黑色蕾丝花边的中式无袖圆领衫,把修长白皙的双臂一览无余地裸露在外边。当她穿好衣服往镜子面前一站时,顿时觉得自己活脱脱变成了一个性感迷人的中国情人。然后她把自己平时总扎着的那束马尾巴拆散开来,松散地披在肩上,再给自己脸上画上了淡淡的晚妆。当她在为自己作最后的点缀——挂上那对摇曳生辉的银色耳环时,她对着镜子不停地告诫自己:丁雪绒,今天晚上,你一定要让自己比所有的美国女人都美丽和性感。你一定要做到。如果蓝塞在舞会那天让所有的女人为他倾倒,那么,我今天在情人节上也要让所有的男人为我而倾倒!

仅仅是这种从未有过的大胆和俗气的想法本身就足以让雪绒全身像触电似的潮热起来,连脸都是红扑扑的了。她的情人节还没有揭开序幕,但这位中国小妖精却已经浑身散发着迷人勾魂的魅力了!

雪绒,就是这样风情万种地走进红龙虾餐厅的。大门边穿着黑色小马甲、打着红色蝴蝶结领带的男侍将她带入到早已是灯红酒红人生鼎沸的餐厅里面。果然不出所料,她的出现,马上引起了一阵注目礼,甚至还有人俏皮地吹了几声口哨。当她被带到一个点着柔和的红蜡烛杯灯的桌子旁边时,她突然发现,那桌子还是空的,蓝塞并没有在那里。她的心里立即浮现出一丝不快,哪有男生在情人节会迟到这种事呢?

还没等她坐下,就听到餐厅的大门口那边传来一阵喧嚣声,门突然打开了,出现在众人惊骇目光下的那个人,竟然是蓝塞!天啊!雪绒捂住了嘴!眼前的蓝塞居然摇身一变成了强尼戴普——那个加勒比海海盗船长!他额头上捆了条红头巾,紧紧地扎住那些狂野散乱夹杂着小辫子的乱发;两个眼圈涂得黑黑的,大而有神的眼睛闪烁其中,傲视众生,显出绝对玩世不恭的英雄本色!当然还有嘴唇上边镶的那一溜黑色的假胡子!配上一袭松散的亚麻白衬衫加紧身小马甲和下面的灯笼裤长马靴——活脱脱一个海盗船长重现江湖乱世!

当他摆出姿势潇洒地往门口那里一站,所有在餐厅里的人都立刻惊叫起来,通通站起身来,以为是餐厅为情人节给大家制作的一个特别娱乐节目。没想到这时蓝塞右手拎起了一把古董模样的青铜西洋剑,左手从容不迫地从身后托出一个电影里海盗船长的那个金色的藏宝箱,把它高高地举到头顶上,双眼炯炯有神地往餐厅的一个角落一扫,下巴朝那里一抬,砰砰砰!随着几声震天动地的节拍声,《加勒比海海盗》电影主题曲就波澜壮阔地响起来了!

雪绒曾经给蓝塞提起过,自己最喜欢的西洋电影是《加勒比海海盗》,自己最喜欢的美国男星是强尼戴普;自己在乐团里最喜欢演奏的曲目是《加勒比海海盗》电影的主题曲!今天晚上,她最喜欢的,全被蓝塞山寨了!一切的一切都那么惟妙惟肖,让所有的人都无不叹为观止!

当乐声大起的那个时刻,蓝塞高举着箱子,拎着他的剑一步一步地朝雪绒走来!

太浪漫了!那种浪漫逼人的气息简直让雪绒窒息,她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晕过去了!她的全身开始发冷发抖,她满脸惊恐地看着这个英武性感的男人向她一步一步地走近!

全场的人都“high”翻了,笑声,掌声,口哨声,欢呼声,音乐声!有的人更在餐厅的走道上跟着节拍跳起了舞。当一大群人簇拥着海盗船长蓝塞来到雪绒身边时,雪绒却神情恍惚,手足无措地呆在那里。蓝塞走到她面前站定,两眼火辣辣地盯着她,旁边的人突然叫起来:跪下!船长跪下!还等什么,船长快跪下!在此起彼伏的叫嚷声中,蓝塞果然在雪绒面前扑通一声,单腿一跪!所有的人都拍桌子打板凳高声欢呼起来!

这时,跪着的船长用古英语对着雪绒一字一顿地说:请您把您高贵的手给我好吗?

雪绒完全吓傻了,心一慌,不知道自己该递给他哪只手才对,结果人群又立即鼓噪起来:右手,右手!快,是右手!

雪绒赶快把右手伸出去。

蓝塞接过雪绒的手,绝对像所有经典电影里的绅士那样姿态无比优雅地轻轻吻了吻她的手背。雪绒被这样一吻,感觉竟然像突然触了电一样,满脸绯红,引起所有围观者哄然大笑。在笑声中,海盗船长蓝塞把手中的剑放在地上,从胸口那里地掏出一条跟他头上戴的一模一样的红布头巾。哇!情侣巾!观众又是一阵惊呼!蓝塞这时用一只手指头潇洒地示意叫雪绒弯下腰来,然后敏捷地把那头巾缠在她的长发上。哇,太棒了!这又引起围观者的一阵赞叹!

蓝塞又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小的金钥匙,把雪绒的另一只手拉过来,把钥匙放在她的手掌心里,然后再把那只海盗金银箱呈递在她面前,斜着头,用那极其浪漫的挑逗的眼神示意她用手中的钥匙去打开那个华丽神秘的箱子。

打开它!打开它!快打开它啊!就在雪绒又手足无措的瞬间,人们又开始狂烈地吼叫起来!这时《加勒比海海盗》主题曲也正演奏到最高潮最激动人心的地方,雪绒在人们的鼓噪声中,颤颤抖抖,哆哆嗦嗦,终于打开了金银箱——“是心形项链!眼睛最尖的那个观众第一眼识别出了宝物,船长给她戴上!快给她戴上!喔哈哈!

海盗船长蓝塞在大家的簇拥下把项链挂在雪绒白皙得像月光一样的脖子上。

亲她!亲她!快亲她!马上又响起了另一波更加热烈的鼓噪声。雪绒一听见这句话,扭头就想跑,结果被蓝塞一把拦腰抱住!那双温柔迷人的蓝眼睛一眨不眨地凝视着她,Will you? ——你愿意吗?他轻声地问。

全场立刻鸦雀无声,所有的人都闭住呼吸等待着雪绒的回答。

此时此刻的她,觉得自己的那颗心已在心房的强烈战抖中完完全全地被融化掉了,被融成一团云,一卷风,一滴水,一首歌,真实和虚幻的,都是不复存在了。她的双眼轻轻地一闭,双唇立即像触了电似的——蓝塞的嘴唇居然是那样强悍又温柔,温柔又甜蜜,甜蜜又火辣,火辣又性感……

一股滚滚燃烧的血液在她全身疯狂和浪漫地奔跑,她脑海里留下的唯一感觉就是那《乱世佳人》电影海报上的经典画面:格兰特拥抱着费雯丽,身后是滚滚硝烟战火,人间红尘!

小时候,当她第一次看到这幅电影广告宣传画时,就对爱情有了感觉和期待:真正的爱情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但是她连做梦都没想到,就在今天,自己也会成了那幅画中的女主人公,而且这不是在演戏,她不是演员,她就是那个赫思嘉,就是费雯丽,她真真实实地坠入情网,真真实实地在亲吻,真真实实地在经历这人世间最美妙最珍贵最心动的一瞬!

第十四章刺痛他的心时,她的心也被刺痛

半夜,告别了红龙虾餐厅那里的喧嚣和浪漫之后,蓝塞开车送雪绒回宿舍。在车上,雪绒一直回避蓝塞那双眼,她的脸仍然发着烧,手心里还有些湿润,显然还没有从刚才的那份激情中恢复过来。她的头一直侧着,向车窗外看着。其实,在这二月寒冷的夜半,她所能看见的,只不过是大自然里的一些朦朦胧胧的影子,而她唯一能真实看见的却是自己那像剪影似的脸部轮廓。

蓝塞此时已摘下了那些海盗船长的行头,就像大海波澜壮阔的潮汐退去以后只留下平静的海滩一样,蓝塞又变成了平日的那个蓝塞,这样的大起大落却给了雪绒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好像刚刚在餐厅里发生的一切都像是童话故事里的场景,等十二点的钟声一响,她就从绚丽的梦幻中回到了残酷无比的现实生活。

蓝塞微微探过头来,微笑着问她:你喜欢吗?

雪绒不得不扭过身来低着头,小声地了一下。沉默了一会儿,她才说:可是觉得刚才那一切都好像是一场梦。

哈哈哈哈!蓝塞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可爱的密斯丁,你不知道,当有真爱存在的时候,生活的每一个瞬间都不是好像是一个梦,而是真正的就是一个梦,一个最美好的梦!

雪绒的脸又一下绯红了,她想到刚才他们的那一吻,那个不知道是不是标志着真爱的吻,对她,那可是二十四年人生旅途的第一次啊!是她守候了多少年的最珍贵的第一次啊!现在居然在一个梦幻似的瞬间就被眼前这个美国男人以真爱的名义掠夺去了,此时她的心里虽然十分甜蜜,但是隐隐约约之间却又有几分不甘:那的确是真爱吗?于是她轻轻地问道:那也是你的第一次吗?

话刚一出口,雪绒马上就后悔了,觉得自己的问话非常含糊,所以显得十分愚蠢:你是在问蓝塞,那是他的第一次扮演海盗还是指的是他的第一次吻啊?

听到这样问,蓝塞地把车停到路边,然后用双手捧住雪绒的脸,深情地对她说:我亲爱的绒,你听好了,无论这是不是我的第一次耍酷,第一次扮海盗,或是第一次吻,这些都不重要,现在最重要的是:你是我这一生中第一次真正爱上的女人,你也是我这一生中唯一值得我去爱的女人!雪绒感觉得到蓝塞托着她脸的那双手在轻微地战抖,他那双蓝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直到眼眶慢慢地模糊,慢慢地湿润,最后变成一滴一滴的泪珠掉下来。

雪绒再一次紧闭上了双眼。

什么叫甜蜜?以前每次读到这两个字的时候,雪绒心里都不以为然,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被称之为甜蜜的那种感觉?在中国的时候,她觉得在她认识的男男女女中,幸福这两个词是可以真真实实地存在的,是看得见,体会得到的;而甜蜜这种感觉在中国人的感情生活里却是一种臆想的、虚幻的、可望而不可即的境界。而现在,在美国这样一个浪漫的夜晚,在一个守着她流泪的美国男孩子面前,她确确实实尝到了这种叫做甜蜜的感觉!

终于,车子开到了她的宿舍楼面前,雪绒一看时间,快十一点了。蓝塞先跳下车去,为她打开了车门,并伴送着她往宿舍里走。雪绒突然感觉到了空气中迎面而来的寒气,两人一把牵起手,咯咯咯一溜小跑,刚跑进大门,雪绒一下子愣住了:吴雨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正等在电梯旁边。天啊!她惊讶地捂住了自己的嘴。此时吴雨也看见了她,不,准确地说,是看见了他们。他先呆呆地看着蓝塞,然后又呆呆地看着雪绒,逐渐地,他手中的那束鲜红的玫瑰花开始战抖。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谎?!为什么?!随后,玫瑰花撒落在地上,吴雨扭头就不见了!雪绒双手一把蒙住了自己的脸,突然回过神来,向门外追去。但是,太晚了,吴雨早已没有了踪迹。

很久很久之后,吴雨都想不起来,那天晚上他是怎么回家的。小时候,当他输了重大的音乐比赛时,爸爸把他往死里打,他也没有那么痛过。但是现在这种痛,却是一种说不出痛在哪里的感觉,好像整个肉体,整个精神都在痛,痛得生不如死,心死如灰!

打开门,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扑向电脑。他的心在颤抖,嘴在颤抖,手也在颤抖。哆哆嗦嗦好不容易打开了电脑,他马上疯狂地在各大航空公司的网站上搜索机票。他要走,他必须走,他必须马上回到中国去!马上要回去,一刻都不能等,他必须走,必须现在就走,不走就得死在这里了!

匆匆地订好票以后,他开始疯狂地收拾行李。大部分的东西都被他随手扔到地上,扔进垃圾桶里去了。最后,他把自己上衣口袋里装的一个数码相框也掏出来,上边是他和雪绒在十岁那年第一次同台合奏时的那些照片,也是他为雪绒准备的情人节礼物。他的心又是一阵绞痛。他闭上眼,一下子把那数码相框扔到垃圾桶里去了。

当他收拾完这一切,早已是精疲力竭。他走向窗户,缓缓地把落地窗窗帘打开,外边的天空还是漆黑漆黑,只有零零星星的几片小雪花从半空中结伴走来,落在凄凉的玻璃上。他颓丧地坐下去,坐在窗子面前的地板上,一动不动地凝视着那些小雪花,脑海里又一次浮现起他爸爸带他和雪绒一起去看《音乐之声》电影时的情景。当电影里的男主人公唱着雪绒花……吴雨忍不住悄悄扭过头去问雪绒丁雪绒,你的名字是不是照着这电影里取的啊,要不然会那么巧?雪绒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那黑暗中向他瞪过来的那双亮闪闪的大眼睛,让他的心脏在那一瞬突然一跳。那是他第一次在雪绒面前有心跳的感觉。当时,他还只是一个十岁的少年。从那以后,每次见到雪绒,他就有类似的心跳,这颗心就那样从小跳到现在,从东方跳到西方。

结果呢?她为什么要对我撒谎?她为什么要对我撒谎?吴雨整整想了一夜也没想明白这个问题。准确一点说,是他不想去想明白的一件事。认识雪绒二十年了,二十年里,雪绒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撒过一次谎。那就是他所熟悉和喜欢的雪绒:无论是打他也好,还是讨厌他骂他也好,雪绒都是真实的、坦率的。现在她居然对我撒谎,撒那种丑恶不堪的谎,为什么要那样?难道真的是为了那个像花花公子一样的美国人蓝塞?他不想也不敢再往下去想。尽管在那次舞会上第一次见到蓝塞他就模模糊糊地预感到了今天这种结局,但那种预感真正成为现实的时候,他还是完完全全地被震怒了,被判决了!他喜欢了那个女孩子十几年,付出了十几年,他的人生,他的未来全是建立在那个女孩子的人生和未来之上的。没想到,真没想到,蓝塞在短短的几个月之内,就轻而易举地赢过了他,让他成为一个可怜又可笑的失败者!

向落地窗扑过来的雪花越来越密集,越来越纷乱,碰上玻璃的那个瞬间马上就融化了,让人甚至来不及认真地看上它们一眼。吴雨的所有自尊和自信也在同时随着这些由融化了的雪花汇集成的小水珠,从寒冷的玻璃窗上流下来,最终坠落到冷酷无情的地面。

当外边的天空刚刚露出一抹灰白的时候,吴雨从地上慢慢地站起来,拖着行李箱,准备永远离开这个曾经容纳他和他那美丽幻想的地方。当他走出门去,要拉上门锁的那个瞬间,他又情不自禁地匆匆折回到屋子里,从那垃圾箱里把早先扔进去的那个数码相框捡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回到自己的上衣口袋里。最后,他终于走了出去,再也没有回头。

对雪绒,这也该是个完全的不眠之夜。在看到吴雨那绝望的眼神,在听到他愤怒的责问,在向他撒了那样一个可怕的谎言之后,难道她还能心安理得地睡觉吗?她从小到大都不是一个会撒谎的女孩子,别的女生为了达到自己的各种目的,甚至为了多吃上一颗糖都可以随便撒谎;而她,却是绝对不可以撒谎的人,这并不是因为她比别人高尚,而是因为她觉得自己根本不需要撒谎就可以获得别人需要撒谎才可以获得的东西。

那么为什么要对吴雨撒谎?为什么要那样伤害他?自己在撒谎时难道没有想到那谎言可能被戳穿?难道没想到那样撒谎可能会严重后果?为什么自己会那么冷血?更糟糕的是吴雨居然相信了她的谎言,所以那么晚了还会来等她,结果目睹那么残忍的一幕!全天下的人她都可以不在乎,但她却不得不在乎吴雨,因为吴雨是和全天下的人都不一样的人,她可以伤害任何人,但绝对不能伤害吴雨!

整整一夜,她都在给吴雨打电话,但他早就关机了。她又给他的手机发短信,从电脑上发电邮。折腾了一晚上还是没有任何回音。第二天上班时,她又打电话到吴雨的公司。公司说他还没有来上班,也没有请假,说估计他下午可能来。雪绒又等到下午再打电话到公司,对方说吴雨还是没有去上班,大家都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

雪绒这时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一分钟都不能再等了。她抓起围巾裹在头上就跑去找吴雨了。

转了好几次车,好不容易找到吴雨的公寓楼时,雪绒在心里不停地对自己说,吴雨,你一定要在这里啊,一定要在啊!老天啊,就拜托你这一回了!

215号……对,这就是吴雨的房间号。她使劲地敲门,使劲地敲,使劲地喊着吴雨的名字。里边没有任何回应声,她还是不断地敲打着,直到隔壁一个白人邻居走出来对她说:小姐,你要找的是吴先生吗?我今天早上下夜班回来时看到他拎着行李箱走了。

雪绒全身一下子瘫了,瘫坐在地上,完全没有重新站起来的力气了。她的直觉告诉她,吴雨一定是回中国去了,把她丢下,永远都不会再回头了。从小到大,她知道他的个性,知道他的自尊,知道他的决断,她真的是永远失去吴雨了!

她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想着第一次到他家去出来给她开门的那个嘟着嘴的小男生,想着那一次为了比赛还打了他一巴掌时的情形,想到他千里迢迢来美国突然出现在她琴房的那个瞬间,又想到他给她新买的那把小提琴……他真的用了二十年的心血在自己身上,为什么自己从来都没有珍惜过看重过?即便自己最终选择了蓝塞,也千不该万不该用谎言去伤害他啊!自己为什么要随口撒那个无聊的谎,如果当初吴雨问她情人节要怎么过的时候就坦率地告诉他,已经有计划和另外的朋友一起过就行了,为什么要那么无耻地对他撒那个愚蠢的谎?

内疚、惭愧、伤心、后悔,所有这些词都远远不足以表达她此时此刻的复杂心情。她觉得真正羞愧的是自己那么轻而易举就让蓝塞夺去了自己的心,那么肤浅地就迷上了那个号称为她而疯狂的美国人。她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就像一只飘来飘去的风筝,以前妈妈还在世时,是妈妈在风筝的那一头抓住她,让她怎么飞都不会迷失自己。自从妈妈走了以后,取代妈妈的那只手来抓住风筝线头的人就是吴雨了。她承认自己非常喜欢和迷恋蓝塞,但她同时也绝对不想因为蓝塞而永远失去吴雨。尽管在潜意识里觉得自己总有一天必须在吴雨和蓝塞之间二者选一,并且感觉自己的心很可能会选择蓝塞,但如果这种选择要以放弃吴雨作为前提的话,那么她是绝对不会选择放弃吴雨的。这种想法连她自己都觉得荒唐和不合逻辑,但这的确是她最最真实的愿望了。

她为自己的自私和卑鄙感到羞愧万分,现在在这里不管洒上多少眼泪都不能洗刷她对吴雨的愧疚和对自己的自责。自己究竟是不是真正地爱上了蓝塞?如果是真的爱上了,那么那种爱的种子注定要长成一株恶之花,充盈着丑恶和谎言吗?她的心很痛,此时此刻,她的心第一次真实地感觉到了吴雨的心。

到达机场后,吴雨在候机大厅的酒吧里喝了许多酒,然后他又拖着行李箱在底特律机场那横贯登机口的长廊上来来回回地走着。他徘徊着徘徊着,从长廊的一头走到另一头,又从另一头走回到这一头。他的飞机应该是在下午两点半起飞的,可是他从清晨就逃到了这里,因为他不愿意再待在离雪绒很近的地方,他要逃得离她远远的,越远越好,越快越好。

喝了酒,心里还是空空的,脑子里也是空空的。他那整个人都像一个影子一样,黑幽幽的,找不到一个悬挂的地方。这是他一生中最漫长的一次等待,这短短的七八个钟头竟然比等待雪绒的那十几年还要漫长。时间老人在他二十六年的人生中好像潇洒地对他挥一挥手便走过去了,但是今天,这位老人好像是真的老了,太老了,在他面前总是蹒跚不前。总算到了登机的时间,所有在9号候机厅的陌生人都走向了登机口。吴雨也排在队列里边。轮到该他检票的时候,他突然觉得胸口发闷,头上一阵晕眩,几乎喘不过气来。那个检票的空服员关切地问他:先生,你还好吧?

就在这最后一刻,吴雨一扭身,从检票口退了回来,颓丧地坐在候机厅的一个角落,眼泪顺着脸颊无声地流淌了下来。这是从昨天晚上看到那一幕之后他第一次哭泣。先前他是完全被惊呆了,被震麻木了,他的眼泪早已被愤怒和绝望所压制。而到现在,在这人生的最重要的关口,他的心突然恢复了感觉,他重新感觉到了它的跳动,依然在为那个女孩子跳动。除非他死去,只要有心跳,只要他还活着,他就离不开雪绒。他的感情淹没了他的理智,他的爱原谅了他的恨,他的双眼模糊迷茫,他的双脚软弱无力,他再也无法走出这个国家了!

孔雀东南飞,十里一徘徊。这是小时候语文老师给他们读过的一首诗的开篇句子。当时,他心里还在笑,这些古时候的人就是那么无病呻吟的啊,人家是只鸟儿,自由自在的,想往哪儿飞就往哪儿飞,干嘛把人家写得那么傻里傻气啊。现在,他才终于明白,自由自在的鸟儿如果不得不劳燕分飞的时候,那份惆怅和牵挂怎么舍得下,又怎么走得开?

什么叫爱?吴雨曾经觉得那是很清楚很简单的一个概念:那就是一心一意喜欢一个人,为她付出一切,为她倾其所有。现在,对他来说,这个字,只有用刻骨铭心这四个字来表达。无论那个女孩子对他做过些什么或是将要做些什么,都不会让那种渗入在骨髓里的情和铭刻在心里头的爱有一丝一毫的减少。

绝望在挣扎,痛苦在燃烧,爱她,爱她,还是无法不爱她!

最后,他拖着行李又回到了宿舍。

天已经黑了。北美的天空雪夹着冰,冷酷无比。

雪绒还抱着头,缩成一团,坐在他宿舍房间门口的墙角边。听到脚步声,她猛地抬起头来,惊喜地喊:小雨!说完鼻子一酸,马上站起来扑了过去,像小时候那样狠狠地打了吴雨一下,你真坏!我还没给你道歉呢!

吴雨把雪绒掉在地上的围巾拾起来给她重新戴好,感伤地对她说:绒儿,你真的是长大了,不需要我了。但是我还是回来了。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哽咽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又接着说,我还是怕万一有一天你从这个寒冷的天空中摔下来,没有人伸手接住你怎么行?他整理了一下思绪又说,从今以后,我没有办法像过去那样自信地面对你,装着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我只有站得离你远远的,像小时候望着天上的星星那样望着你。

听到这里,雪绒已经哭成了泪人。你不要那么哭,看见你这样哭,你妈妈在天上也会心痛的。说到这里,吴雨的眼泪也流了出来。他从怀里拿出那个数码相框,这是昨天准备送你的礼物,上边有我们小时候在一起的一些记录。还是想给你留个纪念:你曾经有那么一个傻傻的吴雨哥哥。

你不能这样!你不能这样对我!你要再给我一点时间!雪绒哭喊着,抽抽噎噎,痛不欲生。

吴雨把雪绒的手拿过来,把相框放在她手上,你不用顾忌我,跟着你自己的心去吧。从今以后你就要自己照顾自己了。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无论在哪里,只要你哭泣,我的心也会痛的。说到这里,吴雨已哽咽得不成声,最后,他放下雪绒的手,决断地对她说,你走吧!

雪绒心如刀绞,知道一切都无法挽回,就此撒手吧!她悲哀地转过身去,突然听到吴雨在她身后说:绒儿,我曾经对你有个承诺:凡是你要的,我都会给你。无论你今后生活中发生什么,记住,这句话都永远有效!

从此,雪绒与吴雨,人海茫茫,咫尺天涯,何时再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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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1-06 18:48:52
中国男人的手,不要轻易去拉,但是一旦牵手,不要轻言放弃!
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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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1-06 15:03:38
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1-06 17:42:41
今天是我女儿二十岁的生日。
二十年前她出生的这一天,医院产房外全是漫天大雪,从阵痛开始到她生下来,整整用了三十二个钟头。
因为是剖腹产,麻药用得太多,她生下来的时候,我并没有亲眼看见,直到我醒过来之后,护士才把我女儿抱过来交给我。
当她带着奇特味道的小脑袋咕地一下耷拉在我的肩头上那一瞬,我的心突然颤抖了一下,母爱----就是那一瞬间的事。
上星期我就早早地把她的生日礼物寄过去了,寄了些什么呢?除了一张卡片,我竟然想不出什么我女儿会稀奇的宝贝来。去年她的生日,我把我来美国的第一张学生ID给她寄去了,因为我女儿一直都十分好奇,她是不是越长越像我年轻时候了?那一段时间碰巧,我找到了我刚来美国时照的那第一张照片,觉得我女儿会喜欢它,所以就寄去了。
今年,再没有了那么好的运气,就只寄了一张幽默卡片,只为逗我女儿一笑。然而,心里还是十分愧疚,因为实在没有给我女儿什么惊喜。
今天早上,在窗外的秋风秋叶的纷乱中醒来,打开电脑一看,才八点过,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我的生物钟一贯是在九点醒来,再回头一想,今天是该改时间了啊!我们的钟要往回拨一个钟头。
心里突然激动起来----我女儿今天可以多睡一个钟头!
她上个星期连续考试,星期一还有考试,完全没有时间好好睡觉庆祝生日。
老天真的是太眷顾我们母女了,他给了我女儿一份我这个当妈妈的不能给她的礼物!
女儿越大,她的心离妈妈越远,这是谁这么说来着?说得我这个当妈妈的心悲哀得很,但是女儿越大,妈妈的心还是离她很近啊。
女儿,你的生日一定要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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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1-05 21:22:21
回复千叶:
谢谢你的关心,我明天就去买Omega-3.
两个月前,我带我妈妈去了一个在公园里的露天音乐会,同行的朋友给我和我妈妈一起照了几张照片,昨天她专门给我送来。我拿给我妈妈看,她居然完全不知道那是在那里照的。我心里很难受,真的很难受。
她的药物的剂量已经是最大了。我尽量带她出门去走走,每一步都要牵着她的手,我们母女在附近的超市,可能已是一道风景了吧。
我自己内心也有很深的恐怖,因为觉得早上才见到过的人,怎么下午再见到的时候就会不记得了呢?
所以觉得自己是在和时间赛跑,不想浪费每一分每一秒。我想如果有一天,我也不得不步我父母的后尘的话,在那之前,我一定要把我想做的事基本做完,其中很重要的一件事是要真正从内心消除自己对人生和对社会的怨恨,在经历了那么多苦难之后,要真正选择原谅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
再次谢谢你的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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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千页 留言时间:2011-11-05 20:30:38
我从你的"睁开你美丽的中国眼睛(1)来美国找一个有良心的男人"下面评论部分了解到你的父母都曾患有老年痴呆症,我就此提点小小建议,或许对预防此病的发生有些帮助。

平时多补充Omega-3,一种油脂,多含于深海鱼中,如salmon,sadding中,核桃仁中以及南爪子、Flex等中,多吃这类食物对健脑非常有益。大脑中充满的一种酸脂DHA就含在这个Omega-3中。脑力劳动者应特别注意这点,因为动脑消耗这部分养料最多,也最需要补充。

平时要做些适当的身体运动,有氧的加速心跳的运动是最好的。还要做些脑部保健运动,比如棋牌类、运算、玩玩电脑游戏等等。纯搞文科的人不妨加些逻辑思维多些的活动。

另外,把爱好多样化,增加与人的交际活动。多和人说话。

你的文章故事很女人味,或者说很多的女性的思维,读来别有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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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1-05 16:06:40
连载到现在,我想应该在这里止住了,谢谢大家的来访,也谢谢万维编辑的支持。
心里还有很多话要说,就留到以后有机会时再把它们写出来吧。
由于连载得不全,所以在这里把全书的目录再次附在后边,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窥见其貌:上部重点写的是浪漫和迷失,下部主要是写背叛和觉悟。
出版社的样书也寄到了,在之前,我也在网上书店自己买了一些,所以多出一些来,我想就免费送给热心的网友吧。请给我留悄悄话并写上你的地址,我会给你寄去。
我的编辑在书出版以后告诉我,在网络的冲击下,现在出版社出一本书赔一本书,特别是这种文艺类的小说,编辑要为他们出的每一本书负责,如果他手下的书赔钱的话,社里要罚他的款,所以叫我在国内国外尽其可能地发动“群众运动。”我不愿意我那好心的编辑遭罚款,所以就不得不自己出来叫卖了,在国内网站,我选择了天涯,在海外选择了万维, 这两个网站都是我十分喜欢的网站,特别是万维,我一直都在这里潜水,认真地浏览各位博主的精彩博文。
理解和支持万岁!

上部


第一章来美国找一个真正有良心的男人/

第二章在苹果树下邂逅蓝塞/

第三章还没准备好就被卷入了男人的旋涡/

第四章这个世界在消遣中国女人/

第五章一夜之间成了网络红人以后/

第六章“没有办法不想你!”/

第七章一个中国男人追求一个中国女人的古老方式/

第八章哪个女人可以抵抗得了蓝塞?/

第九章当孤独不再如影相随/

第十章要美国方式的爱,还是中国方式的爱?/

第十一章圣诞树下的情人和蓝颜知己/

第十二章赠她三个字和送她一把琴/

第十三章一个美国男人可以浪漫到骨髓/

第十四章刺痛他的心时,她的心也被刺痛/

第十五章只是动心还是真的爱上了?/

第十六章一封回忆男人背叛女人的长信/

第十七章在拉斯维加斯,凡是爱都会燃烧到最高潮/

第十八章从湿淋淋的爱走向湿淋淋的性/

第十九章在爱的隧道里,再次上演浪漫无穷动/



下部


第一章没有了雪绒,吴雨的人生路怎么走?/

第二章中国男人究竟缺了什么?/

第三章其实婚姻才是人格的镜子/

第四章“恶之花”是这样悄悄开始萌芽的/

第五章天下有一种诱惑让男人觉得背叛有理/

第六章美国男人一样狠:蓝塞突然要离婚/

第七章只给两个月啊,看她要怎么挽救婚姻/

第八章是男人没长大还是女人太天真?/

第九章捉奸在床:雪绒要寻死/

第十章中国智慧完胜:终于睁开了美丽的中国眼睛/

第十一章来自蓝塞的忏悔/

第十二章终于将“红色革命”输入了美国/

第十三章当人生再也不能“一如既往”/

第十四章雪绒第二次跟吴雨说分手/

第十五章高尚的男人只给一个女人希望/

第十六章一个复仇女人带给吴雨的灾难/

尾声真爱,就是生死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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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1-05 13:17:40
三岁半,我就把我女儿送到了我们这里唯一的一家多是犹太人子女的所谓蒙校,记得当时的学费是半年三千七美金,每天才上半天课,以当时的情况来看,的确是很贵的了。
  那也是听别的妈妈的经验之谈,因为她们说,从小让女孩子接触有钱人家的孩子,长大以后才不会觉得稀奇。

在那里,我女儿的确受到了人生第一次的有关“富贵”的教育。

第一次生日派对,就是受到一个小男孩的邀请。邀请信上居然印有四位数的密码,我车着我女儿按地址来到那个男孩子的家,在大铁门那里,我输入进了那四位数字之后,那雅致的大铁门才徐徐拉开,进去以后,就像进入了古典电影里的欧式庭院。

开始我女儿四下张望着,表现出十分的好奇,甚至还有些胆怯,但是见到她那一堆小朋友之后,她马上融入其中,忘记了环境。

  那天回家后,我问女儿,同学家怎么样?
  女儿天真地说,“妈妈,我长大了也想住在那样的地方!”
  我回答她说,“那你从小就要努力,那种大房子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自从第一次生日派对以后,我女儿又收到了第二次,第三次,N次类似的邀请,去的地方都十分豪华,到最后,我女儿完全失去了新鲜感,一接到那些带密码的邀请信,她就唉声叹气的,觉得不好玩,还不如到麦当劳去热闹一下呢。

  我看到女儿这样的转变觉得很高兴:那贵族学校的学费没有白交啊----我要她学会的就是不要对富贵人家那么稀奇。
  见多了,自然就不稀奇了。
  可以想象,她长大以后,看见些有钱公子哥儿,也不会一惊一咋地扑上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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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1-05 13:07:08
我当时对那番话也是似懂非懂的,就是直到今天,也还是没有完全闹明白那个“富养”究竟是什么意思。当时,我非常认同的一点是“长大了不冲着男人的荷包去”那一点,那也的确是我对我女儿的最根本希望,我希望她长大以后在人格上自尊,在经济上自立,不要期望任何男人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所以,自己就很自然地接受了那种观念。

当时互联网还不发达,我们这些草根妈妈没有办法得到那么多咨询,还是只有靠自己的直觉去养女儿。

什么是富养?

我的最原始理解就是不能让她感到穷。

为什么?感到穷,就会自卑;自卑后,就会低估自己,低估自己的后果,就是找一个不配自己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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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1-05 12:07:48
类似以上的那些问题,女孩子不一定会去想,但那些是她们人生中迟早会碰到的事,我觉得一个比较称职的妈妈,从小就应该给自己的女儿上好婚恋的预备课,特别是独生子女,在家完全没有与兄弟姐妹相处的经验,走出社会时当然也就更缺乏与异性相处的经验了。

在我女儿还很小的时候,我就听这里的华人妈妈们讲过,儿子要穷养,女儿要富养。因为自己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所以只对有关女儿的各种教养方法感兴趣。
  在来美国之前,受传统思路的影响,只觉得无论是儿子也好还是女儿也好,都一定不能娇惯,不能宠坏了,以免还了孩子。
  所以当时听到说女儿要富养这样的话,真的觉得很新鲜。

终于有一天,我就鼓起勇气问一个非常以女儿为傲的大姐,她口口声声说的“女儿要富养”是什么意思?她不会担心把女儿宠坏了吗?
  大姐好好笑了我一下,说,女儿要富养的意思不是说要宠坏她,而是要让她吃好穿好,自己包包里有钱,养成一个淑女大家闺秀,长大以后才不会冲着男人的荷包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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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1-05 11:40:43
女儿一下子问到这个问题,我当时心里想,这是我作为一个母亲在女儿人生中所需要回答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我的回答可能会影响到她的一生。
  最后,我是这样对我女儿讲的:
  男生为一个女生做事,做很多事,甚至花很多钱,通通是出于最原始的本能------那种追求和讨好异性的本能。原始本能的献殷勤可以代表一个男生的真心也可以掩饰一个男人的真心。怎么说呢?那就是当一个男生真心爱你时,他会为你做很多事情;但是当一个男生不爱你而只是对你有所图时也会为你做很多事情,在那些金钱和劳作掩饰下的很多东西都不过是虚情假意,是用来掩饰自己真正的不可告人的邪恶动机。
  就像甜言蜜语不等于真爱,给你做事为你买单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女孩子对男生所献的殷勤要永远保持戒心,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力所能及地进行回报。那样做对于一个真心爱你的男生也是值得的,而对于一个不是真心爱你的人,你也才跟他拎得清,你也才不会轻易落入他用温柔为你铺垫的陷阱。

喜欢男人的小恩小惠,爱占那点小便宜的女生,很多到头来都会栽在男人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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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1-05 10:52:48
我当时就对我女儿说,白人男生帮女生开门,中国男生帮女生背包,异曲同工,萝卜白菜,看你们女生各自所爱了!
  笑完了以后,我随便问我女儿,要是你的话,你会喜欢一个帮你开门的男生还是一个帮你背包的呢?
  我女儿的回答让我很吃惊。她说,我不需要男生给我开门,我也不需要男生给我背包,我自己会做的事情,通通不需要男生来做!
  我又接着问她,要是男生主动要来帮你开门或是帮你背包呢?
  如果他们愿意那样做,我也不会反对!
  但是如果你们一起出去,他要给你买单呢?
  我想我这个问题一定要让我女儿想上半天,但是她毫不犹豫地对我说,妈咪,我也不要任何男生给我买单!
  那么要是他执意要那样呢?
  那我下次出去时就给他买单!大家一人一次,公平合理!
  女儿用手撑在下巴上想了一阵然后又接着对我说,妈咪,是不是一个男生和女生在一起时,那个男生为这个女生做的越多就是越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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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1-05 10:37:22
说到中国方式的爱和美国方式的爱,又让我想起了一个有趣的故事。
我女儿在高中时有一对很要好的朋友,一个是ABC中国男孩叫托尼,一个是白人女孩叫莉莎,大概是从高二吧,两个人就好上了。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幕是那年夏天,女儿和他们一起到附近的游乐场去玩,回来后,我女儿兴高采烈地把她相机里拍的照片给我看。在林林总总的照片中,有一张照片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我女儿拍的莉萨和托尼两个人的照片,背景是一个飞轮状的云霄飞车,托尼对着相机镜头做着鬼脸,而莉萨则站在他旁边,歪着头,叉着腰,笑嘻嘻地看着托尼。
  引起我注意不是别的,而是托尼身上斜背着的那个棕色女式肩包----那是莉萨的!我一眼就认了出来。
  女儿看我笑了起来,马上问我,妈咪,你是不是笑托尼帮莉萨背包包啊?我也觉得好笑呢!是不是中国男孩子都会帮女生背包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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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1-05 09:56:52
从上边看到了吧,像吴雨那样以传统的中国方式在美国追求一个中国美眉,还是抵不过一个浪漫到骨髓的美国人。当然,我把蓝塞写得很夸张,并不是所有的美国男人都那么谙熟浪漫之道的。
但是回过头来想一想,如果当初我们这些中国女人还在寻寻觅觅地选择自己的结婚对象时,如果像蓝塞这样的情种出现在眼前,是个女人都会有点动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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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1-05 09:41:05
早上起来,看着外边的落叶都把我的家包围起来了,就这一天的时间属于自己,还是先把家顾好,再上网吧。这里连载了两章,中间省去了第十章里一些比较有趣的细节,在这里补充上:

这回连载第十章要美国方式的爱,还是中国方式的爱?

“是活着还是死去?”这原本是莎士比亚剧本中老掉牙的人生困境,虽然目前雪绒的生存状况还没有严肃到必须面对生或者死的选择这样的地步,但她面临的选择也的确类似于“是接受这样的方式还是接受那样的方式”这样必须严肃面对的问题。

“这样”是指一种美国式的追求方式;“那样”则是指一种中国式的追求方式。

来美国之前,雪绒至少是亲眼见到过中国式的追求方式。在中学时,她就看到过同班的男生追同班的女生;大学时,又看到过同班的男生追同班的女生,不同班的男生追同班的女生,还有不同班也不同校的男生追各种各样的女生。总之,中国男生追求女生的方式,雪绒是眼睛里看熟了,耳朵里听够了,脑子里也定了型的,就像网上说的那样:“当一个中国男生喜欢上一个女生时,他会帮她拎东西,帮她去排队,帮她削水果,帮她煮泡面,喂她吃冰淇淋;在感冒时,他会守在她床边给她递水盖被子;在天冷时,他会把她冰冷的手放在自己的心窝里。”而在美国,到现在为止,虽然蓝塞在课堂上为她解围,在星巴克让她出糗,然后又跟她道歉,请她去参加舞会等等,雪绒压根不觉得那些事也可以算得上是一个男生对女生的正式追求。说到底,无论蓝塞也好,吴雨也好,也就是比一般朋友多那么一点点分量的好朋友而已。

然而,雪绒这种心安理得的状况并没有维持多久。这场男人和她之间“是接受这个还是那个”的战争其实才刚刚开始,并且这场战争是由中国男人吴雨来发动的。

在舞会后不久的一个周末,吴雨扛来了两大块地毯,好不容易把雪绒房间里那个笨重的高低木床和书桌搬开后,才把地毯平平实实地铺好。在美国中西部大湖地区,一个房间有没有地毯,往往决定着这个居住环境的品质。如果没有地毯,当天气寒冷时,房间里边的人,无论暖气开多高,心里始终都不会有温暖的居家的感觉。所以当吴雨为雪绒把地毯铺上去了之后,整个房子就像是被施予了点金术一样,由一个无情的冰窟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温馨舒适的小窝。

随后两天,吴雨又买来了一个小冰箱放在小房间的一角,并在里边装满了水果、牛奶、饮料等。他还买了一个微波炉放在冰箱的上边,让雪绒可以自己做一些最简单的饭菜。他还细心地在旁边摆了一个微型咖啡壶。面对这些应该拒绝但同时又是自己迫切希望拥有的东西,如果是别的男生,雪绒不管怎么需要,也铁定是会拒绝的了。然而当雪绒对他说,完全没必要给她买这些东西的时候,吴雨说:“从你四岁还是个小不点儿,我就认识你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过去也没少买过东西给你。你现在要是实在想不开,等你毕业赚钱后还给我不就行了!”

雪绒无言以对,只好接受了。在国内习以为常的事,现在在美国,是不是也该是那样习以为常呢?雪绒心里难免有几分不安。在国内的时候有妈妈在,凡是妈妈点头认可的事都是安全和得体的事。妈妈说那些是吴家人的好心,她们可以接受他家的帮助,所以雪绒也就理所当然地接受了吴雨的帮助,完全没有别的想法。现在在美国还该不该延续那些在中国时的人与人,家与家之间的人情味呢?

现在大环境和小环境都改变了,吴雨放弃了国内的高薪工作和舒适的环境只身来到美国,甘愿做一个职位远远低于在国内的小主管工作,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雪绒觉得自己模模糊糊地知道那个答案,但却又不想承认自己已经知道了那个答案。她唯一能给自己找到的最好的心理平衡方式就是:吴雨不是一个情人,吴雨是亲人,是哥哥。

吴雨这些举动,在蓝塞看来则全是赤裸裸的对雪绒的公然追求和对他的公开宣战。刚开始认识雪绒的时候,他所采取的那些过激追求手段后来通通被证明行不通,雪绒毕竟是个东方女孩,也许自己太直截了当,太急于求成了,所以他就有意地放慢了自己的追求速度。在舞会上第一次看到吴雨时,以一个男人的敏感,他马上就看出了吴雨对雪绒的爱意和企图心。但是,他并不是很担心自己和雪绒的关系会受到什么特别大的威胁。他觉得吴雨看来看去还是一个典型的中国男人,只是比一般的中国男人要稍微英俊一点优秀一点而已,那一点点的优秀表现在当他故意以那样帅气和逼人的姿态出现在舞会上时,这个中国男人在他面前并没有流露出丝毫的自卑感上,那种自卑感不仅从他那双眼睛里看不到,从他的谈吐举止上看不到,从他在和雪绒聊天时的笑容里更看不到。

尽管吴雨是比一般的中国男人优秀那么一点点,如果拿自己和吴雨相比,坦白地说,就像是拿一杯星巴克加料的咖啡和一杯不放糖的中国绿茶来比一是样的吧。在中国,雪绒只有在好喝一点的绿茶和不好喝的绿茶之间作出选择,然而在美国,雪绒则是可以在星巴克咖啡和中国绿茶之间作出选择。蓝塞很自信地认定,如果我自己在两者之间会选择咖啡,那么雪绒的选择一定会跟我相同。雪绒跟我一样,是一个浓郁的人,她喜欢的也是浓郁加味的咖啡而绝对不会喜欢那种淡而无味,带点苦涩,既不能激动人心也不能让人失魂落魄的清茶。如果雪绒真的喜欢中国绿茶,吴雨就不用那么万里迢迢,孤注一掷地追到美国来了!

正是基于这种判断,蓝塞才能保持一种以静制动的姿态,与吴雨和平相处。但是这种平衡却被吴雨打破了。蓝塞觉得自己犯了一个小小的判断上的错误,他认为吴雨绝对不会是一个贸然行事的毛头小伙子。但现在既然他已经先出手了,自己哪里还有袖手旁观的道理。如果吴雨认为自己在美国还可以以那种中国土包子的绿茶方式来赢得这场战争的话,蓝塞要证明给世界看的是:那样做,对像雪绒这种钻石级别的女人来说是行不通的。所以,蓝塞决定要以自己的美国方式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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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1-04 13:15:43
听朋友说,他们上几次随万维导读直接点进了论坛,读到了小说连载,却完全不知道我在博客这里还同时写有随笔,所以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必要在这里继续写.有点纠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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