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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异度星辰南去如相遇和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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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女人能抵抗这种浪漫? 2011-10-28 12:59:39

睁开你美丽的中国眼睛(7,8) 

第七章一个中国男人追求一个中国女人的古老方式

不知不觉雪绒来到这个国家已有三个月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对于一个学生来说,那意味着从教科书的第一页走向最后的期末考试的试卷;而对于教学大楼外的大自然来说,则意味着万物从过去的绿叶葱葱走向如今的万物凋零——空旷的田野里只剩下了被遗忘了收获的南瓜和植被干枯的根茎。曾几何时,那些催生万物,令人无比陶醉的炙热阳光,现在却凝聚着无比的冷峻和落寂,好像时时刻刻在提醒着人们,如果秋天的果实已经走向消亡,那么冬天的雪花是不是会飘洒在明日?

人们身上的短袖汗衫早已换上了避风的秋衣,在横贯校园的小街上,还偶尔会看到有的路人已穿上了保暖的羽绒服,尽管此时还只有雨没有雪,但是寒意已经朝身躯和心灵袭来,它让人们早早地意识到冷酷的存在。

然而对于雪绒来说,这几个月,她的日子似乎是和自然朝着相反的方向在走:自然是由炙热向寒冷走过去,而她却是由寒冷朝着炙热走回来;她刚来时受人轻视,孤独无助,而现在却是朋友成群,满心温暖。甚至当她偶尔用手摸一摸自己的双颊的时候,指尖上都能触摸到肌肤上那烫烫的青春的温度。难道这一切都是在给自己暗示:她正在时钟老人的指点下,一步一步地走向爱情?

每当雪绒想到爱情这两个字的时候,心动会加速,头也会晕眩。那个让她在人生中第一次有这种脆弱得想哭泣的无力感的他,竟然会是那个让她既陌生又熟悉,既讨厌又好奇的英俊大男生蓝塞!

就是这样一个美国人,轻而易举地就攻破了她自认为坚不可摧的心理防线,走进了她万般期盼的美国新生活。表面上看起来,蓝塞的这条路,的确是走得有些轻而易举,但以美国男女关系大纲里的标准来看,他却走得十分艰辛。对于普通的美国年轻人来讲,三个月九十天的君子好逑期,已经可以算是地老天荒,极其不正常了。大多数这个年纪的年轻人,短则十分钟,长则三五天早就把对方搞定:要么谈恋爱上床,要么分道扬镳,干脆得很。哪像雪绒和蓝塞这样,磨磨合合,吵吵闹闹整整三个月,才有一个象征性的互相小小拥抱一下的伟大进展啊!

但就是这样,当雪绒仔仔细细地想起来,觉得这一切还是发生得太快,太速食化了。尽管自己来美国的目的明确:就是要找一个真正有良心的男人,但那个寻找的前提必须是妈妈所嘱咐的,要睁开眼睛去找,而不是闭着眼睛去撞。妈妈讲的睁开眼睛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雪绒的理解大概是她首先需要去学习各种各样的婚恋课程并且去阅读各种各样的启蒙书籍,并且在生活中,需要耐心地、慢慢地去观察和考验一个男人,绝对不能因为头脑发热一时冲动而做出错误的选择。

那么,自己有没有像妈妈所希望的那样认真地去观察和考验蓝塞呢?当然没有。只有一点她是十分肯定的,就是在刚开始时,她的确是给自己筑起了一道心灵防线的。其实,这一道防线当她还在中国时,妈妈就早已帮她筑起了,这道墙过去让她抵御了所有对她有各种企图的男人的进攻。至于那道坚强的防线如今为什么在三个月之内就土崩瓦解了呢?她想来想去,能想出来的最合理的解释就是:蓝塞根本就是一个让她这种女人防不胜防的极品男人。

但是,亲爱的妈妈,雪绒一直在心里不停地对母亲说,要是你也来过美国,你也像我现在这样生活在这充满激情和诱惑的密大校园,你也邂逅蓝塞,你也面对过一个美国大男孩那样新奇又浪漫无比的勇敢进攻,你也经历了我和蓝塞之间所经历过的一切的一切,你还能睁开一双美丽的眼睛,慢慢地、耐心地、头脑清醒地梳理这一切,置身于这个疯狂的漩涡之外吗?妈妈,心,不是以眼睛看到的一切来维持跳动的;心,是野性的、感知的、无缘无故的,甚至是愚蠢透顶的,但那就正是心的全部所有!对不起,亲爱的妈妈,我现在即便把自己的眼睛睁得再大再大,也是根本没有用的,真的是没有用的啊!因为我现在根本就没有了眼睛,我早已辨不清方向,看不清蓝塞,也看不见我自己了!妈妈,我该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有人说,生活是充满戏剧性的。对于雪绒来说,她的生活本来就是戏剧。当她在爱情的悬崖边就要跌下去的那一个瞬间,突然在半空中有人伸出一双手,要阻止她往下坠落,而伸出这一双手的人,就是中国男人吴雨。

那天下午,雪绒一直都在音乐系的琴房里练琴,她练习的是教授指定的巴哈的一首无伴奏奏鸣曲。这首曲子雪绒已经练了好些天了,但是效果总是连自己都不满意。她觉得自己最近总是把巴哈表现得太浮华,失去了巴哈本来应该具有的古典和严谨。可能是最近心情太浮躁的原因吧。

突然,嗒,嗒嗒!一声长两声短,有人这样在琴房的门上轻轻地敲了敲。雪绒一下愣住了,完全不需要转身去看看门上小窗口外的人是谁,她心里就已经知道:这一定是吴雨!她赶快走过去把门打开:果然是他!是吴雨!

如果说蓝塞是以一种美国式的浪漫和调皮硬闯入雪绒的生活的,并且他走向她的每一步都走得让她无比错愕和震动;而吴雨则是像水滴石穿那样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渐渐地渗透雪绒的人生的。就像今天一样,事先没有任何暗示,他就万里迢迢地从中国找到美国出现在她面前,就这样,雪绒也一点都没有感到惊奇。尽管由于雪绒出国然后又忙于适应新的生活,他们之间联络得比以前少些了,但是如果吴雨会因此就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从此不来美国敲门找她,那才会让雪绒真正感到吃惊呢。

现在吴雨端端正正地站在雪绒面前,由于琴房狭小,房间的门一关上以后,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不少,这样反而使雪绒和吴雨都有一点不自在起来。

就在这短暂沉默的几秒钟内,雪绒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吴雨,时光像突然被拨回到小时候那些天真烂漫的岁月,雪绒好像又看到了童年那个嘴巴有点嘟嘟往上翘的平头小男孩子。

吴雨的爸爸是雪绒的小提琴启蒙老师。当初,吴叔叔和妈妈都在师范大学里教书,吴叔叔是音乐系里的小提琴老师,而雪绒的妈妈则是外语系的英文老师。雪绒记得在她四岁的时候,妈妈有一天把她带到吴叔叔家里,想叫吴叔叔教她学琴。说来也有趣,当时出来给她们母女开门的就是那个小吴雨。一看到他那往上翘的小嘴,雪绒扑哧一下笑了出来。吴雨被雪绒这样一笑,马上把那翘起的小嘴一瘪,扭头就跑进屋子里去了。

这就是吴雨留给雪绒的第一个印象。

后来她才知道,不仅自己学琴,吴叔叔也逼着自己的儿子吴雨学琴。但由于吴雨比她大一点,当然也就比她早一些开始学,所以他们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师兄妹。当雪绒开始拉第一个音符的时候,吴雨已经在拉铃木的第二册了。可是过了半年以后,雪绒居然后来者居上,赶上了吴雨。

吴叔叔看到自己的儿子学习进度迟缓,想用雪绒来刺激一下他,就索性把两个孩子放在一起上课。由于家里房间小,两个孩子一起拉琴邻居嫌吵,吴叔叔就把他们两个一起弄到音乐系教学楼里的琴房里去学。

所以,这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渐渐地就成了音乐系大楼里的一道风景。每天下午四五点钟时,人们都可以看到两个孩子在那里一起进进出出。有时候吴叔叔不在的时候,两个孩子要么一起坐在楼梯上斗嘴;要么就是一起在外边的花园里边玩耍。所有那里的叔叔阿姨都管他们叫那两个小琴童

照常理来看,像吴雨和雪绒这样两小无猜的孩子到头来都会成为所谓的青梅竹马,而事实上,这两个小琴童并没有成为那种真正意义上的青梅竹马。因为从看到吴雨的第一眼起,雪绒就讨厌他那张翘嘟嘟的嘴。后来听别的孩子讲,吴雨的嘴是因为吃奶嘴吃得太多了才吃成那个样子的。小时候,吴雨太爱哭,一哭起来,谁都哄不住,只有往他嘴里塞一个奶嘴,他才会马上停止大哭大闹。不仅如此,听说他大到不能再吃奶嘴的时候,就又开始吮手指,饿了的时候要吮,困了的时候要吮,连不高兴的时候都要吮。就这样,他的嘴就慢慢地吮得翘起来了。

听到这些传说之后,雪绒当然是从内心十二分地鄙夷这个爱吃奶嘴的小男生,每次看到他的脸就会想到他吃奶嘴的样子。好在随着时间的推移,雪绒渐渐不像小时候那样讨厌吴雨了,那是因为一些大人们永远无法知道的只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事情。

第一次是在雪绒九岁那年,她和吴雨一起去参加本市少年宫的才艺比赛,他们俩正好又是拉同一个曲目。照平时的功力来看,所有的大人,包括雪绒自己都认为,吴雨肯定是会赢的了,因为吴雨是个天才的表演家。在以往的汇报演出里,只要他一站在舞台上,总会比平常发挥得要好很多。再加上他个性沉稳,下边观众再多,压力再大,他也绝不会慌乱以致忘谱,弹错,犯那些小孩子经常会犯的错误。

记得在比赛的前夕,雪绒和吴雨都在琴房里练琴,练着练着,雪绒突然把琴往地上的琴盒里一放,走过去照着吴雨的背上就打了一拳!还没等吴雨知道是怎么回事,雪绒又马上坐到地上抱着膝盖哭了起来。吴雨被她的举动吓住了,马上蹲下去问她:你这干嘛呢?”“你干嘛要哭啊?雪绒还是哭,并且越哭越厉害。吴雨又问:你不要哭了嘛,好不好?好不好?没想到吴雨越这样说,雪绒哭得越大声。这时吴雨也急了,好了好了,你不要哭了嘛,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只要你不哭!听到这话,雪绒这才抬起头来,抽抽泣泣地说:你明明知道我要什么,你还装傻!大笨蛋!大傻瓜!大嘟嘟嘴巴!说完,她就收起自己的琴跑出琴房去了。

第二天比赛时,在最后的总决赛关头,跌破众人的眼镜,吴雨拉错了一个音:失误了!比雪绒差一分。雪绒赢了!她马上成了本市少年乐团的第一小提琴手,所有的小天才小神童的头衔也接踵而来。雪绒因此踏上了一条职业小提琴手的人生道路。

比赛之后,吴叔叔对儿子失望透顶了,而雪绒的妈妈则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女儿的确天生就是学音乐的料子,这辈子非音乐莫属。然而在雪绒和吴雨之间,虽然彼此心里都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但雪绒事后从来也没有向吴雨印证过她的判断,也更从来都没有对他说过谢谢。雪绒对吴雨态度上的唯一改变,就是她不再那么讨厌他的那个翘嘴巴了,也决定从此不再骂他大笨蛋、大傻瓜了。对雪绒来讲,吴雨既不笨也不傻,那可是明摆在那儿的事了。

到慢慢再长大一点之后,雪绒的爸爸已经跟她妈妈离婚了。由于雪绒和吴雨的琴艺日见精湛,吴叔叔就给他们找了个更有名望的小提琴老师,他们俩还是继续在一起学琴练琴,直到后来先后考大学,吴雨考取了北京一流的科技大学,主修机械工程,从此就与职业音乐绝缘了;而雪绒由于妈妈身体的原因,就在本地一所大学念音乐,好就近照顾妈妈。虽然是在不同的城市里,他们几乎就像小时候一样,从来没有真正分开过。吴雨还是像哥哥一样,每次寒暑假甚至连长周末,他都会从北京赶回来看雪绒,陪她练琴,带她出去吃好的,还帮雪绒家做许多体力活。

两家的大人,甚至包括对女儿严加管教的妈妈都很放心这两个孩子在一起。特别是雪绒的妈妈,她知道雪绒从小就不喜欢吴雨的翘嘴巴,照她的判断,如果这两个小孩要是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发展成恋人的话,早就成了,也等不到现在。他们俩的的确确像是兄妹,谁也不会把他们那种纯纯的友情想歪了去。

大学毕业以后,吴雨以极其优异的成绩考取了美国麻省理工大学的研究生,留学去了美国,那是雪绒和吴雨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分开,但那也只有短短的两年。研究生毕业以后,吴雨被美国三大汽车制造厂之一的公司聘用,很快就被外派到公司在中国上海分部的技术开发部并委以重任。后来也是他应雪绒妈妈之托,帮雪绒联系到密大的。在雪绒母亲去世的那一段时间里,他正被公司派往德国做一个合作项目,以后又频频出差,以致雪绒在出国之前,他们俩都没有机会再见一面。但是雪绒知道,她和吴雨之间是不需要说什么再见的,妈妈去世之后,吴雨就是她的亲人,就是哥哥,无论她走到这个世界上的哪个角落,他们都是会再见面的。

所以,当吴雨现在突然出现的时候,她只从敲门的声音上就能判断出那是吴雨,一切全在她的意料之中,她并没有多少惊奇。

你来之前为什么没有先跟我讲一下,我好去接你?雪绒打破了沉默。

我走得匆忙,要在短时间内处理很多事情。吴雨不经意地回答。

只有在跟他说话的时候,雪绒才有机会更仔细地观察一下他。这个当年的小毛头现在的确变了好多,首先,那翘嘟嘟的嘴巴早就不见了,现在这张嘴虽然还算不上什么棱角分明,但是由于两个嘴角都有些往旁拉,反而显得比小时候有男人气了。另外一个比较大的变化是他的近视眼镜不见了,可能是用了隐形眼镜吧,所以雪绒才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了他的眉毛、眼睛和鼻子。还好,他的眉毛很有些厚度,很像他的爸爸吴叔叔;他的眼睛看人时虽然不像美国人那样直截了当,但也绝对不躲躲闪闪。他脸上最有个性的地方应当算是他的鼻子了。雪绒听别人讲过,男人之美,美在鼻梁。正是因为那笔挺而又不显傲气的鼻子,让吴雨的整个人都显得很有一股中国传统文化人的儒雅气质。

你呢?来了还习惯吗?吴雨问道。

刚来时不太习惯,现在好多了。雪绒很随意地回答道。

那你现在还缺什么吗?吴雨再问。

还好。如果我缺什么会告诉你。他们好像又在进行着过去吴雨在北京念大学放假回家来看她时的那种例行对话。如果这场对话还是在中国,雪绒一定会觉得很温馨很亲切,然而现在是在美国,吴雨还是用这老一套的方式跟她说话,不知怎样,她心里感到有点没劲。

你还在用那把琴吗?吴雨一眼看到了雪绒放在凳子上的那把小提琴。雪绒扑哧笑出声来。当然,难道你还想收回去不成?雪绒说完,他们俩都一起咯咯地笑了起来。当年吴雨的爸爸吴叔叔好不容易托人从国外买来了这把小提琴来给他这个宝贝儿子,结果雪绒拉了一下以后也非常喜欢。没想到吴雨就对他爸爸说,他恨死了这把小提琴,他和这把琴之间完全没有化学反应。如果爸爸还要强迫他拉这把琴的话,他就从此不要学小提琴了!在儿子的威胁下,吴叔叔终于让步,把自己儿子恨死了的这把小提琴给了不恨这把小提琴的雪绒。

这也是吴雨和雪绒之间许多的小秘密之一。雪绒知道,这天下无论是什么东西,只要是吴雨有的,如果她要,吴雨就一定会给她。

绒儿,你以后可是要靠拉琴谋生的,还是需要换一把好琴的!

听到这话,雪绒真的不知道要如何回答。在美国,职业小提琴手的琴至少都是上万的,她同学手上的琴还有好几万块钱一把的。这对于一个穷学生的她来说,简直有些天方夜谭了。想到这里,雪绒马上把话转了开去:你这次出差待多久?我带你去我们校园里好好逛逛!

我不是出差,我要求公司把我调回底特律总部工作了。吴雨还是像拉家常那样随便说着。

天啊!那你爸爸妈妈呢?雪绒这下才真的惊呆了。

他们现在身体很好,又请了保姆,你就放心吧!

雪绒现在真的无语了。她不知道吴雨这样突如其来地来到她身边,自己的准确感受究竟是什么。一方面,她觉得挺高兴,高兴的是她从此在美国有个亲人可以依靠了;但另一方面,又有些淡淡的担忧,直觉告诉她,她好像从此不能再像一只出了笼子的鸟儿,在这美丽的土地上毫无牵挂随心所欲地飞翔了!

第八章哪个女人可以抵抗得了蓝塞?

雪绒也说不清楚,自己当时是以什么样的心情接受蓝塞的舞会邀请的。从小到大,她参加过不少派对,但是这种美国学校里举行的正式慈善舞会她还是第一次参加,所以她感到有些紧张。那不是因为她对自己没有自信,也不是因为不知道自己该穿什么样的衣服,化什么样的妆,头发又要怎么打理。真正让她感到不知所措的是蓝塞,是蓝塞邀请她作为自己的舞伴带去的。在蓝塞面前如何自处?这才是让她真正觉得紧张的地方。如果她跟蓝塞去了以后,两个人又要一起相拥跳舞,要那么近距离,长时间地与蓝塞在一起,自己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蓝塞那个冒失鬼又会对自己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别人又会不会把他们当成真正的情侣?

不行!这是雪绒反复思考了几天之后得出的结论。虽然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被蓝塞吸引住了,但无论如何,自己都不能说对这个男人有充分的了解。虽然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觉得蓝塞的确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人品也还不错,但越是在这种情形下,自己的头脑越不能发晕,还是要像妈妈说的那样睁开眼睛仔细地观察和耐心地寻找。喜欢也好,感觉不错也好,甚至是有点爱上了,但情侣这一步还是不能轻易跨出去的,如果跨出了这一步,可就再也退不回来了。她非常了解自己。

但是眼下摆在雪绒面前的问题是,自己已经头脑发热地接受蓝塞的邀请了,那要怎么样才能消除人们可能产生的这种情侣约会的印象呢?她立刻想到了吴雨。对,如果把吴雨带上,并把黑眼苏珊和莎拉也叫去,那么我们一群人一起出现在舞会上,大家都会觉得我们是一群要好的朋友,当然也就不会把我和蓝塞误会成那种一对一的情人了。

在接到雪绒的邀请的时候,吴雨心里一下猜到了这大概是怎么一回事,因为在他来美国之前,就在网上看到了有关蓝塞和雪绒的各种视频和相关消息。就像他出现在雪绒面前并没有让她感到那么吃惊一样,吴雨也没有觉得这些网络八卦有什么值得让他大惊小怪的地方。想到小时候那一次小提琴比赛之前,自己还被雪绒打过一拳呢,现在轮到这个美国白痴来尝尝雪绒这丫头的厉害了。以他从小到大对雪绒的了解上来判断,雪绒是属于那种外柔内刚的女孩子,她美丽,但有刺。更重要的一点是,她在对待男人上,一点都不糊涂!

可是,在网上看到的蓝塞和在慈善舞会上亲眼看到的蓝塞却有天壤之别!吴雨吓了一大跳!

当蓝塞从华丽的镀金大门外走进来时,几乎全场的女性都对他投去了注目礼。在网上看到的蓝塞是湿淋淋的、狼狈的、傻乎乎的;而在现实中的看到蓝塞则是英俊的、器宇轩昂的、极有贵族气派的。其实和舞会里其他男士相比,他并没有比他们穿得更华贵。他上身只穿了一件泛着暗暗银光的黑衬衣,两个袖口都在手腕那里认认真真地扣上,脖子上系了一条银灰色的领带,衬衣在齐腰以下全掖在一条裁剪得十分精致合体的黑色长裤里。

吴雨听到他身边的一位白人女生悄悄地对她的一个女伴说:我的上帝啊!他来这里干什么?他应该待在电影里!

亲眼看到了蓝塞,又听到这番话,吴雨突然对自己和雪绒都感到有些忐忑不安起来。

你好!蓝塞向吴雨先伸出了手,我是蓝塞,很高兴认识你!

其实我在网上就认识你了!吴雨很幽默地说,两人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蓝塞一把把雪绒拉过来,搂着她的肩对吴雨说:听雪绒说你们从小就在一起练琴,是多年的老朋友。欢迎你到密西根来!以后我们大家都是好朋友了!

蓝塞的开朗和得体更让吴雨刮目相看。当初在网上看到雪绒和他的那场闹剧时,吴雨根本没把这个星巴克洋男看在眼里,想来他最多不过就是个美国白人混混罢了。但现在从他的穿着谈吐来看,蓝塞是一个家世相当不错,聪明过人的男人。从他身上看不到美国富家子弟常有的浮夸和自以为是,而更多的是诚恳、幽默、有教养和绅士派头。在那么多女生的注目礼下,蓝塞目不斜视,时时处处呵护着雪绒。就在这一瞬间,吴雨甚至怀疑自己放弃一切这样来美国是不是来错了?

从六岁起,当他开门第一次见到这个小姑娘的时候,他就喜欢上她了。但是他也清楚地知道雪绒并不喜欢他,并且雪绒妈妈那种对所有接近雪绒的男生像老母鸡保护小鸡那样的防备态度,也让吴雨万万不敢跨越雷池半步。他心里明白,只要他斗胆跨出一步,雪绒就会永远从他身边消失。所以这么多年来,他只是像一个哥哥那样帮助她,像一个男人那样远远地望着她。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部电影就是《伟大的盖茨比》,盖茨比就是他心目中的英雄。他幻想着自己就是盖茨比的中国翻版,雪绒就是露西。等他长大了以后,也要像盖茨比那样拼命赚钱,然后像个真正的男人那样顶天立地地站在雪绒面前向她求婚。当然,他和雪绒的结局不会像盖茨比和露西那样悲惨。他会和雪绒像很多很多幸福的夫妻那样,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一起幸幸福福地变老。现在雪绒的妈妈走了,不喜欢中国男人的那个保护者走了,他也如愿以偿,通过炒股获得了大笔的钱财。雪绒现在只身一人在美国,是他应该像盖茨比那样出现的时候了。哎,没想到,露西的身边已有了一位白马王子,而且这位白马王子绝对不是那个像垃圾一样的汤姆!

这时,随着音乐的华丽旋律,蓝塞邀请雪绒跳舞。就在蓝塞牵过她的手,扶着她的肩的那个瞬间,雪绒的全身震颤了一下,心脏好像突然缩成了一把小锁。在开始的几分钟里,雪绒的眼睛完全没有办法去对视蓝塞,她眼里看到的是舞会大厅里豪华的落地大窗和用流苏稍加挽起的紫色金丝绒的落地窗帘;是璀璨的枝形吊灯和有着乳白色浮雕的天花板;她甚至还看到身边伴随着她和蓝塞一起翩翩起舞的金色气球——她觉得自己的头开始晕眩,呼吸开始急促。

小时候,因为妈妈是英文老师,所以妈妈给她讲的启蒙故事几乎完全是外国童话故事;看的电影,也几乎全是迪斯尼的原版电影。稍稍大点以后,她开始读小说,当然读得最多的又是那些称之为英美文学中的经典之作。雪绒最喜欢和读得最多的又数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艾玛》和夏绿蒂勃朗特的《简爱》。

现在在舞会上,雪绒觉得小时候那些在心中遥不可及的白马王子,那些奥斯丁小说里风度翩翩、魅力十足的优雅男人都突然从书中走下来,走到她身边和她一起共舞。她忘掉了和她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个粗鲁野蛮的蓝塞,忘掉了在星巴克被他泼得湿淋淋的那个狼狈可怜的蓝塞,也忘掉了在电脑上向她不停地发送小猪鬼脸的那个谦卑调皮的蓝塞,现在在她面前的蓝塞才是一个真实的从梦幻世界中走出来的蓝塞。

雪绒全身的血液此刻都涌上脸颊,又从脸颊迅速奔向了全身!她觉得自己的整个身心都快要融化了,连握着蓝塞的那只手也开始出汗。她一会儿觉得自己像是伊丽莎白,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又像是艾玛。当第一支舞曲骤然结束的那一瞬间,雪绒的眼睛一下定格在蓝塞的脸上,她那双美丽的眼睛似乎在说:谁能抗拒得了这个男人?

雪绒的这个判断很快就被证明是百分之百的正确!

刚一放下蓝塞的手,跟她一起来的好朋友黑眼苏珊马上就走过去请蓝塞跟她跳舞。雪绒记得有一次在网上跟黑眼苏珊聊天时,苏珊也像莎拉那样对她说,如果自己放弃蓝塞的话,她就会马上去追求他。当时雪绒以为她是在开玩笑,但现在看来那不是一句玩笑,苏珊是认真的。不仅是苏珊,在舞会上毫不掩饰地想接近蓝塞并对他公开表示好感和兴趣的女生还多着呢!

看着这一幕,刚才被冲昏了头的雪绒现在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地平线上。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慢慢地把自己掩藏在人群之中。

绒儿,我可以请你跳一支舞吗?

吴雨突然出现在她身边,把她吓了一大跳,同时也有几分尴尬。她心想自己刚才和蓝塞跳舞时那种像灰姑娘的浅薄样子一定被吴雨看到了,现在真的不想再面对他。

又是一段抒情的圆舞曲奏起来了,在清新明快的节奏之中,吴雨牵着雪绒,从蓝塞和苏珊的身边滑过,这是他们俩连续跳的第二支舞了。雪绒看见苏珊的眼睛火辣辣地盯着蓝塞,既迷人又性感,雪绒心里隐隐泛起一种不安的感觉。

绒儿,你不觉得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好东西,不仅你喜欢,别人也会喜欢的吗?雪绒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也完全不想去回答任何问题。她开始讨厌这个舞会,好像这个舞会替她撕去了蓝塞的假面具,那个美国大白痴的假面具,让她看到了面具下掩藏着的一件稀世珍品。以前那个美国大白痴是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挑三拣四,呼来吼去,并且可以随心所欲地作弄一下子的;而现在这个白痴一下飞出她的圆周,突然离她十万八千里,变成一个让天下女人都要伸着脖子踮着脚尖去追逐去竞争的稀世宝贝。这种心理落差简直是太大了。雪绒突然感到很累很累,身心的疲惫里浸透着不可言喻的沮丧。

我想回宿舍去了!雪绒对吴雨说。

我们先到那边喝点饮料再回去吧!吴雨这样建议。

他们拿了饮料,一起走到一个比较安静的角落,雪绒慢慢地从吸管中吮着橙子汁,一句话也不想讲。

看着雪绒那落寂的样子,吴雨尽管心有千言万语,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在中国人眼里,特别是在中国男人眼里,雪绒是那种万里挑一的美眉。中国的老天爷给了她太多别的女人没有的东西:美丽、聪明、冰清玉洁并且自尊自爱——那是多少中国男人梦寐以求的女人啊!可是这是在美国啊,雪绒毕竟是属于有色人种,她的眼睛再妩媚也是黑色的,她的皮肤再细腻也是黄色的,她的身材再婀娜也不是那种性感得喷火的。美国人,特别是美国男人,他们眼里的东方女人全是一个样,他们能看到雪绒的美吗?他们能像中国男人那么珍惜她吗?

从头上顶个小蝴蝶结的小雪绒看到如今像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那样亭亭玉立的大雪绒,想着从小到大与雪绒之间的点点滴滴,吴雨心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冲动:无论是小雪绒还是大雪绒,对我来讲,有一点应该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这辈子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要向她证明,一个中国男人可以比任何美国男人更懂得珍惜他所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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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31 07:44:03
有朋友告知,循着万维导读点进去进了论坛,读了小说连载,却完全没有看到我在博客上跟贴写的随笔。
我在这里写了那么多,也希望大家能读到,觉得有点遗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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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30 08:09:25
随笔写点有关浪漫的琐碎想法,没有别的什么意思,只是有感而发,希望对男士们也有一点点触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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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16:26:32
补充一点:
可能有网友会好奇,我女儿没有考上音乐学院,为什么在密大又念的双学位呢?
当时在报考大学时,我女儿没有报考密大的音乐系,只是申请了他们的informatics专业。
我当初是想让我女儿两边一起申请,如果能进茱丽叶或伊斯曼音乐学院,就去,如果进不去,就念普通学科了。当时想,音乐这个东西,要么就要做到最好,要么就不要做,如果不是一个顶尖的人材,学了出来很难找一份像样的工作。
所以进密大的时候,女儿只有一个专业。
没想到,刚才进去几天,女儿就开始在音乐系里晃荡,她看到告示栏里贴了一个招四重奏的通知,她就报了名,去面考的那天,教授告诉她,只有音乐专业的学生才有资格参加四重奏组合,但是他还是叫我女儿拉给他听了柴可夫斯基,当时就很震惊,把我女儿收到四重奏组合里,并且鼓励她参加下半年就要开始的入学面考。
记得在申请日结束的那天,我女儿已经把申请表填好了。我很担心地问她,你说你在高中的时候在拉琴上花了太多的时间,现在,你的本专业就够难应付的了,还要加上音乐,又弄成一个双学位,你能行吗?
我女儿想了想,然后对我说,妈咪,我知道那样很难,也许我还要多上一年的学,但是,I miss stage.
那一句话,让我留下泪来。

无论这孩子喜不喜欢音乐,但是那个音乐已经是渗透到她骨髓里边去了,我不知道是该忧还是该喜。
就随她去了吧。她在第二年的二月只准备了两个礼拜就轻松考上演奏专业,然后一直咬牙切齿地拉琴拉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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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14:39:34
作者:昭君
===============
谢谢你的留言啊,一直都在打字,没有回过头去看。
我看到你写的那篇Hilary Hahn的博文了,很喜欢,收藏了。希望你今后多写些类似文章,很多共鸣啊。虽然刚开始不喜欢音乐,但现在好像性情变了,反而有点离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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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14:26:24
所以,就不要怪中国女人外嫁吧。
像我女儿那种年纪的女生,对一个男孩子,基本上是不看重对方有没有钱,学什么专业,有没有看家本领什么的,她们只会跟着自己的感觉走,看哪个男孩子cute,听他说说甜蜜的话,欣赏男孩子为她做的每一样富有情调的事。其实这跟人种一点关系都没有,那些被启蒙了觉悟了的中国男孩子,往往就找到中国女孩子中最漂亮的最优秀的作为伴侣,而那些过于木讷,不解风情的,就只有落单了。
这就是情场上的现实,也是生活中的现实:如果浪漫是一盏危险的灯,女人也还是要灯蛾扑火,义无反顾的。
所以,说来说去,像我这样的女人不要求,并不等于心里就不想要,就没有期望和怨言。因为我受过磨难,吃过男人的亏,所以,我在浪漫的男人和实在的男人之间,我觉得忠诚可靠的男人比较重要,那时可以托付终生的。
但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终生呢?是以泯灭女人的欲望和虚荣心为代价的。
哪怕是我老公开窍一点点,哪怕就是在我劳累了一天,把饭给他端上桌子时,对我说声谢谢你,那我也就是终生无怨无悔了。
说句谢谢,说句我爱你,说句你幸苦了,送一朵小花,买一个小礼物,真的那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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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14:02:23
在我和我老公结婚十周年的时候,我对他说,你是不是要给我买一个结婚纪念戒指?老公说,好,没问题----如果那就是你真正想要的东西。
我把他拉到珠宝店去,我想我们应该像别的夫妻那样,紧紧靠在一起,一起把头埋在柜台玻璃前面,手指着这样那样,把柜台小姐折磨得半死,最后挑中一件宝贝戴在手上,那也是一种心满意足的小市民式的浪漫。
结果,我老公连柜台的边都不想沾,他对我说,我就在门外边等你,你挑好了后,我叫我一声,我过来付钱就好了。
其实他的钱就是我的钱,叫我自己挑,很怪,我心里突然一下舍不得钱起来,就随便挑了火柴棍那样细的戒子,捆在手指上。不久,那根火柴棍就在家里消失得无踪无影了。
不知道我和我老公是不是极品,但是我相信可能有很多中国夫妻,特别是中年人在生活中缺乏一点浪漫和情调。
大家每次都会指责那些嫁给白人的女性,什么难听的话都有,但是回过头来想一想,如果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如果有一个像蓝塞那样浪漫的追求者,你会不会心动?哪个女人能抵抗那种浪漫?
结了婚,成了老夫老妻,油盐酱醋柴成了浪漫的代名词,老公心里想,钱包也给你了,劳力给公司了,剩下的时间也给这个家了,没有什么恶习,没有涩会那么背叛,还要要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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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13:31:35
绕了一圈,好象是离题万里,还是回过头来讲浪漫吧。
我在小说的上部里,对美国男人蓝塞追求雪绒的浪漫举动作了很多渲染,随着情节的进展,他的花样一样比一样多,一样比一样惊世骇俗----直到把雪绒追到手为止。
这是我有意写成这样的,因为我想把这个美国男人的浪漫拿来跟中国男人吴雨在对女人上显出的生涩和木讷做一个强烈对比。
在写这本书之前,我对男男女女之间的浪漫情怀可以说是早已记忆模糊,所以我还得专门到庞诺书店去买了好几有关浪漫的书拿回来仔细研读。
像我这样年纪的中国女人,跟先生结婚二十多年了,我们这么多年来对彼此忠诚,我从嫁给他起就吃苦,现在还在吃苦,如果命运是那样安排的话,今后也还是打算陪他一起吃苦,一直把人生走到黄昏日落。
我的先生跟我结婚到现在,没有送过我一朵花,更没有给我讲过一句谢谢你,我不介意,因为我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但是我也介意,因为看到别人的太太在情人节有花在面前簇拥的时候,我心里还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遗憾。
因为我毕竟是女人,年轻的时候是女人,年纪大了,将来老了,也还是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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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12:14:06
孩子就是一切,是中心,是重心,是命根子,是生活的目的,也是当妈妈的一切甜酸苦辣的源泉。
在孩子没有离开家的每个时刻,妈妈的心都悬挂在孩子身上,孩子离开家了,不需要我们了,我们才回过头来,四下一看,朋友呢?
家里还有孩子的朋友就像我当年一样,仍然热情万分,神经紧张地围着他们的宝贝车轱辘似地转悠,节假日时,约上几家也有小孩子的家一起出游,其乐融融。那些我曾经带着女儿去了那么多次的音乐汇报演出,我好怀恋,可是在女儿离开家以后,那里也是不属于我该去的地方,因为别人会用一种诧异的眼神看你:你来这里干什么?是不是在家太无聊了?
等到我真的很想和那个芝加哥的朋友一起喝咖啡,一起去听音乐会的时候,她已经搬走了,搬到她女儿那个城市了。她女儿刚生了孩子,朋友忙得连电话都没有时间打。
那么赶快找新的朋友吧?
新的朋友,孩子离开家的,很多跟老公整天黏在一起,就像我前边说的,去TJ Max都要一起去的,我们是插不进他们的生活的。
那么,就把自己的老公也拖到电影院吃爆米花或是TJMAX那里去帮着挑衣服吧?可惜老公实在是想要发疯发脾气。
还有那些你也认为也是很寂寞很需要朋友打发时间的朋友吧,她们有的专注养生防癌,有的痴迷瑜伽锻炼,有的不看电影,有的不喝咖啡,有的舍不得花钱去听音乐会。各人有各人的生活的圈子和底线,你和她们往往是南辕北辙,连找个简单的玩伴都难。
凄凉的很。
如果人生再走一遍,我会怎么样走才不至于落到这么落寞的境地呢?
女人,女人跟男人是不一样的,女人需要倾诉,需要零碎,需要讲东家长李家短,需要抱怨,任何人都不能代替那些,只有sisterh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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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11:40:12
事后,两家关系降到冰点。他们对我说,那是“对事不对人。”
事后,我都一直没有想通这件事,究竟是谁错了?是评审?是我女儿还是朋友他们?
我当时心灰意冷,不仅是对朋友,对友情,还是对音乐。我女儿在那次打击之后,从此对钢琴兴趣缺缺,最后就放弃了。八年啊!
后来,我女儿又参加了无数的小提琴比赛,好多次都觉得是裁判不公让她失利,但是,我们从来都没有去抗议过,因为以前被人抗议过,知道那没有什么结果,什么也不会改变,只能是伤自己的孩子和伤别人的孩子。
好多年以后,我才领悟到,音乐本来就是一种很主观的东西,因为主观,所以就很可怕。它不像数学物理的考试那样有公式和公理,在音乐里边,是没有绝对的公平的,很多时候,都是完全依照品审的主观好恶来决定你的成败,除非你自己是像马友友或是郎朗那个级别的天才,才有可能脱颖而出,超出这些品审的主观意志。正真的天才和神童究竟有多少?像我女儿这样水准的琴童,无非就是比一般的孩子好上那么一点点,他们都是会在那种不公平中受到在各和煎熬,运气好的,就上去了,运气不好的,就等着给给你垫背吧。
在我女儿考音乐学院的时候,我们在伊斯曼音乐学院琴房外边听好几个学生拉柴科夫斯基,都觉得没有我女儿拉得好,结果,我女儿还是落在备取名单上,听说要是认识那里的教授,是他们的学生的话,可能就不会在备取名单上了。
音乐,说起来都让我这个当妈妈的心痛。期望太高,付出太多,得到太少,失落得很。
现在每当我看到身边那些前仆后继推孩子学琴的妈妈,我心里难免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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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11:15:18
说到失落,在人生中,有的失落是可以找得回来的,有的失落确实永远的失去,会在你今后的生活中留下一个洞,一个永远也填不起来的洞。
这些失落里边,最惨痛的就是失去朋友。
在女儿学琴的过程中,让我最痛苦,到至今都无法忘怀的一件事,就是在我女儿参加她生平第一次音乐比赛时发生的。
那时,我们家和另一家中国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我说的朋友是那种可以事先不打电话就可以冲到他们家里去那种,是那种自己做了什么新菜,也是赶快要端一半到他们家去那种。
我女儿学钢琴,也是因为他们家孩子学琴的原因,跟的老师都是同一个。
我早就说过,我女儿弹钢琴只能说是马马虎虎,从来没有哪个钢琴老师说她是个天才,所以,她总是跟在别的中国孩子后边,我们也不指望她很多,她跟小朋友一起凑热闹,我们家长也就把孩子的课排在前后左右,在等孩子学琴的时候我们大人也在一起聊天八卦好玩着呢。
我女儿刚进初中,到了参加比赛的年龄了,老师的学生都报了名,因为那个比赛虽然不是什么大的,有名的,但是给的奖金非常多,等于是可以让孩子免费去音乐夏令营,所以,所有的学生和家长都非常重视。
我知道女儿赢的希望几乎是零,因为别的孩子付出的比她多多了,也弹得好多了。
就在比赛的前一天晚上,我又把我们女儿带到朋友家去玩,朋友的孩子正在练琴,准备明天的比赛,他在弹的曲子是舒伯特的Impromptus第四乐章,他们为了孩子的这个比赛,已经专门找名师指点过了,孩子弹出来的旋律听起来真的是非常优美。当时我真心的为那孩子高兴,觉得那个奖真的是非他莫属。
在朋友的要求下,我也让我女儿把她准备的曲子弹了,就有那么巧,我女儿也是弹的舒伯特那首曲子,只不过她是弹的第二乐章罢了。
当时让我有点吃惊的是,我女儿弹到块结束的那些段落的时候,我看到整个钢琴琴身都在震动,我心想,她那小手哪儿来那么大的劲儿,把人家钢琴都要弹破了。
第二天比赛时,跌破大家的眼镜---我女儿赢了。
我们是回到家以后才接到通知的,女儿一听,高兴得在地上打滚,她对我说,妈咪,我从小没有拿过一个奖,真是棒极了!我不知道我怎么可能会比那些小朋友弹得好评审会给我那个奖!意思就是说,太阳真的是从西边出来了!
大概几个钟头过后,我的好朋友就打电话给我了,说她的儿子不可能没有我女儿弹得好,一定是他们评审委员会在记分时把分数算错了,说是要到我家里来看我呢拿回来的记录。
当时大概已经是晚上十点过了,他们夫妻两个到我家来以后,马上把检查我们这里所有的比赛评语和记分,算了又算,结果分数是没有计算错。他们把东西全部在我家复印下来以后就离开了。说是要去找评审和委员会申述和抗议。
他们走了以后,我女儿就躲在房间里哭,她对我说,妈咪,我好不容易有了点小小的成就,他们为什么还要想把它从我这里拿走?
第二天,这件事就闹起来了,并且越闹越大,听说他们还写信去了那个钢琴主审评委的学校,又听说那个钢琴评委和委员会坚持自己的裁判,最后,我们女儿总算保住了她的奖项,我那段时间,都快得心脏病了!
这是美国啊,人与人之间为了一个小小的音乐比赛,为了那么一点点名和利,就像搞起文化大革命了一样,说翻脸就翻脸,比翻书还要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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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10:23:22
天下有一种妈妈很可悲,那就是我们这种妈妈了,我们很听老师的话,当老师说我们的女儿是天才的时候,我们马上也就毫不怀疑地认定自己的孩子就是天才,然后就把孩子当成一个天才那样来培养,就像我书中写的那样,当雪绒取巧赢得了一次比赛以后,她妈妈也就从此把她像天才那样来培养。我们信老师,因为我们心里一直都在发掘自己的女儿,希望她就是一个天才。
我女儿最初的那把小提琴是租的,每个月39块钱。半年以后,在伯曼老师的要求下,换成了一把两千块的。两千块的还没有拉到一年,又换成了一把五千块的,这次不是因为老师的要求,而是因为女儿要上台独奏了,那把两千块的琴在那么大的舞台上听起来,一定像是破响的风箱一样。
很快,我觉得女儿不能在本地小地方混,那样会埋没天才的,所以我就把她送到远处的青年乐团那里去,她是乐团破例招考进去的,因为她的年纪太小,所以就坐在第二小提琴里边并且敬陪末座。从此,每个星期天,无论是打雷还是暴风雪,我都开车送她去,她在排练的那三个钟头,我就给乐团当志工,准备吃的喝的,忙得不亦乐乎。在初中毕业时,我女儿的那把琴,已经是两万块钱了,在考音乐学院的前夕,我又给她换了一把弓,那把法国弓就值7千块了。
在女儿学琴那十五年的岁月中,得到的东西很多很多,但是失去的东西,在当时完全不知道,直到现有点时间往回看的时候,才悔不当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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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09:53:08
但是既有今日,何必当初?
前边说到过,女儿在十岁时才开始学小提琴,半年后才给她找了私家老师。在短短的一年之内,女儿就拉完了铃木的四本教材,半年后,又拉完了另外三本,老师说铃木后边的都不用拉了,直接让她拉concerto了。
我当时觉得伯曼老师让我女儿走得太快,每一个曲子在好多地方音都没拉准,还结结巴巴的,居然就让她过了,又布置给她好几个新曲子。而那些练习曲,最基本的那一本还没有练完,伯曼老师就说不要了,叫她拉Dont里那些好难好难的段落。
我当时对小提琴了解不深入,也不知道别的孩子是怎样学的,觉得老师拖的快一点,一定是觉得女儿年纪大了,要跟时间赛跑,所以才那样;而我觉得我们女儿能那么稀里糊涂地跟着老师那个快节奏走,也是因为以前学过钢琴有基础。
后来有一天在下课之前,伯曼老师又叫我给女儿买新的乐谱,那是一首非常有名的Mendelssohn的小提琴协奏曲,难度很大,我实在忍不住了,就问他,女儿连Bruch都还没有拉,怎么就要拉Mendelssohn了?
伯曼老师一下转过身来看着我,说,“你知道你女儿是个prodigy天才吧?"看我没有马上回答他的话,他又继续说,“我想你是一直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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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09:20:33
2009年,把女儿送走回到家里那一天,我也是在我女儿空荡荡的房间里像个游魂一样走动。
她走了,但是却把放在书桌顶端的那些奖牌奖章留在那里,她说她在高中时,就好像是在念双学位一样,放在音乐上的时间太多,结果一样都没弄好,现在,她决定要跟音乐绝缘了。
我也同意她的说法,在考顶级音乐学院失利以后,我也非常地失落,开始反省我女儿十五年的音乐路。当初我和其他中国父母坚信不疑的那种才艺可以帮助小孩子在考大学时加分的说法,现在至少对我来讲都是误区。女儿那十分显赫的音乐和才艺履历,没有给她加分让她进到藤校,而且在就是密西根大学,也总共只给了第一年的一千块的奖学金------一千块,那是十五年的幸苦所得啊!
而看看别的中国孩子,那些做义工做到几百个小时的,办慈善网站的,去黑人区建房子扶贫的,密大通通给了他们最高的奖学金,还有四年学费全免,包吃包住的。那不是一个钱的问题,那是一个方向问题。我的女儿付出了那么多,为学校和社区排练演出花了多少时间在上边?那些在大学那些招考人的眼里都算是空气,特别是我们亚洲人的孩子,好像别人认为你天生就是要弹琴拉琴的,天生就有才艺,那些对社区的贡献的动机都是自私自利的,不值得鼓励和奖赏的。
难道那些当义工做网站的孩子的动机就不自私就不功利?我看也不见得。其实还是一个方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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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08:49:30
还是又回到现实中来吧。
在铁轨上,我和朋友都回到了一种好久不曾有的空灵----那是一个多么美妙的日子!
后来朋友给我打电话说,好喜欢那样的日子,在明媚的一天和好朋友一起出游,无忧无虑地讲心里话,好久都没有那么愉快了。
我当时很好奇地问她,你可以和你先生一起去听音乐会啊?也可以和其他朋友一起邀着玩啊?
那是我第一次鼓起勇气那样问。
她在电话里对我说,先生,刚开始还陪她一起去听听音乐会,后来看着他实在是太勉强了,也就算了。那么朋友呢?身边朋友的情况跟我大同小异,她们还有孩子,每天忙碌,连同她坐下来慢慢喝杯咖啡的时间都没有。
我当时马上对她说,我还有几年就可以跟你一起去听音乐会去喝咖啡了,那个时候,女儿离开家后我一身轻,自己的时间一大把,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我就那样随口给了朋友一个大大的希望,那也是我极其真实的想法:女儿走了以后,不是就可以过成自己真正想要过的那种样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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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08:31:16
她的原稿,后来在南都发表时,编辑给她改了些内容,在这里,仍然可以读到我们的青春的种种美好回忆:



当MSN上的宛虹告诉我她正在写一部爱情小说,而且要写一个完美的中国男人时,我边答复:“你anachronistic (穿越了),”边滑动鼠标,把高官、名人、胡润榜上的金猪们二奶、小三的新闻、八卦推到她眼前:近乎完美的中国男人?你不是说的宋思明吧?俺们这旮旯,《蜗居》正热播呢,从二八佳人到半老徐娘,多少人哭着喊着说:“也给我个宋思明吧,哪怕坐在宝马里哭。” 宛虹笑侃:“无聊,包二奶的男人怎么会是完美的男人?我写的这个完美男人啊,是个才财兼备的外企精英,青梅竹马的邻家哥哥,美国长青藤的海归,不离不弃的gentleman caller(追求者)……”我泼一盆冷水过去:“哗……醒醒吧,你凹凸(out)得厉害! 白领民工只穿得起淘宝Polo,无型更无款;邻家哥哥一不小心是个猥琐男;海龟吗,说不定是从西太平洋游回来的,至于 gentleman,俺们这疙瘩,很gentle 的在傍富婆,很man 的在当麻匪,哪有什么绅士?” 宛虹切断我的吐槽:“所以,我才要写个完美的中国男人吗,罗曼司本来就是杜丽娘的白日梦,现实越是不堪,越是需要做梦的,是吧?”我扮个鬼脸:“那,给我一个达西,或者尔康吧。”

  琼瑶奶奶的阿哥,当然是个笑话——连看着《还珠格格》度过小学时光的九○后,也渐渐对奶奶的宠儿不屑起来,尔康那些酸掉大牙的爱情告白成为恶搞的最佳目标。至于奥斯汀的达西,可是我们那一代外语系女生心仪的完美爱人。其实,直到现在,达西依然是女人最想约会的对象,非贝克汉姆这类巨帅所能望其项背也。那年月,供妙龄文青奇思联翩的偶像少得可怜。热卖的中文小说,男主人公净是些身世坎坷的大叔、劳改农场里的猪倌、黄土地上的种田郎,“活下去”就是奇迹,一个馒头就是信物,从稻草堆里看几眼星星就算浪漫。唉,章永嶙、高家林、秦书田,也许是现当代文学研究家力捧的典型,却很难让少艾魂牵梦萦。新时期文学所描写的爱情,总脱不掉政治的干系,更多的时候,与生存的苦难和苦闷纠结在一起,此番大背景下成长或浮现出来的情侣,几无“唯美地爱”的机会,何有爱的格调或腔调。现在流行的浪漫式的求爱程序,当初,我们也只能从进口电影里略见一斑。个别先锋点的青年,想学佐罗拽一把追妞的酷范儿,骏马的,没有;玫瑰的,没有。幸好,在解禁的外国文学里,还有一支强大的爱情小说传统,给年轻的读者展示了别样的可能。《傲慢与偏见》、《红与黑》、《简爱》、《伟大的盖茨比》构成了我们那一代的情感教育,达西、于连、罗切斯特、盖茨比潜入杜丽娘们的梦境,“剪不断,理还乱,闷无端” 。在没有超女快男的时代,女生八卦的内容貌似要“纯文学”多了。熄灯之后的卧谈会,既然没什么校园富二代的绯闻津津乐道一把,我们就拿小说虚构的男生争辩一番。记得就是宛虹挑起达西•希刺克利夫吸引力PK的话题,两人的拥趸论证孰优孰劣。宛虹先给出完美男人的三大要素:handsome (英俊), aggressive(主动), sexy(性感)。老实说,当她说出sexy 一词时,我被雷得目瞪口呆。尽管已经念了好几年的英语专业,我对这个词的具体内涵几无任何感知。毕竟,外教偷偷带进来的一些时尚杂志好像只有男生才敢借阅,他们偶尔念出这个英语单词那诡秘的笑容至今还留存我的记忆。“性感”,我们那个年代的一个禁忌词,即便能从《牛津大辞典》上查到它的定义,我们依然很难想象一个性感的男人该有什么样的风姿。宛虹就拿《呼啸山庄》里的两个男主角的差异给我们解释了一番,我们很兴奋:原来林顿和希刺克利夫的冲突不是阶级冲突,而是性感的竞争啊。显然,希刺克利夫占了上风。那么,达西呢,他好像绅士有余,性感不足。在这类卧谈会上,照例是宛虹扔出个石头,溅起几圈涟漪,未等大伙儿争出个输赢来,某个人的哈欠带出一屋人的睡意,于是我们各怀心思,坠入黑甜的梦乡。

看来,当年有关完美男人的话题一直郁积在宛虹心里。当她告诉我她要写一部爱情小说,而且要写一个完美的中国男人时,我居然想起了她说的那三个要素。几个月后,她的新作一完稿就传了过来,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这样的阅读速度是近年少有体验。身为文学系的教师,一个职业读者,我整日面对的文本多是考验我的耐心和细心的作品,而阅读《睁开你美丽的中国眼睛》,则令我重温了当年通宵狂读芭芭拉•卡特兰爱情小说的快感。显然,宛虹在动笔之前做足了功课,对爱情小说的经典范式已经烂熟于心,却又翻出了新花样。情节看似眼熟:一个美丽的中国女孩,中美两个性格迥异的追求者——在三角恋的架构里,错综的情感关系得以最完全的展现,人性的搏斗最为激烈,或者说有时候最为惨烈。倘若这三角恋又发生在异域,两个情敌又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那么,通常意义的爱情竞争又掺入了更复杂的文化竞争。坦率地说,读第一遍的时候,我有点犯晕:吴雨好像不是宛虹曾经定义的完美男人:不够英俊,不够主动,遑论性感,倒是他的劲敌蓝赛足够英俊,足够主动,足够性感。再读一遍,我感觉宛虹似乎在遥遥呼应奥斯汀的一个主题:爱情是所学校。所以,不谙西式浪漫的吴雨一直很努力地学习如何赢得雪绒的芳心。蓝赛采取的是闪电攻心战——这样的战术好像美国大男孩玩起来更要得心应手,我想没有多少女生能抵抗得住他的诱惑——是的,凡是性感到哔哔带火的英俊男人都是一种致命的诱惑。雪绒,哪怕她聪明剔透,也不能免俗,终究做了一次赴火的飞蛾。幸好这是二十一世纪,她大可不必像奥斯汀时代的女子,第一次婚姻“挂科”就很少机会“补考”。这场三角恋的爱情,假如是所学校,它未能把蓝赛陶冶成一个高尚的绅士,但却教会了雪绒判断何为真爱,更磨砺了吴雨的执着——唉,像他这样耐着性子,忍着痛苦,等候自己昔日邻家妹妹完成理智与情感的教育,走出傲慢与偏见的孽障的男人,真是闪恋闪婚闪离时代的灭绝物种。

所以,什么是完美的男人?宛虹在书里似乎颠覆了自己多年以前的定义,英俊也好,主动也好,性感也好,这些只不过是一些神马浮云,完美的男人首先是一个女人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而只有无私的男人才会是真正忠诚可靠的男人。这些与人种和文化无关,这些只与人性有关。雪绒在婚姻里究竟要寻找些什么?不就是在寻找这种即将要灭绝的物种吗?

原来,宛虹这部小说居然颠覆我的阅读预期。三人的形象隐隐约约带着爱情小说人物传统的一些底色,却有凸显了别样的特征。很难简单地把蓝赛、吴雨、雪绒套入情场征服者-守望者-天使的模型。令我些许不安的是:看似聪明而单纯的雪绒,令我想到《名利场》里艾米莉亚。难道雪绒自私地利用了吴雨的忠诚,霸住他的痴情,留到自己的梦醒时分?

的确,在读过第三遍之后,我发见了宛虹的计谋:这是一个三角恋故事,人物个性鲜明,情节紧凑,语言明快,就如洋葱一样,看起来简单,却会诱使读者一层皮一层皮地,一句一句地剥下去。“每剥掉一层/都会露出一些/早已忘却的事情/层层剥落间/泪湿衣襟”——

是的,在最后一章,吴雨推开洪水淹没的车窗,把雪绒举向一棵小树之后,自己被大浪卷走。此刻,我眼眶发酸,无法自己。宛虹无需调用琼瑶式的豪华排比句催泪弹,单凭小说里几处电影感巨强的场景就能大赚读者的热泪——这,何尝不是一种写作的境界?


于武汉东湖放鹰台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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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08:21:59
在那些年里,我只有一次接受了她的邀请去芝加哥听音乐会的,因为那几天,我女儿正好不在家,虽然那场音乐会里没有小提琴的独奏,我还是去了,因为实在是抹不下情面。
朋友住在芝加哥的北部,那时正好是初夏,到处鸟语花香。我开车到了她家后,她说我们不要开车去城里,还是搭火车去比较有趣。结果我们就一直沿着她家旁边的那条铁轨走啊走啊----那时,我们俩都穿着裙子,远处吹来的风,把我们的裙摆吹得摇曳不停,头发也乱了,她拿着相机,不停地拍摄四周的风景,一边走,我们一边聊着年轻时的各种趣事,聊着音乐,聊着她喜欢的邻居,不喜欢的朋友,还有她在坐游船出国时的各种见闻。
我好像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大学时代,当时我们念书的学校背后也有一条铁轨,那也是初夏,每天晚饭后,我和我要最好的女朋友,也是那样在铁轨上散步,铁轨旁边小山上那些槐花不断地把芬芳馈赠给我们,让我们随心所欲地嘲笑莎士比亚,当然我们也嘲笑艾青----那些老掉牙的诗人,他们只不过是一些情感喷射机器。我们聊到女性主义,聊到尼采,聊到荷马史诗,当然也取笑那些上门来君子好逑的男生们。
和朋友留在铁轨上的那些足迹,让我们的友谊维持了整整三十年,尽管我出国了,她一直留在国内,但是友谊没有随时间的流逝而去,我先后出的每一本书,都是她写的序,如果以后还要写书,还是要她为我写序。
那就是是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了,一辈子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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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11-10-29 08:06:00
上次在你那篇海归征文的后面我留过评论,大概是说你和女儿之间有点过于相互依赖了。看了这篇后面的一些表白,我觉得可能更确切地说是你对女儿太依赖了-- 女儿就是你的生活的所有目的和意义,她不需要你了,你就“失业”了---这多少有点不健康吧。

你说“只有我的耳朵灵敏了,才能对她的琴艺有提高”,我觉得有些牵强。毕竟你不是专
业音乐人士,在专业方面你能帮到她多少?还是相信她自己的能力和努力,以及她的老师,朋友在这些方面的作用吧。你自己应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爱好和兴趣( 当然我想写作应该就是这样一种爱好吧),而不是把自己的一切喜怒哀乐都和女儿联系起来。这对你对她都没有好处。

我昨天刚贴了一篇 Hilary Hahn 看在芝加哥演出的贴子,有时间去看看?和你一样,我对音乐也不是真正的“懂”; 但和你不一样的是, 我对音乐的喜欢不带功利目的, 我不为我喜欢音乐,就能对我孩子的音乐生涯有帮助--因为那是他自己的造化;但音乐对我来说,的确是能带来宁静和美好的东西。

希望你找到独立於女儿之外的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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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07:44:59
朋友,当时所有朋友在心里的位置都是排在女儿后边的。我明明知道朋友是因为女儿走后太寂寞了,所以想要找我跟她在一起玩,但是我首先是一个妈妈,然后才是一个朋友,不是那样吗?我是要以女儿的需要为首要任务的。而且,朋友不是还有先生吗?陪她的任务应该是她先生的事才对,如果先生不喜欢听音乐会,他们还有别的事情可以一起去做啊?我看到很多孩子离开家后的夫妻,去超市也在一起,去TJ Max买衣服一起去,走到哪里都形影不离,我还真的是羡慕啊。
朋友还是经常打电话来聊天,白天她打电话来的时候,有时我刚从学校把女儿接到车上,我正在问她学校的事情;有的时候,朋友晚上打来,我又正好在看女儿练琴。每次都只好很抱歉地告诉她,我可不可以等一下再给你打回去?
常常,这种等一下,就是十天半月,并且每次给她打电话的时候,都长话短说,匆忙之间,只是一个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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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07:27:18
我当时想,那种孩子离开家后的落寞感,一定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淡去。结果半年以后,朋友好像还是没有从那种失落感里活出来。她打电话来的时候,总是告诉我某个音乐大师在哪天要来芝加哥演出,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去。
她知道我是一个“超级乐迷,”----其实说真的,我那种对音乐的热爱,完全不是发自内心,也不是要附庸风雅,而是充满着一种功利的目的的----我那是为我了我女儿在强迫自己去听啊。我知道只有当我的耳朵灵敏了,我才能真正地帮助我女儿提高琴艺。
但是我那个时候还没有失业-----我的女儿还没有离开家,我每天的生活是围着她转悠的,忙碌而且充实,要决定去听的音乐会一定都是跟我女儿的小提琴或钢琴有关的。如果一场音乐会里,没有名家的小提琴独奏,我多半是不会抛下女儿,跟朋友一起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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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07:07:44
很多年以前我有个很好的朋友在芝加哥,她的儿子和女儿先后念大学去了。在她女儿走了之后的第二天,她打电话给我,说女儿昨天在离开家之前,一大早就起来开始给全家人烤吃早点的面包---那是女儿还在念高中时在面包店打工学的手艺,以前每次在家烤完面包以后,厨房里到处都是一片狼藉,要她这个妈妈去收拾,讲了女儿好多次都屡教不改,最后干脆不准她在家烤面包了。
那天早上,在烤完面包后,女儿把整个厨房擦洗得干干净净----她妈妈说着说着在电话里就哭了起来。
她说女儿是在以那种方式表达自己。
朋友说,女儿走后,她一直都在女儿的房间里转啊转啊,心里那种空,那种失落,让她整整一天都没有办法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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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9 06:44:45
忙了整整一周,本来以为那种空虚和寂寞感会随着忙碌的生活而冲淡,但是在身体的倦怠里,却是一种更深的失落和失望。
我想听听音乐,随手转到古典音乐台,但就像以往每次听音乐一样,那旋律不但没有让我的心绪归于宁静,却让我陷入更深的孤独。
鼓起勇气给朋友打个电话,朋友不空,我早就知道,很多朋友在周末都不空,他们有自己的生活轨道,他们的生活除了忙碌以外,还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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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宛虹1 留言时间:2011-10-28 13:11:07
没有很多时间单独再开贴,还是就跟在这故事后边写点感受吧。
再次谢谢大家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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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宛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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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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