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无辜,老虎无罪
快人快语
前两天看到一则新闻说某公园的老虎把一个与其合影的小女孩咬死了。
看过新闻后,我总有些话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了。
2005年春季,我去云南版纳度假,在某个森林公园里看了一场及其劣质的动物表演。动物们都用铁链锁住,当然是为了安全。不过呢,看着驯兽员对待动物的举动,实在是不堪目睹。参加表演的有一只年纪看上去很大的老虎,步履蹒跚,似乎每次从一个高台跳向另一个高台时都有可能跌下去。如果说这样的表演可以算是老虎每天唯一的活动锻炼机会的话,接下去的活动估计老虎就不见得喜欢了。表演完后,驯兽员将老虎锁在一张金属的桌子上,接受游客与其合影,一张10元。
如果大家去过各国的动物园的话,一定会注意到,许多动物园是不允许使用闪光灯的,原因很简单,动物很可能因此受惊而失控。就算是训练有素富有经验的动物演员,还是有潜在的兽性。
新闻里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当小女孩被老虎咬住时,在场的工作人员居然非常荒唐地用手边的凳子椅子击打老虎。所以,真正的凶手是谁已经一目了然了。
最近几年看到许多则动物园的猛兽逃出牢笼的故事,让我非常吃惊的是,动物园的工作人员通常用的都是很原始的方法,有的用麻醉弓箭,有的用吹管麻醉,当然了,在枪支管制的中国,可能不允许动物园配置麻醉枪。不过,难道气枪也不行吗?再或者,就算是必须要用那些落后的方法,难道就不能在“万一”发生之前作些“一万”的练习和准备?
一个八岁的小女孩死了,除了她的家人不会有别人多留意了,也许中国的庞大人口导致了中国人对生命的漠视。我还是要说尊重动物权利也是尊重了人的生存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