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温潜伏“外逃贪官”的一封信
亲:
这个冬天有点冷啊,大陆公安部启动的“猎狐行动”一定吓着你们了吧?特别是10月10日大陆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一发布,我的心揪得都快到嗓子口了,听说你们的战友和同党,已经有350多人不幸被捕了,130多还是举着白旗自首的呢。
眼看 12月1日前自首的大限已经过了,你若还在温哥华的某一处顽强潜伏,我只想对你们说,亲啊,咱BC省的40万华人移民中,就数你们最不容易了。守着个大豪宅、拥着个二、三奶、揣着个金坨子,就是不敢在人堆里露脸、公厕里撒尿、网络上冒泡,日子过得跟鬼一样,用大陆那个花五毛作家的话说,简直就是“罄竹难书”啊!
你们不愧是生活在英吉利海湾边上的一群勇敢地下工作者,也是落基山脚下一批死忠的隐姓埋名人。作为民主社会中最没有自由的人,你们承受的内心苦痛和你们究竟偷了人民多少钱一样,我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想说句公道话,谁的心里没有几道伤口?只是你们属于自残性质且终身可能难以痊愈。
过于我在大陆最恨就是你们这些贪官,后来,一狠心一跺脚,就离乡背井跑到温哥华来了。可我万万没想到,没过多久,你们也跟着尾随过来了,我当时就有一种“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感觉。从贪官泛滥的地方出来,一不小心,又来到了贪官潜伏的地方,我是哪辈子欠了谁了遭此劫难?怎么运气怎么背啊。不过,现在我想通了,不到万不得已,你们也不会跑出来,都是苦命人啊,你们苦逼我们的命啊。
不过,贪官分几种,从贪品上来讲,你们属于末等。因为你们偷了钱,最后还跑了。这很让你们的同道看不起。你们没有守着最后的“贼德”,估计连贼也不会看得起你们。比起那些因为偷了人民钱财,不惜牺牲生命,视死如归跳楼的;不怕失去自由,大义凌然上庭的。你们这些贼,都算是贼群中的小人。用以前某个党的习惯用语,就是“逃兵”或者“叛徒”。所以,上帝不收留,马克思也嫌弃。你们属劣品中的残次品,用偷来的钱为自己打造了活的地狱,从此无法再过正常人的生活,等于钻进了用赃款营造的一个墓穴,等待别人来写墓志铭。这是可等不堪的人生呢?特别是在这个号称世界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你们成了一群富有的“贱民”,华人社会真正的负资产。
这些年,你们一直生活在我们身边,由于身份的特殊性,我很少能有机会和你们促膝谈心,我在想,在大陆的时候,你们应该都是党员吧,你们为人民服务的岗位,相信不是群众选出来的。相信你们的东窗事发,也不是制度监督出来的。如果不是小偷偷出来的,就是二奶爆出来的或者自己写日记不慎丢出来的。我说这些,是帮你们说项。哪个党员干部扛得过没有监督的体制?哪个柳下惠抗得过没有约束的女人诱惑?所以,今天你们沦为贼,还是逃贼,体制也要承担很大的责任。这一点,我们一定会替你们给大陆中央政府说情,如果自首的时候能减掉点刑,那是咱们共同的心愿。说到底,咱在中国啥没见过,不就是一群逃贼嘛,处理好了,还是人民内部矛盾。真要能回去受审,也是以另外一种方式重新回到党的身边,或许还有机会做“暖男”也说不定呢。
顺便提醒一句,有些人举报说,若干外逃贪官在海外,老是一提起祖国就热泪盈眶,这个吧,建议你们以后要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你把祖国害惨了,流一点愧疚的泪是可以的,若你的泪还有什么其他意义,就是真扯淡了。贼的泪,贬值得很,这世道就这样浅薄。
顺便通知一下,为了响应加中联合追铺你们的计划,我们温哥华也准备组建社区“锄奸队”、“捉贼团”,未成年人还有“儿童团”,要把你们陷在新老移民的“汪洋大海”之中。因为抓到有丰厚奖金,所以我已经决定辞去工作、停买649,注册公司专门寻觅你们的“熊迹”,我在大陆是老地质勘探队员了,还有卑诗省的打猎证,成功率嘛,你懂的。
最后,圣诞快来了,送你一句祝福的话吧---
你若安好,便是阴天。
2014年12月20日
原载加拿大《环球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