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新聞時突然有這麼一想: 如果當年總設計師曰:“和平時期,最高軍銜為上校”,應該一樣是一言九鼎。 於是咱們這兒可能是上校:國防部長、總參謀長,中校:國防部次長、總參謀次長、大軍區司令,少校:省軍區司令、集團軍軍長,上尉:師長、軍分區司令,中尉:旅長,少尉:團長,上士:營長,中士:連長,下士:排長,上等兵:班長,列兵,新兵。 對於這事咱們這兒同樣是讚美聲餘音繞梁三十年連綿不斷: 符合咱們這兒情的軍銜制度! 偉大的創舉! 摸着石頭打仗! 咱們這兒特色! 不照搬。 這麼做不但富有創意還可以拉近咱們這兒子弟兵和馬里、利比亞、毛里塔尼亞等非洲兄弟國家子弟兵的平等關係,不以大欺小。 西方人也會誇獎咱們這兒子弟兵謙虛謹慎戒驕戒躁見人就敬禮真的有禮貌。 你能說不好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