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这首七律《新贞洁烈女传》 2007年在我新浪博客发表后,引来各路公知斗士及其崇拜者们的围攻,使得点击数万,评论数百。新浪最后竟无耻地将本文删除。后来屡次发表,都遭其“和谐”。直到事态平息,才允许发布,但已经无人关注了。时过十余载,转到海外网站留个念。
死贞死烈又何妨? 斥尔奸徒起祸殃。 早有英名标国史, 岂容恶鬼亵斋堂。 维权斗士非儒士, 好色灰狼是色狼。 只为圣朝除弊政, 玉骄引颈祭纲常。 ——七律《新贞洁烈女传》 邓玉骄案一经网络传播,海内外闲情难耐的政治投机分子们立即意识到这是给自己捞取政治资本,在敏感日前作乱的大好时机,纷纷出洞,粉墨登场,卖劲地挣起了表现,惟恐得不到洋主子的赏识。它们假借维护邓女的利益,上窜下跳,妄图能煽动更多的人受其蛊惑,搞出什么乱子来。一时间群魔乱舞,乌烟瘴气,真好一派热闹景象。
邓贵大妄图霸占的是玉骄的肉体,而这些人却想强奸玉骄的精神,性质一样。你们这些所谓的记者、律师、志愿者,平时自封为什么“维权人士”,不也和邓贵大、黄德智一样是色狼吗?不也常到什么KTV夜总会去玩弄女性的吗?不也喜欢搞婚外恋第三者的吗?在网上不也经常污言秽语侮辱女性的吗?贞女要色狼为其喊冤,这算是一种嘲讽?还是一种亵渎?我看是对贞女的污辱,你们哪里有资格为贞洁烈女树碑立传喊冤叫屈?烈女哪里需要你们这些色鬼来维护自己形象?邓玉骄早发现了有些“律师”的异常,识破了其居心,不是为辩护,而是为了其它目的。为了不受恶鬼们的影响,不使自己的贞操为奸人们所利用,玷污了自己的名节,邓玉骄由其亲属发文谴责,并毅然解除了两名律师的聘请合同。
是非曲直自有国法公断,不容尔等借题发挥,大做文章。别说玉骄未见得会被判死罪,即使身死,那也是为保护自己贞洁而死,重如泰山。人总有一死,生有何欢,死有何惧?就象当年谭嗣同,明明可以避祸,而自愿为变法而死,血荐轩辕,何其壮哉?壮哉!壮哉!壮哉!《儒林外史》中的腐儒王玉辉,尚且羡慕自己的女儿死节,是“做了个好题目”而死的,你等反不如腐儒乎?玉骄生不能被你们占有肉体,死不愿被你们霸占精神。为贞而死,为震慑你们这些色狼而死,死得其所,死得有价值。从容就义,精神不屈,名垂青史。岂是尔等贪名好色之小人所能理解得了的?
今天听说那些喜欢制造耸人听闻消息的好事者们,在海内外“对社会不满分子”的全力鼓动下,异常亢奋,误以为这是夺权的天赐良机,如狗仔队一般蜂拥扑向湖北巴东小镇野三关,去炒做邓玉骄案,惟恐不能使事件激化升级。以至狗仔之多超过了当地居住人口,理所当然地受到当地官民的抵制,据传双方还发生了武装冲突。那些惟恐天下不乱的人,更兴奋地满世界叫嚷着“打人了”,妄图制造更大的事端。
狗仔队表面是冲着为邓申冤的目的去的,这是“阳”的一面,实际却是受居心叵测的人唆使去的,想利用这一普通刑事案件炒作,这是“阴”的一面。他们妄图以否定三淫官为“突破口”和“支点”,在全国掀起风波,进而否定当局权力的合法性,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等乱子一形成,这些所谓的“好人”,想借此出名的所谓“仗义网民”们,立刻就不会再对邓玉骄事件的本身感兴趣,对邓玉骄的死活再也不闻不问了,而致力于闹事夺权了,保证是这样的,那才是它们想达到的目标。那些官员的确不是好人,但这些狗仔及众多在其背后抱有各种幻想的人更坏!
邓女卖唱不卖身,广大群众深表同情,都希望此案有个公正的解决。但同时也感到忧虑,如果此事被敌对势力和那些对社会不满的坏人利用,借此事煽动那些生性容易受骗上当,容易感情用事的愚人们做出乱子,则天下今后会发生更多更多冤案,为什么中国人老是不能吸取教训而引以为戒,反而一错再错呢?正由于有这些不怀好意的国内外政治势力介入,并不惜使用多年前上海群众抵制东亚某国争取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席位时的现场图片作假,伪造成声援邓女的照片,欺骗网民,以煽动群情,妄图火中取栗,才加剧了形势的复杂性,使舆论反而干扰了司法,促使此案更加无法公正审理,所以我呼吁大家要理性对待,切勿在感情冲动下,盲目地充当了被别人利用的工具,被人当枪使。有关部门也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社会不稳定苗头出现,切实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
在我看来,巴东某些人和狗仔队的斗殴,相当于狗咬狗,黑吃黑,双方都是坏人,双方关系的本质是坏人打坏人,是流氓和泼皮之间、土豪劣绅和狗头军师之间的争斗,只是坏人的类别有所不同而已。我们本份百姓决不参与进去。冷眼旁观,乐得当看客抱着膀子说说笑笑,坐山观虎斗。我最喜欢看你们街上打群架了,拼命为你们双方加油。因为随便你们谁打死了谁,人间都会少几个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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