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理”和西方人的“理”之区别 中国人是好吵架的集体。 是啊,除了争斗(颇有特色,著名的“窝里斗”)和生孩子,又不研究自然,这么多人干什么呢?但你注意到没有,在争吵中,如万维这里的骂架,当一方说“不要脸”,几乎总有另方要说,“嘿,你这人怎么不讲理呢?”。这就引出了什么是“理”的问题?我要在下面说,中国人的所谓“理”和西方人理解的“理”,是不一样的,不知道您是否注意到。 有人会说,中国人的理就是“道”啊!就是古代老子《道德经》所说的道。首先,我要提醒大家,中国人一是以“难得糊涂”,闻名的;二是说的事情,文字的事情,都不可当真(这才有近代孙中山等的“知行统一”说,而且作为伟大的哲学发现。如同有人发现了“进食和消化”必须结合起来一样这种脱了裤子放X的事,但在中国文化中的例子确实屡见不鲜)。三是以文学想象代替西方人理解的“理“。如有人批评中国的60年代的大饥荒非人道,有中国人就会站出来说,我们的伟大诗人杜牧早就说了“广造大厦千万间,大僻天下寒士尽欢颜”,怎么能说中国人缺乏人道主义呢?!如果你了解这三千五百万人是怎么样饿死的,你很难不得出“这个人的集体还不如动物世界!”的结论,何论文明?四是中国文字的困难,中国唯一的一点历史上的文学文字,与广大底层社会成天为温饱发愁,根本不可能接受即使是封建或洗脑的教育的人来说,都是陪不起时间,因而也是根本无关的。 那么中国大众普遍相信的“理”是什么呢?一句话:自圆其说。所以普通人认为的理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或者叫“愈加之罪何患无辞”。从秦代的“指鹿为马”到今天,历代的封建王朝至今天的共产党王朝,都是如此,这在众人心里是自不待言的。有人会问,既然你承认中国有思想家,为什么又说中国人缺乏理性呢?这不矛盾吗?我指得理,就是西方人的理,而不是中国人的理,就是这个道理。想想看,一个集体如果连主客观都不知分开,没有分析的概念,难得还会知道西方人的普遍概念,“追求真理”,的意思吗? 西方人的“理”指的是什么呢?她必须符合这几五个特征:一,理是客观的或集体的抽象,既非个人头脑中纯粹想象的东西;二,理必须符合形式逻辑;三,理不与公理体系发生矛盾,或者,干脆必须就是定理;四,理必须产生结果,既科学;五,理必须有继承的根据,既是一套系统之一。 最后我要说,如果你承认这些以上所说,好奇地感叹,为什么我们中国人没有发展出这些啊?!我要说,不用奇怪。绝对产生相对,或上帝的初始骰子,是符合概率的。如果你的子女并不是完全如你想象那样,有一天你会疑问,“这是我的儿子/女儿吗?”。生物学上的基因,除了继承还有变异,所以后来版本是变化的。 这也许是我们习胖胖的深藏的“皇帝梦”的根据呢:皇帝轮流做,今朝到我家!没有这个集体感性喷发的一场恶斗,中国的理性民主时代绝不会到来:It will become worse before it changes to 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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