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随便的感慨。因为今天赫然发现Ladybug写的文章又提到俺的“大名”,受宠若惊地看了下,才发现原来是事出有因。花了些时间翻了翻旧皇历才发现,原来俺“朱令”的文章,莫名其妙地卷进了一场江湖恩怨,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
先说一下写“朱令”的文章,一共写了两篇。第一篇朱令案件的后果及其他主要是侧重教育方面,因为现在这么多年轻同学在一己之愤下就干出伤害人命,不把人命当成事这样的极端事件。我觉得不管这人学业多成功,对他/她的教育都是失败的。现在发现又被俺言中了:中国留学生残杀女友的事件又出来了!俺觉得这样的事情发生跟现在中国的教育肯定是有联系的。现在的中国父母、老师们更关心自己孩子和学生的智育才艺,结果有这类事情发生就不奇怪了。更何况中国的小孩都是在自我为中心的小太阳模式中长大的,他们的做人底线是:自己的利益不会被侵犯。当同宿舍的小太阳们之间有了冲突的时候、当小太阳的情侣闹翻了的时候,小太阳们考虑更多的不是法律、不是道德规范,而是他们的底线是不是被打破了。
所以说句题外话在夏俊峰杀人案这个事上,夏被判死刑一点都不冤:因为他杀的是两个人,什么样的自卫可以让一个人把手里的刀接连捅到三个人致命的要害部位?中国民间的匪文化和暴力文学的影响谈了我对此事的一些理解。
我觉得做人的底线应该是:不要杀人、不要伤害别人。在这个前提下,你想怎么玩儿、怎么闹都可以。
在第一篇朱令的文章里,我的论述显然被很多人不理解,那时我还花了很多时间解释,觉得因为被误解而招来一顿骂,还是挺不舒服的。而且在文章,我半开玩笑说:如果这事发生在美国会怎样。两种可能:一被判是自杀;二是凶手被定成神经病而免于法律制裁。
我不知道后来跟Ladybug演绎一场江湖恩怨的林子丹是否读过我这篇文章还是她自己的想法,总之,其后她写了篇分析朱令有可能是自杀的文章。读到她的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已经忘记自己曾经在文章里对此种可能的调侃了,而且我看到她的分析的时候,觉得有些缺乏逻辑。这时看到Ladybug在她的文章里提到我的名字,特别是看到网上朱令被毒成那样一副惨样的时候,觉得是时候补写一下,纠正一些正义人士对我的上一篇文章的误解。于是就又吃饱了没事干一样的又写了一篇再谈朱令案件:绝不可能是自杀。而这时我并不知道Ladybug已经跟林子丹火拼上了,直到今天读到Ladybug和林子丹之间的往来过招,才知道事情的经过。
我觉得凡是开博的人多少都有些自恋,觉得自己的才华或者自己的好收藏、好经历藏着掖着太可惜了,不如拿出来晒一晒,如果碰巧有同好的,也许会博得一些掌声,如果掌声热烈多了,碰巧还能出个名什么的。可以肯定没几个写博的人的本意是想被骂的。当然既然写博被骂也是难免的。但如果你昨天骂了人家,今天又要求人家跟你做朋友,那么这得需要被骂的人有多大的胸怀呀。自认我是做不了来的。所以Ladybug,就这点来说,我对林子丹的做法是觉得可以理解的。特别是在你不了解人家的情况下,有些词、有些成语是要慎用的。因为一旦你图一时之快说了,属于语言暴力了人家,而过后你有觉得欣赏人家的文采,想跟人家一笑泯恩仇了,但你以为这些网上的人都会像你父母那样宽容对待你吗?那些词可能连你老公也未必能接受呢!虽然不怎么认识她,但我同意林子丹的写博底线一说。对于我来说写博的底线就是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怎么胡说八道都行。所以如果你真的想跟林子丹和解,我觉得你更应该做的是诚恳地向她道歉而不是现在这样一味地说类似“我做了什么呀?我什么也没做什么大不了的呀”,毕竟你已经可以上网了,就算是成年人了,做事之前应该多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即使你自己记性不好,但你无法让她也失忆吧!从她对你的回复里可以看出你的言语对她的伤害足以让她很长的时间里都记恨于你的。
另外林子丹提到Ladybug已经突破了她写博的底线。就这一点来说,如果Ladybug你真的对林子丹讲过那样的话的话,即使我们是朋友,我仍然要说这事Ladybug的确是做的太过了。特别是从她的文章中可以感觉她的年龄应该比你大,而且是在平日比较受尊敬的很知性的一类女性。如果你真的如林子丹所说那样骂过她,我觉得如果你当我是朋友,就听我一次,因为这的确是你做的过分了。。。
不多说了,我本来是不想趟浑水的,但既然“树欲静而风不止”的话,只好再浪费一下自己的时间了。你觉得有道理我也算没白浪费工夫,如果你觉得我这又是篇胡说八道,就当是个胡说八道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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