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三次暴恐袭击,造成大量无辜平民的伤亡,中国涉疆暴恐呈愈演愈烈之势。
分析这两个月的三次恐怖袭击,以及去年发生在北京金水侨的恐怖袭击,可以得出结论,这几次恐袭确实是团伙作案,但是远不到组织化的程度。
而非组织化的恐怖袭击恰恰才是最难防范的恐怖袭击。
组织化一般具有明确的组织架构,有明确的组织分工,有长期持续的运作方式,其袭击具有持续性而不是临时性。但是,近几次恐怖袭击者却并不具备这些特点,以昆明恐怖袭击为例,该团伙人数8人,参与袭击的就有5人,从警方事后发布的信息看,该团伙是出境失败后临时决定在昆明火车站作案,并非企图持续性的发动恐袭。
组织化具备的上述特点,决定了组织化的恐怖团伙必然具有一定的人员规模,既然有一定的人员规模,就决定了凡是组织化的恐怖团伙,必然面临资金筹措,日常运作,后勤保障,信息保密等一系列问题,其活动就有迹可循,这反而有利于国家反恐部门开展情报收集工作,也更容易防范其策划的恐怖袭击。
而非组织化的小型团伙,由于其人数较少,所需的经济来源更容易筹措,更易保持日常运作,也更容易保持内部信息的封闭性,其临时起意式的作案方法更具突然性,更难以防范。比如说,北京金水桥恐袭团伙是一家人,对这种恐怖团伙,再有效率的国家情报机构恐怕也无能为力。同样在911后,美国可以防范基地组织策划的多次恐袭企图,但是也难以防范如波士顿爆炸案这样的作案方式。
目前中国对涉疆暴恐持高压之势,用习总的话讲是“零容忍”,具体表述是“早打、严打、露头就打”,这既是中国政府的反恐战略,更成为国家反恐机构的具体反恐策略。这种策略的一个结果是,在新疆几乎形成不了组织化的恐怖组织,但却形成了数量难以估计的恐怖团伙,各恐怖团伙之间相互割裂,呈碎片化的状态。各类恐怖团伙规模虽不大,数量却很多,比如说,近几次的恐怖袭击就是由不同的恐怖团伙实施,没听说他们之间有什么关联。
因此,笔者认为,抛开高压政策所带来的对普通维族群众的“误伤”等各种社会后果不谈,仅从反恐的策略而言,有必要对原有过于严厉和高压的反恐策略予以局部调整,有意识的让部分恐怖团伙合流,从而增加各个恐怖团伙组织化运作的成本,并使其运作有迹可循。换句话说,与其让新疆各恐怖团伙“多而不大”,还不如使他们“大而不多”。当然这种调整应该是可控的,以试错的方式进行,而不是一下子全盘转向,原有反恐策略的有效性和连续性还得保持。
另一个策略是,切忌在限制维族人员来内地和出境上作文章。这既能保证普通维族群众的权利,也能更好的限制维族恐怖团伙的作案空间。维族有明显的体貌特征,与大部分中国其他民族有明显的区别,进入中国内地的维族人员很容易监控,也就更能防范其中的恐怖团伙的作案,那种把涉疆恐袭限制在新疆境内的策略既不现实,也不可取。
涉疆暴恐活动根植于新疆各种矛盾之上,反应了新疆问题中最尖锐和最激进的那部分矛盾。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新疆面临着政治矛盾、民族矛盾、宗教矛盾、社会矛盾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任何矛盾都有两面性,一是观念性的,即价值上的矛盾;二是现实性的,即利益上的矛盾。观念性的矛盾大多是长期性的,是历史积累的结果,具有刚性;而现实性的矛盾往往是短期性的,是现实生活的积累,具有可化解性,新疆的各类矛盾同样如此。
笔者认为,要对涉疆暴恐形成釜底抽薪之势,最佳方式是从解决新疆各类现实性的矛盾入手,中国政府对新疆的大规模经济援助,实际上就是在缓解新疆现实的经济矛盾,只不过经济上的矛盾仅仅是新疆社会矛盾的其中一个部分。而观念性矛盾的改变只能采取潜移默化的办法,不能人为强求。据笔者了解,在新疆,由于强制性的教育和观念灌输,其制造的矛盾并不比利益性的矛盾冲突少,因为这种做法很容易导致穆斯林民众观念和信仰上的反抗,
而解决新疆现实性的各类矛盾,需要有相关的基础研究为依据,这样才能够对症下药。比如说,新疆维族民众尤其是底层民众处于什么样的生存状态?极端宗教思想与正常宗教思想处于什么样的依存关系?也许是笔者眼界所限,关于新疆的此类社会研究成果寥寥无几,至于新疆地方政府各类应景式的宣传,基本上毫无价值。中国社会学界的这种现状与新疆问题所引起的社会后果十分不匹配,在这种状况下,中国要想治理好新疆,犹如闭着眼睛找方向,只有抓瞎的份。对中国政府来说,不重视这个问题,或者说,不让外界知道他们重视这个问题,只能让人对新疆的前景失去信心。
平心而论,目前中国政府在新疆的反恐措施还是相当严密的。但是,百密难免一疏,在与恐怖主义的战争中,切忌“绝对安全”的思维方式,而是要明白无误的提醒社会大众,在现代社会,由于信息扁平化而带来技术门槛的降低,
“绝对安全”是根本不可能的,一国政府所能做到的,也许只能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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