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新華社記者/編輯 周方
江青自殺後,她女兒李訥將其遺物拿回家存放,後來又悉數送給了長期幫助她開展各種紀念活動的“忘年 交”。
我是在認識比我年紀還輕的那位收藏者多時之後才知道這件事的。某日我去他家做客。在觀賞了眾多與毛澤東有關的字畫和其他收藏之後,無意中看見屋角有 一個顯然是“供”着毛家某位重要人物遺物的玻璃櫃。聽宋先生說那是江青的遺物,我趕緊上前仔細觀看。待看清那些遺物之後,說老實話,我的眼淚差點掉下來。
倒不是我對江青有什麼感情。說是江青遺物,其實不過是一些衣物和日用品,其中包括我們熟悉的、“文革”中曾經廣為流傳的“江式連衣裙”——江青親自設計並 穿用的青色的連衣裙。用今天的眼光看,“江式連衣裙”相當保守,估計除了老太太沒人會穿。但當年穿着“江式裙”的參加德黑蘭亞運會的中國女運動員們和出國 訪問的京劇女明星轟動一時,令人記憶猶新。
江青的幾隻坤包也引起了我的好奇。它們太普通了,品相跟今天小攤上“10元甩賣”的那些東東差不多。至少可以肯 定不是什麼動輒幾萬元幾十萬元的名牌貨。與傳說中的江青的奢侈生活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其實,我們當年看過中央文件的人都知道,江青在經濟上似乎並無任何特 權。攝影愛好幾乎耗盡了她那點可憐的工資——據說林彪私自把江青的工資提高了10級至“行政6級”,那也不過200多元。情急之下,江青只得厚着臉皮向早 已跟他分居的毛澤東借錢。
據文件記載,毛澤東一貫認為他的稿費屬於黨,他自己無權借人。所以,當他被迫拿出黨費借給江青時,毛澤東竟然落了淚。事後不久, 毛澤東就硬 逼着江青連本帶利還了那筆“巨款”。
現在大家只看到無官不貪,以為共產黨官員個個都是貪官。其實不然,當年老一代革命家貪污受賄的寥寥無幾。 以江青當年的權力和地位,放在今天還不把國庫都放自己家裡了。但她只能靠自己的工資生活,頂多急了跟老公借,而且借了還得還。
現在的貪官們動輒貪污上億甚 至更多,假如毛澤東還活着的話,他會有臉像現在那些前“黨和國家領導人”們悠然自得地過着退休生活嗎?他不會被眼前這些貪官們氣死嗎?
假如上天有靈,老一 代革命家們得知他們的“革命成果”都落入極少數人手中時,他們肯定會痛心疾首、再次上井岡。 4000貪官出逃海外,人均攜贓款1億!這些數字恐怕還是冰 山一角。那些沒有出逃或者仍然大權在握的貪官手中該有多少贓款啊?
包括“文革”在內的“毛澤東時代”,中國人處於“均貧”時代,即便是“四人幫”及其高層 享受的最大特權只不過是可以待在內部小禮堂里看看國內外電影,估計貪污一分錢公款他們都不敢。
就憑這一點,今天的中國人對貪官污吏的仇恨都遠遠超過當年的 “萬惡”的“四人幫”。這不能不令人深思和警覺。我們至少不能讓“四人幫”看笑話吧?
中央一再強調要反腐敗,但願不僅僅是口號,人民希望看到的是行動。古代是“刑不上大夫”,今天是“刑不上常委”。
我希望能看到有一天某些身居常委的大貪官同樣能因他們的罪行受到法律的制裁,千萬別等像黃菊那樣上了西天后才 拿他們的秘書隨從們開刀以供人們解氣。當年既然敢於把身居常委高位的“四人幫”拿下,今天為什麼不敢將那些身居高位的大貪官捉拿歸案呢?國人的膽子難道還 不如30年前嗎?我們該做的是立即將“遠華案”之類大案的蓋子徹底揭開,把賴昌星們和涉案的貪官污吏們全部緝拿歸案。腐敗不除,國無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