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给方方的拥趸们
——随笔 ? 四千二百七十一
〈方方造谣「殡仪馆遍地无主手机」为何不抓?〉之后,有「一个码垃圾文字、写下半身地摊『文学』的,怎么能叫『文人』并与方方老师并列?」之类的跟帖,显然,很多人没读过我的〈老一辈网红顾晓军会眼红方方吗?〉(后标题改为〈网红老前辈会眼红方方吗?〉),及今日的〈请问方方的拥趸们〉,那我就简单说几句。
第一,「方方日记」之前,有多少人知道方方(尽管她当过湖北作协主席)?究竟是知道我顾晓军的人多、还是知道她方方的人多?方方有啥拿得出手的东西?
我就既不与方方比哲学、经济学等,也不与方方比文学作品了,单就属对现代文学史的勘误、纠错的「打倒鲁迅」,方方能比吗?
以下,引自旧文〈老一辈网红顾晓军会眼红方方吗?〉(就不专门重写了)。
于2007-9-18始,我以〈鲁迅先生的错误〉、〈民众是供我们爱的,而不是供我们去骂的〉、〈鲁迅没有参加过「五四运动」(之二)〉等一大批文章,开启了先是批评鲁迅、而后批判鲁迅、再后提出「打倒鲁迅」的艰难险阻的长途跋涉。
如是,仿佛一夜之间,网络上飘起了一万多篇反对「打倒鲁迅」、甚至提出「打倒顾晓军」的文章;其中很多文章,还是当年的老一辈名家写的。
于是乎,在2007年10月23日和2007年10月25日,TOM论坛与中新网都先后对我作了专访。
这一次网红,长达数年之久——2010-9-20,山寺仙妖以〈还鲁迅以真面目,顾晓军是民族英雄〉一文加入论战时,其文章还被推上了博客中国的「热点评论」的头题,访问量瞬间便数万。
在这次网红中,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即《人民日报》也刊文批判了我(不是在某篇评论文章中被提到一笔,而是专文批判);详情,是这样的——
当时,提倡「和谐」,我就撰文提出「建设好和谐文化,就必须打倒鲁迅」。我的意思是:鲁迅先生后脑勺长有反骨,满脑子都是犯上作乱,所以必须打倒鲁迅。其实,我的这一倡议,非常合情合理。
谁料一叫沈仰佑的高手,当即写了〈不打倒鲁迅,文化就不和谐?〉。如是乎,2008年1月22日的《人民日报》,就刊发了他的这一文章;而我呢,就被《人民日报》点名批判了。
请问,方方有过这样的经历吗?即便今日「方方日记」网红了,又岂能与我的当初相比?
第二,你们仅看了我的长篇小说的封面,或《天上人間花魁之死》这几个字,就说啥「下半身地摊『文学』」,是否太先入为主了?
其一,我的《天上人間花魁之死》,还真不是啥「下半身」文学。其二,引几句今日写的〈请问方方的拥趸们〉中的文字回复(也不专门重写了)。
请问方方的拥趸们:小姐的人格,难道比你们低一等吗?如果不低的话,难道就不应该关心……何况,文学作品,从来都不排斥小姐;尤其是世界名著,往往都在拥抱妓女。小仲马的《茶花女》、莫泊桑的《羊脂球》、川端康成的《雪国》及左拉的《娜娜》等,不是都在拥抱妓女吗?文学巨著,从不论写什么,而论写出了什么。
你们糟蹋我为「码垃圾文字」、「写下半身」、「地摊『文学』」,请问「方方日记」的文学价值又何在呢?
第三,「方方日记」尚在翻译中、未成书,不知会不会流产,看你们张狂成啥样?还「怎么能叫『文人』并与方方老师并列」呢?谁要与方方并列?恬不知耻。
如果「方方日记」真像我的书——一版再版、二刷三刷……那你们是否要「天下第一」、该上天了?真是群没见过世面的弼马温。
方方的拥趸们,学学我们顾粉团的朋友们吧——先从不张狂做起,而后多读点书、多思考些问题;再把思考形成文章,把一篇篇文章攒起来成书。
这是我的忠告,对你们一生只有好处没坏处。
顾晓军 2020-5-30 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