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給方方的擁躉們
——隨筆 ? 四千二百七十一
〈方方造謠「殯儀館遍地無主手機」為何不抓?〉之後,有「一個碼垃圾文字、寫下半身地攤『文學』的,怎麼能叫『文人』並與方方老師並列?」之類的跟帖,顯然,很多人沒讀過我的〈老一輩網紅顧曉軍會眼紅方方嗎?〉(後標題改為〈網紅老前輩會眼紅方方嗎?〉),及今日的〈請問方方的擁躉們〉,那我就簡單說幾句。
第一,「方方日記」之前,有多少人知道方方(儘管她當過湖北作協主席)?究竟是知道我顧曉軍的人多、還是知道她方方的人多?方方有啥拿得出手的東西?
我就既不與方方比哲學、經濟學等,也不與方方比文學作品了,單就屬對現代文學史的勘誤、糾錯的「打倒魯迅」,方方能比嗎?
以下,引自舊文〈老一輩網紅顧曉軍會眼紅方方嗎?〉(就不專門重寫了)。
於2007-9-18始,我以〈魯迅先生的錯誤〉、〈民眾是供我們愛的,而不是供我們去罵的〉、〈魯迅沒有參加過「五四運動」(之二)〉等一大批文章,開啟了先是批評魯迅、而後批判魯迅、再後提出「打倒魯迅」的艱難險阻的長途跋涉。
如是,仿佛一夜之間,網絡上飄起了一萬多篇反對「打倒魯迅」、甚至提出「打倒顧曉軍」的文章;其中很多文章,還是當年的老一輩名家寫的。
於是乎,在2007年10月23日和2007年10月25日,TOM論壇與中新網都先後對我作了專訪。
這一次網紅,長達數年之久——2010-9-20,山寺仙妖以〈還魯迅以真面目,顧曉軍是民族英雄〉一文加入論戰時,其文章還被推上了博客中國的「熱點評論」的頭題,訪問量瞬間便數萬。
在這次網紅中,還有一點值得一提,即《人民日報》也刊文批判了我(不是在某篇評論文章中被提到一筆,而是專文批判);詳情,是這樣的——
當時,提倡「和諧」,我就撰文提出「建設好和諧文化,就必須打倒魯迅」。我的意思是:魯迅先生後腦勺長有反骨,滿腦子都是犯上作亂,所以必須打倒魯迅。其實,我的這一倡議,非常合情合理。
誰料一叫沈仰佑的高手,當即寫了〈不打倒魯迅,文化就不和諧?〉。如是乎,2008年1月22日的《人民日報》,就刊發了他的這一文章;而我呢,就被《人民日報》點名批判了。
請問,方方有過這樣的經歷嗎?即便今日「方方日記」網紅了,又豈能與我的當初相比?
第二,你們僅看了我的長篇小說的封面,或《天上人間花魁之死》這幾個字,就說啥「下半身地攤『文學』」,是否太先入為主了?
其一,我的《天上人間花魁之死》,還真不是啥「下半身」文學。其二,引幾句今日寫的〈請問方方的擁躉們〉中的文字回復(也不專門重寫了)。
請問方方的擁躉們:小姐的人格,難道比你們低一等嗎?如果不低的話,難道就不應該關心……何況,文學作品,從來都不排斥小姐;尤其是世界名著,往往都在擁抱妓女。小仲馬的《茶花女》、莫泊桑的《羊脂球》、川端康成的《雪國》及左拉的《娜娜》等,不是都在擁抱妓女嗎?文學巨著,從不論寫什麼,而論寫出了什麼。
你們糟蹋我為「碼垃圾文字」、「寫下半身」、「地攤『文學』」,請問「方方日記」的文學價值又何在呢?
第三,「方方日記」尚在翻譯中、未成書,不知會不會流產,看你們張狂成啥樣?還「怎麼能叫『文人』並與方方老師並列」呢?誰要與方方並列?恬不知恥。
如果「方方日記」真像我的書——一版再版、二刷三刷……那你們是否要「天下第一」、該上天了?真是群沒見過世面的弼馬溫。
方方的擁躉們,學學我們顧粉團的朋友們吧——先從不張狂做起,而後多讀點書、多思考些問題;再把思考形成文章,把一篇篇文章攢起來成書。
這是我的忠告,對你們一生只有好處沒壞處。
顧曉軍 2020-5-30 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