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2f13f2awK4&feature=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J03Nw7ohww 上面两个链接被伊萍删掉,补在这里。 对了,第二个视频里报道的人们关于当初该案件里的女律师不是所谓的不得已,而是非常aggressive地维护罪犯的报道比第一个视频里录音更可怕。另外,我实在不愿去翻译第二个视频里的女主持人所说的当初那位女律师有关 “那女孩享受被强奸” 的暗示的说法,如果哪位有这闲心不妨翻译出来让万维不愿读英语的读者们看看那位女律师对待受害者是某些人所说的“职业道德”的表现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