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門磚,是指騙取名利的的工具。達到目的後,就將其丟棄一旁。人真的敲自家的門或敲鄰里親友的家門,有誰會用磚頭去砸呢? 田藝蘅在《留青日扎摘抄》中說:“其未得第也,則名之曰:撞太歲。其既得第也,則號之曰:敲門磚。”這就是:敲門磚的一詞最早的由來。後來魯迅在《現代中國的孔夫子》裡也說:“凡有企圖獲得權勢的人,就是希望做官的人,都是讀四書五經,作八股的人。別人就將這些書籍和文章,統名之為:敲門磚。這就是說:凡文官一舉第,這些東西就同時被忘卻,恰如敲門時所用的磚頭一樣;門一開,這磚頭也就被拋棄了。” 敲竹槓,是指敲詐別人的錢財,或捉弄別人,叫別人上當,掏腰包白花錢,自己得便宜不義之財。這一典故,來源於清道光年間,查禁走私鴉片大煙時。當時在浙江沿海販賣鴉片的人,為逃避官府查禁,將煙土裝進船篙用的大竹竿里。查禁者多是紹興師爺,得知其中奧妙;故檢查時不動聲色,只用旱煙袋桿輕輕一敲藏有大煙的竹篙,就知有無。表面是磕煙灰,實乃示意:你把大煙暗藏其中,我一清二楚。煙販子見露了餡,就趕緊賄賂銀子,以求包庇不究,放行。查煙販者正中下懷,隨即收下賄賂,公開放行不究;好像當時真是在磕煙灰。這就是敲竹槓的由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