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前天,有个鱼缸,决定在Craigslist 网站上卖,标价$1. 很快就有短信回应,从名字上看不出性别:allison. 我的落款名是linda. 作为州最大高等学府所在地,价廉物美的东西 学生喜欢。
约好时间,告诉对方地址。
可过了约定时间,买方没来,短信来了:
“我已到了public 超市停车场,你能从里面出来吗?”
天哪,卖方我什么时候跟你说在超市见面?分明写的是“超市商业区后的办公楼区xx号“. 而买方你回短信希望在7点以后取物件,说那时候你才下班。
一美金,不是为了买卖,物尽其用而已。不是为了买卖,所以下了班还可以耐心等待还可以这样回复:
“我不在超市里,在超市商业区后办公楼区xx号@”
“我不会到一个陌生的private 地方去,而这地址是通过Craigslist渠道得来的”.
看到这回信,我一下愣了。
愣了。觉得那物尽其用的好心被辜负了。而对方,理-直-气-壮!
抬起手表:19点20分,夏时制的晚霞夕阳还挂在树梢上。
........
您说,这一美金是不是见证了“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后来见到她,一位亭亭玉立,T恤短裤,青春活泼的在校大学生。她,与那位失踪章女士同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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