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我立即起身告别,按理说周日晚上我是应该回家的,但是觉得自己很对不起他,所以就临时决定去找他,想心城一点当面跟他道歉。到了他的楼下,告诉他我就在门口,等待着他惊喜的回答,不料他却平静地通知我Marc在他那里,要是我不介意的话,就上楼来吧。怎么我一走Marc就来了?我心里犯着疑,不想上去,就让他下来。 没有多久,他的身影便出现在大楼门口,他看到我,很开心的样子,迅速地窜到我的车里,关心地问起我的手,我凑过去想吻他,闻到一股烟酒味,便皱起了眉头,只是在他的双唇上轻轻地碰了碰,他也意识到了,不好意思地说道: “Marc的烟瘾改不了,我也阻止不了他。” “那你可以不用陪他抽的。”我毫不客气地说道。 “我尽量吧,他那么多年都是这样过来的,一下子改不了。”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里一阵酸楚,这算什么?他们俩的关系已经完了,为什么他还要迁就他?想着这两个星期以来,我们之间的争吵已经够多的了,我不再想火上浇油,就尽量克制着自己。 “Dan,今天很对不起,我实在是没有办法,那个纺织品会展下周还有吗? 我一定陪你去。”我握着他的手,讨好他。 “哦,不麻烦你 了,今天下午Marc陪我去看过了。”他轻描淡写地说道。 我的心突然间象是被刺了一下,Marc! 我不在的时候,他就一直和他在一起,我出差的那个周末,他陪他度过,今天下午,他又陪着他。 “Wen-kai, 这么巧,你的朋友是你弟弟的朋友的妈妈,你弟弟好吗?” 我没有回答他,握着他的那只手在颤抖,我在竭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你怎么了?Wen-kai,是不是手痛啊?你就是不听我的话,早上要是去看了急诊现在就没事了。” 我一听到急诊两个字火气就冒了上来。 “你还是回去陪你的Marc吧,我回去了。”我抽回我的手,赌气地说道,他惊讶地望着我。 “快上去啊!他等着呢。”我提高了声音。 “Wen-kai,你不要误解,他周五就回来了,但是为了能让我们俩在一起,他一直在外面住着。”他也提高了声音。 这算什么话!我是他现在的男朋友,难道我还要把我们周末的时间让给他和他过去的男朋友?Marc住在外面是应该的,怎么听上去好像是我在无理取闹? 我心里委屈得很,说不出话来,他也不说话,以沉默与我较量,突然间,我意识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傻的人,他和Marc是不会分开的,而我只是一个临时的替代品。 我心灰意冷,浑身虚脱,很勉强地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Danny,without me, your life might be better(如果没有我,你的日子也许会过得更开心)。” 他惊恐地看着我,一动都不动。 “Are you serious?( 你是真的吗?)”他的声音在颤抖,一把握住我的右手,一阵钻心的痛,可是我的心更痛,我用左手推开他的手,他意识到他弄痛了我,便手忙脚乱地说着“对不起”。 “Go away,leave me alone (走吧,让我一个人安静会儿)”我无力地说道,头靠在方向盘上,他停顿了几秒钟,转身推开车门下车,我狠狠地踩了油门离去。 我漫无目的地开着车,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路边的街灯模模糊糊地移向身后,看到街口的红灯,我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眼眶里的泪水随着车的惯性掉了出来,然后就像坏了的水龙头似的关不上了。 心痛得厉害,车是开不了,就找了个偏僻的街道停了下来,靠在车椅上,想着这5个月来,从第一次见到他,在钢琴的后面,到刚才的争吵和转身离去,点点滴滴历历在目:他的灿烂的笑容是那么让我着迷;他的温暖的拥抱是那么让我渴望;他第一次牵着我的手的时候,那温暖有力的感觉是那么让我震惊……。 记得我们俩的第一次亲吻是在钢琴边上,我是多么地投入,仿佛用上了全身的力气;抱着他坐在浴缸里,细心地为他洗头,那一刻是多么的温馨;清晨睁开眼睛,看到他的笑脸,那一刻是多么的幸福;从他的背后搂着他沉沉地睡去,那一刻又是多么的满足……。 手机响了,我抖索着拿出来,是小炜,我不想接。 想起了Danny在想念我的时候为我画的画,那一笔一画是相思,而我却对他说“没有我的日子,你也许会过得更好”,难道我是神经错乱了?可是,他又是那么的袒护着Marc,而且和他几乎是形影不离。 手机上的留言提示不断地响着,还是小炜,肯定是想问我与阿亮见面的情况。阿亮心中的痛是得不到小炜完整的爱,我和他是同病相怜,因为在Danny的心中, Marc和我是在天枰上的两端,哪一头轻了都不行。 与另一个人分享爱比没有爱更痛苦,算了,还是安静地离开吧,我心里想着,可是以后没有他的日子该怎么过呢?我望着寂寥的夜空,黯然泪下。 第二天一早就被经理叫去了。 “Steven,怎么昨晚上没有睡好?” 他打量着我。 “周末过得太爽了,星期一总是萎靡不振。”我装作幽默。 “亚特兰大那个项目马上就要完工了,他们对你印象不错,希望你再去帮他们一下,怎么样?过完Victoria 长周末就过去?” “好啊。”我一口就答应了下来,这个时候我最想逃离多伦多,地点越远越好,时间越久越好,经理满意地笑了。临走前,他把一叠资料递给我,我忘了自己受伤的右手,很自然地伸出去接。 “啊”我忍不住叫了一声,资料撒了一地,我马上用左手去捡,他过来帮我,然后握着我的小手臂,让我转动手腕,我缓慢地转了转,其实这已经比昨天要好一点了。 “好像没有骨折,不过你还是去看一下医生吧。”他说。 “没事的,在一天天地好起来。”我立即说道。 “要不,我再安排一下,让其他人去亚特兰大吧。” “不,不用了,到下周一,我的手肯定会好了。”我坚定地说着,两个星期,最好不过的了,在一个没有他的城市里就会把他忘得更快。 到了下午,我的右手已经可以打字,用鼠标,但是拿不动订书机和茶杯,平时用惯了右手,总是无意识地去使用它,一次次的疼痛之后,脑子也就记住了,渐渐地适应了使用左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