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金雞好鬥的博客  
我的博客在blog.sina.com.cn/sanjieshenni  
https://blog.creaders.net/u/5807/ > 複製 > 收藏本頁
我的名片
金雞好鬥
註冊日期: 2012-01-06
訪問總量: 161,304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欄
最新發布
· 響應川普偉大號召,我將大陸工廠
· 老上海味道何處尋?弄堂里廂吃小
· 紀念改革開放四十周年,我回國體
· 為什麼南山空同的“八風預測術”
· 刪除
· 想要當終南山主人,應先作獅虎山
· 體制只想占有鄧女的肉體,鬥士卻
友好鏈接
分類目錄
【詩詞】
· 體制只想占有鄧女的肉體,鬥士卻
· 2008年楊佳案後所作之五律·評陳
· 聊聊天津教案中的愛國情懷
· 帶字幕視頻:中國第一禁片《武訓
· 浪淘沙·南海拾貝
· 五律·陳曉旭出家
· 七絕·中秋賞月
· 七律·安重根擊斃伊藤博文(新韻
· 七律·湖南衛視是敵台
· 臨江仙·“任他羅剎面,唯我聖賢
【社會】
· 響應川普偉大號召,我將大陸工廠
· 老上海味道何處尋?弄堂里廂吃小
· 紀念改革開放四十周年,我回國體
· 為什麼南山空同的“八風預測術”
· 刪除
· 想要當終南山主人,應先作獅虎山
· 為什麼說只有當過西門慶睡過潘金
· 揭秘孫悟空和六耳獼猴之間的真實
· 我在天涯論壇與南空邪教水軍們的
· 沒想到我成了張雨綺的鄰居(組圖
存檔目錄
03/01/2019 - 03/31/2019
12/01/2018 - 12/31/2018
11/01/2018 - 11/30/2018
10/01/2018 - 10/31/2018
09/01/2018 - 09/30/2018
08/01/2018 - 08/31/2018
07/01/2018 - 07/31/2018
12/01/2016 - 12/31/2016
08/01/2014 - 08/31/2014
03/01/2014 - 03/31/2014
01/01/2014 - 01/31/2014
09/01/2013 - 09/30/2013
08/01/2013 - 08/31/2013
07/01/2013 - 07/31/2013
05/01/2013 - 05/31/2013
03/01/2013 - 03/31/2013
08/01/2012 - 08/31/2012
03/01/2012 - 03/31/2012
02/01/2012 - 02/29/2012
01/01/2012 - 01/31/2012
發表評論
作者:
用戶名: 密碼: 您還不是博客/論壇用戶?現在就註冊!
     
評論:
請問夢鴿:你覺得李天一案將怎樣逆轉?
   

今日看到新聞,夢鴿請的律師蘭和在答記者問時說:“所謂的受害人,如果最終確定其為真實的受害人的話,其身份不是被告人量刑的考慮情節。如果楊某的被害人身份不存在的話,角色將發生大逆轉。”

我想請問蘭和,你所謂的大逆轉是什麼意思?是指如果楊女士的確是陪酒女的話,李天一強姦就不算罪?甚至逆轉成是楊女士“輪流發生性關係”輪姦了天一少爺等五人,反判楊女士坐牢,附帶民事賠償,賠天一少爺等處男破身費?並依據《國家賠償法》,用納稅人的錢,賠償天一少爺含冤受屈被拘禁半年的損失,否則怎麼算大逆轉呢?我倒要看看你蘭和能不能做到!什麼狗屁律師,連話都說不清楚,詞不達意,信口雌黃,也要出來當律師?就憑你這水平也能上庭?我很懷疑你是怎麼考上律師執照的,夢鴿大概是病急亂投醫了,找你那麼個江湖郎中,還不如去找雙江的老友氣功大師王林發功營救呢。

數日前,這律師就聲稱李家曾收到受害方的電話和短信。“對方表示,女方的家長已經來了,希望李天一等五人每人賠付十萬元,一共五十萬元,否則就告上法庭和通知相關媒體。”我如果是檢察官,我就會請問蘭律師:“你這裡含混不清的‘對方’指的是誰,一會說是酒吧經理張某某,一會又是服務員張某某,這些人是楊女士的什麼人,能證明是楊女士委託他們來索要的嗎?如果是他們自己惡作劇發的短信,又和楊女士有什麼關係?他們和楊女士有什麼共同利益構得成是‘對方’?法庭上需要的是明確的定義,你用所謂的‘對方’這種含混不清的概念,究竟想掩蓋什麼?”算不算作偽證和誣陷?

 

有網友就此指出,五十萬又不是五十億,在北京買不上一廁所,對李家無非九牛一毛,夢鴿一條紗巾就要一萬多,四十條絲巾就能破財免災,當時怎麼會沒有答應,非要把自己兒子錢途搭上,鬧出這麼大動靜?這謊編得也太不符合常理了。

不僅楊女士不承認發過這種短信,退一步講,就算如你蘭律師們所講:“案發兩天后,一個北京1520102××××的號碼在2月19日上午11時02分向李家人發送過一條短信,全文為:‘李××為首的LUN奸事件你是否了解清楚了,事情很嚴重也很惡劣!我們本着對所有人負責的態度,最後跟你聯繫一次,請你速回電話。否則我們不會拖過下午,要走法律程序和相關媒體等。’”我如果是檢控官,我就會問:“這裡又沒提到索要50萬,構不成敲詐勒索,頂多只能說明女方曾經打算私了,這和很多許多弓雖女干案一樣,由於受害方不想擴大影響,認為上庭是下策,首先考慮的不是報案,而是私下解決,這很正常,不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並且短信頭一句就點明事件的性質是輪姦,整段內容來看,也只是因為天一是所謂的未成年人,要求天一的家長出面正視問題的嚴重性,結尾也是要求走法律途徑,請問蘭律師,哪裡看得出是女方故意設套,以圖敲詐?這能成為天一無罪的抗辯理由嗎?”

 

最可笑的,是夢鴿蘭和一夥所謂的知情人散布說:“李天一向其透露他們在發生關係時並未爭吵,也未有動過手,沒有強加的意願。反而是在結束之後,李天一和同案另一被告一共給了女孩2000元。”為此李天一否認輪姦,稱二者是賣淫嫖娼的關係。照這個說法,老子我以後也知道該如何弓雖女干軍旅歌手而不被判刑了,老子從小就有制服誘惑、女王情結、戀物癖、絲襪控等不健康性意識,他們都說老子我是“變態色魔”,老子打小就對雙江的得意弟子夢鴿阿姨和陳思思阿姨等“軍旅歌手”有性幻想,夢裡都想和她們輪流發生性關係,盼望能有一天被她們這些女軍人頭戴軍帽、頭頂國徽、上半身穿着軍裝、軍功章掛滿地、全副武裝地、英姿颯爽地、軍容嚴整地、下半身又一絲不掛地操,這樣才夠刺激。苦於法律的約束而有賊心沒賊膽,一直無法實施,這下好了,只要“輪流發生性關係”時沒有爭吵,沒有動手,就不算弓雖女干,那老子就帶把火藥槍去,夢鴿老師和思思老師肯定害怕老子開火藥槍毀了她的容,而不敢和老子爭吵,更不敢跟老子動手,只好乖乖張開雙腿等老子進入她們的身體,但因為沒有吵架打架就不能算是強姦,法律就拿老子沒有辦法,只能算老子和她們通姦,不知道雙江喊不喊冤?


既然裡面沒有提到天一給受害人的2000元,是受害人主動索要還是李天一主動給的,如果說只要付了2000元就不算弓雖女干而是賣淫,那我更可以有樣學樣了。等老子以後弓雖女幹掉夢鴿後,乘她還在如夢如幻地飄飄欲仙醉生夢死之際,就在她白嫩的玉體上撒上2000元人民幣,轉身摔門而去,不帶走一絲雲彩。要是雙江蘭和把老子告上法院,老子就在法庭上振振有詞地咆哮道:“老子已經付過錢了,這哪是我強姦,分明是夢鴿賣淫!”請問蘭律師,你準備怎麼反駁?

什麼蘭律師,我看分明就是是爛律師!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