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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官員受封建制度的影響,認為當官就是當父母官,應該受老百姓的孝敬。開放之初,官員沒收到煙酒,就會告訴你,你要辦的事情要研究研究。你若真以為官員需要花時間去研究,耐性的去等,那就是像白痴一樣的白等。
長久下來,中國的老百姓也養成了奴性,要官員辦事,就要懂得送禮。反正禮多人不怪。可是,這麼一來,不送禮或沒能力送禮的老百姓就慘了。官員大老爺們就認為他們不懂得做人,不懂得做人最基本的禮貌。要官員老爺們做什麼事情都難如登天。這就是為什麼中國的小老百姓們討厭城管,不是老百姓們不服教化,而是城管門猶如黑道向小攤販們收保護費。若不繳,肯定天天來整治街坊。
這種風氣逐漸成為民族性,各行各業都可以看到。連杏林界高貴的醫者也不能免俗。通常重病患也要送禮給醫生。開個刀之前,不送的話,內心始終不感安全。
西方國家認為官員是公僕,雖然許多官員不當真認為自己是僕人。但是也醒悟到自己領了政府的薪水,就有義務做事。加拿大BC省的公務員更有明文規定,不能接受超過5加幣的款待,否則就算受賄。有朋友開餐廳遇到市政府人員來檢查,想說按中國人的禮貌,到杯果汁什麼的也是應該。沒想到卻被拒絕!被告知這是行賄!
來到西方的中國人還是帶着固有文化的色彩,許多地方的中文學校,在學期末,每個班級都會按學生人頭一人十元送禮給老師,表示尊師重道。中文學校的教師收入自然不會太高,大部分家長也不把十元當一回事。把這種送禮當着小費吧,可是北美主流社會並沒有學生給老師Tips 的習慣。不知誠實的老師們在報稅的時候會不會把這個TIPS(小費)報上?稅務員會不會因此反而起疑來查稅?
法律上有沒有受賄要看事實認定,行賄的人有沒有得到好處。若是商人給了錢,官員就給與項目,這就是有利益交換,典型的投桃報李(QUID
PRO QUO),成為鐵證。若是商人沒給錢而得了項目自然就不是行賄。要是官員收了錢(禮)沒給商人項目,也不能構成“利用職權圖利他人”的事實。那商人可能是官員的有錢好朋友,好朋友之間送一部車子什麼的不行嗎?
若是俺寫了一篇感謝萬維網管的文章,萬維網管很高興,就將俺的文章放在導讀。請問這是否有利益交換?相反的,俺若寫了一篇文章,指出萬維網管的管理缺失,馬上被刪除,甚至被封ID。請問這有沒有濫用職權?
若是沒有濫用職權,中國政府把萬維網站封住,把異議人士的微薄封住刪除,也完全是合理的了。
某人寫的《與萬維網管近距離接觸》
http://blog.creaders.net/qinghanyang1/user_blog_diary.php?did=207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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