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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面上的合影(短篇小说)
   

 

湖面上的合影(短篇小说)

 

 

汤凯

 

 

香港发生“占领中环”运动的时候,我刚到此地一年。运动伊始,就见十几位香港政商界的重头人物被中央政府召集到了北京 — 睡在马路上的是学生,掌管香港命脉的可是这些权贵人士。运动终将结束,人们还得挣钱生活;没了企业,没了每时每刻都在串起的高楼大厦以及它们带来的就业机会,没了李嘉诚开的超市和通讯服务,甚至没了成龙演的武打电影,香港的老百姓们可真的都要去睡马路了。

我是在来到香港以后,才开始关心社会上的事的。

来此之前,整整十八年里,我一直在美国南部的一所社区大学里教授数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年六门本科基础课的教学量,课堂上我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那些大都是少数族裔学生们淳朴但却充满困惑的眼神,每次FieldsAbe颁奖时我心头总也压抑不住的搅动,那些如飘雪花般不断传来的某某某又被遴选为美国或中国科学院院士的消息,再加上国内这位或那位六十后甚至七十后又当上了某所985学校校长的新闻,这一切的一切,终于在我五十岁的时候,就像一块巨大的磐石,将我从幻想的半空中拉到了坚实的地面:我终于承认,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只具有一般的数学才华,EQ也一般,做官更不行;这个世界上,比我能干和优秀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我认了。年初,与我同床共枕了二十多年的妻子,受够了我整天怀才不遇的感叹,就在老二也离家上了大学后,终于离开了我。紧接着,正当矢车菊漫山遍野绽放的时候,从中国传来了阴冷的噩耗,我的那位教了整整四十年高中数学的老父亲走了。去广州奔完丧,在回美国的飞机上,我木然地看着屏幕上放映的电影,进入眼帘的只是模模糊糊的人影。可是里面的一首歌,听来却是清晰无比,那是我熟悉的《Five Hundred Miles》:

“……

离开了家,离开了家;

天啊,我已离家五百里;

身上也无分文;

天啊,我不能这个样回家园。”

悲伤,疲倦,孤独,一时间我竟无法控制自己,将脑袋埋在前排的椅背上,任泪水哗哗流下。

也就在这次飞机上,我做了决定,接受香港一所国际学校的聘用,任该校的高中数学老师。年前他们就跟我联系了,说他们需要一名能够说流利三语(粤语、英语、加普通话)的数学老师,还要具有至少十五年在欧美从事数学教育的经历,而我正合适。报酬不薄,但是讲好了,我得把全部精力都投放在教书上,每年业绩的评估,以学生们SAT的考分和各项数学竞赛的成绩为衡量标准,最终目标是让更多的孩子进美国最好的大学。

我把近八十岁的老母亲接到了香港。从此,我要与世无争,教书育人,替老母养老送终,在这儿度过我的下半辈子。

空暇的时候,我就在这座享誉“东方明珠”的大都市闲逛。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生活在美国南方一个寂寂落寞的小镇里,虽然是杯水车薪,日子却也过得安逸,加之我潜心研究我的数学难题,几乎可以说是与世隔绝。现在终于回到现实中来,这才发现,这世界之大,之丰富多彩,之光怪陆离,我简直就像一直生活在真空当中。就在我刚到香港的第二天,九龙地铁站上的那座雅号“至高无上”的豪宅,每平方米价格就破了六十四万港币的记录,当然也是世界记录。最顶层的那套?2.4亿港币。捏指算了一下,按我在美国七万美金的年薪,扣去两万的税,一年不吃不喝,在香港大概也就只能买到半平米左右了。究竟谁能掏得出2.4个亿呢?报上说,其中近三分之一的买家来自中国大陆。这点我倒毫无奇怪 — 最近不是网上传闻嘛,那位什么中央军委副主席,家里搜出来成吨的钞票。可这儿是香港啊 — 完善的制度,透明的法规,严密的新闻监督,规规矩矩,凭着什么能够在几十年里弄出两亿港币出来?费马定理不搞了,我却对香港的富豪们感起兴趣来。不得不感兴趣。这报纸上,每天扑面而来的新闻,除了类似王菲又和谢霆锋复合的明星八卦,还有让市民们躲之不及的诸多欠债人跳楼烧炭自杀的惨讯,剩下的,似乎都是为权贵和名人们写的。不谈那些性感漂亮的港姐们,终于跨入了豪门,又被甩了出来,就连中国十四亿人引以为豪的跳水皇后,不也接二连三的嫁进了半山的深门豪宅吗?

原来这2.4个亿对一些人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报上不是刚刚爆出吗,一位港星去年光凭他演的电影的版税就入账三亿。

当然,真正的富豪只能在电视电影上见到。而旺角街头上拥挤如潮的人群,虽总是那般形影匆匆,营营碌碌,却又让我见识了这座繁荣都市的另一面,普罗大众的香港。人人都在做梦,个个都在拼搏,是谁不知道,但有一点笃定的是,下一个李嘉诚,下一仨郭家兄弟,下一代四大天王,甚至下一位丘成桐,一定就出自眼前这滚滚的人流之中。

可我如何也料想不到,在这旺角街头的人流之中,我竟然会撞到阿箩,一位三十年前在大陆被判了死缓的人。

那是临近十二月的一个周末,我跑去观看“战中”的情况。运动持续了两个多月,占街,集会,还有整晚的人声嘈杂,已经给普通市民们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警方早已警告要大清场。我想起了“六四”,开始担心,这样下去,迟早会出事的。果然,出事了,就发生在我的眼皮底下。我去的是旺角,那儿有一群学生特别坚决,就是不撤。他们打出的标语也别树一帜,最初只是 “我要真普选”,但很快地就出现了诸如“反对富人治港”、“拒交差饷”、“人工没有万四蚊,唯有选择来抗争”、“不要欺负穷人”之类的口号。一出旺角地铁站,我就瞧见亞皆老街那里一大堆人在激烈地争吵。一个满头白发大约五十多岁的高个子中年人揪着一位学生的前胸,情绪激动的大声嚷嚷:“占中占中,你去占梁振英的家啊,你去占李嘉诚的家啊,就会堵在我的店前,我已经两个月没生意做了,晚上给你们吵得也冇得闭眼,我,我吃西北风啊,我都要发疯啦。”那学生我见过,是这儿的头儿,常常站在弥敦大道上演讲。看着他意气风发的姿态,真的,我不由得想到了老毛的那句话,“你们就像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不仅如此,我总觉得他面熟,尤其是那双大眼睛,似曾相识,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学生血气方刚,白发人更是脸红脖子粗,太阳穴上的青筋直冒,唾沫星子横飞,鼻子直顶着学生的脑门。动嘴不动手,有人开始叫唤。学生终于受不了了,拿起一旁的雨伞档在两人之间。不知从哪里飞过来一只拖鞋,正好砸在白发人的眼睛上;那人被激怒了,一把夺过雨伞。一阵混乱,有人暗中挥拳,白发人挥起雨伞遮挡,雨伞在拥挤的人群中飞舞,也只是一来分钟,待一切又安定下来,只见那学生已经躺在了地上,一只手痛苦地捂在眼睛上,指缝中鲜血噗噗流了出来。我上前抱住学生,同时愤怒地盯着已经被人控制住的白发人。这一细看不打紧,怎么这人这么熟悉?尤其是那眼神,说不上是愚夯还是友善,太像一个人了。目睹他垂低着头被警察塞进警车,我对自己说,不可能的,这种霉晦事不可能总摊到一个人头上的。

翌日,报纸头版头条报道,肇事者王箩,五十一岁,三年前以与港人结婚为由从大陆移民香港,后离婚,一年前在旺角亞皆老街开了一家窄小的篾器礼品店,顾客主要是来港游玩的大陆客;依他的述词,近两月来几乎没了顾客,下个月的店租都没钱交了。我盯着报上的照片,横看竖看都觉着这人的名字不叫王箩,而应该叫王继箩。跑到旺角警署,声明是犯人的老友,有求一见。接待处的警察瞥了一眼我呈交的申请表,满目狐疑地看我,说你做老师的怎么会有这种衰人朋友,嘴里还嘟嘟囔囔,当初移民局为何不好好查查,让这个在番禺监狱里蹲了二十五年的犯人给混了进来。你来了也好,他又拍拍我的肩膀,说犯人一个家人都没有,找人签字都不知找谁呢。

二十五年番禺监狱,这不就是阿箩吗?

他老了。昨天还没注意,头发真的是全白了,当年月牙湖边的那位英俊少年早已是无影无踪,变成了眼前这位垂头丧气的半老头子。他倒是一眼就认定了我,四眼……”脱口而出,但立即收了口,脸上露出尴尬的苦笑。我冲上前去,紧紧地扳住他的肩膀。三十年前,我没有机会支持他;这次,我要让他知道,四眼我是你的朋友,无论啥事我和你一起扛。

五年前他提前出狱,出来后却是两眼茫茫: 父母早已双亡,近三十年的隔阂也将他和兄弟姐妹变得形如路人,没人理他;社会上更是没人要他,一个蹲了几十年大牢的奔五十的人。绝望之际,他想到了“那边,那边的香港。改了名字,费尽心机,终于在三年前混进了香港。因毫无一技之长,依然没人雇他,好不容易开了家小店,自己制作竹器小礼品,卖给大陆游客。眼看稍稍站稳了脚跟,这占中运动却把大陆游客都赶跑了,房东又不断地来催租,他实在是受不了了,才和学生吵起来,却哪知道会出这种事故。

“你和你的前妻?”我问他,不明白他为何要用“混进”这个字眼。

他瞥我一眼,脸上露出他小时候我所熟悉的那种不屑和讥讽:“四眼你怎么还是书呆子?像我这样的人还能找的到老婆?路边拣垃圾的老太婆都不要我。是假结婚,香港多的是,人家还加了价,说我是个出狱犯,她要冒风险,总共八万,现在还欠着一半的高利贷喃。”

我们都不说话了。沉默之际,我脑子里一直在转悠着一个名字。正在犹豫是否要提,他开口了:

“你有阿兰的消息吗?”

“没有。我在网上找过,找不到她。”

“你就没有……向同学和她的亲戚打听一下?”我反问他,同时注意着他脸上的表情。

“没有!”他回答得斩钉截铁,像是在向我保证:“我不会去打搅她的,她没有错,谁不想过好日子。”

他两眼盯着面前的栅栏,陷入了沉思。良久,他抬起头来,问我,更像是自言自语:“还记得月牙湖吗?填了,盖了高楼。唉,那时我们玩得多快活啊。”

 

                     

 

是啊,那时,楼没有现在的高,车子没有现在的多,草却比现在的绿,河水更比现在的清。

从小学一年级起,阿箩就与我同桌,而梦兰则坐在我们的前排。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们仨呆在一起的时间也最长。离开学校,往南走上十分钟,过了一湾月牙形的小湖,路上就剩下我们三个了。再走上五分钟,阿箩往左拐,那儿有一片棚户区,他家的篾匠摊子就埋没在那儿。梦兰朝右转,拐进一条很窄亦很旧的巷子,两边布满了很老的都带有石门的房子。我呢,则继续向前,五分钟后,来到一栋水泥砌的筒子楼前,那是我爸爸教书的中学分给我们的宿舍。

当然,每次路过小湖时,我们都不急着分手,而要玩耍一番。月牙湖上常年漂着绿色的浮萍,我和阿箩就比赛打水漂,看谁打中的浮萍最远。梦兰呢,则总想偷袭岸边浮萍上的红蜻蜓;可她的小手捏到的几乎每次都是空气,而不是一双晶莹的翅翼。不止一次,她因为太专注,一不小心掉进了湖里,阿箩立即跳了下去,狗爬式的踩着水,把个尖叫着的她弄上了岸。不过,尽管阿箩“救”了梦兰的命,梦兰却有点看不起他,说他笨。当然,阿箩可不承认他笨。

十岁的那年,有一次,我们在湖里看到一只大乌龟,离岸边一米多,仰着脑袋悠哉游哉的在啃浮萍。阿箩说他要想法捉到它。梦兰立即拽他的膀子,说你会吓跑了它,还是让四眼想办法,他比你聪明,会动脑子。四眼就是我,因为自三年级起我就开始戴眼镜了。我站在那儿苦思冥想了五分钟,正巧看到湖边上一只死蜻蜓,就建议我们把鞋带解下来接在一起,再用一根别针穿上死蜻蜓,系在鞋带上,然后把乌龟钓上来。什么馊主意,阿箩嘟囔着,一边解鞋带。可别针呢?梦兰问。问你啊,我瞪她,随即对着她的黄书包瞥了一眼。她小手在书包里翻腾了一番,然后无辜地看着我。我把眼光又飘到她的头发上,那里有一枚银色的发夹。梦兰明白了我的意思,却是犹豫不决,舍不得。就在这时,一声“噼叽”,吓了我和梦兰一大跳。原来阿箩不知从哪儿弄来一根粗竹竿,一杆子正中乌龟的脑门。再看它,已经是四脚朝天,水面上只露出块淡黄色的肚皮。阿箩一边用竹竿挪那死乌龟,一边乜看着我俩,说你们在那儿争来争去,早把乌龟吓跑了。可你把乌龟也弄死啦,梦兰反倒埋冤他,小嘴撅得老高。那总比抓空气强吧?阿箩的嘴唇也翘了起来,狠命地又敲了一下那可怜的乌龟。到了第二天下午,我们仨可都是喜笑颜开,盘腿坐在湖边的那颗老柳树下,品尝阿箩带给我们的熟乌龟。说实话,我从来没吃过这么鲜美的肉,就连梦兰也啧啧称赞,真好吃。这回轮到阿箩神气了,告诉我们,这乌龟是他爸爸用竹筒闷烧出来的。那个时候,买肉要凭肉票,一家一个月就一斤猪肉,这一顿乌龟肉可是让我们爽死了。

吃完后,阿箩用手抹抹油嘴,指着南边,说他爸爸讲的,那边天天有肉吃,他家有亲戚在那儿,要他长大后想法跑到那边去。脏死啦,梦兰嗔他,同时递过去她的小手帕。我妈也这样说的,她紧接着,说她的亲姑姑就住在那边,她长大后也要过去。那边有什么好,我不知为何冒出一句,也许出于妒忌(我家里可没有任何亲戚住在那边),那儿是外国人的殖民地,这边才是社会主义的天堂。你个呆四眼,这回轮到他俩一起围攻我了,书呆子,有种你一辈子不吃肉。你们好,我也反击他俩,你们有种现在就偷渡过去,我和你们玩完。爱玩爱不玩,他俩撇过头去。

那边,就是香港。这边,则是文革后期的广州。

吵归吵,站起来后,又是最好的朋友。这个时候,傍晚的太阳将我们仨在水面上映成三个长长的倒影。梦兰指着最长的那位,说看,阿箩将来一定是个大个子,大男人。我呢,我赶紧问。她哼了一声,嗯,一位戴眼镜的小个子男人,但是个知识分子,肯定有大出息。你自己呢,阿箩和我齐齐地问她。她抿抿嘴,有点不好意思,说她奶奶讲的,她将来一定会出落成一位漂亮的女人,嫁进那边一家大豪门。“臭美,资本家的小老婆,”这回轮到我和阿箩羞她,可立即遭到梦兰的反击,开始追打我俩,倒影变成了涟漪,换成了我们的嬉闹。

多么快乐的嬉闹啊。

文革结束的那年,我们上了中学,就在小学的隔壁。还在一个班级,可是不知始于何时,湖面上再也没有了我们的合影。升高中时,学校首次开始按成绩分班,我凭着中考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进了尖子班一班,梦兰被分在了慢班第十二班,而阿箩则掉进了垫底的第十四班。学校在教学楼四楼专门腾出一间朝阳的教室给尖子一班,以把我们和其余的十三个班级分开。开学时,校长亲自给我们上第一课,鼓励我们要有远大的理想,努力学习,你们的目标就是清华北大中科大,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十五岁的我,对自己的理想已经十分明确,那就是做一名著名科学家。这个时候,徐迟的那篇《歌德巴赫猜想》才刚刚发表,全国到处都在刮“陈景润”旋风。我的那位在中学教了二十多年数学的父亲,如沐春风,郑重地把他整理了多年的厚厚的一本笔记本交到我的手中,那上面都是他精心记下的各类数学定律和证明。“儿子,好好学,”他摸摸我的肩,长长地吁了口气,“你爸早已明白了,我只能教中学,但你不一样,一定要有梦想,将来定会梦想成真。”说罢又沉默无语了。我看着父亲,猛然发现,虽然才四十出头,他的两鬓原来已经全白了。他现在话少了,可小时候,我和妹妹经常听到他和妈妈唠叨,老是提起“华罗庚”三个字,说哪怕能够做到华老的百分之一,弄出一个定理也行啊,然后就一个人窝在角落里的小桌子上,算啊算的。爸爸,我心里面对他说,我会的,我一定会实现你的梦想,不,我的梦想。

我在尖子班结交了新朋友,加上朝七晚六的作息,可以说完全忘掉了阿箩和梦兰。

此时的阿箩,名气却远远大过我这位中考的状元。起初是打架,初二时就开始了。像一头刚刚发育的金钱豹,浑身散发着雄性的野性,无处释放,就在校园里横冲直闯,先在校内打,打成头儿后,又结伙与外校的小纰漏打,自称“月牙湖大佬”。呼风唤雨,他似乎很受用自己的“霸王”地位,直到有一次栽在我这里。那是在中考完不久,有一次我路过月牙湖,碰巧见他和他的一帮混混在老柳树下腾云驾雾。我瞟了他一眼,嘴里“哼”了一声。他愣了愣,抛掉烟头,追了过来。“四眼,”他的脸竟然涨红了,“有什么屁就放,我笨,不会猜。”“你也想像那边的黑社会一样啊,”我不紧不慢地问他,“打出一个大佬来?”关你屁事?他狠狠地瞥我一眼。我也回了他一眼,那眼色似乎比他的更狠,还加了一句:“不关我的事,你尽可以打,打到番禺监狱里去。”说罢,扭头就走。妈的,不想活了,我听到他的手下叫骂,肯定想追过来揍我。“别动,”那是阿箩的命令,声音低沉而且沙哑。

很快地,就听说他“下山”了,再也没有了他打架的新闻。学校里的那帮混混都替他们的老大惋惜,可我却高兴。我把他看做自己的朋友,我不愿意看到朋友进监狱。

可是,不打架,他又不读书,阿箩成天怎么消磨时光呢?

不久,校园里就流传起新闻来,说阿箩和梦兰在谈恋爱,甚至已经遭到了校方的警告。起初我不相信,以为这是捕风捉影,同学们在瞎咋呼。初中的时候,我确实见到他俩手拉手的在校园里招摇过市,可小学的时候梦兰也常常拉我的手啊。直到高二的上学期,有一次我去学校补习,路过月牙湖,就在那颗老柳树下,见到梦兰亲昵地依偎在阿箩的怀中,阿箩低着头,梦兰仰着脸,两个人在忘情地亲嘴,这才如梦方醒:敢情我这两位发小读书不行,可这事却走在众人的前头啊。这个时候的阿箩,真的如梦兰七年前所预测的,长成了一位高大英俊的美男子,整整高出我半个脑袋,膀子上已经撅起两块鼓鼓的二头肌。我后来才晓得,女生们暗地里都称他高仓健,说他比高仓健还有男人气。梦兰呢,全校的师生现在都开始叫她阿兰。并不因为广东人喜欢用“阿”做称呼,而是梦兰长得实在是太像电影《英雄虎胆》中的那位国民党女特务阿兰了,尤其是那双动人的大眼睛。好像一夜间,她那原本瘦小的身躯发生了蜕变,变得窈窕娇冶,浑身上下散发着盎然的生气。她是女生中第一位烫发的;上披一件天鹅绒的夹克,下着深蓝色的紧身牛仔裤,细细的小腰,笔直的长腿,小屁股翘翘的,无论举手抬足,仿佛都在跳舞,跳着热情奔放的伦巴。我知道,许多男生都在对她单相思,包括我们尖子班上的那些书呆子。

我好像第一次意识到,阿兰原来是如此的漂亮动人。

那一天我悄悄地离开,没有打搅阿箩和阿兰。一整天,我坐在教室里打不起精神,脑袋里老是闪现出阿兰的那句“嫁进那边一家大豪门”。我想起了当时正在阅读的一本俄罗斯谚语集,其中的一句,“美女都被酋长们的马车拉走了”。阿箩虽然帅气,现在也不打架了,可却不聪明,将来能让阿兰过好日子吗?不知怎的,我心里竟然冒出一股酸溜溜的感觉来。

我更加努力的念书了。

到了高三,同学们已经不再议论阿箩阿兰。校方似乎也默认了;他们肯定认为,早恋影响学习,但对于阿箩阿兰无所谓,反正他俩也考不上大学。同学们可不这样想,往往都向他俩投以羡慕的眼光 — 他俩真的是帅哥美女啊。谁不爱美呢?都十七八岁了,爱情难道有错吗?其实,阿箩在学生中非常有“气场”,人们都喜欢和他交往。尽管读书不行,阿箩却具备了许多令他人舒怡的禀赋。他特别不善于心计,大方爽快,身架子虽是人高马大,那颗心却好像还停留在十岁的晨光。心地简单,但手却是特别的灵巧。高一时,不打架了,没事干,放学后别人忙着复习功课,他却一个人呆在学校的那件工具房里,替老师们打新婚家具,还不收钱,打出来的大衣柜堪比商店里卖的。他甚至成了一些慢班生出怨气的“亮剑”。有一次,尖子班碰巧和阿兰的班级因为体育课争用沙坑产生了摩擦,我们有位同学出言不逊,讥讽说,你们争什么争,有本事在高考上争。话一出口,立即遭到对方的一阵痛骂:书呆子,神气什么啊,就会背你的勾股定律,有本事像阿箩一样,打出漂亮的大衣柜出来,瞧你那肉酸样。我看见阿兰脸色变得煞红,原本伶牙俐齿的她却并没有加入反击。我立即站到了她的一边,谴责那位同学。争吵中,阿兰紧紧捏住了我的手腕。

当天放学后,我没有像往常那样留下作高考模拟题,而是赶紧赶到了校门口。果然,阿箩和阿兰拉着手,亲亲密密地走了出来。一见我,阿兰就问,下月就高考了,你怎么不留下复习?考什么考,我甩甩头,今天不提考这个字,我们一起去月牙湖玩玩。那天,就在那颗老柳树下,我们仨一直呆到天黑。他俩要我好好考,考他个广东状元,让他俩跟着沾光。我对他俩毫无遮掩,就说好,我答应你们,我就是要搏一搏。阿箩你呢?我盯着他。他说毕业后不等分配,因为在工厂做学徒工资太少,才二十几块,他要把他爸爸的篾摊子扩大,添加上篾器新婚家具的业务。他的嗓子如今已经全部脱离了童声,变成了浑厚的男中音。我算好了,他说话时两眼放着光,三年内至少攒三千块钱,添置三转一响没有问题。不够,我立即抗议,自行车要换成带马达的,缝纫机得换成电冰箱,我们广州最漂亮的女孩可不能这么便宜就让你给捡了。阿兰嘿嘿一笑,说四眼你小时候尽嘲笑我,如今倒帮我啦。阿箩忽地站了起来,说好,我也答应你们,我若不能让阿兰在结婚时骑上摩托、使上电冰箱,我就跳进这湖中淹死。死你个头,我唾他,你要叫阿兰做寡妇呀。阿箩眼眨了眨,说这样正好啊,你再娶她嘛。好啊,阿兰开始追打我和阿箩,原来你两在戏弄我啊。

十八岁变成了八岁,我们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真时代。

谁又能想到,仅仅两年后……

“孙××,就是我的爷爷,来自孙中山的家乡。他十五岁时就跟着孙中山出来闹革命,二十一岁就当上了国民革命军里的连长,在北伐战场上冲锋陷阵,战功累累,到了国共内战时已军衔中将。可是,这样一位威武军人,四九年国民党溃逃台湾时,却只带走了小老婆和一位情妇,把原配(就是我的奶奶)和她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遗留在了大陆。在我的记忆里,奶奶经常跟我和弟弟讲爷爷,说他是个大将军。文革期间,造反派说我们是黑五类,抢走了爷爷留给我们的好大的一栋洋房,把我们一家撵到一间阁房里,在工厂里做技术员的爸爸也被赶到大街上扫马路。奶奶更是不断地告诫我们,记住,你们出身世家,世道不会永远是这个样子。”

这是两年后当我和阿兰站在广州公安局的大门外时,她红着眼睛告诉我的。我现在可以想象,当年,二十岁的她,当“那边”飘过来一缕诱人的橄榄枝,当荣华富贵向她招手时,她的那颗年轻的心又如何能不颤动?

“我高考落榜后,又考了一次电影学院,可是预考就被刷了下来,后来就被分配到了××针织内衣厂,一家大集体,真的像阿箩讲的,每月拿二十几块工资。阿箩则帮着他爸爸,拼命地干活,打家具,想尽早攒上结婚的钱。二十岁生日的那天,从香港那边过来一个人看我们,是我一位从没见过面的姑姑,不,应该称半姑姑,因为她是爷爷的小老婆生的。她一看见我,就不断地夸我,说没想到自己的侄女长得比电影明星还漂亮。又对奶奶说,像我这样靓的女孩,在香港一定能嫁到豪门大户里去。临走前,她从奶奶那里拿了我的一张照片。

“姑姑一走,全家对阿箩的态度就开始变了。奶奶要我赶紧和阿箩断了,说孙家的女婿怎么能是一个在街头摆摊的篾匠。爸爸的态度也强烈起来,告诫我婚姻是一辈子的事,你没考上大学,不能再嫁给一个连大学都没敢考的男人,你得替后代着想。就连最疼爱我的妈妈也反对,说上不上大学无所谓,你看包玉刚,只有小学水平;可男人一定要优秀,你说阿箩优秀吗?我被他们说过来,道过去,心也动摇了,生生地问自己:我喜欢阿箩,他就像一位大孩子,可我真的愿意和他过一辈子吗,一个箍桶的?

“姑姑走后不到一个月,又回来了,不是一个人,后面还跟着一位大约三十岁的香港人,是她工作的一家大公司老板的儿子。他的一切简直就是阿箩的反板。阿箩是个土里吧唧的名字,而他则有一个好听的洋名,叫约翰。阿箩梳个板刷头,约翰留的是分头,头发捋得油亮亮的。阿箩脚上的那双解放鞋都快变成白色的了,而约翰则穿了一双好看的尖头皮鞋。阿箩高中都差点没考上,而人家约翰则是在英国留的学。阿箩拼死拼活想在三年内攒上三千块钱,约翰在他爸爸的厂里一个月的薪水就有八千块港币,还不提他爸爸家的资产。再说,约翰长得虽然不如阿箩,但也不难看,像一位彬彬有礼的绅士。姑姑告诉我们,老板是香港一家大户,资产上亿,经营房地产和海运,他们一家看上了我,要娶我做儿媳妇,手续办好后一年内就可以去香港。我知道,这次一定是难过家里这关了。说实话,我自己也心动了。我想象着如约翰所描述的,每天早上起来,推开别墅的窗户,眼前是蓝色的海湾,金色的沙滩在朝阳下闪闪发亮,吃完佣人端来的早茶,去洗一番海水浴,下午又是西式午茶,然后去接孩子上钢琴课,晚上约翰带我去跑马地看赛马,甚至有可能参加港姐的竞选,不能再想了。越想,脑子里闪出阿箩蹲在他爸那个破棚子里锯木头的样子,我心里就越发烦躁。想过好日子,这难道有错吗?”

三十年后的我,会毫无犹豫的对她说,你没有错,谁都没有错。可是当时的我,当收到阿箩写给我的信时,却似五雷轰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阿箩说如果阿兰真的离开他,那他就不活了。我立即回信,要他千万不要做傻事,等我放暑假回广州,立即去找阿兰,保证能劝说她回心转意。

仅仅两个月后,当我急匆匆地从北京赶回广州,在火车站迎接我的并不是阿箩,而是广东公安厅贴在电线杆子上的通缉令:

“王继箩,男,二十岁,身高一米八零,眼较大,浓眉,伙同两名同犯,武力劫持孙梦兰女士(同为二十岁),据悉现正逃往广西,希各地政府和群众积极协助,捉拿该伙罪犯归案,……。”

他们是在通往桂南深山的泥泞小道上被抓住的。被捕时正值瓢泼大雨,三个男人都赤着膊,阿箩背着阿兰,唯一的一块塑料布披在阿兰的身上。

面对审讯官,阿箩竟然并不以为自己犯了什么大罪,说他只是想把阿兰劫到深山老林里去,开一片荒地,养猪种菜,从此与世隔绝,过小两口的日子,就像电影里讲的少数民族抢婚那样。

此事被定性为特大恶劣事件,又正逢1983年的“严打”,尽管阿兰作为受害者哭着替作案者求情,于事又能何补。仅仅两个星期,从快从严,一纸判决书下来:从犯二十年,主犯阿箩死缓。

一年后,阿箩死缓转成了无期,阿兰则以约翰新婚妻子的身份,移民去了“那边”。

又一年后,我登上了赴美留学的飞机。

就这样,当初天真快乐的三个孩子,如今各分东西:一个囚在番禺的重犯监狱里,终不见天日,直到老死在阴冷的牢房;一位成了香港豪门里的太太,追寻幸福生活的美梦;另一位呢,则立誓要在彼岸开拓一片天地,实现“著名科学家”的远大抱负。

谁又能想到,三十年后,命运的磨盘竟然又会将我们三人的轨迹交集在一起,交集在“那边”旺角的街头。

 

                     

 

我现在最关心的就是那位学生的眼睛,要是瞎了,那阿箩就成了千夫所指,真的就算完了。从旺角羁押所出来后,我就直奔医院。到了医院,见走廊里挤了一大堆子人。院方不允闲人探望。待我声称代表王箩上门谢罪,更是遭到了官方的阻止,说现在最好回避伤者家属,那位学生的妈妈刚才还差点急晕过去,恨不得千刀万剐肇事者。

拾听聚集在走廊里的学生们的议论,才得知这位受伤学生的家庭也是命途多舛。他的爸爸原是一位典型的香港小老板,货真价实的小老板,手下只有四五个人,替建筑公司搭盖楼的凉棚。赚不了大钱,却也能维持生计。谁知九七年金融风暴前夕,这位头脑简单的小老板竟然听信了湾仔那些股票经纪人的鼓嘈,倾全部家产买了网络概念股,结果全军复没,房子也被银行收了去。后来没几天,他就从四十几层高的竹架上掉了下来;说是失足,但自杀的嫌疑太重,最后一条命只换回了二十来万块赔偿钱。偏偏祸不单行,父亲死后第二年,八岁的女儿又得了急性白血病。为了治病,做母亲的东借西筹,一家人挤在一间十平米的隔层里。也许是上帝发了点善心,女儿的病终于由急性转成了慢性,但从此得花大钱长期治疗。妈妈没受过什么教育,过去帮助丈夫打理,现在丈夫没了,就在旺角女人街的夜市上摆了个卖玉器的摊位,白天则在一家酒楼做招待,辛辛苦苦,既要照看生病的女儿,还要拉扯未成年的儿子。儿子争气,考上了大学,今夏已经毕业,正在找工作。原指望苦尽甘来,有了儿子做顶梁柱,从此一家三口相依为命,谁知却发生了这种事。那当妈妈的能不急晕过去?

我原不想叫阿箩知道这些,怕给他增加压力,可是报纸上什么都要登出来。第二天再去探他时,见他双手插在乱糟糟的白发里,蹲在水泥地上发愣,嘴里还喃喃自语,为什么偏偏穷人要倒霉?说若那学生的眼睛瞎了,他就只能投海了。

“这纯粹是个事故,”我试图安慰他,“路边楼檐上的监控录像完全证明了这点。”我又要他放心,找律师的钱我负责。

阿箩向我投过来充满感激的一瞥,但立即又变成了犹豫:“你老婆没意见?”

“我来香港之前老婆就不要我了。”

他同情地看我一眼。半晌,又支吾了一声,四眼,你也老了。

我从小看上去就比你老,我对他耸耸肩。

“有权有势的人好像都老得慢些,”他说。

我既没权也没势,我回他。

“可你是美国有名的大教授啊,受人尊敬,吃喝又不愁。

受不受人尊敬我不晓得,但叫我“有名的大教授”,就只有你阿箩了,我想。

阿兰现在不知啥模样了,阿箩自言自语。

“做豪门里的富太太,我猜她一定保养得很好,”我说。

他不置可否的摇摇头,说再怎么保养也是五十一岁的女人了,你没看香港的港姐,有哪一个不是在四十岁之前就被老公踢出门的。

那最好,我开玩笑似的,我们三个光棍老头老太,又回到四十年前,跑去西贡海滩上玩。

阿箩的情绪明显的好了些,但随即又长长的叹了口气:“唉,要是这一切都没事了,我好好经营我的小店,你做你的中学老师,周末把阿兰请出来,一起饮饮早茶,那该多好。”

“会的,一定会的,”我给他打气,这次可没开玩笑。

老天有眼,三天后,医院传来消息,那学生的眼睛视力明显恢复,但还得住院再观察一阵,以确定没有永久性的伤害。另外,不知是因为那学生所表现出的非凡的组织领导能力,还是受感于他的家庭的不幸,已经有数家香港大公司表示要雇他。阿箩和我正要庆幸,不料本地的媒体却捅出篓子,把阿箩的过去,包括他劫持人的事儿(还好,没有透露阿兰的名字),一股脑的抖了出来。网上已经有人叫唤,把这北佬逐回去。就在这一切还不嫌乱的时刻,石破天惊,阿箩的那位“前妻”上了电视。这位看上去已显老态、据报上讲已经“离”过六次婚的女人,不知是为了出名,还是因为有人暗地塞钱给她,对着镜头宣称,她和阿箩搞的是假结婚,她是拿了阿箩的钱的。我望着电视上的这个女人,背脊已经曲偻,脸露菜色,讲话呼噜不清,典型的香港街头那种为了生计四处奔波的女人。我的大姐(阿箩说她不到五十,可看上去至少老我五岁),生活已经不易,你的腰已被压弯,为何还要落井下石,再陷害一位就要被命运压垮的人?阿箩嘴里狠狠地诅咒:“妈的,这个烂X,当初就贪,比别人多要了一倍的钱,现在还要来利用我。”嘴头虽硬,他眼里的沮丧分明告诉我,他已经放弃了,只盼警方判他无罪,驱逐他回大陆也罢。

大不了,他好像在重复三十年前的话,我躲到广西深山老林里去。

终于,医院传来消息,那位学生完全康复,出院了。警方撤销了对阿箩的指控,他也可以出狱啦。不仅如此,有关假婚之事,警方似乎无意追究,也许就法律上讲阿箩并没有违法,领证登记,样样齐全。倒是那位“前妻”遭到了警方的调查,查她长期的行骗行为。我们临出羁押所大门时,那位曾经接待我的警官还拍拍阿箩的肩膀,说他如今才知道阿箩当初为了什么进了大牢,好,是条汉子,凭什么美女都被有钱人抢走啦。你们是否还要追究我假婚的事啊,阿箩傻傻地问。“假婚,谁假婚?”警官嘴一撇,“你的结婚证上写了假婚两个字吗?和那两位叫伏和郭什么的结婚证有区别吗?不用怕,好好地活下去。”

是啊,好好地活下去。

可是,谁又能料到,在羁押所大门外等待阿箩和我的又是怎样的惊喜?一出大门,透过滚滚人潮,一眼就见到那位学生,身旁还立着一位中年女人,正在街对面静静地等着我们。仅只瞧一下他和她的眼睛,毫无疑问,她是他的母亲。我现在明白了,难怪那位学生似曾相识 — 他的那双眼睛,不就是阿兰的吗?再看那位母亲,三十多年了,当年月牙湖边的那位窈窕女孩早已荡然无存,头发白了,眼角和脖颈已见明显的皱纹,可是那双眼睛,依旧是那样动人,依旧充满了幻想的火花。她不是嫁进了身价上亿的豪门吗?也许那约翰根本就是一个骗子?也许亿万富翁是真,但整一个纨绔子弟,没几年就把阿兰给甩了?也许……Who cares?只需看一下身旁的阿箩,虽然身体只是微微地颤动了几下,但我知道,从这一刻起,他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不,又变回了一个人,那位月牙湖畔两眼放光、充满了希望的十八岁的阿箩。

他向前冲了过去。

 

2014.12 初稿于香港科技大学)

2015.1 完稿于西北工业大学西村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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