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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入夜的博客  
作者车夫 微信公众号:卡尔加里驻瓦房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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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女生
   

IMG_0589.JPG



Cancan办了个公众号叫三城荟,让我给她写个文,赶上我最近很忙,就推托说过几个月给她写。Cancan也没说不行,但我从此就得了一个奇怪的病,每当看见别人打冷战,我浑身的汗毛就会站起来。一开始也没在意,接着觉得有些蹊跷,最后就感到坐卧不安。我去看家庭医生,医生让我看专科。那天见了专科医生,感觉有点面熟,好像在哪见过,越想越紧张,医生随手递给我瓶水压惊,我喝一口就晕过去了,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手术台上,胸口冰凉,抹了一大片紫药水,医生拿了把锋利的手术刀对着我,说我就是Cancan,跟你约个稿还推三阻四的,我现在给你做个心脏移植,让你看看我们理科女生的厉害。


我一听理科女生就吓醒了,摸了摸胸口,还好心还在,一看表正是凌晨一点,赶紧爬起来写了下面这个文。


我上大学的时候,我妈给我准备了三样东西,一件新衬衣,一个新皮箱,还有一床新被子。衬衣和皮箱,在我以前拍的几部电影中都出过镜。其中衬衣我穿了十几年,箱子现在还在我二房车库的棚顶上。只有这床被子,我从来也没有说过。


那时候的被子,都是手工精心制作。先挑好棉花,再买白布做里子,花布做被面。棉花在里子上一把一把地摆好,压实,在上面小心铺好被面。里子从四面折上来,压着边儿,再和被面接上仔细缝好,还要粗针大线,连面带里子带棉花缝几趟,以免棉花在里面滚包。被子的一头,还要加一个一尺宽的套,叫被头。因为这个部位接近脖子脑袋,容易脏,有这么个东西换洗比较方便。


这个被头不知道当时花了我妈多少钱、费了多少时间,其实是个不必要的投资。因为我上大学期间四年,从来也没有拆洗过被子,也没有换洗被头。我从东北冷地方来天津,没有毯子、毛巾被这些比较轻爽的床上用品,只有这一床厚被,如果换洗就没什么盖的。当然更主要是比较懒,那个年代男生比较粗旷,不像现在男孩子活得那么优雅精致。我无论冬夏都盖这床被子,有时候踢完足球累了没洗澡就睡觉,天津夏天又潮又闷又热,我现在是忘了,不过据我女朋友说,我的被头又脏又腻,被子的味道到现在她也忘不掉。


虽然我跟大家一样讲究生活享受,但我骨子里其实是个极简主义者。极简主义者往往为其个人物品赋予更为深刻的意义。就我这床被子来说,它同时也是我的家,完全超越了遮身盖体和御寒的功能。从我从上大学离开家到自己结婚到有了第一个孩子之前,中间大概有十年,在这个不太安定的时间段里,这床被子是我心灵寄托的港湾。我抱着这床被子,在天津过了四年,到山东呆了一年,在昌平又过了四五年,最后混到北京二环边上。不管日子过得怎么样,有多少麻烦事儿,只要钻到这个被子里面,我就会感到温暖和安全。


大概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女朋友一直对我这个被子耿耿于怀,找了各种借口要把被子扔掉,还有一次竟然要捐给红十字会,都被我严词拒绝。终于有一年我去上海出差一个礼拜,回来发现我被子不见了。我挨个屋子到处翻都找不到,只好问我女朋友。她一边满脸无辜地帮我翻箱倒柜,一边给我介绍她在燕莎买的美国鸭绒被,说是又暖又轻,盖上去如沐江南细雨,浴塞上和风。那天晚上,我却盖着这个新被子整夜失眠。被子太轻,四面透气,味道也不够亲民。早晨起来跟我女朋友吵架,她马上跟我说她怀了老大。几个月后我们果然有了大女儿,而我的生活就此改变,洗衣服换尿布,做饭一做就是几十年,这样慢慢就把被子的事儿忘掉了。


我女朋友是理科生,做什么事都有计划,考虑问题特别周全,我文科出身,脑子又慢,当时看不清楚,回想起来,被子失踪、怀孕、生孩子、做饭,过去、现在和未来,我女朋友全都为我安排好了。我突然想起来我穿了十几年的那件褐色的确良衬衣,也是在我一次出差之后就踪迹全无。


后来孩子大了,日子不像原来那么忙了,才发现这个事情其实难以忘掉,每当跟我女朋友靠着棕榈树,喝龙舌兰酒,回忆过去美好生活的时候就会提及。那时候我读书越来越多,开始尝试深度哲学思考,从被子的丢失,每每联想到这些年从极简到繁奢,生活方式上的美国式堕落,我女朋友听了不厌其烦。一直到了大概十年前吧,有一个周末的深夜,我记得那天也是父亲节,我女朋友兴致勃勃逛yard sale回来。她花25分买了一个电水壶送给我做礼物。这个壶样子很傻,结构特别简单,进水口和出水口都是一个,也没开关,却是少见的美国制造,马力大,一壶水烧开就是两三分钟的样子,快捷方便,我特别喜欢。


什么东西用长了就有了感情,慢慢地我看到这个壶,有点找到当年那床被子的感觉了。现在这个水壶成了我们家搬家的一个重要仪式,不管在美国国内,还是从美国搬到加拿大,还是在卡城又搬的几次家,到了一个新地方,收拾妥当,我女朋友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把这壶接满水,插上电源。水开的时候来势凶猛,连水带汽霹雳扒拉从那个唯一的口往外狂喷。我不管在忙什么都要赶快跑过去,手忙脚乱地去拔插座。她则不慌不忙地过来把桌子上喷的水擦干,然后我们热烈握手,亲密接吻,对新家落成互致祝贺,同时我再次对她表示感谢,因为她在十年前给我的这个绝妙的礼物,帮我重新找回了一个物件就是一个家的奇妙感觉。


今天早晨我刚睁开眼睛,我女朋友把我叫起来,让我到车库里帮她找一双鞋。我当时正就被子的事做跳跃联想,试图描画出一副男人智慧增长的普遍路径,原因是我最近跟几个闺蜜谈天,发现所有的男人都是天生的极简主义者,我因此怀疑极简主义是男性的动物本能。而男人对简单生存需要之外的追求都是因为女人,虽然大多都是物质的,实际上由此得到的快乐,却是精神层面上的。所以我们把人对超出生存需要的物质追求继续叫做物欲,其实是对“物欲”在文义上的扭曲。人真正的“物欲”,其实很容易满足,在此之上所有对物质的欲望实际上都是精神上的,而精神上的欲望则无穷无尽,人的困惑和痛苦往往起源于此,即便稍有快乐也因此不能长久。


我对我的新发现欣喜若狂,于是就犯了我这么多年屡教不改的错误,那就是在我女朋友找鞋子的时候给她灌输我的哲学思考。我女朋友在车库靠里的那面墙摆有一千多个鞋盒子,我们的任务是要找到那双白色拉带儿的皮凉鞋。我却扶着梯子,给她讲起弘一法师出家的故事。


我先问她读没读过李叔同的传记,对他这样的人去出家怎么理解。我女朋友那时候一定已经很恼火,但她像所有受过良好教育的理科生那样不露声色,礼貌地问我李叔同是谁。我跟她说李叔同是清末民初人,大户人家的子弟,学习西洋艺术,家庭美满,事业发达,留学日本,在几所大学教书,前后有两个老婆,写了长亭外古道边那首歌,却在年富力强的时候出家做了和尚。我说我以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他会这么做,到了这个年纪,一点一点开始明白了。这件事关于男人对此生的困惑,而这个困惑,会纠缠男人到死,物质上的富足不能改变,不然顺治皇帝也不会上了五台山;精神上的丰富也不能改变,世上又有几个人能大彻大悟修成正果。对于我们普通人,甚至连我们因为什么而困惑都搞不清楚,因为要是真的知道我们遇到了什么问题,那还有什么必要去发现答案。


最后我总结说,所以,虽然听说弘一法师出家以后那些年,精研律学,弘扬佛法,最后成了一个普渡众生的得道高僧,将心比心,我却更愿意相信,对他来讲,修佛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形式,法师不过是图个清静,躲到山上寻找简单生活当中的快乐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我女朋友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梯子上下来了,她已经转到我身后,正在仔细端量手里那双白凉鞋。然后她抬头看着我,语重心长地说,你这个人,就是想得太多,把简单的事情搞的那么复杂,你不知道事情越复杂就越搞不懂吗?你也不想想,你这个年纪出家,一辈子也没给庙里做过什么贡献,人家小和尚凭什么给你养老?有那么多时间,为什么不把你脚上的登山鞋刷一刷。你就这么一双鞋,明天干不了,看你上班穿什么。


故事讲完了,当然故事的主角不是被子,而是我的女朋友。她也是一个理科女生,在年轻时候偷着扔了我的被子,并且成功地把它做成了三十年的悬案;她在车库靠里的那面墙摆得下一千个鞋盒子,却指责只有一双胶鞋的我的生活不够简单;明明我说的是李叔同出家,她说我不能靠小和尚养老;她从来不问我想什么,就断言我脑子里哪儿出了问题;她泪点那么低,看孙红雷的电视剧,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死去活来,却貌似总是过得比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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