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海牙国际仲裁法庭裁决,南海不属于中国。从这一天起,不管中国人承认不承认,南海就算丢了。 他错了。不必说仲裁法庭被中国宣布为非法。甚至国际法院和联合国也不承认南海仲裁的有效性。说到底,国际海洋法不具备判决岛礁主权的功效。也就是说即使是海牙国际法庭(不是打着海牙国际法庭的草台班)也没有权利决定南海九段线之内的岛礁是谁的和不是谁的。 南海周边国家在过去两千多年的历史中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也从来没有声张过南海九段线之内岛礁的主权。不要以为他们趁中国内乱对南海主权疏于打理之际,偷偷摸摸在南海几个礁石插上自己的旗帜,甚至故意把一条破船在礁石上搁浅坐地耍赖,南海就成了他们的了。中国是世界上文献保存最完整的国家。中国1948年就确立了九段线之内岛礁主权。任何国家,任何公约,任何法律都无法否认。 只要中国官方地图上还有九段线的历史主权标志。只要中国的灯塔还在南海岛礁上指示方向。只要中国政府还在对南海九段线之内岛礁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南海属于中国的部分就谁也别想偷走。已经被人偷走的总有一天会让他们乖乖还回来。 南海岛礁星罗棋布。别的不谈。单单说说黄岩岛。 1980年后,菲律宾政府将黄岩岛划在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但由于当时黄岩岛由驻菲美军实际控制,菲律宾并未提出主权要求。 1990年3月31日,中国在黄岩岛上安置了主权标志。 1994年中国在黄岩岛上建了一块一米高的水泥纪念碑。 1997年起,菲律宾以“国际法”和“实际占领”为由表明了对南海主权的要求。 2013年1月21日,菲律宾外交部长承认中国已“实质上控制”黄岩岛,菲船不能进驻。 注意,菲律宾发出黄岩岛主权要求的依据是《国际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条款。根据这个公约,专属经济区规定最大200海里,并不代表菲律宾自动拥有200海里。更重要的是。专属经济区并不必然排斥邻国的岛礁领海权。在两国发生冲突的时候应该通过相互谈判协商解决。也可以诉诸国际仲裁,但是必须以双方自愿为前提。 所以从法理角度分析,菲律宾以专属经济区为理由要求黄岩岛主权是没有根据的。以为某个国家的专属经济区自动解除邻国岛礁主权和领海主权的人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不法狂徒。 被这位不法狂徒故意歪曲的还有自由航行权:『只要你让人家自由航行,就不算自家地盘。』。 国际法规定岛礁周围12海里为领海,自由航行可以自由通过一国领海,但是必须是无害通行。也就是不得对主权国的和平与安全带来威胁。军事目的航行必然被排除在无害通行之外。 黄岩岛,目前的现实是在中国手里。中国已经开始黄岩岛填岛工程。菲律宾盗窃黄岩岛的历史从2013年1月就一去不复返了。所以,思维正常的人应该讨论菲律宾失去黄岩岛之后怎么办,而不是中国失去南海怎么办。 菲律宾一种选择是尊重九段线内中国岛礁主权。这条线不是任何法律赋予中国的,正如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固有领土一样。这是历史赋予中国的主权。有人说九段线都划到人家家门口去了。不错,这种表面上的不平等是菲律宾无法逃避的。因为国土面积人口文化政治经济军事都远远超过菲律宾的中国在历史的自然发展中必然会开发利用和比菲律宾多得多的海洋资源当然包括海洋上的岛屿和礁石。 菲律宾的第二种选择是要求联合国修改专属经济区条款。规定国家无论大小都必须拥有200海里经济区。而且自动拥有专属经济区以内的岛屿主权。补充条款:任何已经签字国家不得拒绝。延伸条款:在国际航线上的领海主权自动作废。 如果菲律宾不打算采纳尼罗河上面提出的两种选择。那么剩下来的选择就只有第三种,也就是战争。注意,不是要求中国对菲律宾宣战。而是菲律宾主动向中国宣战。 既然要开战,菲律宾不得不看战略同盟美国的眼色。美国的决定自然取决于美国在南海有多少利益值得去拼命。尼罗河注意到南海仲裁前,美国说南海有我们的深切利益。仲裁后美国说美国不是南海的利益攸关方。我相信后一句是真话。美国人不会对南海的任何一条鱼或者一滴油感兴趣。在可预见的将来也没有任何一个美国人愿意居住在南海的任何一块礁石上。所以,美国方面权衡是否开战的依据是战争会对美国造成多大的损失,付出这些代价后对手相比之下会虚弱还是会更加强大。 今天的新闻说美国海军上将正在访华。中国海军上将说,南沙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在南沙岛礁进行必要的建设完全合情、合理、合法,我们绝不会让岛礁建设半途而废,不管什么国家,还是什么人,施加什么压力,中方都会按计划推进并完成岛礁建设;我们绝不会放松警惕而不设防,防御设施的多少完全取于我们受到威胁的程度,那些企图通过展示军事肌肉迫使我们屈服的做法,结果只能适得其反。中国海军已做好充分准备应对任何侵权挑衅。 媒体没有报道美国海军上将说了什么。但是尼罗河相信如果两个人换个位置。美国海军上将一定会说中国海军上将一样的话。因为同样的话尼罗河早就写在了文章中。中国在南海问题上不存在其他选择。所以,剩下来的问题是,丢了黄岩岛,菲律宾怎么办。这个问题不久的将来也同样适用于其他南海周边国家。所以菲律宾可以作为一个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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