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美国连锁咖啡店星巴克在故宫博物院开了个分店,顿然引起了轩然大波。各界,上至各大媒体,名人,下到平民百姓、各路网友,议论纷纷。这不,这两天又有人把这本陈年老账翻出来,好好地震动了一番,反对者的意见无外乎是以保护中华传统文化为由,认为星巴克与古色古香的故宫环境不符,再者就是讥讽大陆当局对外来(美国)政治势力居然无能为力,正方意见则是认为星巴克在故宫开店纯属商业行为,不必大惊小怪。不管怎样,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最终谁也没有妥协。
我也属于一名好事者,参与了论战。唇枪舌剑之余,突然让我想起了几件事情,列在下面,帮助大家思考:
第一件事情:雀巢咖啡 VS 力神咖啡
当15、6年前“香浓美味”的雀巢速溶咖啡(同时还有麦氏咖啡)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中国自己还没有一条速溶咖啡生产线。在当时,去酒吧或者咖啡馆喝25元一杯的普通级别的咖啡对大部分人来说是件及其奢侈的事情。因此,近30元人民币一瓶的雀巢速溶咖啡就成了居家必备的招待客人的上品。我们家也不能免俗,备了雀巢咖啡,而对于我来说,对其他的咖啡一无所知,无疑就只有雀巢或者麦氏是“香浓美味”的标准了,当时的概念中咖啡是洋人的特产。
过了两年,我在报上看到一则消息,说中国云南出产的咖啡豆堪称世界顶级,并且披露说雀巢咖啡其实就是用的价格低廉,但是品质超群的云南咖啡豆来制作的。这则消息让我激动不小,原来中国是产咖啡的,而且是顶级的!后来得知中国也开始生产速溶咖啡了,代表品牌是“力神”。当时力神并没有行销全国,我的四下寻找费了很大功夫,终有所获。品尝的结果是,一杯力神咖啡的味道淡得像是雀巢咖啡对了一倍的水。
执著的我随即让家在云南的同学趁暑假给我带点当地的手磨咖啡来。功夫不负有心人,咖啡到了我手里,可是没有煮咖啡的工具。我只能用一个小的不锈钢杯煮咖啡,然后用纱布滤掉渣子。努力的结果当然不是很理想,但是毕竟是我对国产咖啡支持的尝试。
后来出了国,才发现其实这“香浓美味”的雀巢咖啡根本不香浓美味,大部分西方人不到万不得已,才不会把茶匙伸进速溶咖啡的瓶子里。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贩卖的一杯雀巢速溶咖啡的味道与在国外超市里买到的同样的雀巢速溶咖啡相比,其滋味淡得如同对了2、3杯水一般。而身在大陆,缺乏对世界了解的中国人民到现在还在被这假冒伪劣的“香浓美味”忽悠着。
第二件事情:伯爵茶 VS 乌龙茶
大陆经过十几年的经济腾飞,物资比以前丰富多了,感触最深的就是我们这些身在异乡的人们,因为每次回国省亲都是一次智慧大考验。回想十多年前回国买的东西就简单了,巧克力、香波、香皂甚至口香糖都可以打倒一大批的亲朋好友了。不过现在就难了,那些巧克力啊、口香糖啊和香皂等等早就不能打动许多人的心了。
最近我发现许多华人正在大包小包地往国内搬所谓的伯爵茶。这伯爵茶的名字让我不明所以,一打听之下,原来就是格雷红茶(Earl Grey Tea),这茶确实是以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位任职首相的伯爵来命名的。大家所搬运的正是这种伯爵茶的袋泡茶系列。这格雷红茶味道怎样?见仁见智,我不便评判,不过就我个人来说,除非自家的乌龙茶存货告罄,我是不会碰它的。
要说回国带茶叶应该是个笑话,想当年郑和下西洋的时候,用茶叶和瓷器忽悠住了多少蛮夷首领啊。而且据说在茶叶刚刚从中国正式传入英国之时,英国人不知茶叶是何物,把它放在锅里用水煮,然后倒掉水,大嚼其叶。那么,仅以茶叶的名义就可以傲视世界的中国人为什么还要抢着往家搬茶叶呢?
等这次我太太省亲回来才帮我解开了这个谜。原来,在国内,伯爵茶已经成为了时尚新宠。在办公室里泡上一杯伯爵茶已经是白领身份的象征,如果谁手里还抱着一只老茶壶,那肯定要被讥笑为“出土文物”了。一盒50包装的伯爵茶,在国外的超市里大约卖人民币不到20元,而在国内同样的包装要卖88元,那就难怪人们如此趋之若鹜了。不过由此产生了一个问题,伯爵袋泡茶在国外也算不上是什么高级茶,这其中到底是谁把它忽悠成为上品了呢?
第三件事情:肯德基 VS 龙华鸡
许多人可能早就记不得肯德基到底什么时候进入中国的了吧。我记得我当时人在上海,有个叫“龙华鸡”的店家公开向肯德基挑战,要以传统美味战胜舶来炸鸡。我当时瘪瘪的口袋正好给我一个可以“爱国”的借口,于是带上当时还只是女朋友的太太去光顾比肯德基价廉的“龙华鸡”。我现在对龙华鸡本身的味道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只记得菜谱上找得到许多类似咸菜毛豆之类的家常菜。不过能够清楚记得的是,“龙华鸡”是没有外卖的,只能堂吃,桌面上是油腻腻的,那时候好像连一次性的卫生筷都没有。
反观肯德基,虽然油炸食品不算健康,但是方便、干净是其特点。一盒肯德基,你既可以堂吃,也可以捧在手里,边走边吃,等一盒鸡吃完,手上还是干干净净没留多少油渍。
之后没过两年,肯德基如同雨后春笋般,在神州大地遍地开花,而“龙华鸡”则不久就销声匿迹了。快餐理念的落后是“龙华鸡”失败的根本原因。
第四件事情:星巴克VS Starbucks
2000年,上海的一家民营企业以“星巴克”为名注册开张了两家咖啡店。而此时美国咖啡连锁店星巴克(Starbucks)开始登陆中国,并于2003年对上海星巴克提起了侵权诉讼。当时判决的焦点是星巴克是否属于知名商标。当时美国星巴克仅以“Star-Bucks”和“Starbucks”的英文名称在中国注册了商标。2005年底,上海星巴克败诉,并提起上诉,历时一年后再次败诉。
看到这里,有许多看官要责问了,扯了这么些个跟咖啡有关和没关的事情到底想说什么呢?
其实上面所举的这些事情都跟星巴克在中国的泛滥有关系。
首先,中国人本来没有喝咖啡的习惯。自从改革开放以后,咖啡作为西方“高质量”生活的姿态进入中国。对西方优越生活的向往恐怕是进口咖啡在中国大行其道的首要原因,其次就是没有任何一项同类产品可以与之抗衡。现在我不得不怀疑,一个没有喝咖啡习惯的国家怎么可能有技术培烘出世界顶级的咖啡豆来?恐怕又是某些人的“精神胜利法”作的怪。
伯爵茶的故事又让我陷入了另外一个迷思。在中国的白领阶级应该比普通老百姓更有机会了解世界,他们应该更能够辨别真伪好坏来。那么是什么心态促使他们抛弃了清心可口的中国茶而选择了徒有虚名的伯爵茶呢?同理,是什么心态促使中国人能够接受着来自美国的垃圾咖啡呢?
“龙华鸡”的教训正好能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星巴克为什么能够在中国泛滥的原因。中国茶品种繁多,好茶也是奇货可居。可是中国茶的饮用过程十分讲究,一定要用85摄氏度左右的开水来泡制才能体现茶叶的良好风味,而且好茶都需要多次冲泡,才算是物尽其用。出门在外,想喝口好茶成了问题,你需要带个抗热经摔的玻璃瓶,装上茶叶,注上开水,可以解一时之渴,不过这玻璃瓶究竟是个累赘。星巴克这样的咖啡店可以做到用纸杯外卖咖啡,即饮即丢,十分方便。我至今还没有发现中国茶有用类似的带盖的纸杯来出售的。试想一下,如果故宫的小卖部可以贩卖这种即饮即丢的纸杯茶,味道不差,价钱合理,难道就没有可能斗过星巴克?
上海星巴克的败诉让我感到一丝不安。按理说上海星巴克在注册商标时,并没有使用英文,不算直接侵权,而且上海星巴克的商标用的图案跟美国星巴克的商标根本就不相似,如果仅仅是因为上海星巴克商标上的那两颗小星星就构成侵权的话未免有些强词夺理。且不说,上海星巴克名字的来源如何,星字虽然是从英文star翻译而来,但是也不能因为巧合而构成侵权吧?如果上海星巴克真的是因此而败诉,我的担心就是中国法律的不健全性或者偏袒性将无法保护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从而失去与外企竞争的实际能力。
最后我想说的是,星巴克在故宫开店的事情传开后,我也试探着问了问我周围的老外同事和邻居,所有人都回答我一句“噢,是吗?”就没了下文。那么,我们中国人有必要如此激动吗?出了事情,在上升到民族和文化这样的高度之前,我们能不能先冷静地思考一下这事情后面隐藏的实际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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