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1: 1-24」“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叫祂从死里复活的父神)……。”从今天开始要分享《加拉太书》,本书的作者是保罗。《加拉太书》是保罗书信的第四卷,是写给加拉太的各教会。加拉太教会是使徒保罗第一次出外布道时所建立的(徒1:4),其后到第三次出外布道时再经过加拉太,坚固门徒(徒18:23)。可是后来有人在加拉太教会传讲错谬的道,他们说外邦人要得救,只信耶稣是不彀的,他们需要像犹太人那样受割礼,然后才能得救。这种错谬的道改变了“基督的福音”,把许多人领入迷途,使人不专一信靠那舍命流血的基督,却去倚靠那使人知罪的律法。因保罗看见加拉太教会偏离了救恩的根基,就特别写了这封《加拉太书》。保罗在这封书信中,严厉清楚地讲明,人得救是因着信,不是因行律法,因受割礼。而保罗措辞严厉,毫不留情的指斥,甚至咒诅传异端的人,这对我们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警示,就是对传异端的人,绝不能妥协!在加拉太书第一章中,使徒保罗首先说:“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叫祂从死里复活的父神)。”当时有人在加拉太各教会中毁谤保罗,指控他并不是真正的使徒,因此他的教导不足信服。为了福音的缘故,保罗必须为自己的“使徒”职分辩护,强调这职分“不是由于人”,并非出于众人的意思,也“不是借着人”,并非出于某个人的差遣或委任,这职分是“借着耶稣基督,与叫祂从死里复活的父神”。就是从死里复活的耶稣基督亲自向他显现并拣选的(徒9:15)。并且也是出于父神恩典的呼召和启示。本书信是保罗一人所写,但他加上一句:“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这里“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是要让加拉太人知道,本信并不是保罗一人的意见,而是众同工一起从圣灵领受的神的心意,信此书信“加拉太的各教会”。加拉太是一个省,包括以哥念、安提阿、路司得、特庇等城,保罗曾在那一带传福音设立许多教会。从这里可见,当时受割礼派异端影响的,不只是一处的教会,而是使加拉太全省的各教会,都受了迷惑。“愿恩惠、平安从父神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虽然加拉太人偏离正路,虽然保罗要严厉的责备他们,但他仍然先为他们祝福。这“恩”与“平安”,都是从“父神”借着中保耶稣基督而赐给我们的,离开这赐福的源头,便无法得着属天的福祉。“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但愿荣耀归于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救恩是本于父神的旨意,倚靠基督完成的。而基督“为我们的罪舍己”,道成肉身,用十字架上的得胜不仅是救我们脱离了永远的死亡,也“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就是脱离这世代的种种罪恶,不陷在罪中。基督救我们脱离罪恶世代的结果,使一切蒙恩者将荣耀归于神。保罗向着这些已蒙恩的加拉太信徒表明他的心愿:愿神因基督的救赎得着完全的荣耀,愿这些加拉太信徒不至因异端的侵扰,使神应得的荣耀受了亏损。“直到永永远远”表示,只有神配受这种荣耀,也惟有神的荣耀存到永世。紧接着保罗情词迫切地责备加拉太教会“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在保罗所写的书信中,没有一封是在问安的话之后便立即开始严厉责备的。甚至写信给哥林多的教会,也先有一些称赞的话才开始责备。但本书却在问安后就严厉的责备,由此可见,加拉太各教会的问题非常严重,所以保罗没讲称赞的话,就直接地斥责。因为加拉太人这么快就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神,去跟从了“别的福音”。但神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祂要借着这样的事情促使保罗写下加拉太书,阐明福音的真理,让历代的教会能真正地认识“基督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别的福音”并不是福音,它不过是犹太假师傅的“搅扰”,巧妙地“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那些犹太的假师傅并非叫加拉太人完全放弃信“基督的福音”,他们乃是要在信“基督的福音”之外也要受割礼,成为犹太人,然后才能得救。这样做的结果,是将基督完全的救恩贬了值,而割礼则成为得救的条件之一。所以保罗严厉的斥责这种教训,认定它根本不是福音,乃是异端教训。“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这里“我们”是把保罗自己和他的同工都包括在内,这意思就是:万一保罗所传的福音和他先前所传给加拉太人的福音不同,他也同样地“应当被咒诅”。可见保罗对他自己所传给加拉太人的福音有绝对的信心,确信那是正确的,是完全合乎神旨意的真理,甚至从天上来的使者也没有权柄更改圣经所启示的“基督的福音”。因为保罗所传的,既是神自己启示的真理,神断不能出尔反尔地另差一位天上的使者,传一些和使徒保罗所传相抵触的福音。这也表示,保罗所领受的福音极有权威,是无人有资格更改的。这“被咒诅”就是“在神的怒气下”。“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在当时传讲纯正的福音,即凭恩典因信称义的福音,是犹太人所憎恶的。所以保罗在此表白他自己,他所以要传这“福音”,不是要讨人的喜欢,迎合人的观点。他严责那些传“别的福音”者,也不是要得什么人的心,乃是要讨神的欢喜,要得神的心。“若仍旧”表明保罗承认自己信主前的所作所为也是要“讨人的喜欢”,因为从前的保罗不是基督的仆人。现在既是基督的仆人,就不可“仍旧”讨人的喜欢,而是要讨基督的喜欢,这是一个事奉神的人在生活和工作的目标上应有的改变。“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保罗在此讲到他所得启示的由来,他所传的福音,既不是出于人的授意,也不是从其他使徒那里领教来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就是直接从主领受的启示。“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神的教会。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这里保罗追述他未悔改归主之前,是如何热心“逼迫残害神的教会”,他也是属犹太教中热心于祖宗传统的法利赛一党的。这些都证明,保罗在为律法热心的事上,的确比那些与他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但现在保罗竟然完全丢弃先前热心的律法,只宣扬恩典的福音,这就是因为他从耶稣基督那里得了启示,使他转变为耶稣基督忠心的仆人。“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保罗是神从母腹中就把他分别出来,又施恩召他的。也就是说,在他还未生出之前,神已经预先计划要拣选他,正如先知耶利米(耶1:5)那样。由此也可见,一个人在未信主之前的一切遭遇,甚至过着反对神的生活,也都是神对他的一种“预备”,使他在悔改之后,可以将以往的经历,用于神的圣工上,成为一种有力的见证,和珍贵的经验。“既然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祂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阿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士革。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神不但拣选保罗,也将耶稣基督启示在他心中,使他认识耶稣基督及祂的荣耀、圣洁、慈爱、牺牲…等,然后要他将基督传给外邦人,他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保罗被迫逃离大马士革(徒9:25),在阿拉伯的旷野用了三年时间单独寻求神、反思自己的信仰。当时十二使徒均在耶路撒冷。“矶法”是希腊文“彼得”的亚兰文。“同住了十五天”是为了解更多主耶稣生平的第一手资料, 而不是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学习福音真理,所以保罗所传的福音“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直接从耶稣基督来的。因此保罗虽然不是主耶稣在世时所选立的使徒,但他是神亲自选立的使徒。“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保罗除了会见彼得之外,他也会见了主的兄弟雅各,这表明保罗初次上耶路撒冷所会见的使徒不多。“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神面前说的。”保罗恐怕加拉太人对他以上的见证不大相信,因为加拉太教会已经受到割礼派之异端的搅扰与离间,对保罗已有所怀疑。因此保罗以神为见证者,说明他以上所讲的“不是谎话”,句句都是属实的。“以后我到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叙利亚”包括今日黎巴嫩,与“基利家”相邻。保罗的家乡大数就在“基利家境内”(徒22:3)。保罗最初传道的这两个地方都离耶路撒冷和犹太地很远,并未受到耶路撒冷教会关于是否守律法的各种观点的影响。“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指犹太地的各教会,“信基督”与犹太会堂有所区别。“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我们的,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他们就为我的缘故,归荣耀给神。”这表明当时犹太地区的教会辨认出,保罗传的福音和他们所传的一样。因保罗传道的内容证明了他使徒的身分,所以犹太地的教会接纳他、承认他,并为神在保罗身上的奇妙作为“归荣耀给神”。保罗因着生命的大改变,不只在生活上有见证,且忠心传扬真道,别人就为他归荣耀给神。但愿我们今天都要效法保罗,忠心的传扬真道,并要为真道:“竭力地争辩”!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