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3: 1-15」“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在提多書第三章也是最後一章中,使徒保羅首先要提多:“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醒”指此事已經教導過,但仍須提起,使之銘記在心。“眾人”,指教會中的眾聖徒,並非指不信的世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順服”,就是將自己置於權柄之下。“作官的”,指在政府機構中位居高階的人。“掌權的”,指在各層部門中握有實權的人。兩者合起來不是指個別的官員,乃是指世上各種不同形式的政制和政體。“遵他的命”,就是遵守政府制訂的法律條規。但這個命令是針對一般正常情況而發的,並不適用於任何反常的情形,例如:當違背神清楚而明確的話語和旨意時,便須採用“順從神不順從人”的原則(徒5:29)。當違反道德規範時,便須採用“不要犯罪”的原則(林前15:34)。當被迫放棄信仰的自由時,便須採用“在主里聽從”的原則(弗6:1)。“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就是隨時準備去行神所要我們行的善(弗2:10)。“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不要毀謗”,指不要說別人的壞話,這不是說不可以指出人的罪和錯誤,而是不要仇恨,中傷人。“不要爭競“,就是不要爭鬥,挑動不滿,爭吵。 “總要和平”,“和平”是聖靈的果子之一(加5:22),所以不論別人怎樣爭權奪利,信徒“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眾人”在此是指一般社會大眾,亦即對所有的人,並不是專指眾聖徒。“大顯溫柔”,指盡一切所能的自我控制,不輕易發怒。 “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譯: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保羅說:“我們從前也是這樣”,他把自己包括進來。然後他又列舉了人在未重生前的六種罪的行為:“無知”指對神的事愚味無知,不明白屬靈的事。“悖逆”,不順服神的權柄,對神採取敵對的態度。“受迷惑”,指被誘惑而跟隨虛假的道理,以致被誤導而入岐途。“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意指因貪圖世上的情慾和物質的享受,而不知不覺受其奴役。“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意思是活在惡毒和嫉妒中。“惡毒”指深藏不露之毒計,暗中害人。“嫉妒”指不願意看見別人比自己好,進一步就會陷害別人。“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可恨的”,指行為引人憎恨,“彼此相恨”,指人際關係如水火不兼容。這說出我們信主之前的生活樣式,對神是無知、悖逆、受迷惑,對己是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對人是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借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這是告訴我們,基督徒的光景之所以有大改變,完全是出於“神我們救主的恩慈”,當“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給罪人帶來奇妙的拯救。“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有什麼好,乃是因祂自己的憐憫。祂怎樣救我們?“借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這“重生的洗”,指信徒重生得救時受聖靈的經歷,也就是靈洗的經歷。“和聖靈的更新”,聖靈重生了信徒,就在信徒身上所作新造的工作,成為新造的人(林後5:17)。 “聖靈就是神借着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着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或譯:可以憑着盼望承受永生)”。“聖靈就是神借着耶穌基督我們救主”,這裡聖父、聖子和聖靈三個位格一同出現,表示是“神”發起並設計救恩,是“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完成救贖的大工,是“聖靈”將救恩實現在我們身上。“厚厚澆灌”,指神賜聖靈的豐厚。“好叫”表明,聖靈“澆灌”的目的是叫我們“因祂的恩稱為義”。“祂的恩”,指神我們救主的恩慈,也可指耶穌基督我們救主的恩。“稱為義”是法庭式詞彙,指罪罰已消除。“可以憑着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永生”指神永遠的生命,凡是相信耶穌基督的就有這永生(約3:36),這是我們在今生就可以得着並享受的。“永生的盼望”是說,今天我們對神生命的享受乃是一個盼望的憑據(弗1:14),確信我們現在就是後嗣,但要承受我們的嗣業是屬於將來的事。“後嗣”指產業的繼承人,將來可以承受神所預定賞賜給我們所有榮耀豐富的屬靈產業(羅8:17)。 “這話是可信的。我也願你們把這些事切切實實地講明,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做正經事業(或譯:留心行善)。這都是美事,並且與人有益”。“這話”指上面所講的救恩真理。“可信的”表明上述的話是完全、絕對可靠的。所以保羅說:“我也願你們把這些事切切實實地講明”,意思是要他們不停地反覆地講明這些真理。“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做正經事業”,“做正經事業”,小字作“留心行善”,所以不是指普通事,乃是留心作主的聖工。“這都是美事”,指在神和人眼中都是美好的,“與人有益”,指對眾人都有益處。“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以及紛爭,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遠避”指審慎的設法躲開。“無知的辯論”,指因對舊約律法的曲解和誤用而引起的爭論。“家譜”指當時的異端假師傅有明顯的猶太教色彩背景,他們對家譜相當興趣,喜歡追溯、查究並高舉個人的譜系(提前1:4)。“律法”代表舊約,猶太人崇尚舊約,但往往有許多怪異的解釋,引起爭辯。“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意指上述這些談論和爭執,絲毫不能產生屬靈方面的益處。“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分門結黨的人”指那些固執己見、偏離真理的人。“棄絕”意思是把他當外人看待,不給他破壞信徒信心的機會。對這樣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後,就應當推辭他,不許他們參與聖工。“因為知道這等人已經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還是去做”。“背道”指因着扭曲事實,而偏離了正道。“犯了罪”指挑起紛爭。“自己明知不是,還是去做”,指他們已經被聖靈和良心在他們裡面定罪,但卻剛硬地“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 “我打發亞提馬或是推基古到你那裡去的時候,你要趕緊往尼哥坡里去見我,因為我已經定意在那裡過冬”。“亞提馬”是使徒保羅的隨行同工之一。“推基古”是保羅親近的同工,他曾隨同保羅將捐款送往耶路撒冷教會(徒20:4),又把保羅的書信帶往以弗所教會(弗6:21)和歌羅西教會(西4:7)。“你要趕緊往尼哥波立去見我”,“趕緊”是因他要在那裡過冬,因古時地中海不宜冬季行船,當年保羅可能計劃一過了冬天,就從那裡搭船啟程前行。“你要趕緊給律師西納和亞波羅送行,叫他們沒有缺乏”。“律師”指精通摩西律法或羅馬律法的人。“西納”為希臘人名字,故可推定他是羅馬的法律學者,而非摩西律法的專家。“亞波羅”是保羅的同工(徒18:24-28)。西納和亞波羅可能要去拜訪克里特,“送行”指供應財物,幫助他們旅途需用。“叫他們沒有缺乏”,指使他們不致因物質缺乏而影響主工。“並且我們的人要學習正經事業(或譯:要學習行善),預備所需用的,免得不結果子”。“我們的人”指克里特眾教會的信徒。“正經事業”指行善。“預備所需用的,免得不結果子”,指隨時預備,可以幫助別人緊急的需用,就不致於不結果子。“同我在一處的人都問你安。請代問那些因有信心愛我們的人安。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同我在一處的人”,指與坐監的保羅在一處的同工和信徒。“請代問那些因有信心愛我們的人安”,這是所有保羅書信中沒有用過的問安語。“因有信心愛我們”,表明信心是愛心的根基,而信徒所以愛主的僕人,是因為從他們那裡得到屬靈的供應,領受了基督的愛,所以才會去愛那些事奉神的人。最後保羅以祝福:“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結束了本書。而在《提多書》中再三強調“純正”的道理和教訓,並且一再出現“行善”,“善事”,可見“留心行善”是本書的主題之一,目的是要我們在生活上有好的見證。為此,願我們都要從《提多書》中記下它的重點,看看自己在每日生活是否結出聖靈的美果?尤其是提多書中關於“行善”的經節,我們都要進一步的默想,並要隨時準備去行神所要我們行的善!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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