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要作個好公民> 讀經「多3: 1-8」“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在提多書第三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教導提多“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就是要提醒眾信徒在社會上要作個好公民。基督徒在這世界中,一方面是天國的子民,另一方面也是地上的公民。那麼信徒怎樣能不但不受周圍世界的罪惡玷污,並且也能在一個還不認識神的世界中把救恩活出來?保羅在此教導信徒要有三個責任:“順服”,“遵…命”,“預備…行善”。“順服”,就是將自己置於權柄之下,即服從地上政府的權柄。“遵…命”,就是要遵照國家法令而行,包括納稅,遵守交通規則等等。“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是指預備行神所要我們行的善,也即遵行神的旨意。而“順服作官的、掌權的”,保羅對羅馬教會的信徒也有同樣地教訓,要他們服從地上政府的權柄,因為“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羅13:1),所以每一個政權的存在都是神允許的,地上的權柄不過是表明神的權柄。因此任何政權,無論形式是民主、共和,還是專制、獨裁;無論成因是選舉、任命,還是政變、侵略;無論信仰是敬虔、順服,還是抵擋、悖逆,若沒有神的允許,沒有一個能夠存在。故此“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實際是順服允許這權柄存在的神。因此只要人的制度或命令不違背神的旨意,基督徒是應當服從的。如果人的制度或命令違反了神的命令和聖經上的真理,我們便絕對不能服從。在這時我們應當說使徒所說的話:“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使徒彼得的書信中亦有相似的教訓:“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前2:13-14)。這裡“為主的緣故”,是整個教訓的關鍵,也就是說,只要能叫主的名被人信服,得着榮耀,對主福音的見證有利,信徒就應儘量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在國家社會中,成為一個奉公守法的好公民,這也是信徒應有之本分。 而保羅勸勉信徒順服掌權者,並非因為當時的政權善待教會。實際上,正是猶太公會和羅馬帝國兩大權柄合作將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當時的羅馬帝國是奴隸制,沒有民主、自由和人權,在位的羅馬皇帝尼祿是一個聲名狼藉的暴君、同性戀者,死後甚至被羅馬元老院宣布為人民公敵。保羅在寫完本信後之大約一、兩年,尼祿殘害基督徒,保羅和彼得都在此期間殉道。此後二百五十年間,羅馬帝國對教會有十次大逼迫,但教會始終遵守使徒教導, 沒有以暴力抗拒,因為他們敬畏神,因為神吩咐信徒要服從有權柄的人。另外信徒要作好公民,在人面前要有好榜樣:“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毀謗”就是說別人的壞話,使人受虧損。“爭競』指作損人利己的爭鬥。基督徒無論對誰都不可說人的壞話,自己喜歡的人固然不說,就是自己不喜歡的人也不應當說,乃應隨時說造就人的好話(弗4:29)。基督徒也不可作損人利己的爭鬥,不論別人怎樣爭權奪利,神的兒女“總要和平”,和平是聖靈的果子之一(加5:22)。“向眾人大顯溫柔”,真正的溫柔不是只在某一兩個人跟前顯得溫柔,而是向“眾人”都要顯得溫柔,那才是聖靈所結果子之“溫柔”。 接着使徒保羅把信徒未重生之前與重生之後的情形作一比較:“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侍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保羅在此列舉了人在未重生之前的光景,罪的行為,“無知”,指對神的事愚昧無知,對於永死的痛苦與永生的福樂全無感覺。“悖逆”,就是不服真理、背叛神。不信的人被稱為“悖逆之子”(弗2:2),心中有邪靈運行。“受迷惑”,即受罪惡、各種今世虛榮,以及假宗教的迷惑。“服事各樣的私慾和宴樂”,未信主之前的人作各樣私慾和宴樂的奴僕。“惡毒”,小字作“陰毒”,指深藏不露之毒計,暗中害人。“嫉妒的心”,就是不願意看見別人比自己好的心,有嫉妒的心,必然會暗中設法陷害自己所嫉妒的人。“是可恨的”,即可惡的。“彼此相恨”,不但自己本身可恨,且彼此相處時,又互相恨惡。這些根本的原因就是我們的生命已經敗壞,遠離了神。這樣的光景是何等可怕,好像一個癌症末期的病人,不可救藥,只有等待死亡。但接下來我們就看見神的恩慈向我們顯明了:“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借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為什麼信徒的生命有改變?為什麼神吩咐我們在地上行善,作一個好公民,要有好榜樣?是因“神我們救主”要拯救我們的恩慈,“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祂便救了我們”。我們從前那麼敗壞,如今卻能得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而是“照祂的憐憫,借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重生”是聖靈的工作,就是從聖靈而生(約3:6-8),所以“重生的洗”,就是指信徒重生得救時受聖靈的經歷。“和聖靈的更新”,聖靈重生了信徒,因而生命被更新,成為新造的人(林後5:17),我們就可以活在生命的“新”裡面,就能作一個好公民,有好榜樣。 “聖靈就是神借着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 這裡聖父、聖子和聖靈三個位格一同出現:“神”發起救恩,“耶穌基督我們救主”成就救恩,“聖靈”將救恩實現在我們身上。“厚厚澆灌”就是很豐富地賜下。“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着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或作‘可以憑着盼望承受永生’)。“好叫”表明,聖靈“澆灌”的目的是叫我們“因祂的恩稱為義”。我們是“因信稱義”(羅5:1),而信心本身就是神借着聖靈所賜的恩典(羅3:24),所以我們也是“因祂的恩得稱為義”。救恩是以“稱為義”開始,以“成為後嗣”結束(加三11),沒被“稱為義”的人不能“成為後嗣”。“永生”指神永遠的生命,凡是相信耶穌基督的就有這永生(約3:36)。“永生的盼望”,並不是說永生要等到將來才能得到,而是說今天我們對永生的初嘗就是將來“得基業的憑據”(弗1:14)。“後嗣”指產業的繼承人(羅8:17)。“這話是可信的。我也願你把這些事切切實實地講明,使那些已信 神的人留心作正經事業(或作‘留心行善’)。這都是美事,並且與人有益”。晚年的保羅,愈多經歷救恩的真道,愈覺其真實可信,因而提醒我們“這話是可信的”,並且囑咐提多:“願你把這些事切切實實地講明”,就是要他不停地反覆地講這些真理,要講得清楚。傳道人把真理的道切實講明的結果,就可“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作正經事業(或作‘留心行善’)”。“做正經事業”或作“留心行善”,信徒行善就是真正體驗神救恩的結果,“這都是美事,並且與人有益”。為此,願每個信神的人都要活出得着屬神生命的好見證,在世上作好公民,榮神益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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