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力雄请不要用言论自由的屠刀践踏柴玲的公民权利 (尹进) 在民主社会任何人都是平等的,你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我也有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谁是谁非要等待法律的最后裁定.如果法律不公,你有权利呼吁修改法律.在法律诉讼期间,利用舆论压力号召人们签名阻止诉讼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而且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惜伤害别人的经济利益,这完全是一种典型的中国人的政治流氓方式.我看到的王力雄先生"神化天安门运动是我们的心魔—我为何在《天安门》制作人的呼吁书上签名"就是在扮演这个角色. 柴玲,是一个生活在美国合法公民,她认为《天安门》的美国长弓纪录片制作组,伤害了她的名誉侵害了她的权益,诉诸法律,这正说明她尊重民主国家的法律,用法律来公证纠纷的本来面目这是一个民主国家公民的起码常识,柴玲在此堂堂正正,无可指责. 而令人无法理解的是,身为地地道道美国人的《天安门》的美国长弓纪录片制作组,践踏作为美国公民的基本准则,把典型的中国人的政治流氓方式运用到诉讼纠纷. 发生纠纷的《天安门》纪录片对事实和柴玲的描述是否正确两方各执一词,我们看到是他已严重伤害了柴玲的形象,柴玲认为与事实不符她理所当然有权利讨还一个公道,这和"神化天安门运动"妨害学术自由和言论自由毫无关系,同样道理,《天安门》的美国长弓纪录片制作组认为自己没有任何伤害柴玲名誉侵害柴玲权益,他们同样应该尊重法律的最后裁定. 我们看到是《天安门》的美国长弓纪录片制作组连起码的法律规则都不尊重,在法律诉讼期间,利用舆论压力号召人们签名阻止诉讼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而且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惜伤害柴玲现在经营的与诉讼毫不相关的公司,任何人可以想象这种方式是一个正人君子的方式么? 没有错,柴玲应该反省,但反省不是当别人把狗屎扣在自己头上的时候置之不理! 王力雄请不要用言论自由的屠刀践踏柴玲的公民权利! 尹进 2009-06-07 http://blog.creaders.net/yinch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