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們何時對苦難無感了?
我們這代人是聽台灣的歌·讀台灣的文學長大的,我對台灣的文藝清新曾有過無限美好的嚮往。我很早就讀過龍應台的¨台灣人,你為什麼不生氣¨,以及她的名句:¨我只在乎小民尊嚴¨,聽上去多麼擲地有聲!還有關懷底層弱勢和老兵群體的張曉風,還有關注社會問題和女性命運的蕭颯,如今你們都在哪裡? 龍應台女士本身就是外來媳婦,她曾嫁到瑞士,在那裡生活多年,她應該對大陸媳婦的境況感同身受。瑞士以世界最嚴苛的移民政策著稱,而不為人知的是:偏居一隅的台灣卻有着比瑞士還嚴厲的移民政策,對大陸籍配偶制定了諸多嚴格的限制,例如大陸媳婦到台灣被禁止工作,八年以後才可有身份證,霸道蠻橫,荒謬絕倫。 當1998年印尼發生排華暴動時,當富士康血汗工廠出現十連跳時,我遙遠地看到台灣知識界女性召開聲討大會,現場群情激憤的樣子曾使我深深感動,至今歷歷在目,這當然不是一場正義表演,只是希望正義之士不是僅關心遠方的苦難,而對身邊的不幸不聞不問。 在她長達二十年遭受磨難的過程中,我沒有看到台灣的人權組織·慈善協會和宗教團體對她有過任何的幫助,不知是被賴家嚴格監控的身心自由,或只因為她是大陸外來妹,且佩戴了恥辱的紅字? 每個時代與社會都有其禁忌,大陸曾經是反革命,走資派,只要你被帶上這頂帽子就成了十惡不赦的人民公敵;台灣也有一個致人於死地的詞:小三,亂倫,無論誰被扣上這個罪名就等於社會性死亡了,於是她似乎不再被當作同類,對於她所承受的種種苦難,人們也不再有同理心。 我看到台灣網友對她的苦難輕描淡寫,對她的不倖幸災樂禍時,想起大陸曾經有一句天問:誰讓你生在中國?我也想問大陸媳婦兒:你為何嫁到台灣?你嫁到歐美任何一個文明國家,也不會遭遇長達二十年的非人生活,你不知道在這個世界上對中國人最排斥·最勢利·最欺侮的正是華人嗎?!
四,文明社會怎麼做?
如今,小賴媽媽成了兩岸人球。按照台灣法律,賴小弟五月四日離世後,母親就不再有留在台灣的依親理由了,一個月內就應離開台灣,也就是說如果嚴格執法的話,六月四日她有可能被押解出境。在人們紀念六四的那天,我整日為她提心弔膽,心神不寧,還好最後什麼都沒發生,否則又是一個令人震驚的六四事件了。 假使她真的被遣返大陸又會怎樣呢?她只能當一個黑人:沒有身份,沒有戶籍,沒有醫療保險,也沒有養老金,因為她人生最美好的二十年都奉獻給了台灣。 在加拿大,即使一個人是黑下來的偷渡客,只要他待夠了十年,到一定年齡後,加拿大政府會發給他一個身份證和一份養老金,這是一個文明社會的仁愛底線,因此,加拿大儘管嚴冬酷寒,在我心目中總是溫馨綿邈。 象她這種情況,美國會發給一種受害者簽證,以讓受害者及家屬能留在案發當地伸冤,尋求司法公正。 鑑於她極其悲慘的遭遇,總統會給予特赦,這代表了一個社會最起碼的憐憫心。 在我們這個喜歡遊行示威的地方,議員·律師·記者·教授·女權組織·人權組織都會走上街頭,抗議對一個無辜生命肆無忌憚的踐踏。 至於賴家,會被判決天價罰款,以彌補長達二十年對一個女人駭人聽聞的折磨羞辱和持續迫害。 她還會獲得國家賠償,因為在她的所有不幸中,我看到國家責任的種種缺失:從一個專制體制國家來到民主社會該有的人權掃盲;當一個正常健康的女性被迫嫁給一個殘疾智障男時,所有人耳聾眼瞎事不聞不問;當台灣在最初幾年禁止大陸媳婦工作,使她失去了反抗命運的可能;當她被家族暴君權勢性侵時,沒有資源和能力可以抵抗;當阿嬤因妒忌和私心一再迫害這個受害人時,司法卻助紂為虐,狹隘排外,欺凌弱小;當賴家子女在次子死後她失去利用價值,就聯合起來一同驅趕她,還想讓她淨身出戶時;當唯一的愛子被害,司法卻不能給她真相和公道時……台灣社會是不是應該給予她賠償?因為當一個人不幸時,周圍所有視而不見的人都有罪。 西方的博愛一定是包含所有人的,我遺憾地看到:台灣在繼承優良傳統文化的同時,也留下了許多封建糟粕,無論民間和官方,對一個外來妹的狹隘排外和勢利刻薄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如今,她是一個沒有國籍的漂流者,隨時面臨被台灣當局驅逐出境的風險;她已人到中年,是即將退休的年齡,卻孤苦伶仃,風雨飄搖,問茫茫天地,竟然沒有她一棲容身之地! 天地不仁,長歌當哭,我真是出離憤怒了,在我記下她的不幸遭遇時,腦子裡一直迴響着左拉的¨我控訴¨,她是台灣命運最悽慘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