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赔偿的典章> 读经【出22: 1-15】【人若偷牛或羊,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在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的这段经文中记载了,偷窃赔偿的典章,以及受托看管的典章。这里首先讲到偷窃赔偿的典章:【人若偷牛或羊,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人若遇见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致于死,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若太阳已经出来,就为他有流血的罪。贼若被拿,总要赔还;若他一无所有,就要被卖,顶他所偷的物;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驴,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赔还。】人若偷了牛或羊之后,“无论是宰了,是卖了”,这说明他是蓄意偷窃,就要受较重的刑罚,“以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因牛的价值超过羊,故牛要赔偿五倍羊只需四倍。倘若盗贼在晚上闯入人家,屋主对于闯入的“贼”拥有合法的自卫权,所以在自己家中失手打死非法盗贼,“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看”,就是不需为此负起偿命的责任。若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可以看见或发现盗贼,危险较少,所以人若把盗贼打死,就有罪,因他有故意杀人之意。从这里可以看到人的生命在神眼中是宝贵的,即使是盗贼的生命神也珍惜,我们的神是慈爱的神!“贼若被拿,总要赔还”,若他没有赔偿能力,就要被卖为奴作抵。因此面对别人的财产,我们不要有贪婪的心,因为会为此付上极大的代价。所以以弗所书4:28说:【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驴,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赔还”。这典章为要保障人的私有产权,因为以色列人早期的家产是以牛羊为主,所以就要加以说明偷盗的赔偿规定。【人若在田间或在葡萄园里放牲畜,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田里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上好的赔还。若点火焚烧荆棘,以致将别人堆积的禾捆,站着的禾稼,或是田园,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要赔还。】如果人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田间或葡萄园去吃,他就要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上好的赔还别人所损失的数量。人若不慎点火焚烧荆棘,却“将别人堆积的禾捆,站着的禾稼,或是田园,都烧尽了”,那点火的要负责任,虽然他并非故意的,也“必要赔还”。这里的典章表明神的心意是,【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2:4)人的天性是不顾别人,只顾自己,但神的百姓不能只顾自己,也要顾念别人。 【人若将银钱或家具交付邻舍看守,这物从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贼找到了,贼要加倍赔还;若找不到贼,那家主必就近审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没有。两个人的案件,无论是为什么过犯,或是为牛,为驴,为羊,为衣裳,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这是我的’。两造就要将案件禀告审判官,审判官定谁有罪,谁就要加倍赔还。】“人若将银钱或家具交付邻舍看守”,当时因没有银行或保险箱之类的设施,所以人远行时会将私人贵重财物交给邻舍保管。那人在收到别人的贵重财物,就如银钱、货物、衣服或是牲畜,替他看守的时候,就应对这些财物负责任。如果看守的财物在家中被贼偷去,“若把贼找到了,贼要加倍赔还”。若是没有找到贼的话,负责保管货物的人就要去找代表神的进行审判的审判官,审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没有”,受托者有责任亲自向审判官表明自己的清白。双方之间,无论是“为什么过犯”,或为牲畜和失掉之物,都应将争执的案件交给审判官处理。一旦审判官作出判决,争执的双方都要无条件接受,“审判官定谁有罪,谁就要加倍赔还”。这些典章是说到托管的损失,以及凡有争辩的便要去见审判官,审判官作出正确的判断,使公平出现在邻舍中。【人若将驴,或牛,或羊,或别的牲畜,交付邻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伤,或被赶去,无人看见,那看守的人,要凭着耶和华起誓。手里未曾拿邻舍的物,本主就要罢休,看守的人不必赔还。牲畜若从看守的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还本主;若被野兽撕碎,看守的要带来当作证据,所撕的不必赔还。】人若将任何牲畜托付邻舍代为保管,所托管的牲畜若出了问题,就如“或死,或受伤,或被赶去,无人看见”,保管的人若肯在神面前起誓,表明自己绝对没有私拿所保管的牲畜,托管人就要做罢休,保管人不必赔偿。“牲畜若从看守的那里被偷去”,这是保管人的疏忽,必须负责赔偿。如果“被野兽撕碎,看守的要带来当作证据,所撕的不必赔还”。神所看重的是人的忠心,而不是能力,看守者只要忠于职守,就没有亏欠,“不必赔还”。这里的典章就是教导我们,要对别人交托自己的东西非常小心看护,虽然那是别人的东西而不是我们的。 【人若向邻舍借什么,所借的或受伤,或死,本主没有同在一处,借的人总要赔还。若本主同在一处,他就不必赔还;若是雇的,也不必赔还,本是为雇价来的。】“人若向邻舍借什么”,若所借的牲畜“或受伤,或死,本主没有同在一处,借的人总要赔还”。若发生事故的时候,主人同在一处,能够保护牲畜,便不用赔还。牲畜若是雇的,也不用赔还,因为雇价已把意外损失计算。从这里详细地列出各种案例中可知,神知道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形,所以阐明祂的典章如何运用在以色列人的日常生活之中,使百姓易于判断哪些是神的法则。神借着这些典章赔偿定规,也是要神的子民学会不要亏欠别人,更是要爱人。罗马书13:8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可是我们常在自己的事情上很忠心,在别人托付的事上就不够忠心,就算在神所托付的事情上也不够忠心。但神要祂的子民在祂面前学习作一个忠心的人,不忠心就是一个亏欠。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从神所设立的典章中,看出神的法则,知道哪些是神所恨恶的事,哪些是神所喜悦的事,我们就要活出讨神喜悦的生活,在神面前作一个忠心的人!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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